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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长点了点头,面上的表情开始缓和了下来,总算有一个有脑子的。
“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那个金发碧眼的财神爷和这铂金色长发的男子,应该是一个人。”
队长摸了摸自己还带着胡渣的下巴,在队员们惊讶的眼神中认真解释了起来:“这应该是巫师界一种名叫‘复返汤剂’的药水的作用。”
队员们全都似懂非懂的点点头,对于他们而言,那个世界只存在于小说和电影中,太过于梦幻且不真实。
“是复方汤剂,噗……”
悠悠醒转的卢修斯正好听到了队长那句话,一个没忍住,便笑出了声。
俊秀精致的面庞在灯光的照射下也没有一丝的瑕疵,铂金贵族特有男女通吃的魅力,让早已习惯五大三粗的同伴的队员们看傻了眼。
“他娘的,老子这辈子第一次看见这么漂亮的男人。”
年轻的雇佣兵小声地嘀咕了一句,迎接他的是队长毫不留情的铁拳。
“给我道歉,你这嘴比脑子快多了的混球。”队长有些紧张地对卢修斯咧咧嘴,然后一把按下捂住脑袋直呼痛的年轻雇佣兵。
“没关系。”卢修斯手制止了队长的动作,打起了圆场。
这些人粗鲁了一些,但却没由来地让他感到很轻松,他自然不会在他们面前端起贵族的架子。
“威廉姆斯家的大公子,看样子,你在麻瓜界过的还不错。”卢修斯挑了挑自己秀气的眉,银灰色的眼眸中有着不明流转的意味。
“什么大公子啊,对于那个家庭而言,我不过是一个肮脏的耻辱。”
队长不甚在意地摆了摆手,轻松的语气仿佛是在说和他完全无关系的一个人:
“马尔福先生,就叫我塔索斯吧,这是收养我的婆婆给我取的名字。婆婆说这个名字有重生的含义,而我认为这象征新生活的开始。”
“塔索斯。”
卢修斯抿了抿干净润泽的唇,爽快地称呼道。对于这样一个不伤春悲秋,不在乎过往的男人,他相当具有好感。
在雇用之前,其实卢修斯已经对他们做了彻底的调查,他之所以会雇这队雇佣兵,也是看中了他们的队长是个哑炮,以免伏地魔的咒语让雇佣兵们措手不及。
塔索斯来自巫师界的一个叫威廉姆斯的新兴贵族家族,虽然兴起的时间不长,但家族中的成员却具有一切贵族的劣根性,自恃清高,自命不凡。
塔索斯是威廉姆斯家族的直系血脉,这个男孩一出生,就被寄予了浓厚的期望,背负使家族走向辉煌的重担。
巫师小孩们之所以十一岁才进行系统学习,是因为他们的身体和普通麻瓜小孩想比,就有很大的不同。
在十一岁之前,许多巫师小孩的魔力循环系统都不完全,只有寥寥无几的孩子会在婴幼儿时间展现出魔力天赋。
那些孩子在未来的人生中基本上都成为屈指可数的魔法大师,一部分给巫师界注入生机,一部分给巫师界带来灾难。
而所谓的魔力暴动,并不是每个巫师小孩都有的过程,而是部分巫师小孩在遭受虐待,刺激的过程中,一种自我防护的能力,这种能力也可以算作是天赋的一种,但并不代表这个孩子未来就一定有多大的成就。
所以塔索斯的童年是十分幸福的,有疼爱的父母,有无数新奇好玩的玩意供他挑选……他就像是一个锦衣玉食的小王子,过着无比尊贵的生活。
正因为之前过得太幸福,所以塔索斯越能体会到那种人情冷暖。
十一岁生日那天,他并没有接收到霍格沃茨的来信,再加上他之前从未有过任何有魔力的表现,周围人的态度全都改变了。
最先改变的就是塔索斯的父母,然后是家族中的其他成员。他们先是将他关在庄园里,禁止他外出,然后向外界遮掩并抹去他的存在,他们给出的理由,居然是——暴毙。
可以想象,塔索斯的家人是真心想这个家族的耻辱就此死去,以免成为家族的污点,不过最后他们还是念了旧情,只将塔索斯丢在麻瓜界自生自灭。
十一岁的男孩,哪有不记事的呢?塔索斯恨过,怨过,但最后他还是看淡了,因为他觉得没意思。
是啊,有意思吗?与其活在仇恨中,用他人的过错来惩罚自己,倒不如比谁都活得洒脱自由。
这便是塔索斯之前的过往,因为没有经过系统的学习,所以他知道有复方汤剂的存在,但却叫不对它的名称。要问为什么他会知道卢修斯他们来自巫师界,这还得说说收养塔索斯的那个婆婆。
老婆婆其实也是一个巫师,虽然她常住在麻瓜界,却并没有和巫师界脱离联系。她会常去巫师界购买一些有用的魔药,一些方便的器物,订购巫师界有名的报刊杂志。
预言家日报自然是其中之一,婆婆可是它的忠诚读者。而别看塔索斯粗手粗脚的样子,实际上只要没任务的时候,他都会回家孝顺这个把他养大成人的老人。
所以当新一期的报纸寄来的时候,塔索斯便看见了上面的头条,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这不正是前段时间自己小队的手笔吗?
觉得不对劲的塔索斯拿出金发碧眼男人给的照片给婆婆,婆婆一眼就认出了这就是巫师界有名的纯血贵族卢修斯·马尔福,要知道像卢修斯这样又有钱又有貌的男人,一直都是各大报刊中的宠儿。
原本是威廉姆斯家族大公子的塔索斯,自然也是熟知这个名字和姓氏,在威廉姆斯家族的眼中,马尔福这个姓氏象征着古老,纯粹,和高贵。
他们不止一次的想要接近马尔福家,只是威廉姆斯家族一向处于上流社会的外围,根本没有和马尔福家打交道的机会。
想当初,塔索斯的父母还幻想自己的大儿子,能够在进入霍格沃茨之后,与年龄相仿的卢修斯交好呢。想起这段往事,他便不免有些自嘲。
其实塔索斯本来就聪明,将前前后后联想起来一分析,便已经知道了一个大概。所以他不得不佩服卢修斯思维的敏捷,也知道了他绝不是一个徒有家世的花架子。
有时候男人的友谊就是那么的简单,有时候不过只是三两面,但彼此看顺了眼,变成了可以信赖的朋友。
这时候卢修斯也不矫揉造作,不过他并没有多言,只是认真地注视着面前鸽子灰短发,虽然留着胡渣,但相貌确实不错的塔索斯:
“既然这样,那你也叫我卢修斯吧。”
两个男人相视而笑。
“哟,卢修斯,我们一起喝酒吧。”自来熟的塔索斯一把搂住卢修斯的肩膀,不怀好意地捏了捏他的手臂,然后哈哈笑道:
“卢修斯,想不到你长得和你看起来一样瘦弱啊。”
这句话他不知道已经憋了多久了,天知道年轻的雇佣兵说那句话的时候,他是还多么的感同身受,只是因为不知卢修斯底细,所以才不敢随便放肆。
卢修斯满头黑线,他勾了勾唇角,露出了一个略带邪魅的微笑:
“我自然不像你,塔索斯,你的肌肉发达到让你的大脑都自愧不如的地步,噢,对了,你的神经不会和你的大腿一样粗吧。”
和西弗勒斯相处了这么长的时间,他要是会在嘴皮上吃亏,那就太对不起在西弗勒斯那里经受到的毒液的洗礼了。
队员们看着吃瘪的队长,全都齐齐大笑,这个光明正大嘲笑队长的机会,他们可是等了不少时间了。
雇佣兵们带卢修斯去的地方,是他们公司旗下的一家酒吧,完善的安保设施和护卫系统,让他们即便是喝醉了,也可以防止仇家的寻仇。
雇佣兵们一起喝酒的时候,绝不会点年份长久的红酒和颇有情调的鸡尾酒,他们钟爱的是啤酒,数量以箱计算,管够为止。
一群大老粗的爷们,当然是你灌我,我灌你,饶是卢修斯长期在社交场合练出的好酒量,也禁不住这样的猛喝,几轮下来,卢修斯已经分不清自己到底喝的是酒还是水了。
薄薄的红晕沾染上卢修斯白皙的的脸颊,银灰色微微上挑的桃花眼,在暧昧的灯光下越发显得深邃迷醉。
他拿着玻璃酒杯一饮而尽,黄色的液体划过他的嘴角,流过他的喉结,再浸湿他的袍子,无端地生出了一股诱惑。
“没,没想到你长得这样弱不,不禁风,居然还,还能拼酒拼过,过我。”
塔索斯此时已经成了大舌头,他猛地一拍卢修斯的背部,差点让卢修斯把酒全都给吐了出来。
“别,别拍,难受。”卢修斯甩开塔索斯的手,孩子气地皱了皱眉,然后报复性地重重拍在塔索斯的背上,让塔索斯忍不住一个干呕。
此时智商已为负值的两人举着酒杯,傻呵呵地看着对方直乐,让后来基本上是看着他俩拼酒的队员们很是无语。
就这样过了不少时间,队员们终于开始劝阻两人,并将卢修斯送到对角巷所在的位置。只是因为他们都是普通麻瓜,看不到对角巷的酒吧入口,所以只能把卢修斯送到外面。
卢修斯跌跌撞撞地向自家庄园走去,夜晚的凉风没能让他清醒半分,不过感谢他的好运气,让他至少没有走错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