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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爷,不好了!”负责看管言小念的人一路小跑着赶到花爷的巢穴,“夫人把您的家谱给撕碎了!”
“你说什么?”花爷脑子“轰”了一下,猛然站起,一张保养年轻的脸上现出惊怒之色,“那可是我活在世上唯一的念想,她怎么敢?”
自己历史悠久的家族,到他这一代就断根了,他对不起列祖列宗,只有这个家谱能证明祖先们曾在世上存活过,很宝贵的,谁敢撕?
而且家谱是纯羊皮做的,他每天贴着皮肤存放,吸了人气之后,结实的不得了。
而言小念自从被他喂了毒品之后,身上已经没有半点力气了,不可能撕碎的,最多揉两下玩玩。
想到这里,花爷重新坐下,淡定道,“不要大惊小怪。”
“花爷,她真得给扯烂了,然后扔水里飘走了,我亲眼所见。”下属恐慌的强调道。
见他浑身筛糠,花爷心里咯噔一沉,不敢再轻视,大步冲出山洞,沿着开满桃花的小径跑到溪边。
正好看到言小念把最后一个羊皮碎片扔进了水里,顺着急流冲走,想捞都来不及。
“啊!”花爷痛苦的跪在了地上,眼角闪动着泪光,“我的祖宗啊,我的祖宗!你这个桀骜不驯的小猖妇,瞧你干的好事!你怎么敢这样对待我的祖宗?”
她死都不怕了,还有什么不敢的?言小念面无表情的蹲在河边洗了洗手,冷笑一声,转身想走。
花爷猛地跃起,一把拽住她的脚脖子往后一扯,将她扯倒在地,狠狠扇了一巴掌,“跪下,你这个败家娘们!向我的列祖列宗乞求原谅。”
言小念嘴都被扇淌血了,腥甜腥甜的。她也不是好惹的,眼里划过一个狠戾,抬脚就踹向花爷的面门!
花爷居然没躲,因为言小念的小脚很漂亮,跟个雪媚娘似的白嫩柔润,他非常喜欢这个玩具,想捏着玩两下。
但言小念不会给他捏的,她捡起一块鹅卵石狠狠的砸向他脑门,恨得挖心挖肺!
是这个龌龊的老男人让她沾上毒瘾,陷入万劫不复之地;让她失去人性,无颜再见家中亲人;让她失去对生活的向往,每时每刻想死
她恨不得现在就和他同归于尽,离开这罪恶的世界!
见言小念抵触的厉害,花爷也不勉强,轻松的躲过那颗鹅卵石,然后放了她的小脚。
唉,他从来都没驯服过这个女人!而且他是个保守的男人,等结了婚之后,他会好好玩她的,非找个强壮帅气的处男将她蹂躏死不可
言小念站起来走了两步,突然开始流泪打哈欠,浑身难受得哆嗦,血液也发狂起来,她返回来,一把揪住花爷的衣襟吼道,“给我,给我!”
见她毒瘾犯了,花爷赏赐的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含片,诱骗道,“给我的家谱跪下道歉,我就给你。”
“拿来!”言小念恶狠狠的推了他一把,把含片夺过来,迫不及待的放进了嘴里
等缓过劲来,她又开始后悔,自己堕落到这种地步了,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许坚曾做过缉毒警察很多年,而她也跟了许坚很多年,从没见过戒毒成功的案例,即便戒掉了,复吸率也是百分之百的。
因为毒品一旦碰一次,它就终生侵入了大脑枢纽。如果不吸的话,生理反应都能把人折磨死。现实中戒个烟都很难,何况是毒呢?
想到这里,言小念眼神暗淡了下来,看不到任何希望。
旁边的一棵树挺粗的,她恨得一头撞了过去,额角的血哗哗的往下流,眼前全是星星,什么都看不清。
花爷叹了口气,好好的一个美人被折腾成这样,他也没法追究撕碎家谱的责任了,只能命人去找碎片,找回来再缝合起来。
这个家谱,将会在他死后,和小美人一起给他陪葬。
言小念绝望的闭上眼睛,恨自己没舍得使出十成的力,否则把脑骨撞碎,脑浆子流出来,不就死了么。
自己还留恋什么呢?
父母家人,丈夫儿女?也只有这么痛的时候,她才会想起自己的家人,鼻子酸得无法呼吸,晶莹的泪水漫上眼眶
x国,夜色一片浓黑。
萧圣正在给夜哭的孩子冲奶粉,突然感觉心脏被狠狠剜了一刀似的,痛彻心扉,他失手把一罐奶粉打翻在地。
“咣!”
“怎么了?”隔壁的秦仁凤听到异响,披着睡袍冲了进来。
见萧圣难受的撑在操作台上,脸色苍白的厉害,眼眸一片猩红,因为瘦削而更加立体的喉结,不停的滚动着
秦仁凤心里一阵难受,“萧圣你别这样,去休息一会,我来带孩子。”
话落,她跑到橱柜前,重新拿出一罐奶粉,熟练的揭开盖子,“如果你再急出病来,让我们可怎么办啊?去吧,别把身子熬坏了,小念肯定没事的。”
说这话,她自己都心虚。因为她一闭上眼睛,就看到女儿血淋淋的站在自己面前,哭着说,“妈妈,我好痛,好痛”
秦仁凤的心都碎了。
下午的时候,她把黑鹰放了,让秦清风跟踪着。她寻思着黑鹰肯定会和自己的主人联系的,谁成想,两个钟头后,黑鹰便被杀了。
毫无疑问是花爷的人干的。
在花爷看来,一个当过俘虏的下属,是没有丝毫价值的,不需要存活,虽然黑鹰跟了他几十年了
萧圣失魂了半晌才缓过来,修长的手从心脏处拿开,看向秦仁凤。
岳母头上的银发刺痛了他的眼睛。无论如何,他都得顶住,上有老下有小,他得扛得起这份责任,不光为自己扛,也要为妻子。
洗了把脸,他捧着笔记本回到自己的书房,继续思考寻找言小念的办法。
黑暗中他的英气勃发,气势非凡,没有丝毫颓败之相,也许这就是上帝格外眷顾他的原因。
另一边的东南亚,天蒙蒙黑了,一个身穿当地土著服装的男子走在山路中,长发飘逸,俊美不似凡人。
余冲。
为了寻觅言小念,他放弃了一袭白衣,克服了洁癖和强迫症,每到一处地方,他就选择融入当地的风俗之中。
为了防止打草惊蛇,他基本上都是夜晚行动,其过程有多艰辛,可想而知
许是累了,他走到溪边,掬水洗脸。溪水里的落花偶尔沾在他如羊脂玉般白皙的面庞上,让他看起来皎如明月,熠熠生辉。
这么美丽的人,即便在夜晚,也是引人注目的。
溪水的上游走来两个人,也穿着土著的衣服,身上背着渔网,看起来是渔民,但他们只是花爷的手下,来捞家谱的。
他们盯了余大夫看了许久,深深被他的美貌所折服。
他们觉得,如果把这位美人打扮一番,献给花爷,肯定能立大功。毕竟那位撕家谱的任性小娘子,已经快把自己作死了,需要新的美人来填补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