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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零一章 故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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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个多子棋盘,就像精灵更喜欢他们的星盘而不是人类的战棋,巨龙们也不屑于如愚蠢的人类那样移动着不到五十枚的子儿然后表示自己正在思考。它们的棋盘上总共有三百个以上的棋子,分做十方,所以也有人称它们为十方棋——邪恶阵营的白龙,黑龙,蓝龙,绿龙与红龙,以及善良阵营的赤铜龙,黄铜龙,青铜龙,金龙与银龙。

    格瑞第坐在棋盘前,保持着人类的形态。有着尖锐指甲的手指挪动着上面的棋子,从谨慎如鼠的白龙,到卑劣丑陋的黑龙,再到性情暴躁的绿龙,然后是懒惰自闭的蓝龙……接下来是虚伪的金龙,伪善的银龙,愚钝的黄铜龙,可笑的赤铜龙,懦弱的青铜龙……每个棋子都被格瑞第如同匕首般的指甲吓得到处乱跑,又或是拍打着双翼想要飞起来,但它们的活动范围被限制在棋盘以内,根本无法逃脱红龙的戏弄,只有红龙的棋子愤怒地向格瑞第喷出了一口火焰。

    “红龙总是最好的,”格瑞第说,“你说呢?新王?”

    格瑞纳达的新王站立在门口,黑铁铸就的双门耸立在他的身侧,就像是陡直的山壁,他的面色一如既往的阴沉,但即便是他,也无法摆脱格瑞第赐予每个后裔的阴影,他向格瑞第鞠躬,深深地,几乎将自己的头放在了地上。

    “过来,”格瑞第语气轻柔地说,“坐到这儿来。”她对新王总是有点宽容,或许是因为新王拥有着她最喜欢的那种近似于中性的美,从秀丽的面容到纤细的身躯,虽然格瑞第永远不会称他为“王”,她总是戏谑地称他为“新王”——这个称呼就像一个耻辱的绰号一样跟随了格瑞纳达的王三百年,每当人们这么提起他的时候,就能明白他对于格瑞纳达来说只是个傀儡与装饰——相比起上两位格瑞纳达的王,他被剥夺了许多应有的权利,只因为他不够虔诚以及恭顺。

    事实上,他永远无法反抗或是忤逆格瑞第,她是他的“母亲”,也是格瑞纳达的“母亲”,比他血统纯粹的龙裔并不是没有,在底线之内他可以任意玩耍,但如果他想要突破红龙的底线,哪怕只是试探,也必然会迎来毁灭的终途。他坐到格瑞第给他指出的地方,也就是她的对面。

    能够被放置在这里的座椅当然是最舒适的,侏儒的手艺总是异常精妙,宽大的椅子上雕刻着一头向城市喷吐火焰的巨龙,你可以看见巨龙身上的鳞片,它邪恶的双眼,城墙上崩塌的砖块,绝望而痛苦的人类与盘绕在其中的熊熊火焰,在放置头颅,手臂与臀部的地方包裹着人类的皮肤,里面鼓胀着血肉,术士的法师让这些皮肉仍然像是生长在原先的身体上那样温暖而又富有弹性,据说它们都是从十五岁以下的处女身上取得的,柔滑细腻超过任何一种鹿皮或是羊皮。

    而华美的天鹅绒靠垫里则填充着她们的秀发,它们经过漂白,芳香又蓬松,比瑟里斯人的蚕丝或是南方诸国的棉花更好,据说这种靠垫在格瑞纳达的黑市里价比黄金。

    “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呢。”格瑞第说。

    “当然,它永远都是最强大和最睿智的。”格瑞纳达的新王说,一边低着头,看着格瑞第捏着一只红龙棋子的双翼,把它提在棋盘上空,而那只可怜的棋子只能从嘴里喷出一点黑烟——然后格瑞第就信手拧下了它只有豌豆那么大的脑袋,真正的红龙把剩下的部分放回到棋盘里,看着它踉踉跄跄地到处乱爬,并在它开始撕扯其他棋子的时候愉快地大笑。

    “你还记得你的那个孩子吗?”格瑞第说,一边逼迫着一条蓝龙正面对上一条黑龙,蓝龙是五种有色龙中性情最为温和的那一种,有时候它们甚至能够与一只黄铜龙做邻居,或是与人类的国家达成某种盟约,在格瑞第看来,这简直就是一种最为无耻的堕落,比起金属龙它更讨厌这些怯弱的家伙,它总觉得就是因为有了它们,有色龙才会始终无法与金属龙相提并论。

    新王非常适宜地露出了迷惑的神色,他的耳边回荡着细小的吼叫,还有皮肉被撕裂时发出的特殊的声音,这让他不寒而栗,因为他知道自己和棋盘上的棋子并无太大区别()如果你真的以为格瑞第的想法会受到某个被宠爱的孩子影响,那你就大错特错了)——值得庆幸的是格瑞第的注意力似乎还集中在这盘昂贵的棋子上,不算那些罕有的材料,它们每个都被恒定了活化术,有一定的智慧,可以喷吐出火焰、酸液与雷电,在移动它们的时候,它们有时候会大声嚷嚷来责备弈棋人的愚蠢行为,像是“你走这步我会被吃掉的,难道你看不出来吗,你这头地精!”之类的——除了格瑞第,就连新王也无法避免受到它们的羞辱,所以当格瑞第在状似懒散地和她幼子的幺儿说话的同时漫不经心地逐一撕掉它们的双翼时,新王感到了一丝愉快的情绪从胸中涌起。

    他知道自己不可避免的放松了一些,他一边提醒自己继续保持警觉,一边回答了格瑞第的问题(再伪装下去可能激起红龙的怒火):“您是说我的长子?”

    “是的。”格瑞第说,不过她随后纠正道:“幺子。”

    新王俯首表示同意,长子还是幺子事实上没有什么区别,那个孩子已经死了,他从一开始就很虚弱,而且虽然他把它交给了忠诚于自己的人,但那个孩子并未得到太多的照顾,这没什么可奇怪的,年轻的红龙虽然对新王毫无情感可言,但它就和其他的红龙那样憎恨虚弱的后裔,如果那个孩子是从它的蛋里孵化出来的,那么红龙会第一时间把它吞吃掉,以防其他红龙以为它是因为受了伤或是生病才会生下这样弱小的蛋。而其他的红龙以及龙裔也有着与其近似的看法与认知,所以他发觉这个孩子还顽强以及安静地生存着的时候,就连新王也有点吃惊。

    新王也知道他所谓的关切更多地流于表面,不过他当时也可以说是步履维艰,而且这个孩子也让他感到失望,是的,作为一条红龙的后裔,他当然知道埃雅精灵从来就是他们的敌人和食物,但他本身并没有太过强大的力量,所以必须转向外界——当他(那个时候他还不是格瑞纳达的新王)为格瑞纳达效力的时候意外地遇到了一个身形矫健的埃雅精灵的时候,他觉得这也许是个机会——他诱骗了她,虽然这个甜蜜的谎言最终只持续到了分娩的时候,毕竟一个母亲不会不知道自己娩出的是一个婴儿还是一个蛋。但他心满意足。如果说有什么不太好的地方,或许就是孩子的母亲之后就被他交易给了一个巫妖,最是最妥当的处理方法,保证从身体到灵魂都不会出现任何意外,而且相当符合格瑞纳达人的行为方式。

    他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想要得到一个或许会非常强大的孩子,之前他曾经听说过有着相似的范例,他需要一只顺服的野兽,一件精巧的工具与一块沉重的筹码,但他最后只得到了一颗濒临僵化的蛋和比前者更令人沮丧的后裔,新王失望得快要吞下自己的手指——对于那个孩子这或许是件幸事,他要到孵化的许多年才能够展现出自己卓越的天赋,虽然将来他可能比他的兄长和姐妹们还要强大,但这让他不必在还是个幼儿时就被套上枷锁。可惜的是他的命运最终还是走向了新王所不乐意看到的那一面,新王与红龙的后裔第一时间做出了正确的选择,在他还未能对他们造成威胁的时候,他们撕裂了他的身体,看着他在火焰中化为灰烬。

    新王或许是有些遗憾(又或是说非常遗憾),但格瑞纳达的人是不会为了死者哀叹或是寻求正义的,也不会徒劳地怀念与哀悼,他几乎就要完全地忘记这个孩子了。

    但今天格瑞第提起了他。

    她的后裔立刻警惕起来,但他并不敢让这种危险的情绪浮于表面:“他已经死去很久了,”他说:“是他的灵魂又出现了吗?”红龙的子女并未将整件事情处理妥当,新王也曾经召唤过幽魂去寻找过这个卑弱后裔的最后痕迹,但他们什么都没能找到。

    “不是灵魂。”格瑞第撕掉最后一只巨龙棋子的双翼:“他是一个法师,强壮而又聪慧,”她这么说,一边浮现出一个艳丽的微笑:“很显然,那个时候我们都被这个小家伙愚弄了,或许我应该祝贺你,他完全达成了你最初的愿望,兼备了精灵的狡诈与龙的决断,以及超越了两者的卓越天赋。”

    新王有那么一段时间无法确定自己应该露出怎样的表情,他是应该感到愤怒的,红龙的后裔有着不亚于红龙的傲慢与狂妄,它们乐于戏弄敌人和食物,但如果反过来那可就不那么令人愉快了;但如果那是个就算是格瑞第也要称赞其强大与聪慧的孩子,那就表明新王的地位可以获得进一步地稳固,是的,他不算弱小,但本身的力量在诸多红龙后裔中并不出色,但他可以拥有让其他人为之艳羡不已的子女,他是他们的父亲,权力与生俱来。

    “他在什么地方?”新王问,即便他知道自己未必能够得到答案。

    “我已经让奥斯塔尔去迎接他了,”格瑞第说,“他还是只小龙呢。”

    她那种慈爱的口吻差点就让新王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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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龙”几天前在一个村庄里住下,这个村庄很小,更像是一个定居点,但因为出产一种被人们称之为红宝石的甜美葡萄而得到了领主的看重,这里的人们要比其他地方的人更富足,虽然这种富有只意味着他们可以吃到不曾掺杂泥土与木屑的面包以及每人都有一条裤子,但这就足够让他们感到满足的了。

    在村子里甚至还有着一个小小的酒馆,酒馆里售卖村民们自己用那些受伤与提前掉落的葡萄酿成的酒,说是酒,实际上只是甜腻腻的浑浊液体,带着冲鼻的气味,底部沉淀着泥土与葡萄渣滓,但还是深受缺乏甜味与营养的平民们的喜爱,有些人从很远的地方来,只为了尝尝这种价格低廉,但对于他们来说味道相当美味的葡萄酒。

    酒馆有三个房间,一个房间饲养着牲畜,一个房间放置杂物,第三个房间是酒馆主人夫妇的,他们不是那么年轻了,但还很健康,据他们说是因为喝多了葡萄酒。当村子里来了一个旅行者的时候,也只有他们有胆量和条件招待他,毕竟村子中只有他们有额外的房间,而曾经是个佣兵的男主人即便到了现在也能够扛起重达一百五十磅的橡木桶。

    那个旅行者只身一人来到这里,如果不是没有尖耳朵或许男主人会误认为他是一个精灵,他穿着一件及膝长袍,但是白色的,可能是个牧师学徒,男主人安心地想,而且他身上也没有佩戴武器,没有匕首,没有短剑,也没有弓弩,只有一个单薄的行囊——酒馆的主人们让出了自己的房间,自己住到杂物间里去,看在那枚金币的份上!

    临近黄昏时,酒馆里已经是人声鼎沸,葡萄酒还是去年的,有些还生出了蛆虫,但没关系,不会有人介意,有些贵人还特意在奶酪上养殖蛆虫,然后连着奶酪一起吃下去呢。

    用来佐酒的菜肴并不多,河流里的鱼和跳跃在树林里的鹿,飞在天上的鸟都是属于领主的,但鼹鼠和蛇不是,它们的肉有腥气,但烤干了之后就不那么明显了,不过今天谁的注意力也没能在那些还不错的肉干上,酒馆的女主人炖了一只鸡,一只肥大的阉鸡,香味就像钩子一样勾着每个人的舌头和眼睛。

    他们的眼睛跟着那个托盘走,一直跟随到走廊里,然后看到那扇门打开又关上,众人一起发出一声哀叹,如果那个旅行者愿意和他们坐在一起,也许他会同意分出一部分的,就算要出几个铜子儿也行啊。(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