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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继周的想法很简单,作为一个男人,最最基本的条件就是能顶立门户,养活老婆孩子。
这一直是他的底线,所以前十二年,他自己饿着也把最好的让给明梅。至于让曼曼受那么多苦,他也在及时补救。他算了下,如果煎饼果子店能比原先的餐车赚钱,那他应该可以养得起一家四口。
“爸这可是你说的,我们拉钩,不许骗小孩子。”
王曼大拇指对上父亲的,重重摁一下,拉钩完成后她低下头对手指:“爸,对不起啊,刚才我有些话说太重了。”
“没事,你想得没错。”
王继周继续抚摸毛茸茸,他总觉得闺女越来越可爱。不是心理上的,而是她本身模样。还是原来那只鼻子那张嘴,可就是看着比原先要顺眼。
“爸你可一定要加油,虽然我觉得你是世界上最好的爸爸,但你还可以再好点。”
“行,我再好点,晚上吃什么?”
王曼都快哭了,她刚收拾完午饭餐桌,晚饭汹涌而来。每逢佳节胖三斤,被她爸这么填鸭不胖才怪。
“肚子里油太多,我要吃清淡的凉拌菜。”
“临过年前我买了点雪梨,埋在桂花树下雪堆里,要不要给你炖个冰糖雪梨?”
显然要,这对王曼来说简直是意外惊喜。接下来半小时,她像个小尾巴似得跟在父亲后面,看着锅里热水咕嘟咕嘟把晶莹地梨肉滚上来,甜丝丝、香喷喷。
“加一点陈皮带点酸味更好喝。”
一小锅冰糖雪梨被盛在透明量杯里,王曼如馋猫般地围在桌子边上,望着腾腾地热气,咂着口水泛起了难。
“曼曼,出来接电话。”
厨房内刷锅的父亲吆喝,百般不舍地离开桌前,来电话的是杜奇。
“你怎么这时候打来,昨晚一过零点我就给你拜年啦。”
“我们玩真心话大冒险,我输了,得给第一个给我拜年的人打电话。”
王曼听到电话那头传来喧闹声,杜奇声音中带着点尴尬:“曼曼,你有没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
“当然有,我现在太需要你了。”
杜奇紧张起来:“你怎么了?”
“我爸煮了一锅冰糖雪梨,味道特别好。但它现在是热的,我在想是现在吹着喝,去去这一满肚子油;还是晾凉了,等味道更好再去喝。”
“这很简单。”
听筒内传来杜奇的声音,空间里也透出元宝的呼喊:“这么简单你都不会。”
“那你说我该怎么办?”
“过年前咱们在你家厨房炸鱼,我顺手拿空玻璃瓶装白开水,给你冻了瓶冰块。现在时间还短,应该还能吃。”
杜奇你果然是人类的好朋友,一生推:“哇,杜奇你是怎么想到的?”
“不是你说自己最喜欢在下雪天吃冰淇淋,可惜冬天小卖部不卖,我就给你弄点简单的。不过女孩子吃太多凉的不好,你少放点,只要不烫口就行。”
“知道啦,你们继续玩。”
在那边的哄笑声中,王曼挂掉电话往院子外走,边走意识边问向元宝:“小蝴蝶,你有什么办法?”
“你才小蝴蝶,你全家都小蝴蝶。”
“我全家不也有你?到底什么办法,刚才你都不告诉我。”
“还不是掺冰饮,曼曼你简直笨死了。系统商城里有冰棍,更有现成的冰糖雪梨,还有冰水。”
王曼瞅了眼果然有,是她没想到,不过她绝不承认聪明的自己也有智拙的时候。
“你也不看看那价格,竟然要十金币一瓶,怎么不去抢。十金币可以买三双袜子,我怎么舍得两口喝掉。”
“别再为自己找借口。”
进门开冰箱,果然在空闲地方用洗干净的广口玻璃瓶冰着两瓶水。顺手抓一瓶,她拿果皮刀伸进去将冰块捣碎,均匀地洒在冰糖雪梨里。
喝一口汤,再吃一口雪梨。纯天然无添加剂的材料,被王继周一双巧手捯饬后,瞬间成了难得的美味。
“爸,来尝一口。”
“不错,你先喝吧。”
王曼拿个小碗,分出一部分递给他:“对了爸,过了年初三邮局上班,咱们就能拿到亲子鉴定报告了是吧?”
王继周摇头:“可能还得再慢点,过年医院虽然不休息,但肯定不能像正常上班那样快。”
“这样,那爸你直接告诉我吧,那孩子究竟是谁的?”
“我也只是猜测,并不确定。”
“那你把猜测告诉我。”
别的事都行,但在这事上,王继周却是守口如瓶:“这事你少问,下午尹鹏他们拜年该回来了,要不你出去玩会?”
王曼耷拉下眼:“尹鹏回乡下过年,章磊去了他爷爷家,年初四前别想见到。爸,你不想告诉我就直说。”
“这事我真不能跟你说。”
王曼掩面而泣,爸你学会坏了,你竟然学会了补刀,这世界简直太不愉快。好喝的冰糖雪梨才不给你,我要全部喝光光。
咕嘟咕嘟全喝完,王曼气愤地钻进屋里,敲门声响起,她气鼓鼓地说道:“我很生气,爸你现在就是要说我也不听。”
“我最近看到一本不错的书,反正你没事,趁着寒假也看看,我给你放门口。”
脚步声走远,继一口中一箭后,膝盖再中一箭的王曼扶墙打开房门,原先每次放衣服的地方现在放着本泛黄的书。
翻开扉页,正是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前世她看过几页,家族地三代后主人公的经历,多多少少与父亲有几分相近。
于是在年初八前,写完寒假作业的王曼除了打理空间,其余大多数时间都用在了读这本书上。重新看一遍,里面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依然让她头晕。不过以成年人的灵魂再来阅读这本巨著,每天都能多一点收获。
“元宝,你说苏明梅儿子的生父究竟是谁?”
“不知道。”
“那你想个办法知道,我快好奇死了。”
“曼曼,容我提醒下,你要再不收拾东西,排练就迟到了。”
“可我好想好想知道,元宝,你看你现在多漂亮,这不全是我拼命种田的功劳。我们是好搭档,你必须得帮我。”
“挟恩图报非君子。”
“你要不告诉我,我就罢工,你信不信?”
杀手锏一出谁与争锋,元宝无奈:“我也没法未卜先知,等报告出来我去给你瞅一眼。”
“早这么说不就行啦,快迟到了我们快点。”
冲出房门外,拎上父亲给收拾好的装扮,王曼拔腿往实验小学走去。好在两处就是对门,抄近路过个小胡同就到,踩着点王曼到教室,却发现她来得不算晚。
见到她尹鹏迎上来:“你裙子找好没?”
指导老师跟在她后面进来,也关切地看着她手里的包。王曼也不卖关子,直接将衣裳拿出来。
“我没找到合适的纱裙,就找了件旗袍。”
嗤笑声响起,不用抬头王曼也知道是沈木子。出乎她意料,沈木子并没有如她想象中那般沮丧阴沉,她趾高气昂地秀了下自己的皮草披肩。
皮草……这不对,皮草价格高昂,一般都是成人买来炫耀用。孩子长得快,穿不了几次就废了。以沈木子的家境,应该不至于奢侈地去给她买这么油光水滑的皮草披肩。
可她记得李晶晶极为喜欢皮草,前世她曾骄傲地炫耀过,小时候她有一件熊猫连体衣,是用真熊猫皮做成。那时候大熊猫已经被列为国宝,送一对出去都是友谊象征,但她就是有这本事搞到熊猫皮做衣服。
没等她想到一块,就听沈木子炫耀:“这是貂皮,是晶晶表姐送我的新年礼物。”
果然是李晶晶,整天把动物尸体披身上有什么值得炫耀?在沈木子看好戏的眼神中,王曼抖开旗袍。
正宗的中国红,不同于先前找得那件,这是元宝从商城庞大的库存中给她找来的新款。领口镶着三朵牡丹,双肩是简单的飞袖。稍微收腰的无胸设计,刚好适合她竹竿身材。
“我觉得旗袍配中山装挺好看。”
当然好看,指导老师一眼就相中了这件衣服。本来她还担心王曼撑不起领唱的气场,但只要有这衣服在,气场差点也没什么。
“很好,很合适,这件肯定行。”
领唱老师连用三个词夸奖,沈木子脸色很难看。年初一她就收到晶晶表姐电话,说她北京那边邻居怎么对王曼好,怎么夸她。这些夸奖和优待原先都属于李晶晶,如今被王曼分去,李晶晶都放话:此仇不共戴天。
她本以为今天又能搜集点王曼糗事,告诉李晶晶后,指不定她能得个皮草大衣。
听到旗袍时她更是十拿九稳,那种封建时代妇女穿的土衣裳,怎么能跟洋装蓬蓬裙相比。
可面前这件旗袍是怎么回事?再带着有色眼光,她也没法说这衣裳难看。但是王曼又长得不好看,穿上应该挺土吧?
“老师,这里没法换衣裳,我就比一下。”
将飞袖固定在肩上,王曼开始转个圈,朝沈木子那边挑衅一笑。原本不甚出众容貌搭配国红旗袍,就像花骨朵突然绽放开一般,所有人都眼前一亮。
沈木子心如死灰,这事办不好,晶晶姐肯定会训她。
而尹鹏愣愣地点头,小声咕哝道:“怪不得一直缠着你,赵大伟眼光真不错。”
作者有话要说:王曼旗袍款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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