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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九章:玛特,这是跟我玩的一曲仙人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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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时,弗里兰克里西斯的几个同伴跑了过来,瞅着白云离开的方向,笑着问道:

    “克里西斯先生,刚才的那个女人是谁,是你朋友吗?”

    弗里兰克里西斯略一犹豫,摇了摇头,语气笃定地道:

    “不是,认错人了!”

    一个洋鬼子戏谑地笑道:

    “克里西斯先生,你的撩妹行动是不是失败了呀?”

    弗里兰克里西斯眉头一挑,耸耸肩膀,摊摊手掌,瘪瘪嘴巴,做出了一个无可奈何的表情。

    几个洋鬼子哄笑起来,对视一眼,眼神充满了暧昧。

    弗里兰克里西斯对白云图谋不轨,不安好心,因为想着如何勾搭白云的事情,再也没有心情游玩了,在镇子里匆匆地逛了一圈,便返回了胡家。

    这般的,又是一天过去。

    第二天。

    弗里兰克里西斯很晚方才起床,吃过早餐,拿着一本外语版与开矿有关的书籍坐在胡家的阁楼上,认真地进行着阅读。

    一会。

    他突地听得远处传来了一阵嘚嘚嘚的清晰的马蹄声,以及女人驾驾驾的带着欢快的驱赶声。

    他自书本之中,抬起头来,拿起桌子上的单镜望远镜,冲着发声的方向,进行着眺望。

    圆形的镜头里:

    ——————

    一个五官精致,身材丰满的少妇,骑着一匹白马在胡宅对面的一条渠道上,一路狂奔着,直往山林里钻。

    而一个五官端正的少年,则背负着步枪,骑着一匹黑马紧紧地跟在白马的后面,似乎是在保护着少妇一般。

    白云!

    骑在白马的马背上,策马狂奔的,居然是曹小树身边的,那个黑云寨昔日的三当家子美人儿白云!

    弗里兰克里西斯突然又见到了让他心生邪念,魂牵梦萦的美人白云,心头一颤,眼睛暴睁,里面闪过一丝异样的亮光,唇角一翘,脸上露出狂喜之色。

    他愣了一下,重重地搁下了望远镜,连忙穿了一套自认为足以体现他魅力的行头,咚咚咚地下了楼梯,也不跟别人打招呼,匆匆地出了胡家。

    弗里兰克里西斯没有骑马,而是迈开了一对大长腿,随着胡家门前的道路,快步疾走,片刻,便进入了名叫清泉山的山沟子里。

    弗里兰克里西斯待得钻进了树林子里,便猫着上身,屏声静气,顺着那些若有若无的荒僻小路,就像发春的野狗似的,嗅着气味,四下搜寻着,寻找白云。

    一会。

    弗里兰克里西斯便听到了马儿醒鼻的声音,以及马蹄在原地踢踏的声音。

    他循着声音搜寻过去,片刻,便在树林子里,瞅见了远处的树杆上分别系着一匹白马与一匹黑马。

    弗里兰克里西斯见到了马匹,找到了目标,唇角一翘,脸上露出邪魅的一笑,以栓马的地点为中心,又在四周搜索了起来

    呯!

    稍顿,在树林子里左边方向的不远处,突然传来一声清脆的枪声。

    弗里兰克里西斯心头一颤,被吓了一跳,扭头一瞥,略一犹豫,便麻起胆子,循着声音摸了过去,

    片刻。

    他藏在一丛灌木后面,扒开了树枝,冲着前方一瞥,顿时看见了震惊的一幕。

    只看他一路跟踪而来,一直搜索的大美人白云小姐,此刻,只见对方背靠着一棵大树,双目含泪,脸色苍白,一脸的恐惧。

    她眼神呆滞,直视着面前的地上,双手握着一把短枪,指着面前地上,枪口里正在冒着黑烟。

    而在白云的面上则躺着一个少年,也就是那个跟着她一起进山的少年。

    此刻,少年胸口中枪,鲜血染红了上身,双眼紧闭,显然是死了。

    白云嘴唇抽搐着,表情高度紧张,身子也一直在哆嗦着,一副摇摇欲坠,随时即将摔倒的样子。

    几息时间。

    她突然身子一颤,脸色大变,抬起手臂,手中的手枪指着弗里兰克里西斯藏身的地方,声音发颤,沉声呵斥:

    “谁?”

    弗里兰克里西斯见自己被白云给发现了,害怕遭到误杀,连忙自灌木丛里站起身来,举起双手,做投降状。

    他扯扯嘴巴,讪讪一笑,柔声喊道:

    “白云小姐,别开枪,别开枪,是我,是我,我是弗里兰克里西斯,我是弗里兰克里西斯!”

    白云见到弗里兰克里西斯,神色一滞,惊诧不已,讶然叫道:

    “你、你怎么会在这里?”

    弗里兰克里西斯指指胡宅的方向,笑着解释:

    “白云小姐,我正在胡老爷家的阁楼上看书,却听到了马蹄声,抬头一瞥,便看见你骑着马儿,跑到这里来了,我一时来了兴趣,便跟了过来,结果就…………!”

    他耸耸肩膀,瘪瘪嘴巴,做出了一个很无奈的表情。

    白云眉头紧蹙,一脸的警惕,枪口一直指着弗里兰克里西斯,沉声呵斥:

    “你一个洋鬼子不好好地呆在家里,跑到这里来干什么,难道你也想跟他一样想要欺辱我吗?”

    弗里兰克里西斯听得白云之言,瞬间明白白云何以会拔枪射击,原来是少年见色起意,欲行不轨,方才遭到枪杀的。

    他见白云情绪有些激动,害怕火枪走火,心头一紧,连忙摆手,惊慌地叫道:

    “白云小姐,莫言误会,莫言误会,我只是、只是,————我以为你们是在这里打猎,所以,才会跟过来想看看热闹的,只是单纯地想看看热闹而已啊!”

    白云眉头一蹙,疑惑地问道:

    “真的?”

    弗里兰克里西斯指指白云的手中的手枪,提醒白云休要走火,点了点头,哭丧着脸,哀哀地道:

    “真的,真的,骗你我是小狗,骗你我是小狗!”

    白云定定地盯着弗里兰克里西斯,略一思忖,收起了手枪,点了点头,神色肃穆,郑重地道:

    “好吧!弗里兰克里西斯先生,我姑且就相信你了,不过,我可得丑化说在前面,你要是违背我的意志,也要想着欺辱我,届时可别怪我朝你开枪啊!”

    弗里兰克里西斯见白云收起了手枪,危险解除,松了一口气,他点点头,上前几步,指着地上的死去的少年,问道:

    “这个人是不是曹小树的卫兵呀?”

    白云眉头一蹙,眼中闪过一丝恐惧,摇了摇头,黯然道:

    “不是!他是、是曹小树的兄长曹小溪!”

    弗里兰克里西斯心头一颤,眼睛暴睁,一脸的震惊,讶然叫道:

    “什么!这、这个死人是曹小树的兄长?”

    白云目光呆滞,失魂落魄地点点头。

    弗里兰克里西斯见白云居然杀了曹小树的兄长,闯了这么大的祸事,心里直冒寒气,在替白云担心同时候,突然念头一闪,脑子里居然生出了一个大胆的想法来。

    他眼中不由得闪过一丝异样的亮光,强忍着心中的喜悦,表面上装出一脸的忧急,道:

    “白云小姐,所谓骨肉亲情,血浓于水,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你今日打死的,却是曹小树的兄长,与曹家的这个仇可算是结下了,你如果继续呆在这里,恐怕不太好吧!”

    白云犹豫一下,眉头一挑,气忿地叫道:

    “我、我也不是存心想要杀人的,是曹小溪逼得我太紧了,我一时慌了神,方才失手打死他的,小树那么爱我,他要是知道了真相,他会原谅我,他一定会原谅我的!”

    弗里兰克里西斯却摇摇头,叹息一声,叫道:

    “白云,你不要太天真了,曹小溪就算是你失手打死的,但是,你打死的人,毕竟是曹家的人,就算曹小树不跟你计较,但是,难道他的父母与别的兄弟们,也会原谅你吗?”

    白云一愣,略一思忖,点了点头,喃喃地也道:

    “嗯!你、你说的有道理,好像有些道理啊!”

    即儿,目光哀怨,求救似的瞅着弗里兰克里西斯,一脸的忧急,惶惑地问道:

    “克里西斯,要是曹家的真的不肯原谅我,要找我的麻烦,那我怎么办呀?”

    弗里兰克里西斯眼睛,叫道:

    “跑呀!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你只要离开了曹小树,离开这里,跑的远远的,找一个真心爱你的人,好好地生活,不就什么事情都没有了吗?”

    白云连忙摇头,叫道:

    “跑?不行,不行,不行!”

    弗里兰克里西斯一怔,讶然叫道:

    “为什么不行,难道你真的还想继续留在曹小树的身边,从而遭受曹家的仇恨与报复吗?”

    白云耷拉着眼皮,愁眉苦脸地叫道:

    “不是!小树跟我联手攻破黑云寨之后,他许诺过我,会把黑云谷的财宝平分给我,我要是就这么走了,岂不是太亏了吗?”

    弗里兰克里西斯听了白云不肯走的理由,差点没有被气晕过去,觉得白云真是又贪又蠢,不可理喻。

    他眉头一皱,翻了一个白眼,瞪着白云,没好气地叫道:

    “白云小姐,我、我真是不知道应该如此说你才好,你打死了的可是曹小树亲兄弟,人家不找你报仇,已经是万幸了,时至今日,你居然还想着那些装在人家口袋里的金银财宝,你真是太糊涂了,太糊涂了啊!”

    白云挥舞着双手,不甘心地叫道:

    “可是、可是那些钱财都是我十几年的心血,本来就是属于我的呀?”

    弗里兰克里西斯无奈地摇了摇头,一脸的苦笑,沉声呵斥:

    “白云,只有装在自己口袋里的钱财,才是自己的,你杀了曹小树的亲兄弟,曹家的人是不会放过你的,那些钱你再也拿不回来了,你不要再天真了,你清醒一点,好不好呀?”

    白云听了弗里兰克里西斯之言,直抵事情的真相,无可辩驳,神色一滞,一下子说不出话来了。

    弗里兰克里西斯瞅着白云这沮丧的样子,心里暗喜,面上装出一副同情的样子,叹息一声,柔声安慰:

    “白云,不就是一些银子嘛,失去了,以后再挣回来就是了,实不相瞒,我在京师有很多经商的好朋友,你要是去了京师,可以试着做一些买卖,届时只要我跟他们打一声招呼,保你生意亨通,日进斗金!”

    白云眼眸一亮,来了精神,连忙问道:

    “真的?”

    弗里兰克里西斯一脸的真诚,点点头,笃定地道:

    “当然是真的,其实,我在我那些好朋友的公司里面,都占有一定比例的股份,我不干活,就坐着分钱,一年下来,都是好几十万,你要是去了京师,我把我的一些股份让给你,包你收入不菲,腰缠万贯!”

    见白云依然有些犹豫,继续劝道:

    “白云,你杀死了可是曹小树的亲兄弟,你现在就是曹家的仇人,为了自己安全,你真的不能继续呆在曹家了,真的!”

    白云略一思忖,目光灼灼地盯着弗里兰克里西斯,神色肃穆,突地问道:

    “克里西斯先生,你真的愿意把股份让给我一部分,让我发财呀?”

    玛特!这个女人居然是一个财迷,脑子里尽想着好事,不过,为了得到她,还是先哄她离开这里再说!

    弗里兰克里西斯听了白云透着傻气的问题,只觉得好笑,暗自吐槽,但是,面上却是一副真诚的样子,点点头,道:

    “白云,咱们现在也可算是朋友了,帮助朋友度过难关,我义不容辞,不过,我丑话说在前面,我只会分给你一点点股份,你要是想多要一点,我可舍不得啊!”

    白云见弗里兰克里西斯说话直接,没有浮夸,神色顿时松弛下来,唇角微翘,露出一抹笑意。

    她点点头,道:

    “好!克里西斯先生,反正这里我是待不下去了,我就选择相信你,跟你一起去京师,要是到了京师,如果你不帮我,那也没有关系,我会自谋出路的,我这么一个聪明的人,我就不信,我会把自己给活活地饿死!”

    弗里兰克里西斯点点头,带着一丝调侃,柔声笑道:

    “阿云,你放心,我不会骗你的,到了京师,我一定帮会你的,不会饿死你的!”

    白云点点头,道:

    “克里西斯,你有所不知,曹小树这个人对于女人,具有强烈的占有欲,加上他又非常地喜欢我,他总是害怕我会背着他,跟别人不三不四,所以,他把我看的可紧了,我今日出来这么久了,为了防止他前来寻我,从而发现我打死了他兄弟的事情,我们得赶紧离开这里,离开这里啊!”

    白云的主意正中弗里兰克里西斯下怀,他笑着点了点头,便与白云回到栓马的地方,解了缰绳,两人骑上了骏马,直往山沟里钻,开启了逃亡模式。

    白云在马上解释道:

    “克里西斯,为了防止碰上曹小树的人,招来杀身之祸,为了确保自己的安全,咱们得往山沟子绕上一阵子,待得进入官道,才能赶往县城!”

    弗里兰克里西斯觊觎白云香艳的身子,一心只想占有白云,色迷心窍之下,早就丧失了思辨能力,此时此刻,白云说什么就是什么,所以,他对于白云的主意,完全没有异议。

    白云与弗里兰克里西斯骑着骏马避开曹小树与胡守贵居住的村组,直往深山沟子里钻,在荒山野岭里绕了好大一圈,终于上了官道,即儿,便朝着县城的方向,就是一阵的策马狂奔。

    白云与弗里兰克里西斯两人马不停蹄,风驰电挚,待得跑到了县城,天色已晚,家家掌灯。

    白云进入县城的DC区,在前引路,带着弗里兰克里西斯直往偏僻冷清的地方走。

    弗里兰克里西斯四下一瞥,见路边的房子越来越低矮破败,四周黑漆漆的一片,气氛有些阴森,讶然问道:

    “白云,咱们为什么不住客栈,为什么要来这么偏僻的地方,你究竟要把我带到哪里去呀?”

    白云嫣然一笑,柔声地道:

    “克里西斯,住客栈有可能会碰到熟人,会不安全的。

    我为了躲避仇家,曾经在这边买了一栋楼房,咱们今晚就在那里过夜。

    再说了,那里藏着一些好东西,既然我以后不会再回来了,那些值钱的东西,明日都要带走的!”

    弗里兰克里西斯点点头,笑道:

    “白云,所谓狡兔三窟,不时之需,说的是不是就你的这种情况呀?”

    白云点头笑道:

    “对!”

    一会。

    白云与弗里兰克里西斯的骏马在一栋普通的楼房门口,终于停下了脚步。

    弗里兰克里西斯四下一瞥,见在这栋楼房的四周,方圆一里之内没有房子,独门独户的,暗自窃喜,突然萌生了今晚便要办了白云的邪念。

    嗯!软的不行,就来硬的,那怕动用暴力手段,来一个霸王硬上弓,也要把白云美人儿给办了啊!

    白云翻身下马,燃起火绒,点燃插在门边的两根火把,一根递给了弗里兰克里西斯,待得开了院门,把钥匙递给了对方。

    她一手举着火把,将两匹骏马牵进了院子,栓马去了,笑着吩咐:

    “克里西斯,你先进屋休息一下,我给马儿添一些草料,马上就来!”

    弗里兰克里西斯点点头,开了门锁,但是,当他举着火把,进了屋子,却见在大厅上首的沙发上居然坐着一个人。

    一个浓眉大眼,面目俊朗的少年。

    曹小树见到了弗里兰克里西斯,唇角一扯,邪魅一笑,声音带着一丝戏谑,朗声问道:

    “弗里兰克里西斯先生,你好呀!”

    弗里兰克里西斯在晦暗的光线之中,骤然见到了隐身于黑暗之中的曹小树,被唬了一跳,待得回过神来,念头一闪,瞬间明白过来。

    糟了,糟了,中计了,中计了!

    玛特,阿云这个贱人,她与曹小树这个狗杂种,两人今日这是跟老子玩了一曲仙人跳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