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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顺其自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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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扫把星”,通常指的就是那些在别人诗情画意,含情脉脉时,出来大煞风景的家伙。≥   本来,吕洞宾就不想走,不想在另一个物质世界中沦为另一个人的潜意识。

    再被这王聪聪,王大公子,这么一搅局,更是火冒三丈,若不是情非得己,谁愿意真的离开心甘情愿地离开自己的那一生中,唯一的那个亲爱的人?

    见王聪聪和沈成杰二人在“悦来客栈”的金字招牌下争执不下,向来在八仙中还算冷静的吕洞宾实在是看不下去了,便大吼了一声道:

    “你们怎么回事???在这里吵吵嚷嚷地对我们酒店和公司的声誉不好,你们知道么???”

    吕洞宾起初并没有认出王大公子来,才半年多没见面,往日红光满面,膘肥体壮并且肥嘟嘟,胖滚滚的王大公子,居然瘦了不少,也黑了很多,这也就难怪吕洞宾会把这当成内部员工之间的普通争吵而加以大声喝止了。

    有责任心,并且很认真很负责的人,

    就算,他即将要离开了,

    也会把该做好的,依然原原本本地做好做完。

    “吕董,王公子说要见九姑娘,可是他没有任何手续?”沈成杰先开口解释道,他口中的“九姑娘”是悦来客栈员工们对九天玄女的爱称。

    “王公子?他是哪个王公子?”吕洞宾十分不解地反问道。

    “他,是我们的老东家,王聪聪。”沈成杰向吕洞宾解释完,便很惋惜地长叹了一声,毕竟,人在一个公司里干久了,谁都会自然而来产生感情的,更何况,打江山的老王头,对自己的员工还是很不错的。

    “你是王聪聪啊?怎么成这副怂样了?”吕洞宾解释道。接着吕洞宾又没好脸色地问了句:

    “你小子都把这里给卖了,你还来干什么?”

    王聪聪,王大公子,此时在吕洞宾面前要不敢再装什么大爷了,他笑嘻嘻地带着贼眉鼠眼地堆笑走到吕洞宾跟前,递上一根“华夏牌”香烟,然后不要脸地说道:

    “吕哥哥,好哥哥,你知道的,这么大的酒店,当初小弟我要急着用钱,所以才2ooo万羊钱就卖了,现在,我手头又紧了,所以想向‘九姑娘’借点钱,应应急。”

    在一旁的何仙姑一直没说话,不过听完了王聪聪的这句话,她也有些不淡定了,于是开金口反驳道:

    “喂,你什么意思?当初的白纸黑字,你想耍赖是不是?我何仙姑,纵横江湖这么多年,就没见过一个像你这么厚脸皮的人。”

    医者仁心,做医生和大夫的人就是这样,见到危重病人,不管救得了救不了都会去救一把,见到堕落的人,也自觉不自觉地,去在心灵上扶对方一把。

    “我说王大公子,作为持股5%的执行董事,我可以负责任的告诉你,我们这里既不是给人吃白饭的福利院,也不是乐善好施的红心会。。。识相的,快点走。。。”吕洞宾很不客气地警告道。

    接着,吕洞宾又暗暗给沈成杰使了个眼色,于是身为安保人员的沈成杰职责所在,不得不把他始终也不愿意得罪的王公子强行地硬生生地拖出去。当然,这样很不雅观地熊抱工作,吕洞宾也能做,但是对于现在西装革履和他来说,实在是有**份。

    要说力气,虽然沈成杰算不上有六块腹肌的健美先生,但是要说一对一对把眼前这个前来闹事的王聪聪拖出去,要办到这事,对血气方刚的他来说,也绝对不是什么难事。。。

    外面的人对自己熊抱,被束缚在里面的王大公子,自然要拼命地反抗,并且,见到周围路过的人皆熟视无睹,王聪聪还贼性难改地很大声骂沈成杰道:

    “苟,放开我,苟~”

    当然,周遭的人是全长眼睛,全长耳朵的,这些上层名流和精英人士,也大多认识,即使不认得也对王聪聪有一面之缘,再这么随意让王聪聪狂下去,恐怕真的会让悦来客栈这块金字招牌名声扫地。

    在所有人都没有注意到何仙姑身上时,只听她愤愤地说了两个字:“找死~”

    待所有人再回过神来时,沈成杰手中抱着的已经不是那个会说话的人,而是一条狗,一条白色的小哈巴狗了。

    “哼,上天给了你一次做人的机会,你偏偏不珍惜?那好,去做狗吧!!!”何仙姑用愤愤的口气说完,接着便又对沈成杰说道:“放开它,你随它去好了!!!”

    沈成杰轻轻地摸了摸已经变成哈巴狗的王聪聪地头,喃喃地说了句:“哎!”

    虽然王大公子平日里十分跋扈,但是平时心地善良的小安保员,并不记他的仇,他真的怕怀中的小哈巴狗在自己手里摔坏了,于是他很小心地蹲了下来,然后很小心地把它放在了地上。

    此时,王聪聪再也不敢反抗了,已经拥有了狗头狗身狗尾巴,还有一身纯白色的狗毛的王大公子,只能很胆怯地张开它的小狗嘴巴,很无助地朝着何仙姑:

    “呜。。。呜。。。呜。。。”

    “妈妈,妈妈,它是在哭么?”一个刚刚进入悦来客栈大厅里的王宇宇小萝莉扯了扯妈妈的裙角问道。

    “傻孩子,狗狗又不是人,怎么会哭呢?”一旁的妈妈说完,便微笑着抱起了好奇的小萝莉。

    谁也不知道,当然只有王聪聪,王大公子自己还认得她,她不是别人,正是王大公子最风光时的初恋晴人沈佳宜,她并不在王聪聪那十二星座女友之中。

    五年之后,物是人非,很多事,不过五年,

    如今,王聪聪不但落魄了,不但依然孤身一人,而且因为触怒了何仙姑的神怒,变成了一条十分可笑的小哈巴狗。

    “还好,老娘,当初没有选择你!”沈佳宜心理暗暗笑道,她是真的打心底里十分感谢何仙姑,是她给和自己一样遭遇的姐妹出了气。

    “等等我,达令~”沈佳宜抱着自己的娃,冲着走在前面的先生亲切地招呼道,她再也没回过头来,去看一眼这个趴在地上的曾经的负心汉。

    她,早就已经不需要他了。。。

    哪怕,他依然是家财万贯的王大公子。

    她,也再也不需要他了。。。。

    “还不快滚!!!再不走,我把你变成一只老鼠!!!”何仙姑半真半假地威吓道。

    “嗦啰~”一计,王大公子,迈着小脚步子,向着悦来客栈的大门口外,狂奔而去,它那小小的身躯背后,是众人海潮般的嘲笑和雷鸣般的鼓掌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