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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一早,蓝兰起来照着前世中学时代的学习习惯背了一篇英语美文,又诵读熟谙了一篇古文,蓝父还是为她买了不少书的。
当蓝兰下楼时,发现夏语沁和蓝若菲她们昨晚去了夏家还没有回来。
家中没有主人,她算不得真正的主人,所以佣人们没有给她准备早饭,她们自顾简单地用了早餐后,各自打扫的打扫,浇花得浇花。
蓝兰无所谓,进了蓝家的宽敞整洁的厨房,翻着豪华型的冰箱和厨柜,找到食材,兴致勃勃地给自己做了一碗超大的香菇青菜排骨面。
端着出了厨房,可能是昨天曾被打得忒惨的缘故,她竟然在初夏时觉得明亮宽敞的蓝家餐厅阴深深的慑人。
相比较,外头花园阳光明媚,草木生机勃勃,蓝兰心中一动,便端着比她头还大一号的巨碗到了庭院中。花坛旁置着大理石的桌椅,蓝兰心情通畅地沐浴在早晨的阳光下,大口大口地吃起来。
正在修剪草坪的张嫂,偷偷打量,暗觉这个“二小姐”还真是非常人,昨日蓝太太和蓝若菲打她动静不小,佣人们心中自然清楚,没想她仍一点不见她们臆想中的“凄苦小白菜”。
“小强女”蓝兰,正津津有味地品偿自己“没有退化”的手艺,天知道,其实在她来这个世界前已经很少正正经经地下厨了(多吃快餐和泡面)。
她端着碗喝着汤,啧啧有声,突然,闻着“旺旺”两声叫,脚边一只雪白的贵宾犬,楚楚可怜,崇拜讨好地看着她。
虽然是蓝太太的养得狗,但狗比人可爱,蓝兰吹了个口哨逗弄,那小狗摇着尾巴在她脚边轻蹭起来。
蓝兰心中不由欢喜,边吃边逗狗,但那小狗却不满地朝她吠了再吠,蓝兰终于明白,笑道:“你想吃?”
“旺!”
呵,这什么狗呀!那狗又叫了两下,忽飞快跑进狗屋,不一会儿,竟叼着它的铁制小盘子屁颠屁颠回来了,蓝兰目瞪口呆。
蓝兰端着“大碗”蹲下身,分了一点面,和一小块排骨给它,就这样一人一狗对食,呃,各自吃起来。
“旺旺!”
“还要?你小小的身子,能吃多少?”
“旺旺!”
“好好好!我给!”蓝兰随性悠然地坐在花坛边沿上,又分些给它。
一人一狗和谐相处,但人对人时却咬牙切齿,呜呼!噫嘘唏!
蓝兰忽道:“小白呀!你到底知不知道现在的严峻形势呀?你的主人不喜欢我,你却向我讨食,你说她会怎么想?你这样一点“气节”都不讲,不成汉奸了吗?哈~哈~哈!现在我算是明白了,中文真的博大精深,“汉奸走狗”!原来就是说你呀!”
正自偷乐,忽听一声怒喝:“阿兰!”
蓝兰转过头,看着十米开外站着三人,均是衣冠楚楚,端是好相貌,不是夏语沁、蓝若菲,夏摘星是谁?
蓝兰心中长叹,云淡风轻地站了起来。
“HI,早上好!阿姨,姐姐,还有这位表少爷,啊,今天天气真好!”
蓝若菲怒气冲冲跑跑近,一脚踢开“小白”的盘子,又猛一用力拂下了蓝兰手中的巨碗。
“阿兰,你刚才说什么?在得意什么?谁准你给乱七八糟的东西给“索菲娅”吃的?”
她们母女最喜欢用“谁准怎么样,怎么样”的句式,长者家学渊源,幼者后继有望,真好!
蓝兰似笑非笑道:“索菲娅?呵呵,原来,它叫“小菲”呀,好名字!有品味!比人还高贵!”
“知道就好!索菲娅是纯种贵宾犬,比你这个贱种高贵多了!”蓝若菲一脸鄙视地睨着她。
“这么说,人还不如狗?”
“就是!”
“当狗能当到这份上,值了!”
夏语沁虽然是恨不得食其肉,饮其血,但是想起蓝兰昨天的话,却微微冷静下来。她们这种人家最是经不起“丑闻”,而她的身份也实在不宜被“家庭暴力”这种事扰住,只是心中越发地狂躁欲裂。
所以,她自己咬碎银牙,忍住了,放纵女儿出马,小孩子打架,“姐妹间”有些“小矛盾”却是很“正常”的。
却见那小贱人不咸不淡地讨女儿便宜,暗暗骂她是狗,而女儿还毫无反应,正要暴发怒气。
这时,夏摘星淡淡一笑,走到蓝若菲身旁,止住蓝若菲的话头。
“表妹,只是小事,你何必与她一般见识?女孩子吵架可不漂亮了。”
蓝若菲抿着娇唇,冷冷瞟着蓝兰。
夏摘星淡淡道:“你是阿兰吧!以后你在说话的时候要想清楚,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一切的起因是什么,你有没有资格这么说。姑姑可以为了大家好,什么委屈都先忍下来。但是,你要是闹出什么事,也要考量考量我们夏家。”
蓝兰看着这个半大的孩子居然为表妹出头,心中好笑,反正人家是一家人,而她是外人。
蓝兰无所谓仰头看看“无情的老天”,心中骂骂“月下清泠”后母大人,忽嫣然一笑。眸若秋水,梨花显现,钟灵毓秀的女孩的那一笑与她母亲的笑容一样,有一种魔力,夏摘星不禁怔愣了片刻。
“夏家?很了不起吗?啊?难道是那个夏家?”
蓝若菲得意道:“正是!”正是A市“四大家族”之一的夏家,蓝若菲自信地想。
蓝兰惊叹道:“原来是“大明湖畔的夏雨荷”呀!难怪!难怪!”脑残一窝!
三人正自奇怪,却见蓝兰惊叹一声,拍手笑道:“哇!“小菲”真乖!一点都没浪费粮食!真是祖国的好宝宝!”
原来,在众人说话间,地上的面条被“索菲娅”吃得七七八八了。
“呀!这个碗质量真棒!完好无损!”蓝兰喜滋滋地捡起大碗微微打量。
昨天夏语沁已经破过脸,而蓝兰也将自己的话说清楚,蓝兰今天倒不怕了。
“阿姨,姐姐,夏公子,你们慢慢联络感情,我先失陪了。”蓝兰吹着小曲,在夏语沁脸黑得要滴出水来的情况下走了。
蓝兰回到房间收拾了昨日的脏衣服,洗干净,到了小阳台晾晒。
院子里,夏摘星正优雅地拉着小提琴,玉指如穿花蛱蝶,琴声优扬,带着一丝神秘的跳跃,而蓝若菲坐在一旁陶醉地看着。
蓝兰看着这一对“小天雷”“表兄妹初恋”,突然暗想:现在蓝若菲对“大表哥”已经这么迷恋了,那么她对“种马”到底是到了什么程度呀?都能到“自荐枕席”的地步了呀!这么高贵骄傲的大小姐,要多大的勇气呀!
难不成那“种马”真那么秒杀女人?她深深打量着“美男胚子”夏摘星,暗自想像他长大后的风采,难不成那“种马”真比他还祸水?要是她万一不慎,青春期荷尔蒙作用下,被种马美色所诱,堕入深渊怎么办?
蓝兰毛骨耸然,突又摇摇头,自己决对不会那么没品。她突又想:为了以防万一,她在种马出现以前,必须做到三件事:
一是远离蓝家,至少不住这里,不受他人左右(蓝父);
二是有自己的事业,经济能力越强越好,不会出现钱的问题出买自己这种“狗血情节”;
三是最好交个喜欢的男朋友,培养感情,情比金坚,任“种马”天仙一样,她也决不动摇。
这样她的幸福日子就会来临了!蓝兰理通思路,双眼冒出奇光。但是,要怎么做呢?当然考上外校中学是第一步!挡我者,我遇神杀神,遇佛杀佛!
蓝若菲见夏摘星突然停了拉琴,顺着他的目光望去,心中不快道:“表哥,我们进去吧!真是到哪都秽气见到那小贱人。”
夏摘星淡淡收起琴,温和一笑,同蓝若菲进了屋子。
作者有话要说:清泠要去外地陪训,几天内无法上网更新,追文的亲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