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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组胜利的消息像野火燎原一样传遍了整个奥林匹亚城。
对于生活在奥林匹亚城的绝大多数居民来说,和龙枪的战争已经是陈年旧事了,比起令龙枪百姓热血沸腾的边境战役,帝都的人们更愿意谈论今年哪家又出了位伯爵,谁的孩子考上了皇家魔法学院,女士们则狂热地打听着有关今年的时尚潮流消息,讨论下个月的晚宴该穿什么款式的裙子。
但在这个夏季,所有人的焦点都放在了武道大会上,而在初赛团战中获胜的蓝组成员们,则被帝都的青年男女们热烈地追捧着。
街头巷尾处,所有人都在兴奋地议论着这场罕见的胜利,大多是平民,而蓝组成员的名字,更是在帝都声名鹊起,经此一战,无数的人记住了布雷兹,记住了罗德利斯,记住了安洁拉,他们的名字被帝都人交口相传。
而最富神秘色彩的“晨星”,更是成为了极具话题性的存在,无数人讨论着少年的身份和他那可怕的剑术。
隆美尔也没有被忽略,但更多的人都惊叹于龙脉术士强大的魔法能力,反而没有多少人在意他的龙枪人身份。
许多好事者给他们冠以各种夺人眼球的外号,罗德利斯等人早些年的奋斗被酒馆里活跃的吟游诗人们改编成脍炙人口的故事,迎来满堂喝彩。
不少生活在底层的年轻艺术家利用这个机会赚到了人生的第一桶金,以蓝组诸人为原型的人物们被写入到了漫画和作中,透过这些作品,年轻艺术家和家们生活的艰辛、内心的愤懑、对被认同的渴望全部跃然纸上。
在他们的画笔下,蓝组的成员们被描绘成出身平凡却胸怀大志的骑士们,在贵族世家的层层打压下矢志不渝,艰苦奋斗,如此催泪的奋斗史感动了无数帝国有志青年,许多作品成为了后世流传的经典。
那个夏季,以蓝组骑士们为主题的画册和销量异常火爆,迅速占领了帝都各大书店最显眼的位置,几乎是一上架就被抢购一,评论家纷纷称之为“蓝色奇迹”,不少作者更是借此机会扬名立万。
年轻的奋斗者们为他们突如其来的成功欣喜若狂,老谋深算的商人们怎肯落后?许多店家借此机会推出了大量关于武道大会的周边产品,其中,尤以仿制的君士坦丁的银色面具最受欢迎。
有关蓝组的一切,成为了那个时节奥林匹亚城里现象级的文化景观,这是所有参赛者事先都没有预料到的。
真是个疯狂的夏季!
……
在这股狂潮中,作为中心人物的蓝组成员们反而格外安静,毕竟武道大会还没有结束。
当然,偶尔的波澜是免不了的。
诺丁河畔的“林中鸟”旅馆坐落在一片静谧的小树林里,远离了喧嚣的市区和人流,安详、宁和是这间小旅馆最大的特点,许多渴求宁静生活的学者和旅人平日里都会选择到这家旅馆暂住。
只可惜这几天里,难得的安宁却被打破了。
“…生活就像海洋,只有意志坚强的人才能到达彼岸…靠,老子年轻的时候哪里说过这么肉麻的话!”旅馆上层的客厅传来一声夸张的怪叫,布雷兹翻着某本的台词,抓着头发,不必说,这本主人公原型便是他。
安洁拉往嘴里塞了口牛肉,把一本书丢到一边,哼了一声,“你那本还算客气的,看看我手里的这幅插画,老娘的脸被他画的胖成什么样子了?简直就是个小一号版的食人魔好吧,就这审美能力,啧啧,作者估计是这辈子都没见过几个正常女性的恶心穷鬼。”
佣兵团长哈哈大笑,指着一本的封面,“很有道理,不过,咱们的晨星老弟可是被描绘地很传神啊。”
一旁被提名的君士坦丁无辜地耸了耸肩,接过布雷兹手里的那本。
封面上那个绘制的赫然是他的形象:一身卓尔不群的打扮,手中的水晶长剑闪着奇异的光辉,面具后的眼睛深邃如海,少年持剑站在广袤的雪原上,迎着北风而立,一副世外强者的形象,在他面前,无数冰原狼紧盯着他,身体瑟瑟发抖。
虽然觉得好笑,君士坦丁也不得不赞叹一声作者扎实的绘画功底。
但仔细看了几秒钟后,他还是诚恳地道了一句,“真要有这么多冰原狼出现在我面前,我一定会扭头就跑的,如果这个作者出现在我面前,我不介意送他到冰原狼的巢穴里面前体验一下。”
比赛结束后的这十几天里以来,蓝组的几名成员来到这个不起眼的小旅店落脚,一方面是为了休整,等待半决赛的消息,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避风头,他们当中的任何一个现在出现在奥林匹亚城里,势必会造成不小的轰动,引来不必要的麻烦。
在这空闲的十几天里,蓝组成员们无事可干,无处可去,也只好托人从城里买来时下这几本最流行的读物进行消遣,看的津津有味的同时狠狠吐槽几句,不知不觉中,也算是加深了彼此的情谊。
楼梯口传来一阵沉着的脚步声,相处这几十天,客厅里的几位都辨认出这是罗德利斯回来了。
“我的申请被城防军通过了。”罗德利斯开门见山道。“下次见面时,我的身份应该是狮鹫大队的队员,我现在要去军部报到,感谢各位几天的陪伴。”
“恭喜!”屋内的三人同时举起酒杯致意,通过数日来的交流,所有人都知道成为一名狮鹫骑士一直是罗德利斯长久以来的梦想,武道大会的冠军也不是他的追求,这次在团战中表现出彩,获得基督山高度赞扬,得到军部的录用也在情理之中。
看到年轻的剑士圆梦,身为曾与他并肩作战的伙伴,布雷兹等人也很高兴,看到他离开,却不由产生几分感伤。
“那么,再会了,诸位。”收拾好行礼后,罗德利斯向屋内的几人挥手,离开了旅店。
“这小子算是圆满了。”望着罗德利斯的背影,布雷兹感慨了一句。
“他的内心从来没有存在过任何求胜和争斗的欲望,只坚守着他自己,赛场上如此,赛场下也如此,或许这就是他强大防御的来源吧,有时候,挺羡慕这样的家伙的。”
安洁拉嘲讽道,“你这种不学无术的佣兵头子看了几十天书都能说出这种吟游诗人才会钻研的酸腐句子,看来这几十本倒也不是一无是处。”
布雷兹不置可否,这位年纪已近二十五岁的佣兵团长,或许是由于野蛮人血统的缘故,长相老成了一些,内心的热血与冲动一点也不比年轻骑士来得少。
但相处多日,场间诸人都知晓,除了热血之外,这位继承了古老蛮族血统的团长还具备了一颗成熟的大心脏。
“晨星,火爆妞,跟你们比起来,我的年纪也算不小了,经过这几年打拼也确实领悟了不少道理,可以分享给你们听。”
布雷兹若有所思地说道,“我们野蛮人有一个古老而拗口的词汇从中古世纪一直流传下来,叫做天命,类似于世人口中的命运一类的事物,却又有所不同。”
“在我的祖先们看来,你成为怎样的人,会做什么样的决定,从你生下来开始就已经注定了,人的一生,无论怎样流离和羁绊,总有些事是你不得不完成和经历的,而这,就是你的天命。”
安洁拉皱了皱眉,想说些什么,却被布雷兹挥手阻止了,“我的天命,就是和我的祖先们一样,去战斗,并且要去享受战斗,对我来说,冠军与否并不是多么重要,能和来自各方的强者们交手,才是我的夙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