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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价值的本质是主体价值规律与商品价值规律的对称,价值规律是市场的核心规律。主体的价值规律、商品的价值规律的内涵与相互关系,说明价值规律的本质是主客体的价值规律,说明价值规律作为主客体规律成为社会经济、市场经济核心规律的内在依据。确定价值规律为市场经济的核心规律对于建立对称经济学、发展对称经济有极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关键词:价值 价值规律 主体价值规律 商品价值规律 核心规律
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产权明确、产权规范、产权多元
价值实现的前提是产权。衡量制度好坏的标准不仅仅是是否有效保护私有财产,而是是否使产权关系规范,并在规范的基础上使产权明确。在共有制体制下,公有制完全有可能照样做到产权明确。
市场经济最基本的制度不是私有制,而是产权明确。产权明确就是产权实体、产权属性、产权关系明确。
产权实体明确,是产权属性明确与产权关系明确的前提。但目前我国在理论和实践两方面有用产权属性与产权关系吞并湮灭产权实体的倾向。如在理论上,把产权同使用权、收益权、处置权混为一谈,认为产权就是使用权、收益权、处置权;在实践中,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我国的《著作权法》明文规定,著作权就是版权。由于版权可以转让,因而《著作权法》明文规定著作权也可以转让。实际上著作权是实体,版权只是著作权的属性,是著作权的实现形式之一。把著作权等同于版权,在司法实践中往往会陷于悖境。版权可以有保护期限制,著作权却不应该有保护期限制。如果把版权混同于著作权,无非是说著作权也有保护期限制。那么过了50年保护期,每个人都可以称自己是《资本论》、《三国演义》的作者,在今天任何一个人都可以宣布是他创立了相对论。为了摆脱这个悖境,法学界就别出心裁,要从著作权中分离出人身权,并在著作权中的人身权能否可以转让问题上争论不休。这都是由于混淆了著作权实体和其属性、关系所致。
著作权,作为一种特殊的产权实体,本身就是一种人身权,是不可转让的,可转让的只能是它的属性和关系,比如版权、出版权、版权经营权等。如果著作权作为产权实体可以转让,将会使花钱买论文评职称合法化,使花钱买发明权、买奖项、买头衔、买职称、买荣誉、买良心合法化。我国《著作权法》明文规定著作权本身可以转让,无异于规定亲子关系可以转让一样,是荒唐的。为了保护发明权,加快建设国民创新体系,应立法严格禁止著作权转让,就像立法禁止卖淫、贩卖儿童、亲子关系转让一样;同时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要做到这一点,与其在著作权中分离出人身权,还不如把著作权和版权区分开来,把著作权的产权实体、产权属性、产权关系区分开来。
所以仅仅产权明确还不够,还必须产权规范。要把产权明确与产权规范区别开来。人们之所以混淆产权实体、属性、关系,往往就是由于混淆了产权明确与产权规范。产权明确是产权实体、属性、关系的统一,产权规范则仅仅指产权关系。
产权是公有还是私有,是产权关系规范的结果而不是前提。而如果把私有产权看成基本的制度,则是把结论当前提;似乎只有产权私有才是(就是)规范的,那么巧取豪夺、不择手段,把公有财产转变为私有财产就都是合理合法的。
所以仅仅产权规范还不够,还必须产权多元。所谓基本,就是蕴含了其他关系的萌芽。而私有产权无论是内涵还是外延,都没有最大的包容性,所以单一的私有产权制度不能作为制度经济学的基础,更不能作为市场经济学的基础。把私有制看成基本的制度是小商品经济的产物,那时几乎没有公用品,也就几乎不存在公有产权。随着社会化大生产时代来临,公用品、相应的公有品的比重越来越大;对公有品的产权进行界定,对公有、私有产权的多元化关系进行规范,也就成了历史的必然。这时就要对产权关系作更高层次的抽象,用产权明确来代替私有产权作为市场经济基本的制度。这里的历史关系与逻辑关系是社会的一般规律及其反映,同社会制度无关。
由于产权明确蕴含了产权规范,这就为耸立其上的经济制度、政治制度、法律制度奠定了扎实的基础,使真正的制度经济学得以建立。所有这些制度不仅仅是保护私有制,而首先是规范产权关系的。规范的产权关系是因,私有产权是果。因此,衡量制度好坏的标准不仅仅是是否有效保护私有财产,而是是否使产权关系规范,并在规范的基础上使产权明确。传统公有制之所以效率低下,不是因为公有制,而是因为产权关系不明确。这并不等于说,公有制的产权关系只能模糊,而是单一的公有制有可能使产权关系模糊。在共有制体制下,公有制完全有可能照样做到产权明确。所以,产权是否明确,不是由是否私有决定,也不是由产权本身决定,而是由整个社会的经济制度、政治制度、法律制度决定。产权关系离不开其他社会关系;如果没有其他社会关系相配套,不但公有制、而且私有制也有可能产权模糊。只有把整个社会看成有机整体,才有真正的制度经济学。
萝卜韭菜 对称的价值观
人的价值的本质,是奉献,奉献的本质是创造性的劳动。创造是人的唯一的价值。创造,既是历史的尺度也是道德的尺度。
对称的价值观,就是萝卜韭菜各有所爱的价值观。客体的效用同主体的需求之间的对称关系,是经济领域对称关系的核心。效用与需求之间不对称是相对的,对称是绝对的;不对称向对称转化,促使效用与需求两方面都得到发展。效用与需求之间之所以对称是绝对的、不对称是相对的,是由于效用与需求本身是相对的。效用与需求的绝对性寓于相对性之中;因此,效用大小、需求是否满足,因人而异、因时而异、因地而异。德布勒的所谓“消费偏好”,实际上就是指的效用和需求的相对性,只不过“偏好”两个字把这种相对性的普遍性、必然性简单化、偶然化,使其成为不确定性的因素。
实际上,“消费者偏好”是有规律可循的,这个规律就是对称规律:人们的消费偏好由对称规律支配;隐蕴在“偏好”背后的,是人的需求的对称结构,及人的需求同效用之间的对称冲动。根据“偏好”背后的对称规律,可以根据人们的“偏好”进行商品的结构组合,进行“套餐”式的营销活动。
对称的价值观,就是功利主义的价值观。功利主义的价值观,就是主体价值观、劳动价值观、自由自觉的劳动价值观。
对称的思维方式,源于中国哲学功利主义的价值观。西方哲学的“意义”是逻辑上的自洽和主观对客观的符合,中国哲学的“意义”是对人的有用性。非功利主义的哲学观造成了西方哲学主客观的对立和不对称,功利主义的价值观造成了中国哲学主客观的统一与对称。
在功利主义的价值观看来,价值的本质是使用价值。只有实现的价值才有使用价值,只有在使用的价值才是实现的价值。功利主义的价值观,就是有用才是真理的价值观。
对称的价值观,就是多元化的价值观。价值是实体、属性、关系的统一。实体是属性与关系的载体。实体、属性、关系的区分是相对的,当属性或关系成为属性与关系的载体时,属性与关系就成了实体。实体分为物质的与精神的。实体有两种:1、物质实体;2、精神实体。要承认价值是实体、属体、关系的统一,就不但要承认物质有实体,而且要承认精神也有实体。实体可能是质,也可能是能。质和能(属性)、关系的区分是相对的。价值实体:价值客体;价值属性:对人的有用性(绝对性、相对性);价值关系:价值主体同价值客体的关系。价值属性和关系以价值实体为承担者,价值实体是绝对的,价值属性和关系是相对的。因此,既要承认物质价值的存在,又要承认精神价值的存在;既要承认实体价值的存在,又要承认属性价值、关系价值的存在。只承认实体价值、物资价值、金钱价值的一元价值观和多元价值观的区别,是传统经济学和幸福经济学的本质区别。
对称的价值观,就是创造价值观。人的价值的本质,是奉献,奉献的本质是创造性的劳动。创造是人的唯一的价值。创造,既是历史的尺度也是道德的尺度;既是自由,又是必然;既是意志又是理性;既是价值,又是科学。每个人都以自己的利益时间和利益空间为价值参照物进行自我创造,这是自我创造的共性;自我创造的横向和纵向这一质的差别和程度不同这一量的差别是个性。人的地位由人的价值决定,人的价值由人对别人的作用的大小所决定,人对别人作用的大小有一个历史的过程。人们对价值的评价是根据特定的价值参照物。处于同一社会地位的人有着共同的利益,也就有共同的价值参照物,有共同的评价标准。人们的不同的需要,同人们的共同的利益、共同的价值参照物、共同的评价标准是一致的。但根本的、普世的价值与价值标准,是人的创造与奉献。
对称的价值观,就是再生价值观。再生:经济活动中价值与实物的对称,价值平衡与实物平衡的对称,通过价值平衡与实物平衡的对称实现的生产与消费的对称。价值平衡脱离实物平衡是泡沫经济的根源,也是金融危机的根源。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进口与出口通过价值平衡实现的实物平衡是全球范围内生产与消费对称的必要环节。一个国家为自己出口顺差年年增长沾沾自喜、对外汇储备账面价值不断增加津津乐道,实际结果是打破了全球范围内的生产与消费的对称,并将最终损害自身的出口发展与生产的可持续发展。而这一切都是金钱至上、赚钱第一的GDP增长方式及其理论基础价格经济学惹的祸。而价格经济学也就是通过价值与实物的脱节而使之成为泡沫经济、金融危机的理论根源的。只有对称的、再生的价值观才能堵住泡沫经济、金融危机的源头。
有用就是价值 边际效用与价值规律
边际效用规律就是价值规律;边际效用规律说明:价值规律是市场的核心规律,价格规律只是价值规律的局部表现。
边际效用理论是完整的价值理论的组成部分,而不能代替价值理论。
人都是按照利益最大化原则行事是正确的,但人都是按照边际主义原则行事则是错误的。过去的意义要靠今天和今后来赋予。为了整体利益最大化,推倒再来、重新开始并非不可能。而边际主义则仅仅意味着机会主义。“边际主义”是把人的利益最大化同“边际效益”混为一谈;同时,边际效益并非都是递减;即使工业经济时期也存在边际效益递增的现象。实际上边际效益递增与边际效益递减在任何时期都是同时存在的,二者是对称的关系。大企业的规模化、多元化生产、名牌战略等等,追求的就是边际效益递增。所以边际效益递减规律不存在。
就性关系来讲,也许遵循边际效益递减规则——喜新厌旧是人的本能;但家庭关系则遵循边际效益递增规则——稳定的家庭关系,总的来讲对人的整体利益是有利的。所以从整个社会的最大福利原则来讲,应使性关系的开放与家庭关系的稳定二者同时并举。
对于一个快渴死的人来讲,矿泉水的边际效益是递减的;对于厂家来讲,矿泉水的效益不增也不减,因为他的矿泉水价格一样;但对于整个社会来讲,矿泉水的边际效益的是递增的——在大地震后,如果一瓶矿泉水能挽救一条生命,那么一百瓶矿泉水意味着一百条生命甚至更多……因此,边际效益递增与递减是对称的,而社会总的福利是效益递增与效益递减的总和。所以,相对于社会整体来讲,边际效益递减与边际效益递增只是局部现象,只是人的消费偏好的特殊表现,是价值相对性原理在时间—纵向坐标上的展开。隐藏在它们背后的规律,就是价值规律。“边际效益递减规律”,体现的是一种线性价值观,把局部现象概括为总体规律。
边际分析有两种,边际价格分析与边际价值分析。在成本—利润分析中,应运用边际价格分析;在福利经济学中,应运用边际价值分析。由于在传统经济学中只有边际价格分析,“边际价值分析”其实质也是边际价格分析,所以西方的福利经济学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福利经济学。当他们认为自由竞争使要素的边际成本等于要素的边际社会净产品价值,从而就可以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时,是把福利经济学建立在传统价格经济学的基础上,是内容和方法的不对称。例如,对于一个患尿毒症的老人,对其进行花费甚大的透析治疗,只能运用边际价值分析而不能运用边际价格分析。如果运用边际价格分析,就只能放弃治疗。仅仅用边际价格分析法,不可能建立真正的幸福经济学、福利经济学。人的利益最大化完全可以运用边际价值分析,但边际价格分析的结论则只能是人的本质是自私的。
之所以真正的福利经济学只能用边际价值分析方法而不能用边际价格分析法,是因为福利经济学对象的侧重点是主体。传统经济学的对象也是经济发展的规律,而经济发展的规律也是由主体的活动组成的规律,因而也应该以主体为对象。但传统经济学的侧重点是投入—产出分析;主体只是手段。而真正的福利经济学中,主体成了目的。而一旦主体成为目的,均衡分析就得让位于对称分析。忽略了主体,是用传统经济学均衡分析范式来建构福利经济学的根本缺陷。
从价值经济学看来,犯罪的社会成本不仅仅是给社会和别人造成的直接损失,而是对人的行为的负面导向;惩罚犯罪的社会收益不是补偿受到的直接损失,而是人的行为的矫正。
同样,惩罚犯罪的法制设计也不是以犯罪与制止犯罪的边际价格成本效益比较为根据,而是以国民素质的提高、国民行为的导向以及由此带来的社会总体福利水平的提高为参照。因此,如果为了制止犯罪而付出的成本大于犯罪给社会带来的直接损失,也是值得的。例如,为了查明一个贪污50万元的犯罪事实,并对犯罪分子予以制裁,为此付出100万元的成本不是亏本。因为它由此对犯罪分子的威慑作用,给社会带来的直接间接效益将不止100万。因此,边际价格分析在这里不起作用。如果说,价格经济学的范式要求边际效益分析,那么幸福经济学范式则要求全息效益分析。特别是要建立经济学帝国,要使经济学成为“充分利用生命的艺术”,就只能用全息效益分析代替边际效益分析。
从边际效益的角度来看,机制设计重要;从全息效益的角度来看,制度设计更重要。因而制度决定决策机制,决策机制决定机制设计。离开了制度设计,谈机制设计是本末倒置。制度设计高于机制设置说明: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因而也是经济的一个环节。政治不在经济之外,政治就在经济之中;把政治和经济看成两张皮,只要经济体制改革不要政治体制改革是错误的。机制设计不仅仅是微观的激励机制,而且是一种宏观的政策设计与人的行为方式导向。前者是价格经济学的范畴,后者是幸福经济学的范畴。而贝克尔的犯罪与惩罚的经济分析由于运用的方法属于价格经济学范式,所以沦为肤浅;不能从根本上揭示犯罪与惩罚的成本与收益比。贝克尔的犯罪经济学说明:用价值经济学代替价格经济学有社会必然性。只有价值经济学,才能展现“经济是充分利用生命的艺术”。
边际效用规律就是价值规律。边际效用规律说明:价值规律是市场的核心规律,价格规律只是价值规律的局部表现。边际效用规律说明:价格同人的需求的对称是肤浅的、想象的,价值同人的需求的对称是深层的、具体的。如果用均衡的眼光看价格,那么,完全均衡的价格是不存在的;如果用对称的眼光看价格,那么完全对称的价格是存在的。如果用价格的眼光看均衡,那么完全的均衡是不存在的;如果用价值的眼光看均衡,那么完全的均衡是存在的。因此,所谓“均衡价格”,只是空洞抽象的产物;由此抽象为出发点设计出来的模型,包括企业利润模型与社会经济模型,是不可操作的数字游戏。
边际效用规律说明:绝对价值或价值的绝对性寓于相对价值或价值相对性之中,离开了相对价值或价值的相对性,无所谓绝对价值或价值的绝对性。只能以不同的主体为参照系,以不同的参照系衡量价值的绝对标准。现在价格理论的根本缺陷在于:妄图把价值绝对化,离开相对价值寻找绝对价值。但另一方面,相对性不同于相对主义,价值相对性不等于价值不可通约,在不同的参照物中寻找绝对性不但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能的,这是价值(使用价值)可以比较、交换可以进行的一般基础。因此,货币既是一般等价物,也是特殊等价物。这种特殊性,可以在价格未定(或有弹性)的情况下,通过讨价还价、要还是不要体现出来,也可以在价格已定(无弹性空间)的情况下,通过选择要还是不要来体现出来。
边际效用规律说明:货币作为等价物的一般性,通过特殊性表现出来;价格调节供求关系的必然性,通过偶然性表现出来;价格功能的绝对性,通过相对性表现出来。这种偶然性,有时是作为必然性表现的偶然性:价高需低,价低需高;有时是作为必然性补充的偶然性:价低需低,价高需高。但无论是作为表现还是作为补充的偶然性,都是价格机制的特殊表现;而价格机制之所以有这两种表现形式,是由于隐藏在价格机制后面的是价值机制。因此,价格机制的规律,相对于价值规律来讲,是次一级的规律;价值规律,是更深层次的规律。隐藏在价格机制背后的,是价值机制。
边际效用规律说明:垄断价格的形成,不是所谓价格对价值的背离,而是权力渗入价格,并成为价格形成的因素。必须利用政府更大的权力进行制衡以打破垄断。所以政府本身也是市场的环节。政府是充分竞争、公平竞争的保障。只有充分竞争,才有公平竞争;只有公平竞争,才有充分竞争。所以政府同充分竞争不是对立的,而是统一的。
边际效用规律说明:价格只有合理不合理,没有背离价值。而合理不合理的标准,在于是否公平,是否在法制保障下的充分竞争。只要是公平的,就是合理的;只要是合理的,就是反映价值的。隐藏在边际效用规律背后的,是价值规律而不是价格规律。这就是市场经济。
公平就是合理 价格、价值、需求
市场实质上就是主体与客体,相对主体与相对客体之间的价值关系,市场就是价值之间发生关系的平台。以价格为市场的核心机制,消费与生产、分配与市场是脱节的,市场仅仅成了交易的平台。
价格经济学是微观经济学的核心,价格机制是微观经济学的“拐杖”,但宏观经济、国家宏观调控则只能以价值机制为“正道”。凯恩斯主义与新古典主义由于都是以价格机制为核心,所以二者有着共同的本质,二者的结合是凯恩斯以新古典主义为主体的结合,并未达到宏观经济学的层次,结合的结果并未脱离微观经济学的范畴。宏观理论体系和微观理论体系的真正结合,是以价值机制为核心的宏观理论体系对以价格机制为核心的微观理论体系的扬弃与升华,使之由局部的真理上升为全局的真理。
价格的五度空间分析:小商品经济用空间定义价格,工业市场经济用时间定义价格,知识市场经济用层次定义价格。贝克尔的“时间分配”理论,虽然扩大了经济学的分析范围,然而只是从工业市场经济的角度进行扩大;这与其说是使经济学帝国主义化,还不如说是使经济学庸俗化;他用工业经济的时间成本收益分析法来分析社会、家庭生活领域,会使社会生活庸俗化。社会生活,如果要用经济学原理来分析,那么这样的经济学只能是价值经济学;如果是用价格经济学来分析社会生活,则只能使社会生活成为金钱的世界。这对社会生活没有解释力,更不会有任何积极的作用。因为以家庭生活为核心的社会生活,金钱关系不是、也不可能是其中最本质的关系。
家庭经济学是宏观经济学——真正的宏观经济学的细胞;家庭关系中最本质的关系是价值关系而不是价格关系。微观经济的其他组成部分,是家庭经济的展开。家庭经济典型地说明了社会经济——包括宏观经济与微观经济的本质——价值关系;用价格关系来说明家庭关系,用金钱关系来代替温情脉脉的亲情关系,这是对人际关系的扭曲。
使资本—劳动比率上升的机制也是价值机制而不是价格机制:价格机制作用的范围是有限的、相对的,而价值机制的作用是长期的、无限的。由于整体的价值机制的作用,资本—劳动的比率的提高是自然的历史过程,这个过程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在这个过程中,增大投入的数量与质量,是改善投入的数量与质量的催化剂;虽然改善投入的数量与质量的成本收益比要大于增大投入,但后者却是前者的前提,因此投入的质量的成本收益比不可能孤立进行,而应系统考察。索洛的“新古典增长模型”虽然正确地定位技术与人力资本在经济增长中的关键作用,但对整个经济过程的动态结构描述则缺乏深层次的思考。同样,把工资率与就业量之间的边际替代率看成依赖于失业救济量的大小,也是过分提高了价格的作用。人们是否就业不仅取决于工资的效用与失业时所获得的效用的加权平均数,而且还取决于工作时所获得的归属感与成就感。劳动,某种意义上也是人的一种需要,因此本身也有价值。认为劳动的价值就是劳动力的价格或工资,是片面的。
供给与需求、价值与价格哪个为主的背后,是以人为中心还是以物为中心。
建立完善的市场体系,不是建立完全的价格体制,而是建立完全的价值体制。
连接需求与供给的不是价格而是价值,不是交换价值而是使用价值;价格与交换价值只是辅助工具,是作为必然性的补充的偶然性,而不是作为必然性的表现的偶然性。认为价格围绕着价值上下波动、价格最终反映价值,只是虚幻的“规律”、不切实际的幻想。之所以要以价格机制为核心机制,把不能量化的价值转换成价格,是削足适履、以迎合数学方法的需要。
体现主客体关系本质、正确理解的价值及其发展规律,是联结各派经济学的纽带、把握各种经济关系的关键,也是经济关系发展、变化的源头。所以价值规律是经济学和经济发展的核心规律。
种瓜得瓜 贡献与索取相对称的规律
主体价值规律是主体和客体、相对主体和相对客体之间价值的等价交换规律。每个人,在等量劳动等量报酬方面是平等的。这就是主体的价值规律。
主体和客体、相对主体和相对客体的关系本质上是价值关系。主体价值规律是主体和客体、相对主体和相对客体之间价值的等价交换规律。每个人,都是活生生的、有血有肉、有自己独立的人格和个性的具体的个人。每个人,在等量劳动等量报酬方面是平等的。每个人,不能只有权利没有义务,只有索取没有贡献;也不能只有义务没有权利,只有贡献没有索取。这就是主体的价值规律。
主体价值规律是贡献与索取相对称的规律。在贡献与索取相符合的社会中,人的价值以索取为标准的现象同以贡献为标准的本质是相符的;在贡献与索取相对立的社会中,人的价值以索取为标准的现象同以贡献为标准的本质是对立的。在前者人的价值以贡献为标准同以索取为标准是一回事,在后者则只能以贡献为标准而不能以索取为标准。
人的价值是贡献和索取的统一:贡献以索取为标准,索取以贡献为源头,二者是对称的。如果只讲贡献,谁来索取?如果只讲索取,谁来贡献?既然索取和贡献客观上是对立的统一,一方以另一方为前提,那么二者也就可以互相映照。一个人索取得多,说明这个人贡献大;反过来,一个人贡献大,也应该索取多。贡献和索取的统一是必然的,脱节、倒挂是偶然的。如果长期出现倒挂现象,那么社会的对称就将被打破,就不能长期维持。应重新树立贡献和索取的标准,应从整个社会有机体的高度理解贡献和索取的问题,理解价值问题,从而从整体和部分,相对和绝对的统一上理解价值问题,建立微观经济学。
在大生产条件下,社会化的生产要求社会化的分配。贡献和索取的关系应用商品等价交换原则来处理。也不存在贡献和索取何者多何者少问题。一部分人贡献多索取少,就有另一部分人的不劳而获。只有在社会制度能对贡献和索取的平衡作出切实保证的前提下,宏观和微观的社会关系才能做到贡献和索取的平衡。
在社会分工体系中,脑力劳动的贡献大于体力劳动,创造性劳动的贡献大于重复性劳动,精神劳动的贡献大于物质劳动,复杂劳动的贡献大于简单劳动。创造性的劳动,是高度的复杂劳动,但复杂劳动则不一定都是创造性的劳动。创造性劳动的价值不能用所包含的劳动时间来计算,而应用具体的社会劳动时间来计算。
贡献和索取二者互为手段,互为目的关系,是本质的、必然的、普遍的规律性的关系。贡献和索取之间的相互制约关系是绝对的,相互制约的具体表现形式是相对的。贡献和索取二者之间客观上存在着的相互制约关系,与其是主观的、道义的,还不如果客观的、必然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规律性的关系。否定这条规律,自发地让其发生作用的社会,都不能最大限度地调动人的积极性,发挥人的作用,使人尽其才,物尽其用。
平等的背后 效率与公平相对称的规律
经营是公平与效益的对称。公平不是平均,公平是对称,是权利与义务、贡献与索取的统一。效益是对称的产物。
主体价值规律是效率与公平相对称的规律。提高效率同满足人的各方面的需要之间的关系不是外在的,而是内在的,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手段和目的之间的关系是对称关系。
没有效益,没有真正的效率;没有效率,也没有真正的效益。弱肉强食不是真正的效率,平均主义不是真正的效益。帕累托最优不是效率第一,而是效益至上。“效益”与价值成正比,“效率”不一定与价值成正比。应当追求“效益”而不是只看“效率”。“效率”以物为中心,同公平当然是不一致的:既无可能也无必要一致;“效益”以人为中心,同公平当然是一致的:既有必要也有可能一致。没有公平就没有效率。公平不是效率的补充,而是效率的前提;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目的不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而是资源优化配置与再生的需要。新旧经济学范式的本质区别,集中体现在“效益”与“效率”的本质区别上。数理经济学、计量经济学的概念、模型与数据——全都集中于提高效率。而我们真正需要的,是真正的效益。“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固然没有违背“形式”逻辑,也没有违背矛盾逻辑,然而违背了对称逻辑,因为这里的“效率”、“公平”分属于两个不同的层次:前者是经济学层次,后者属于经济社会学层次。如果二者属于同一个层次,那么效率与公平是互为前提的。
企业经营是公平经营。公平不是平均,公平是对称,是权利与义务、贡献与索取的统一。效益是对称的产物。只有公开、公平、公正,才有效益。
企业经营是公平与效益的对称。公平与效益的对称源于权利与义务对等、贡献与索取的对称。从企业微观层次来讲,权利与义务对等、贡献与索取对称的公平原则是提高企业效率的必要条件;从社会宏观层面来看,社会保障制度是结合各种“外部性”问题考虑的社会宏观层面的公平,同样是提高社会效益的必要条件。
企业经营是竞争与规范的对称。规范是法律,是惯例,是商场中的游戏规则。规范以诚信为基础,诚信以规范为主导。只有诚信没有规范,老实人就要吃亏。只有规范没有诚信,只能助长灰色经营。公平经营是规范经营。
企业经营是效率与效益的对称。资本主义讲效率不讲效益,传统社会主义讲效益不讲效率;政治经济学无法以价值(使用价值)为调节供给与需求的核心,从而使生产目的与手段、理论与实践脱节。转型、改革应是二者的扬弃,使二者各自扬长避短,从而充分发挥二者的优势。
人类对主体的价值规律的认识有自发和自觉之分,主体的价值规律起作用的基础不同(自然经济和商品经济,小生产和社会大生产),而使其表现形式——不平等围绕平等波动的周期有长短、大小之别。但只要纵观人类历史的变迁,分析重大事件的原因和结果,即可认识此规律确实躲在社会平台的背后,操纵着人们的一切活动(自觉和不自觉)。因此,主体的价值规律、效率与公平相对称的规律是主体活动的根本规律。
因果报应 平等的规律
平等规律是通过人们的自发行为表现出来还是通过人们的自觉行为表现出来,表现周期是短还是长,对于人的素质和社会发展的影响是不同的。
主体价值规律是平等的规律。所谓平等,就是贡献与索取的统一,权利与义务的对称。
在封建社会,由于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封闭的小生产的狭小的生产规模,商品生产的不发达,使平等没有成为人们的自觉意识,追求平等没有成为人们普遍的自觉行动,因此不平等围绕着平等上下波动的周期较长,有时甚至要几代人才能显现出来。这给人们认识和运用这条规律带来了困难。但也不是完全没有认识。农民“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口号,佛教的“因缘论”、“报应说”,以及群众的“吃亏是福”等,可以说都是对平等规律的朴素的、带有神秘色彩的反映。
到了商品化生产即社会化大生产阶段,由于人与人之间交往的日益频繁,商品渗透到人们生活的每一个领域,等价交换成了人们的自觉原则,平等意识成了人们的自觉意识,追求平等成为人们的普遍的自觉行为。因而不平等围绕着平等上下波动的周期,显得较短,且越来越短,向零点无限接近,因而比较容易使人们看到这条规律的存在,并较自觉地按其行动。把劳动和劳动力看成商品,就是这条规律的直接体现。把劳动力看成商品,使平等规律由通过人们的自发行动表现出来,变成由通过人们的自觉行动表现出来。
平等规律是通过人们的自发行为表现出来还是通过人们的自觉行为表现出来,表现周期是短还是长,对于人的素质和社会发展的影响是不同的。前者可以使人由于认识不到这条规律的必然作用而把大部分的时间和精力花耗到人际之间的大小战争和掠夺行为上面,而降低了人的主体性和阻碍、延缓了社会的发展。而后者可以使人意识到这条规律的强制作用,从而把提高自己的主体性变成自己的自觉行动,即有利于主体素质的提高,又推动了社会更快发展。
同一杆秤 按劳分配规律
新的价值不是劳动者单方面可以创造出来的,而是资金和劳动者共同创造出来的。既不是资本家养活工人,也不是工人养活资本家。
按劳分配的本质是按要素分配,按要素分配的本质是公平分配。
对按劳分配,必须作系统的理解:
1、必须从主体的角度作全面的理解,即不仅从体力劳动,而且从脑力劳动;不仅从简单劳动,而且从复杂劳动(所谓按能力分配);不仅从物质生产劳动,而且从精神生产劳动;不仅从直接生产劳动,而且从间接生产劳动(有利于生产发展的管理活动乃政治活动,以及各种有利人的身心健康的服务活动)来理解劳动。
2、必须从本质上理解,而不是从现象上理解,即必须把所有的劳动还原为抽象劳动。因此复杂劳动是倍加的简单劳动。
3、必须动态地理解,即不仅看眼下的劳动,还必须看凝结在生产过程中所必须的、生产资料中的过去的劳动。
通常所说的按劳分配中的劳动,仅仅指眼下的当前的直观的劳动。只有这种劳动的按劳分配,再加上按能力分配、按资金分配,才是按劳分配的完整涵义。
人们之所以认为按能力分配不是按劳分配,是因为人们把复杂劳动以简单劳动为基础的换算关系理解成简单劳动是一切劳动的基础,因此把劳动归结于简单劳动;然后把简单劳动归结于体力劳动,然后又进一步把体力劳动归结于物质生产领域的体力劳动。实际上,抽象劳动中包括体力劳动,也包括脑力劳动;既包括一般的脑力劳动也包括创造性的脑力劳动。
人们之所以认为按资金分配不是按劳分配,是因为他们认为资金只能转移价值,而不能生产出新的价值。实际上,新的劳动(活劳动)生产出的新价值,不是简单地附加在旧的劳动(死劳动)的价值(凝结在生产资料即资金)上面,而是人通过对过去的原有的价值的凝结物作新的排列组合而形成的,原有价值的凝结物则是这种新的排列组合的截体、基础。因此,所谓创造,决不是无中生有;新价值的产生,决非像贴胶布一样地一层层机械地加上去。如果说只有新的劳动才形成新的价值,那么新价值的产生和旧价值的转移必须同步进行,而且互为前提条件,缺一不可。一方面,新的价值是劳动者新的抽象劳动的创造,另方面,这种新的价值不是劳动者单方面可以创造出来的,而是资金(资本、生产资料、生产得以进行的物质条件、物化的劳动等等)和劳动者共同创造出来的,是资金所有者(也即资本家)和劳动者共同创造出来的。既不是资本家养活工人,也不是工人养活资本家。按资分配本身并不意味着剥削,只有分配不公才是剥削。按资分配,本身也是按劳(过去的劳)分配。如果资本家本身还参加管理,那就不仅仅是按过去的劳,而且也有按现在的劳分配了。
所谓新创造出来的价值的“新”本身也是相对的。从最根本的意义上,也依然是旧的价值的转移。因为作为劳动者的体力和智力,归根结底是劳动者直接间接消费掉的生活资料(包括物质和精神)的价值(即过去和别人的价值劳动的凝结)的转化形态。如果没有这些物化劳动为基础,劳动者的体力和智力既不能产生,更不能发挥,也就谈不上新价值的创造。
如果发生在劳动者身上的这种价值的转移可以称得上“创造”,那么发生在生产过程中的从旧的物质形态到新的物质形态的价值转移过程也可称之为“创造”。只是这两种“创造”互为前提条件,结合成同一个现实的创造过程,共同构成了这个现实的创造过程的两个基本前提条件。
因此,现实的生产过程的新价值的创造过程,实质上可归结为两种价值转移的过程:一是生产过程中的直接的物质形态中的价值直接转移到新的物质形态,一是劳动者所消耗掉的生活资料中的价值,即生产过程中的间接的物质形态中的价值通过劳动者转移到新的物质形态中。新的物质形态(即产品)由两种物质形态转化而来:一是生产资料,一是生活资料。新的物质形态中的价值由两种物质形态中的价值转移而来:一是生产资料中的价值,一是生活资料中的价值。正好像新产品的产生不是无中生有而是旧的物质形态由于量的排列不同(结构不同)而引起质的变化一样,新价值的产生也不是无中生有而是旧的物质形态中的价值由于量的排列不同而引起的质的变化。
一旦价值还原为使用价值,抽象劳动还原为具体劳动,马上就可以发现,形成使用价值的,不仅有劳动,而且有劳动对象、劳动手段、劳动过程、流通过程、交换过程,甚至还包括使用过程:怎样使用(质)、使用多少(量)、满足人的什么需要(质)、满足程度(量)。
这就是为什么所有参与使用价值形成的要素的所有者(其中包括资本家和劳动者)都参与分配的原因。这是平等交易,公平分配,而不是什么“剥削”。
满意不满意 商品价值规律
金子的使用价值,大于砂子的使用价值,正好像电子计算机的使用价值大于机械打字机一样。不同的使用价值不但可以比较,而且应当比较。
在产品经济和商品经济的卖方市场阶段,价值就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在商品经济的买方市场阶段,价值就是使用价值。前者价格围绕着价值上下波动,后者价格直接反映价值。实现了的价格才是(就是)实现了的价值。抽象劳动只是构成使用价值的一个要素,不是全部要素,更不是惟一要素;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构成使用价值量的一个要素,不是全部要素,更不是惟一要素。参与使用价值质和量的形成的所有要素都应参与分配。合理的价格是宏观调控和自由竞争的综合结果。
使用价值的抽象是价值。价值是对使用价值的抽象,而不是对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抽象。具体劳动、使用价值能否相互比较,不仅是一个经济学问题,而且是一个哲学问题。
价值可以比较是使用价值可以比较的根据,使用价值可以比较是价值可以比较的完成和现实化。如果说使用价值不可比较,那么价值可以比较就成了一句空话。
从空间来看并列的不同的具体劳动及其所形成的使用价值,实质上反映了时间上人化自然发展的不同阶段,复杂劳动即更多的抽象劳动形成的更多的价值所凝结成的使用价值,同简单劳动所创造出来的使用价值相比在满足人的需要的层次上更高、时间上更先。正好像从简单劳动发展到复杂劳动是社会进步的逻辑进程一样,从简单劳动创造出来的使用价值到复杂劳动创造出来的使用价值是使用价值发展的历史进程。空间上并列的不同的使用价值体现了使用价值发展的时间上的不同阶段,相应地满足人的不同层次的需要。更高阶段的使用价值满足人的更高层次的需要。更多的价值同更大的使用价值二者之间的关系是:前者是后者的原因,后者是前者的证明。没有更多的价值,不能形成更大的使用价值,没有更大的使用价值,更多的价值没有意义。
更大的使用价值,就在于空间的适用性更广,时间上更先进,满足需要的层次更高,包含了更多的价值。正好像人的不同需要可以在时、空、层次参照物上定点比较,不同的使用价值也可以比较。“大”是一个综合性的概念。
价值可以比较,使用价值可以比较,生产使用价值的各种具体劳动可以比较,人的价值大小、有无、正负可以比较。
使用价值的可比较性,是由人的需要的可比较性决定的。人的精神需要高于人的物质需要,决定了满足人的精神需要的产品的使用价值及生产这种使用价值的具体劳动价值高于满足人的物质需要的产品的使用价值及生产这种使用价值的具体劳动价值。而价值的大小只能通过使用价值的大小而存在。
金子的使用价值,大于砂子的使用价值,正好像电子计算机的使用价值大于机械打字机一样。不同的使用价值不但可以比较,而且应当比较,人们正是在自发的比较中进行选择和创造出更大的使用价值,从而不断推动社会向前发展。当然自觉的比较比自发的比较更有利于这种发展,理论上承认这种比较的根据则是自觉比较的前提。
应该有允许和鼓励人们自由比较、选择和竞争的社会制度,才能促进用较大的使用价值代替较小的使用价值的进程,推动历史的发展。
均衡从这里出发 价值规律是市场的核心规律
以价格规律为核心,追求的是平衡;以价值规律为核心,追求的是发展。价格机制以产品运营为基础,价值机制以知识运营为前提。产品的非竞争性不是市场不充分的表现,而恰恰是市场机制的本质要求。
经济,就是人类创造、生产、实现价值的活动;价值规律,就是价值的创造、生产、实现的规律。作为经济本质的经济主体与经济客体的对称关系围绕价值规律展开,经济主体与经济客体从不对称向对称展开的过程就是价值规律的实现过程。经济主体与经济客体从不对称向对称的转化规律是人类经济活动的基本规律,价值规律是人类经济活动的基本规律中的核心规律。因此,价值规律而非价格规律是经济学的核心规律,应该把“需求定律”由价格经济学范畴上升为价值经济学范畴。
从现实上看,如果以社会普遍的满足感作为衡量社会福利水平的标准,那么就要用价值机制取代价格机制,作为经济学的核心机制。由此“主流”经济学范式就要转变。如果这边以满足感作为衡量社会福利的水准,那边以金钱作为衡量社会福利的标准,那么就会出现“财富悖论”。“财富悖论”的根源在于“经济学悖论”——财富是价格经济学的范畴,福利是幸福经济学的范畴。用“财富”名词来表达“福利”概念,本身就是概念和名词的不对称;概念和名词的不对称,会出现概念的混淆,从而陷入“悖论”。
经济学是一个有机整体。经济学只有以价值机制还是以价格机制为核心之分,没有宏观微观之别。以价值机制为核心,微观经济学也是宏观经济学;以价格机制为核心,宏观经济学也是微观经济学。以价格机制为核心的经济学只是对经济过程的近似描述;不管其形式多精密,都不可能做到对经济现实的精确反映。试图用所谓“斯密和瓦尔拉斯的市场经济模型的内部逻辑一致性”来说明均衡价格的存在,是思维方式与对象的不对称。
在完全竞争的条件下,价格也不是市场的核心机制。但在工业经济时期,表面现象掩盖了本质。在知识经济时期,本质以**裸的方式表现出来——价值机制是市场的核心机制。
从本质到现象,从工业经济到知识经济,从不完全竞争到完全竞争,价值机制都是市场的一级机制,价格机制都是市场的二级机制。
从宇宙学的观点看来,主体与客体、人和自然、人和人、人和社会的关系本质上是价值关系。均衡,首先是主体与客体之间物质、能量、信息的均衡,然后才是供给与需求的均衡。以前一个均衡为经济学的出发点,价值规律是社会的核心规律,价值机制是市场的核心机制;以价值规律为核心,社会经济化,经济社会化,经济学是再生经济学。以后一个均衡为出发点,价格规律是市场的核心规律,价格机制是社会的核心机制;以价格机制为核心,经济学成了配置经济学。新旧经济学的范式差别就源于此。
市场机制本来并不以价格为基础,而是以价值为基础。以价格为基础只是历史的偶然的、局部的、表面的现象;而以价值为基础,则是历史的必然的、整体的、深层次的本质。知识经济,为人们透过现象看本质、透过偶然把握必然提供了历史条件。
资本、资产、劳动力的供给与需求均不取决于价格,不取决于供给与需求的曲线,也不取决于供求均衡点或神秘的机制、供求法则,而取决于价值:相对价值与绝对价值,取决于需求的强烈程度和满足需求的可能程度。价格与需求并不必然成反比,有时价格越高,需求越强:价格机制背后是商品价值机制,价格规律背后是商品价值规律。
以价格规律为核心,追求的是平衡;以价值规律为核心,追求的是发展。价格机制以产品运营为基础,价值机制以知识运营为前提。在知识经济时代,即使市场是完全的,供求也不可能平衡,知识产品、创新产品的竞争不可能充分,市场不可能预测、不可能出清,任何建立在价格机制基础上的“模型”都是无效的。这里,产品的非竞争性不是市场不充分的表现,而恰恰是市场机制的本质要求。
以价值为市场的核心体制,消费也是生产力,分配也属于市场的范畴;以价格为市场的核心机制,消费与生产、分配与市场是脱节的,市场仅仅成了交易的平台,市场的范围被大大缩小了。这样的市场是不完整的,不完整的市场不能成为完善的市场。
所谓第三方营销,(即所谓顾客应支付的服务价格由第三方支付)实际上是顾客用其他的使用价值(资源,如眼球)来换取第三方的价格支付。这说明价值而不是价格是市场的核心体制;价格可以不在,但价值则无处不在。表面上的转移支付,本质上是使用价值与价格的一种换算关系。用电视上的广告来占用观众的享受空间与时间,表面上观众没有为电视节目付费,实际上是付费的——付出的是观众不得不看广告的时空价值。
以价值机制为核心机制,就明确了市场化体制改革的方向不是利润最大化,而是社会价值最大化。对称经济学的经济学原理,最根本的是要建立以价值机制为核心机制的经济学体系。
价值规律,包括人和人的对称关系,物和物的对称关系,人和物的对称关系。其中人和物的对称关系是基本的对称关系,其他对称关系在此基础上发生与产生作用。以价值机制为核心机制说明,生产力是社会系统的整体功能,主体和客体是社会系统的基本层次,作为生产力标准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又分别是客体文明和主体文明,社会规律归根结底是建立在主客体关系规律的基础上。抽象劳动必须还原为具体劳动,价值必须还原为使用价值,才能解释财富的增加、经济社会的发展。为抽象而抽象,用脱离开具体的抽象、缺乏质的规定性的纯粹量的规定性来证明“剥削”,虽然可以达到政治目的,但在理论上无助于解释经济现实,在实践中会陷入悖境。只有建立以价值规律为核心规律的对称经济学体系,才能走出悖境。
所谓人的全面发展的人类化社会,就是在全面分工的基础上人的全面交往,使人的个性的充分发展和人的社会性的充分发展以前者为基础达到有机统一。人的本质是社会主体。人分为劳动者和非劳动者,前者是真正的主体,后者是非主体或负主体,是主体的异化。劳动者的本质是劳动;主体化的劳动者的本质是自由自觉的劳动。当人类处于生存创业阶段,以不可再生的资源作为生产的主要要素时,商场是战争,人与人之间是狼;当人类以可再生可共享的信息、知识为生产的主要要素,人的追求不是求生存而是求生态、以自身的全面发展、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时,人与人之间是羊。羊的社会是和谐的社会,羊的经济是和谐的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