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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4.你可以,去找霍启盛了

作者:正常的神经病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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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闭上了眼睛,眼泪从眼角无声的滑了下来,胸腔毫无意识的在煎熬之中剧烈的起起伏伏。

    霍启盛,沈煜,我想救他们,可我自己,却已无法起身。

    火舌,很快就会将我席卷,这个世界上的一切都会于我无关。

    所有一切的可能与希望,都像是一个笑话。那一刻我突然觉得自己很可笑,因为我不仅救不了任何人,连没被绑住的自己,都要死在这里。可我偏偏在这个时候,还在想别人。

    模模糊糊之中,我听到有人吼道:“D哥,你不能去啊!”

    “让外面的兄弟,把门打开,门开了之后,不管我出没出来,你们先去安全的地方。”

    “D哥!”

    “听明白了没有!”

    “……明白。”

    我的世界,是火红色的,我的心,是火红色的。

    不知有没有人,为我放一束烟火。

    不知我,死后会不会欢乐。

    ……

    时间不知道停滞了多久,我感觉自己的肉身都融化了,紧接着又凝固,凝固后,又融化,到最后,只剩下白骨。

    我看到,熊熊火光之中,霍启盛幽怨着一张脸,嘁嘁的埋怨:“陈桑,你为什么不救我……我是为了谁被困在这里,你为什么不救我,你为什么不救我……”

    “为什么不救我!”

    他的声音徒然凄厉起来,尖锐的像把刀子,我整根神经狠狠一抖,人从梦中惊喜,一身凉汗!我的鼻子上扣着氧气罩,醒来之后,我才发觉自己浑身都在疼痛,分不清这里到底是哪。

    我转动灰烬般的眼珠,呆板的,毫无生气的,想看清这一切,可我仿佛连思维都已经死掉了一般,根本没有思考的能力。

    忽然,一记声音钻进了我的耳朵里,将我的意识从空中拉回身体。

    “醒了。”

    我撑开眼皮,当视线恢复了之后,我第一个看到的人,是沈煜。

    明明就是他的脸,但我还是有片刻的怔住,有些不敢相信面前的这个人就是沈煜,因为他的头发已经全部剃光,当初那样好看的发型变成了一个光头。

    他依旧穿着标志性的白色的衬衣,却不再把袖口勉起,但他的脸上带着笑容,看起来干净阳光的就好像,高中时代那些被老师按着脖子,剃成了毛寸的大男孩。

    那时候我就觉得,他应该有一辆单车,而不是一把刀子。

    就好像他一直是一个干净的人,根本不该沾染鲜血。

    他伸出修长的手指,从药瓶里用手指沾出一点白色的药膏,轻声对我说:“忍着点,这里给你抹点药膏。”

    他的手指尖在我得脸颊上轻轻地擦了两下,我张张嘴巴示意他我想说话,他这才给我取下了氧气面罩。

    罩子拿下之后我才感觉到我的嗓子特别的疼,几乎说不出话,应该是吸入了太多有害气体的缘故。见我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沈煜这才对我解释道:“没有必要,就不要说话了,你现在嗓子不好,还好只有几处小的烧伤,照顾好点的话,应该不会留下什么疤。”

    我沙哑着声音,终究还是结结巴巴的说出了口:“你的头发……怎么了?”

    “奥,没什么,有点糟糕,突然感觉太长了有点麻烦,就全部剃了。”

    他在我旁边坐下,继续给我抹药,他的动作很轻,像是生怕把我给弄疼了,可我不知道他这样得动作,已经重复了多少次。

    我猜,他的头发应该是被火烧了,所以不得不剃干净。

    我安静的看着他,在心里对他悄悄的说:“谢谢你啊,沈煜哥……”

    就在这个时候,沈煜突然发了声:“你想知道的事情,我跟你讲,你不要着急,也不要说话,更不要去想任何事,等我给你抹好药,你就可以下床了。”

    我眨了眨眼睛,算是同意他的话。

    我的脑袋里,现在是一片乱麻,我什么都不想,想的只是霍启盛。

    我只想知道,霍启盛他,到底怎么样了?

    沈煜先是从景雄和钱的来路开始讲起:“景雄之所以会帮我,是因为,我答应他,帮他洗钱。至于当时我之所以能拿出四千万,是因为我继承了霍大姑的遗产,这点钱还不算什么。景雄没有被烧死,他站在门边的位置,在门打开后的第一时间,就逃了出去,齐寒森中了两枪,一枪在肩胛骨上,一枪在胸骨上,现在在治疗,至今没有醒过来,生死未卜。有几个人被烧死了,不是因为逃不出,而是因为踩踏,至于我,你放心,没有受伤。”

    他讲到这,用手指打开我上衣的纽扣,将衣服拉到了肩膀下方,我虽然条件反射的有些惊慌,但现在的自己反应实在迟钝,也就没有动弹。

    他在我的锁骨处边抹药,边说:“或许,我有没有受伤并不是你关心的,接下来说的是你想知道的事情。至于汽油是谁倒的,我也不知道,但齐寒森的火种应该的却是个偶然。火警来的时候,火刚刚烧到二楼,你的米雪姐在二楼等待着,也就获救了。”

    听到这,我不由得松了一口气,所幸,所幸。

    可紧接着,我那颗稍稍松弛的心脏,又紧绷了起来,因为我最想听到的那个名字,到现在还没有听见!

    沈煜用手,插到我后背,将我的肩膀翻了起来,给我擦后背的烧伤。

    他一定会觉得我很傻吧,因为只有我一个人昏倒在火里,在火势还不是那么大的时候,应该不会有人理解,我为什么会昏倒。

    那么,那个致使我昏迷的人是谁?

    如此混乱的环境中,只怕是死无对证。

    “至于,霍启盛……”

    他拉长了尾音,我的肩膀,在他的手中,因为他异样的尾音而僵硬。

    “他,我真的没有办法,再回去救他一次……”

    沈煜的手指也顿了一下,而且很凉,他继续道:“只是听小马说,火警把火扑灭之后,现场并没有看到霍启盛的尸体,但是当时霍启盛是被绑在柱子上的,除非火烧断了绳索,他才有可能逃脱。”

    “所以,现在只有两种可能,他被人救了,或者,他受了重伤。”

    他说着,已经在不知不觉之中,扣好了我最后一粒纽扣。

    他对我笑,眼神之中,充满关怀,无论说了多少次不管,可他,却依旧管,从来没有考虑过自己。

    他说他身上没有伤,我不信。

    沈煜变了,他变得,不再强迫自己,不再强求任何的事情。

    “好了,药抹完了,剩下的,我给你放起来,你记得自己抹,你可以下床,去找霍启盛了。”

    他的声音很平淡,但是我能听出其中的压抑和克制。

    我掀开被子,伸腿,困难的下了床,身子很虚,心总慌的发抖。

    床边,是他早已给我摆好的新鞋。

    我穿上鞋,背对着他,说了一句谢谢。

    他也背对着我,说:“快去吧。”

    “嗯。”我嗯了一声,喉头竟有一些哽咽,像是要哭了出来。

    然后我穿着他给我买的尺寸刚刚好的新鞋,跑了出去。小马开着车子过来,路过我的身边,停下,打开车门对我说道:“我送你吧。”

    “谢了。”

    我坐在副驾驶得位置,给他报了落落所呆的疗养院的地址。

    如果霍启盛受伤了,那么他一定会被送到这里,就算不被送到这里,霍三爷也一定会知道这件事,再亲自给他治疗。

    车子一路疾驰,两个人都没有说话,很快就到达了目的地。

    我打开车门,准备下车,人还未走,小马在背后叫住了我,他说:“D哥已经两天两夜没有合眼了,想起那天晚上的他,那么高大的一人,那么傻的冲进去,就好像飞蛾扑火。”

    我的心本就酸楚,在听到他的这句话之后,更加得酸疼。

    小马看出了我异常,微微笑了一下之后,对我说:“飞蛾扑火,心甘情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