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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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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宅位于离城三十公里的一爿小山丘上,那处依山傍水,黄昏时分,山上渐起一层薄雾,远远一看,如梦似幻,美轮美奂。

    宇文姿坐在车上,忐忑不安,有种丑媳妇要去见公婆的微妙感,车驶入林中小道,摇下车窗,能听见翠鸟鸣叫,偶尔还有几只飞过枝头的黄莺,宇文姿目中显出安宁静谧的光彩来。

    往深处走,景致愈好,里头有淙淙流水,旁边还有雄壮的松树,宇文姿念头翻转,举身赴清池、自挂东南枝也就是这番影像了。

    车子进了宅门,前头是个偌大的花园,修竹茂密,亭台楼阁,朝脚下看,一道清渠通向外头欢快流动的溪水,庭中还有石板桥,石头缝隙里长出油油的青苔。

    宇文姿穿着一对漆皮尖头高跟鞋,衬衫西裤,竟与其中环境格格不入,她有些后悔自己的刻意打扮,现在看来,似乎是弄巧成拙了。

    又有大汉迎出来,“宇文小姐,这边请,老爷在里头等您。”

    宇文姿看了园中一眼,目光所及之处,没有旁人,只有送自己过来的和眼前的这两个大汉,这样精致的庭院,难道住着的都是这帮黑衣大汉。来迎人的那位在前头开道,“这边请,老爷在里面。”

    易凤寻在厨房,他身上衬衫湿了半面,手里拿着似乎还抓着一只螃蟹手忙脚乱,宇文姿本做好要被人兴师问罪的打算,她抓着提包,掌心里沁出汗来,高跟鞋在地面上轻响,易凤寻抬头,冲她笑了笑,“你来了?”

    螃蟹手舞足蹈,易凤寻抓的方式不对,宇文姿脱口而出,“当心!”

    易先生手指尖被钳子夹一下,他手一甩,螃蟹飞出去老远,宇文姿将提包搁在桌上,快步走过去,“怎么样,没事吧?”

    情人之间就是这样,本以为的忐忑,千万种不安,在见了对方以后,只会融化成脉脉不得语的温情蜜意。易凤寻叹口气,“本想叫你来吃饭,弄了一下午,还是没弄好。”

    易先生头发随意的搭下来,浅灰的衬衫一片水渍,宇文姿伸手将他一推,“你去换件衣裳,我来。”

    宇文姿弯腰去捡地上螃蟹,螃蟹早已自己横行老远,她两指拎起这肥硕的大闸蟹,回头问易凤寻,“是清蒸还是白灼,或者吃咖喱蟹?”

    身后的男人说:“你做主,我鲜少在家里吃饭,过去父亲住在这里,现在去了美国休养,家里的老人都跟过去了,蓉姐做饭一流,下次带你去吃。”

    宇文姿笑,“去美国吃?”

    男人已经走过来环住了宇文姿的腰,“去美国吃。”

    易凤寻衣裳本就是湿的,他衬衫下摆正好贴住宇文姿的背,宇文姿感觉自己背后已经一片湿濡,她稍一侧头,就对上易凤寻的脸。

    一段绵长的接吻,易凤寻搂了怀中女人的腰,深深浅浅,相互挑逗,吻要从口舌探入对方心底去。宇文姿喘不过气来,易凤寻才松开她,“昨日去了哪里,嗯?”

    早该到来的兴师问罪原来隐藏在这里,宇文姿嘴唇殷红,眼睛里蒙了一层水汽,“那个......我......”

    “嗯?”易凤寻摸着女人的腰,神色间颇有耐心。

    “我昨天在公司被箱子砸了,然后我的手机钱包都锁在办公室里面,我......我就在朋友家住了一晚,那个......对不起啊,我不知道你在等我,对不起啊......”

    女人声音越来越小,易凤寻颔首听着,听到后面,冷问一句,“砸到哪儿了?”

    易先生的声音好听,他冷下声音来,又有刮人的寒意。

    宇文姿连连摆手,“没事的,没事的,我去医院看了,医生说没事,擦点药就好了。”

    易凤寻不理她,直接去撩她的衣服,“伤哪儿了,我看看。”

    厨房的水还在哗哗地流,不断冲刷螃蟹,螃蟹们挣扎着往池子外头爬,易凤寻已经拉开了宇文姿的衬衫,她背着他,秀美的背上有一道三寸长的淤痕,易凤寻抿着薄唇,“还要上班吗?”

    他手指划过女人肩背,轻轻叹息,“为什么要弄伤自己呢,在家里不开心吗?”

    宇文姿回头去拿被易凤寻拨开的衬衫,衣裳就丢在洗手台上,已经沾了水,她伸出手臂去勾,易凤寻已经将她抱起放在大理石面的操作台上,他摸到她西裤暗扣,两指一动,裤腰就松了。

    这是厨房啊,一个开放式的厨房,厨房直通大厅,大厅的门直敞着,此刻只要有人从门口经过,只需侧目一瞟,就能看见里面的旖旎风光。

    宇文姿有些不自在,“易......易先生,那个......”

    易凤寻已经托着她的腰,拉下了女人身上规整贴身的西裤,他与她紧紧相贴,“易凤寻。”

    他说自己的名字。

    宇文姿半是羞臊半是情动,“凤寻?”

    女人的高跟鞋还在脚上,她一脚勾在易凤寻的右腿上,那人低低一笑,笑声里闻出三分戏谑,宇文姿气恼,当下脚一弯,要去踢男人大腿,男人捉了她的脚踝,往下一扯,两人就合在一处,“嗯”,引来女人一声轻吟。

    易凤寻身上有清泉之气,宇文姿搂着他脖子,水龙头的水还没关,宇文姿伸手去关,易凤寻贴上去,等宇文姿自己收腰回来时,就是一个强烈的穿刺。

    操作台上一片狼藉,宇文姿散着头发躺在上面,待他们分开时,易凤寻抱着她上了楼。

    镜中女人双颊红润,眼神里有灼人的光芒,恋爱让人美丽,宇文姿迈入了爱河。

    宇文姿做了一个大虾扇贝汤,又蒸了螃蟹,闷了一锅西班牙海鲜饭,她穿着他的衬衫在桌上与他对饮时,红酒滴落高脚杯,也照出了女人脸上的流光溢彩。

    美好的时光总是短暂,外头月明星稀,宇文姿低头看手表,“我要回去了。”

    易凤寻眉头睃了她一眼,宇文姿连连解释,“我明天还要上班,衣服都湿了,我回去换衣服......”

    这本就是理所当然的要求,易凤寻翘着腿,没有说话。

    男人不满意宇文姿的做法,似有提了裤子就走的嫌疑。宇文姿凑过去,“别生气好吗,我周末来陪你,陪你两天,好吗?”

    女人开始讨价还价,用周末时光来堵男人的嘴。

    易凤寻嘴角一勾,笑容意味不明,他敲桌子几下,外头大汉站在门口,“老爷?”

    易老爷已经起身了,“送宇文小姐回去。”

    他转身背向,走得干净利落。

    大汉伸手,“宇文小姐,请吧。”

    宇文姿瞧见那人背影,不知是自己无情,还是他才无情。

    车子驶入树林,晚风激荡枝叶飞舞,宇文姿坐在后座,想起易凤寻最后的眼神,有些神伤。他是什么意思呢,自己又是他什么人,他有没有家室,难道自己从今往后就成了他的情人?

    召之即来,挥之即去。

    宇文姿越想越复杂,越想越难受。

    一是想自己是要上班的人,再也不是家庭主妇,回家休息是正常的,换套衣服去上班也是正常的,为什么要受他的干扰?二又觉得自己与他没名没分,他凭什么管着自己。

    女人的心思就是这样复杂多变,林中的枝条吹得越发起劲,一树干枝抽打在车窗边,险些刮到宇文姿郁郁寡欢的脸。

    前头开车的大汉就是原先去接她的那一个,那人在前面说了一句,“宇文小姐,老爷是个脾气很好的人,你回去跟他服个软,就没事了。”

    人家一片好心,宇文姿听在耳中又变了味道。

    服软?为什么要服软,自己又不曾做错甚么,当初每每和袁安发生矛盾或者摩擦,父亲也是这么说,“阿姿,你回去服个软,过日子哪有不磕磕碰碰的,袁安是个好孩子,你们好好过。”

    好孩子?父亲嘴里的好孩子今日已经成了别人的丈夫,外人眼中的十佳老公已然劈腿再婚一样不落。

    好男人,这世上哪里还有什么好男人。

    女人悲伤起来,能把所有不愉快的过往统统回忆一遍,就如环绕音响,也如昨日重现。

    此时此刻的宇文姿就是这么想的,如果我当初没有和袁安结婚,那么我不会在家里做了五年的家庭主妇,也不会被袁安的母亲压抑了五年,更不会连父亲在世上最后一年也不能与他共同度过,那么我会活得开心一点,没有遗憾一点,那就更不会被迫地与袁安离婚,不离婚的话也不会搬回旧宅去住,那怎么会遇见这个姓易的负心汉,如果不遇见姓易的,此刻便也不会这么失落了。

    回头是伤她心的人,前头是她的伤心地,宇文姿自觉委屈的眼泪都要洒下三滴。

    归根结底问题还是出在现在这个姓易的男人身上,他用一个眼神伤了宇文小姐的心。

    冷风又起,深秋的夜树影萧条,宇文姿摇起车窗,窗子合上,仍能听见外头妖风作响,她问前头的人,“这边夜里都这样吗?”

    回城就要穿过这林间小道,大汉回她,“今天的风格外大,平时也不这样。”

    枝打窗台,狂风卷起深夜的寒气从窗中飘进来,易凤寻戴一架轻便的金丝细框眼镜在窗边办公,点开邮件,公司精算部门给出数据,照如今市值来看,要完全收购佳能一半股份预计需要四百亿资金。

    易小凤砸锅卖铁拼凑出的一百亿只够吞下佳能百分之十,还是在佳能目前资金紧张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做出的让步,等佳能缓过气来,可能又会横生波澜。

    风声越来越响,竹林刷刷之声似要将园中花木全部摧毁,易凤寻关了电脑,点开卧室的电视,“今日台风‘娜塔莎’登陆,请各位居民关好门窗,尽量减少上街出行,预计在凌晨一点,娜塔莎会席卷全程,此刻台风仍在城市外围香蜜湖一带盘桓。各位请看今日要闻......”

    易凤寻看一眼手表,十二点四十分,风声越来越狂,易凤寻抓起椅子上一件外套就往外走,那女人不听话,半夜三更非要回去,现在好了,遇上台风,还卡在点儿上。

    易宅住的这片地方就叫香蜜湖,整片住宅区都是环山而建,山腹中间有一爿湖水,据说甜似蜂蜜,还清香无比,故而命名香蜜湖。

    男人去车库倒车出门,门卫探出头来,“老爷,去哪里?”

    “台风来了,我去看看他们。”

    易凤寻话不多,也不喜欢说太白,他担心宇文姿,香蜜湖属自然风景区,万一遇上大雨洗刷山林,山上滚下来的土坯都足以要了他们的命。

    守门的大汉机灵,家主都要出去,自己怎能不动,当下他就拍了警报,通知人马下来一齐出去寻人,不需片刻,一队黑衣大汉齐刷刷站成一排,“老爷!”

    深秋的晚上,一队大汉穿统一黑色西装外套,一人替易凤寻开车,余下六人开两辆车跟着出去了,三辆黑车远光灯一打,照得山林小道灿若明昼。

    宇文姿还在纠结易先生凭什么管自己这个无解的问题,车上电台已经发出通知,“请市民朋友不要随意出行,台风‘娜塔莎’已经正式登陆本市,预计会在明早转移内进,各位市民不要惊慌,只需在家安静等台风过境......”

    前头大汉回头问宇文姿,“宇文小姐,台风来了,就在这一带,不如明早再返程?”

    台风都给宇文姿搭了回头的梯子,她也不知到底拧着哪股子倔强劲儿,她说:“又不是没见过台风,怕什么,走,不回去。”

    香蜜湖在风平浪静之时风景尤美,暴雨之时,只剩寒鸦夜啼,雀鸟不鸣。

    雨下大了,车头雨刷也越扫越快,最后车顶上都被暴雨击落出‘砰砰’巨响,宇文姿有些后悔了。她不知到底在犟个什么劲,或许是易凤寻不知不觉将她宠坏了,让她一时间忘了天高地厚,只顾着内心里那点小脾气。

    人是知道恐惧的,尤其是雨声隆隆,天空霹雳一道接着一道的时候。

    夜雨冲刷着车顶,易凤寻腿稍微动了动,他有些不安。漆黑的头顶一道猩红闪电劈过,还带着淡黄的尾巴,易凤寻薄唇抿成一条严肃的线。

    一颗四人合抱粗细的大树轰然倒地,雷劈在树干上,被烧焦的大树横压下来,挡住山内唯一小道。大汉停了车,“宇文小姐,过不去了,前头树倒了。”

    前方已无路,除了回头这一条路,就是在原地等上一夜,等明日香蜜湖的工作人员来拖走大树,清理干道。

    “呼......”

    宇文姿呼出长长一口气,既有劫后余生的庆幸,也有终于可以回头的不二理由。“那我们回去?”

    大汉二话不说就开始掉头往回走,他生怕这位小姐非要坚持在这里等上一夜,不止危险不说,届时还两头不讨好。

    车开始返程,宇文姿又开始忐忑,她怕易凤寻问她,“你怎么又回来了?”

    真是个令人尴尬的问题,要走的是自己,半路回头的也是自己,这么一来一回,除了出来冒险一次,还有什么收获?难不成自己已经被言情剧中的脑残女主附了身,为了证明那虚无缥缈的爱情,为了听对方说一句‘我爱你’,就把生死置之度外了?

    不,情爱是小事,生死才是大事。

    易凤寻瞧见前头的火光,沉着嗓子说了一句,“开快点。”

    什么着火了,前方有什么事情,到底是劈到什么了,易凤寻脑袋有点沉沉地疼,今天到底怎么回事,一个女人半夜要回城,自己怎么就这么让她走了,什么事情不能明天再说?

    深沉的雨夜让人无端的心慌,车子在雨夜本就打滑,再踩油门,车子失控往旁边一歪。此刻车子处于半山腰上,下头就是深谷,深谷里有什么,有湖水暴涨的香蜜湖。

    车子尾巴往深谷里偏,司机一甩方向盘,车子急往山壁内侧靠,或许是打方向力度太大了一点,车子斜着停在了小道正中央,有一车当关、万车莫开之势。

    司机开始倒车,后面右车胎瘪了,方才那危险的打滑就是因为车胎泄气之故,司机道:“老爷,车胎破了,要换胎。”

    随行的两辆车都跟在后头,前头的车一横,都过不去了,司机下车换胎,后头的人跟上来帮忙,易凤寻撑伞站在一旁。

    头上又是一道闪电,换胎的司机抬头一看,大喝一声:“老爷,丟伞!”

    说时迟,那时快,易凤寻手将伞往路上一丢,伞滚了两圈贴在山壁上,闪电就已经将伞劈焦了,火势熊熊,暴雨倾盆,很快将火扑灭,黑色的雨伞只剩其中的根骨,防水布面已经尽数烧毁。

    易凤寻没有再撑伞,车胎还未换好,后头有人道:“老爷,去后头的车里坐,避雨。”

    易先生就那么站着,大雨将他一双凤眸淋得没有表情,这惶惶深夜,她到底安全回家没有?

    那头有车要过去,车灯扫过来,易凤寻回头一看,那女人就在他眼前。宇文姿喉间哽咽,她早早就看见横在小道中间的车,一群人站在那处,待到靠近了,她才看清靠着山壁的易凤寻。他深灰的毛衣外套淋了个通透,他来找她了。

    他来找她了。

    宇文姿要的是什么,念的是什么,琢磨的是什么,疑惑的是什么,摇摆不定的是什么,此刻一见,方知那是爱。

    车胎换好了,司机打开车门,易凤寻上车,然后关了车门。

    他生气了。

    宇文姿跟上去,手也去拉他的车门,易凤寻就在门边上坐着,宇文姿强行挤进来,两人叠在一处,易凤寻往里头挪了挪,宇文姿凑过去,“外套都湿了。”

    说罢,她就伸手去扒拉易凤寻的针织外套,易凤寻全程没看她一眼。

    返回易宅已经凌晨三点,大家都忙活了大半夜,易凤寻铁着脸进了门,宇文姿忙跟上去,后头大汉说一句,“宇文小姐,老爷刚刚很危险,他也是替你担心。”

    宇文姿回头,“他怎么了?”

    他差点被雷劈了。

    大汉没有回答,只转头走了。易凤寻已经上楼,宇文姿跟上去,浴室里有水声,她在外头问:“易先生,你饿吗?”

    折腾这么久,宇文姿也累了,她摸摸头上的湿发,准备下楼去厨房,里头的人就说话了,“进来。”

    这声音就如君临天下一般的特赦圣旨,宇文姿推门进去,易凤寻正在脱衬衫,他的金丝边眼镜就搁在洗漱台上,镜片上全是水珠。

    浴缸里有热水,易凤寻指着里头,“你去洗”,说罢,他就要推门出去。

    宇文姿也不知道为什么,一手拉了对方手臂,易凤寻回头看她,用目光询问。

    宇文姿自己身上也是湿哒哒的,头发拧成一堆,被雨水刷几回,谁不是又脏又乱。她眼眶一红,低头便有泪珠滚落。

    易凤寻终于说话,“怎么了?”

    女人眼泪愈发汹涌,与外头昏天暗地的狂风骤雨交相呼应,易凤寻叹口气,“哭甚么?”

    宇文姿指着浴缸,“你洗,我去煮碗面给你吃?”

    大好的良辰,谁要吃面?

    易凤寻笑一笑,伸手抱了抱宇文姿,宇文姿搂他脖子,“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有意的,他们说你很危险,你伤到哪里了,你伤哪里了?”

    老话总说,患难见真情,可现代夫妻,哪里还有什么患难与共的机会。一言不合就要离婚,没有房子没有车,结婚都难。

    今日的易凤寻展现了一个男人最应该拥有的品质,牢靠与担当。宇文姿觉得自己心都碎了,她眼泪不止,“对不起,我以后再也不这样了,真的,再也不这样了......”

    浴室内暖风袭袭,宇文姿双眼哭得通红,易凤寻搂了她,“好了,别哭了,我没事。”

    宇文姿点头,“你别生气,我再也不会恃宠而骄了,真的......”

    易凤寻好笑,“你还知道这是持宠生娇?”

    谁不知道这是娇惯,易凤寻将宇文姿像一个小公主一样捧着,哪个女人被这么宠一宠,不滋生出一些额外的娇气来?

    宇文姿嘟嘟嘴,“我以后不会了,你原谅我吧。”

    易凤寻将宇文姿拉过来,手指解开宇文姿衬衫,宇文姿眼睛也是红的,脸也是红的,易凤寻伸手捞了蓬蓬头下来,“过来,我给你洗头。”

    多少年没有男人说要给宇文姿洗头,年少时,或者准确的说,十岁以前,宇文正会给女儿洗头。

    在自家的小院子里摆一个凳子,上头有个塑料盆子,盆底是荷花或者牡丹,宇文正一手拿着热水瓶往塑料盆里倒水,一手在地上的水桶里舀一瓢凉水,两厢一兑,就成了温水,然后唤顽皮的女儿过来,“阿姿,来洗头。”

    那时候电视是黑白的,要调台还要去电视机上手动操作,有些洋气的人家先一步更换了二十一寸的彩电,还带着遥控器,宇文姿第一次见人家不必去电视机上调台的时候,还暗自疑惑许久,回家也不敢问爸爸。

    为什么人家家里的电视是彩电,为什么人家家里的电视那么大,他们不用起身就调台了,这是为什么呢。

    没有为什么,因为人家的电视贵一些,更高档一些。

    后来,宇文姿在电视里看了一个广告,当红的影视明星周润发满脸温柔地给一个女人洗头,也是一个木头架子上头有一个盆子,许多年后,宇文姿不记得那个女人的长相,但她记得发哥脸上的温柔。

    大学时候,宇文姿是带着一头长发踏进校门的,她喜欢那个洗发水广告,尽管这些年后,洗发水已经被人淡忘,但她喜欢那女子弯腰后垂下来的三千青丝,也喜欢那木架子所承载的细密情意。

    年轻的宇文姿希望有个男人就像周润发拍广告一样替自己洗一次头,她发丝柔韧,发质极好,她觉得自己弯腰甩头做同样动作的话,肯定也是美的。

    然后她遇见了袁安,袁安也喜欢她,但是不喜欢她的一头长发。他说:“头发留这么长不热吗,看着就热,不如剪个短发吧,那样好看。”

    是的,袁安,她的前夫,他给她很多建议,但没有一桩是与自己心意相通的。

    宇文姿试图去逆转对方的想法,她先买了个假发套,短发的发套,她想说明短发也不是很好看啊,谁知袁安一直夸她,“比以前好看多了,以后就这样”。宇文姿有些讷讷,她简直怀疑袁安根本没看出来她头上是一顶假发。

    易凤寻的手势很轻柔,宇文姿头发不长,她离婚不久,还没能彻底更正袁安从上一段婚姻带给她的弊病,这些都需要时间去改变,包括重新长长一段如鸦秀发。

    易凤寻替她冲头的时候,宇文姿偷偷看了他一眼,易先生很认真,表情也很安然。若是换做袁安,他一定会说,“你自己洗,满屋子都是头发,看着真是烦死了!”

    宇文姿心念一动再动,易凤寻拿了毛巾给她,“把头发擦擦,再去洗澡,当心着凉。”

    浴室内温度渐高,暖气烘得人昏昏欲睡,宇文姿点头,“你也洗,我去那边洗,省的浪费时间。”宇文姿手指着磨砂玻璃内的淋浴,两人都是淋过雨的,一个一个来,要洗到什么时候去。

    她拿了毛巾就往玻璃门里走,易凤寻笑着拉了她一把,“那就一起洗。”

    窗外雨疏风骤,里头浓睡也不消残酒,次日宇文姿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十点半,糟糕,早已过了上班时间。

    她给何玉珏打电话,“玉珏,帮我请个假,我下午过来。”

    那头何玉珏的声音极小,“温总来了。”

    “什么?”宇文姿没听清。

    那头挂了电话,发来信息,“温总来了。”

    宇文姿捏着手机敲打,“什么时候来的?”

    “今天早上。”

    易凤寻不在屋里,宇文姿慌慌忙忙从楼上下来,在客厅转了一圈找自己的手袋,又在沙发下头找出高跟鞋和昨天穿过的衬衫西裤,衣裳是皱了一点,好歹也能穿去上班。

    她往院子里一站,就有大汉出来,“小姐要出门?”

    宇文姿赶紧报上公司地址,“麻烦你送我过去好吗,我要迟到了。”

    大汉很是有礼貌,“小姐这边请。”

    香蜜湖之所以风景这么优美,是因为它离市区有足足三十公里,昨日过来赏风景,今日宇文姿火急火燎,温疏桐那个煞星怎么突然来了,还来得悄无声息,让人猝不及防。

    车子驶入市区,香蜜湖的宁静悠远全部不见了,摩天大楼下只有脚步匆匆的人群,女士们手提挎包高跟鞋踩得当当响,走起路来比男人还快,男人们则微微弯腰,似活的比谁都累。

    车子在宇文姿公司所在的写字楼下停好,宇文姿抓了包就走,那大汉道:“晚上几点来接小姐?”

    宇文姿愣一愣,忙摆手道:“不用接,不用接,我晚上要回家。”

    大汉点头,“好的,小姐慢走。”

    宇文姿呼出一口气,这是公主般的待遇啊!没等她陶醉几秒,何玉珏的信息就来了,“姿姐,你到哪儿了?温总说要找你面谈。”

    混公司就得要团结一心,下面的人必须团结一心,一是要合力抵抗资本家压迫,二是方便通风报信。

    何玉珏此刻的报信就很有效果,宇文姿心里好几版腹稿,若是温疏桐故意找麻烦,那自己就把那枚男士尾戒拿出来,好让大家看看,公司某些高层是如何沆瀣一气的,还有某些女人,又是如何靠*上位的。

    丑闻嘛,总是上层的人要比小员工多得多,上层叫丑闻,普通员工的只能叫琐事。

    温疏桐还是穿得很随意,若不是员工各有一本公司手册,扉页上就是温总的靓照,就凭借温总这一幅温柔无害的样子,谁还能当他是皇风未来的掌舵人。

    宇文姿正要开口解释自己为什么迟到,刘昭已经说话,“文件送到了吗?来得正好,温总要和你说一下档案问题。”

    分公司财务经理刘昭替小员工宇文姿解了围,总公司来袭,那分公司的人必须团结,并不是因为刘昭允许员工迟到,而是比起宇文姿的迟到来说,她更希望分公司什么幺蛾子都不要出,就如此刻温疏桐与宇文姿的谈话。

    刘昭抛了绳子,宇文姿不能不接,“刘经理,文件送到了,我先去其他公司才打车回来的,没耽误什么事吧?”

    两人唱作俱佳,刘昭点头,“没事,来,给你介绍一下,这是公司副总裁温总。”

    宇文姿还能不认识温疏桐?刘昭介绍了,她只得低头,唤一声,“温总好。”

    大公司就是这样,等级森严,若是倒退几年,只怕宇文姿要弯腰行礼,“拜见温副总裁”。

    如今风气不比以前,已经平等许多。因为在过去,总裁先生是绝不会与一个普通员工直接对话的,因为他们地位隔着天堑。

    两人单独进了会议室,温疏桐先坐下,然后指着下首,“坐。”

    宇文姿依言坐下,等待这位高高在上的总裁先生敲打自己。宇文姿不说话,温疏桐也没说话,挨了几分钟,宇文姿抬头看他,温疏桐才道:“初到贵地,宇文小姐不请客做东吗?”

    这都什么跟什么,宇文姿一本正经准备接受教诲,哪知温总说起闲话,“昨日刮了台风,宇文小姐这是睡过时了吧?”

    看,这人就是这样,说几句无伤大雅的闲话降低你的防备心,接着马上就开始套你的实话,宇文姿摇头,“没有啊,刚刚我们经理叫我出去送文件了。”

    温疏桐笑一笑,“我一早就来了,并没有看见你啊。”

    啧啧,环环相扣,宇文姿也笑,“文件是昨天给我的,今早我送了才来上班。”

    温疏桐看她,“既然是昨天给你的,为什么今天才送,是不是有意磨洋工?”

    这人每一句话都能给人扣上个大帽子,昨日刮台风啊,这事人人都知道,偏偏他温疏桐不知道,宇文姿抿着嘴,懒得辩解。

    随后,温疏桐看手上文件,“去把过去三年的档案票据都搬出来,你就在这里核查给我看,我就在这里看着,错一单,都是你的责任。”

    这话简直有点无理取闹,说难听了,叫厚颜无耻。谁不知道宇文姿新兵一个,她来公司还不到两个月,还是个没过试用期的新人,让人家担负这么重的责任,合适吗?

    温疏桐不管这些,他抬头看宇文姿,“就在这里。”

    意思是你怎么还不动,赶紧将档案搬过来,核算给我看。

    宇文姿有点生气,这人明摆着是为难自己,可生气以后,又是无可奈何。是啊,他摆明是胡扯,那又怎么样呢,你能把他怎么样?

    强权之下,就是那么无可奈何。

    宇文姿那天从上午十一点一直算到晚上十一点,中途上了两次厕所,喝了半杯咖啡,咬了一口汉堡。她一直在算,他一直在看,直到算的人有气无力,看的人也有气无力。

    午夜十一点一刻,温疏桐看一眼手表,“下班。走,我送你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