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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个上嘴唇留着小胡子的瘦高个,老鼠眼睛,小鼻子,整个人都显得小里小气的。他说话喜欢阴阳怪气之乎者也,外加摇头晃脑不亦乐乎。骑着毛驴,挎着长剑,穿着一声白色的土布长袍,一边走路一边剔牙。
他们从四川黔中郡出发,前往长安,路途不可谓不遥远。但如果直入子午谷,也就是七八百里的路程吧。林强一个人骑马两天肯定能到。但带着这么个拖油瓶可就没谱了,他走的好像散步一样。
而且走走停停,不断地教林强认字。
“没想到你一个新罗来的蛮子居然还挺聪明,对我们天朝的文字居然一学就会,一点就通,我稍微对你有点刮目相看了。”
林强当然学的很快,因为他本来就有基础。虽说唐朝的文字和现代的简体字差别不小,但基本上都还有影子,而且里面也不乏简体字的存在。这一点林强心里有数,就像王羲之的兰亭序,里面也写了很多的简体字。
至于说古文古诗什么的,林强大小也是个高中毕业,基础还是有一些的。偶尔给包世贵秀才搞一两句出来,这家伙的脸顿时就绿了。
“好好好,没想到你这个蛮子还有些文采。不过没用,我听说了,这一次的比武招亲,最后的目的是要为攻打新罗选拔人才,你说你一个新罗来的蛮子,怎么可能入选呢?”
林强耸了耸肩膀:“天朝有很多高句丽的将领,都当了羽林军的大将军了。而且,我现在不是新罗人,我是陈家村的陈孝恭,你最好记清楚一点,我们可是付了钱的。”
“我不会出卖你的,那不是圣人知道。”包世贵摸着胡子冷冷一笑。
他俩就这样一边说一边走,磨磨蹭蹭磨磨蹭蹭,大约走了十五天的时间才到了陈仓,又走了五天的时间才进了长安城。
当然林强也不是特别的着急,因为他的文化课的确没有学好。尤其是用古文写文章,难度实在有点太大了。幸亏那个比武招亲是一个月之后才初选,最少要三个月才结束,所以走得慢一点也没什么关系。
“你瞅瞅这个名字取得,一听就不让人待见,红苕公主,听着跟地瓜一样呢。”在进入城门之前,包世贵又看了一遍门口贴着的告示,一边看一边晃脑袋。搞得城门口的卫兵盯着他看了半天了。
宏伟的大唐都城长安,在方沐月的记忆中是这个样子的:林强的眼前一片雉堞连云,整个城墙高达五丈,垛口、箭楼、马道上面旌旗蔽日,甲胄铿锵,闪光的刀枪都能把人的眼睛给亮瞎了。
一会儿就有一匹驿站快马绝尘而来,冲入城门,大声喊叫:某某在草原打了胜仗;某某在青海又损失了几千人马;西突厥抢劫了朝廷的多少多少绸缎,这些什么乱七八糟的玩意儿,把人群搞的稀里哗啦,一团乱麻。
“朝廷在西北总是打败仗吗?”林强牵着马往里面走,一边跟牵着驴的包世贵说话。这些事儿全都在他的意料之中,因为唐高宗时代对吐蕃强大,唐朝这边开始连续打了好几次的败仗,连薛仁贵都损失了二十万人马嘛。
“说话小心点,别让被人听见。”包世贵立即嘱咐他。然后他俩接受检查,陆续的进入城门。林强的身前身后吵吵嚷嚷,有很多西域和草原,甚至于黑人白人的客商,说着无数种连他都根本听不懂的话。
“皇帝陛下有旨通告各府道衙门,三月之后,如果红苕公主不能选出夫婿,即可前往吐蕃和亲,钦此!”一匹快马吆喝着这样的字句,迅速的从林强身边冲了过去。那阵风差点把包世贵吹走了。
“看看吧,红苕果然不被待见。”包世贵赶紧领着林强去找客店投宿。
长安城极尽奢华,城内街道宽阔,建筑雄奇,城内又四十八坊,坊内有街道纵横相贯,买卖铺户,茶楼酒店,乐坊青楼,鳞次栉比。庭嵌金珠,户盈罗绮,真可以说是天上人间。
皇城位于长安正北方向,金碧辉煌,殿阁层层,飞檐斗拱,勾心斗角,覆压数十里,威严端庄,隔离天日,无疑必然是城内最雄伟,也是最牛掰的建筑了。谁要是敢超过了它,谁的脑袋就要掉了。
皇城东侧宣化坊,是著名的花街柳巷,也是富人区。包世贵非要拉着林强跑到这里来投宿,而且是投宿的“五星级酒店的总统套房”。翻译过来就是天字第一号房!
“你在这等着,我出去抢点钱。”幸好这边的“酒店”不用交押金和预付款,不然林强当时就穿帮了。
临走的时候,因为家贫陈冶子并没有给林强多少钱,也就是十贯钱吧,大约就是十两银子。按照林强掌握的只是计算,折合人民币四千块钱。按照《红楼梦》的账目计算,应该是他们一家半年的吃喝费用。林强本来已经不好意思了,哪里还能在说什么,没想到这家伙居然还跑来住星级酒店。
“你去干嘛?”
“抢点钱!”林强指着对面灯红酒绿的胡姬酒肆大声的说:“你可别跑去消费,我没钱给你结账。”
“抢点钱,有辱斯文。”
林强走在街上,耳朵里全都是古典的西域音乐,到处都能闻到葡萄酒的味道,以及看到来自波斯的舞姬。他越来越怀疑这根本就不是梦境,没准自己真的穿越了?难道是辛普森那个王八蛋骗了自己。
不过林强也不怕,因为沐月在就好。
既然已经知道方沐月就是红苕公主,那么他也就完全的镇定下来了。现在最主要的就是搞点钱,然后安定下来,准备文考武考,然后把驸马的位置拿下来。如果实在拿不下来的话,那就只有动手抢人了。
也不知道大唐朝的禁卫军到底素质如何?另外,这里是不是武侠小说里面描述的那样,随便出来个什么人,就能将刀气覆盖两丈方圆,也是成败的关键啊!
林强带着杏花春雨剑,背上背着莫离弓,一路芬芳和杀气混搭的走在大街上。因为他身材高大,样貌不凡,而且穿的像个游侠,顿时就引起了很多人都关注。当然引起关注的原因,其实还是他的发型——板寸!
“娘的,非要让老子来查什么淫贼,大街上哪有什么淫贼呀。要我看所有的小白脸都像是淫贼,随便抓一个算了。”
林强在大街上选了半天,都没好意思下手。而且那些善良的老百姓也不一定能够抢到什么油水。脑满肠肥的阔佬也不是没有,但他们身后都跟着一大帮子人,一溜烟就钻进了青楼和酒肆里面去了。他也抓不到。
纨绔子弟也都不会离开这繁华的街道,实在是不好下手啊。
他是来办事儿救人的,可不是来惹是生非的,万一在这种事情上面失了分寸,被当局给扣留四十八小时,然后取消了报名资格,直接驱逐出境,那可真是因小失大了。公主选驸马,怎么的也不能选一个强盗出来吧。
所以他看中了眼前这两位“警官”了,那个时代应该叫捕快。根据包世贵的说法,他们归京兆尹统领。实际上是一群恶霸。
“这两个家伙肯定有钱,不如我就抢他们吧。”林强舔了舔舌头,忽然跑过去,照着其中一个穿的跟展昭一样的胖子脸上给了一个大嘴巴,然后撒腿就跑。
那两个家伙自然不会放过他,呆愣了一下之后,回过神来,抬腿就追:“娘的,你是什么鸟人,给我站住?”
“你们两个王八蛋,打的就是你们。”他们越喊林强跑得越快,一直把他们往黑暗的地方引。
不大一会儿功夫,那两个家伙就跑进了一个死胡同。在里面转悠了一圈,也没看到林强的影子。
一个不好的念头顿时从两人脑子里升起来:“中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