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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着从病房出来,宁泽辉的嘴巴都是微微张着的。他几乎不敢置信,刚刚秦烈阳做了什么,他要包养?
只是病房楼不适合说话,他强忍着,一下楼瞧见没人了,他才说话,“你不能这么干!这不合适。”
“有什么的?不就是养个人吗?”秦烈阳倒是不在乎,“对了,你帮忙找个住处,离着公司近一点,二十分钟车程吧,条件好一些,等着他出院,把他安排过去就行。”
宁泽辉一个脑袋两个大,一把抓住秦烈阳,“你知道不知道这是什么问题。万一你妈或者秦芙知道了,这就是把柄。你包养了一个男人,老爷子是不会允许自己的继承人跟男人扯不清的。何况方梅的枕头风有多厉害你不是不知道,到时候秦芙就可以趁机杀回来,我们前面做的一切都白费了。”
“还有,”他激动的说,“我们将止步于内斗,所有的规划都要推后,所做的努力都泡汤了。我知道,黎夜挺可怜,你跟他八成有点牵扯,不能不救,又不愿意白出手,可那都是过去的事儿了,热闹你也看了,飙你也发了,威风也逞了,你往前看行吗?”
“不行!”秦烈阳直接站住了,斩钉截铁地回答。
宁泽辉一下子被他噎住了,竟然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秦烈阳知道自己语气不好,事实上,见到黎夜第一面,他的情绪就有点控制不住。“抱歉!”他缓和了一下,指着自己的心口,“你不知道我们的过结,我可以告诉你,我妈是道坎,黎夜也是,他们都市我过不去的心魔,我必须要过了他们,才能安宁。否则我就永远这样,你看看我,我一天只能睡两个小时,再困也只能硬挺着,我能坚持多久,我坚持不了!”
都这样说了,宁泽辉也知道劝不住了,他叹口气说,“那也不能是包养,要不,就说是借住好了,反正他原先救过你,这样跟老爷子也好交代。”
包养两个字不过是为了刺激黎夜的,秦烈阳倒也不是不知道变通,点头道,“随便。你安排好就成。”
两个人正说着,就瞧见黎耀和徐蒙蒙也出来了,无论秦烈阳怎么做,起码他还救人的,宁泽辉对黎耀夫妻俩可满是厌恶,问秦烈阳,“那俩怎么办?”
秦烈阳不在意道,“那合同你不是有吗?贴回他学校去不就行了。这么多年,他的脑子就没长过。”
秦烈阳直接回了公司,昨天将秦芙驱赶出境,今天他就提了个总裁起来,而且最重要的是,这个总裁不是他的人,而是他爸的老追随者,他相信,就算秦芙想回来,恐怕也找不到地方下嘴。
其实他爸都将公司交给他管了,人不也是他的吗?不过秦芙他们既然要玩帮派,那他又不是不会,玩呗!
当然,秦芙向来不是个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的人,他擅长的是,从这里跌倒,让妈妈舅舅抱着去另一个地方开始。可那又怎样?且不说他又没有本事再进秦氏,但凡他如今一想到公主系列彩妆,这就是他的污点。
秦烈阳对秦芙其实一开始并没有这样恨,毕竟出事的时候,秦芙才九岁,他一个孩子,跟着方梅,能做什么主,还不是方梅让他走就走,让他停就停?更何况,他也不是没听见那条路上,秦芙偶尔发出的声音,“我要哥哥,哥哥不见了。”
他对方梅是埋怨,是患不均,是恨,可对秦芙,最多也就是个嫉妒。一开始他回来的时候,秦芙愿意跟他接触,他还挺高兴的,他想着,黎夜顾着自己的兄弟不要他了,他终究还有个兄弟,虽然不能依靠,但可以疗伤。
但谁知道,方梅防他如狼呢!最好的兄弟消除嫌隙的机会,或者说,最好的他们母子缓和关系的机会,被她的阻拦而失去了。随后,秦芙依旧住在二楼,被父母守护着,他一个人搬到了三楼。可一个家里,什么事能瞒住了呢?何况这个家里,太多人是从小将他看大的,他们没有对不起他,所以也不怕他恨他们,有些话,都是能说的。
譬如他知道,方梅每天晚上都会半夜起来去秦芙的屋子看看,给他盖被子,有时候叫他起床撒尿,可他知道,方梅一次都没来过他的屋子。但凡她有歉意的话,她应该更主动,可她没有。她对待他就像是个最好的演员,表面上关怀备至,其实私底下,连个眼神都不愿给他。
这样的区别对待下,他瞧着秦芙那天真的笑容,简直如鲠在喉,凭什么,我需要变得这么世故,这么复杂,这么充满恨意,而你却活得如此轻松。而秦芙瞧着他也越来越远,他不明白秦烈阳的抵抗,不明白他为什么只是一次失误,要记恨这么久,事到如今,十五年的浇灌下,在他爸突然出车祸的激化下,他们兄弟终于翻了脸。
你高兴,我便不高兴。如今秦芙不高兴,秦烈阳觉得自己特别高兴。
他不但提拔了人,还大笔一挥准了他们中午开欢迎会,并且地方就设在秦氏的会所,听说当时秦芙正在里面跟一群狐朋狗友借酒消愁,听说对面的事儿,差点没拎着酒瓶子出来,对此,秦烈阳只表示遗憾,秦芙要敢砸,他就敢做的更狠。
晚上秦烈阳回家早,难得赶上了吃饭。秦振见到他挺高兴的,招呼着他说,“难得你能赶上吃饭,今天刘妈做了你爱吃的葱姜鸡,正好赶上。”
秦烈阳就坐在了秦振的右手边,跟方梅和秦芙对着,秦芙大概是今天喝多了,所以说话更尖锐一些,听了笑着说,“我哥的口味跟大家都不一样呢。哥,你多吃点。”他还上手给他盛了一碗递过来。
这倒是的确,这道菜原本不在秦家菜谱上的,是秦烈阳提出来的。也就是说,是秦烈阳从外面带回来的,其实说到底,是黎夜做给秦烈阳吃的。
那时候他们太穷了,别说整只鸡,就是肉也少吃,有一次他发烧了,三四天都不下去,虚弱的很,嘴巴里淡的一点味都没有,吃不进去东西。黎夜守了他几天,后来有一次中午,就端来了一碗葱姜鸡。
他还记得一打开颜色黄橙橙的,扑鼻的香味,他当时口水就留下来了。不过他那时候特别懂事,还问黎夜,鸡不是留着下蛋吗?怎么杀了?黎夜哄他,“还是你有口福,生病了,墙外就飞来块石头砸死了只鸡,死鸡没法卖,正好炖了自己吃。”
其实他心里也知道,这是黎夜在骗他呢!是黎夜疼他。他说什么也要跟黎夜一起吃,那是他吃过最好吃的鸡。实在是太香了,就连现在,他吃过那么多好东西,可只要一想起来那天闻到的味道,他的嘴巴里都不由自主地开始分泌唾液。
后来回来了,他有一次发烧了着魔的想吃,就让刘妈做了,味道也很好,可不如黎夜的香,可因为他一向无欲无求的,偶尔要了一盘子菜,他爸就当他是真喜欢,这道菜时不时的就上了他家餐桌。
不过,秦芙如今说话一向是话中有话,果不其然,瞧见他吃了两口,就很自然地说,“大哥好像对那时候的生活还挺难忘的,这么多年口味都没改过来。”
秦烈阳不吭声,他接着说,“对了,昨天晚上,不是有个医生打电话来说,原先救你的黎夜生重病了,没钱医治,怎么样了?”
秦烈阳就知道会有此问,“出了车祸,是挺严重的,我已经付了费用了,应该没事。”
秦芙就点点头,一副了然的样子,“那就好,我也放心了,我就说大哥念旧吧,一盘葱姜鸡都这样,何况是个人?”
秦振听了微微皱眉,“黎夜救过你,你好好安顿,不过注意分寸,十五年没见,人心易变,更何况贫富悬殊。我看,不用多接触,保证他生活好就行。你这孩子,就是有些放不下,这是优点,也是缺点啊。”
秦烈阳冲着秦芙意味深长的笑笑,诚恳地说,“是爸爸,我会注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