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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沅已经被他带得往下仰倒,勾住他的脖子不肯让背碰到地,娇嗔道:“下头是沙子和草!”
杨寄斗败的公鸡一样撒开手,嘟囔着:“女人真是麻烦……”从马背上取下自己的斗篷,铺开在地上,斗篷里软软的狐毛看着就舒坦。沈沅被抱到铺开的斗篷上,杨寄解下她腰间的茜红色鸾带,挑逗地放在她耳边。斜射过来的阳光一点也不刺眼,倒可以清楚看见天空中一群群掠过的飞鸟,熔化在这销金般的天际。而鸟儿们,若从上方的视角往下看来,大约也会好奇,这样袒裎相对的两个人儿,又为何会如此这般紧密地交缠在一起。
大约是身体太火热,戈壁的风正好带走了两人身上的汗珠,他们总也不舍得分开,互相密密地亲吻。沈沅埋首在杨寄的胸怀里,责怪道:“羞人哒哒的,你怎么想出来在这样的地方?……”
杨寄却是脸皮厚的,笑道:“这地方多好,风里还有花香,也不怕人听到动静。你刚才那声儿,我听着都*——营帐里哪能?”
沈沅扭了扭,啐了他一口,起身找衣服穿。杨寄支起身子,嘴里还要油滑:“急啥,不是说要多躺会儿才容易怀孕?你看天才刚刚黑,难道运动多了肚子饿了?……”
沈沅自顾自把裙子系好,四下一看,惊道:“我们的马呢?”
杨寄起身四顾,他那匹黑马确实不见了,他笑道:“小畜生大约到上游去找更嫩的草了。”他打了几个唿哨,平日训练有素的黑马却没有应声而返。杨寄急忙也起身,见沈沅急得眼泪都要出来了,赶紧安慰她:“没事。我去找找。”
这里几乎是一片荒漠,当夕阳的余光都沉到地平线之下后,气温突然降了下来,杨寄把斗篷披在沈沅身上,沿着溪流寻他们的马。走了好远的路,才看见远处黑黢黢的一团,杨寄走近一看,立刻把沈沅的头藏在自己怀里:“阿圆,别看!”
马已经死了,肚腹上血肉模糊,皮肉被撕扯得一块一块的。“是狼!”杨寄虽然心惊,但还算冷静,拍拍沈沅的手,示意她在原地等一等。然后他拔出身上的佩刀,警觉地四处张望了一下,确认没啥危险了,才重新把目光投到他的爱驹身上,心里舍不得,但此刻马已经是次要了,只能把马背上他的弓与箭囊取下来,摸了摸马的鬃毛叹了口气。
但随即,他的目光“嚯”地一跳,伸手在马的伤口探了探,再回头望向沈沅的时候,脸色已经变了:“阿圆,靠近我!这不是野狼,是豢养的狼犬!”
沈沅飞奔到他身边,感觉自己握住的那双手在微微颤抖。两个人没事跑到这里来,真是作死。可是这会儿后悔也没有用,沈沅说:“阿末,我不怕的,要怎么做,你告诉我,我能做到。”
杨寄语气还算冷静:“这是豢养的狼犬,所以,这一带有人在打猎,肯把狼犬放这么远,不是我们那里猎户的作风。且不管是谁,我们还有两条腿,这里离我们的营地虽有一些距离,快着些走,两个时辰也能走回去。”他抬头望了望西边的最后一丝光,又望了望北边的星辰,从马背上拽下自己的水囊灌足溪水,又解开干粮袋子自己背着。
“走吧。”
天渐渐黑沉下来,两个人举着一支松明火把,吭哧吭哧,深一脚浅一脚地在荒野里穿行。离开刚刚那片草滩,眼前很久很久都只出现沙漠,偶有不同的景致出现,也不过是乱石戈壁,低矮的棘草和丛密的胡杨,间或还有一两株沙柳,黑夜像一块巨大的缁绫,慢慢把万事万物都盖住,星光都在云翳里模糊起来,那些乱石、那些草树,如无数鬼怪的影子,倏忽出现,又倏忽消失。
沈沅毕竟是个养在闺中的女郎,很少走这么久的路,跌跌撞撞有些跟不上了。她挽着杨寄的胳膊:“阿末,能不能休息一会儿,我走不动了。”
杨寄的脸色在模糊的星光下显得异常沉寂,努力扶持着她的腋下,摇着头给她鼓劲:“不能停!停下来就真的走不动了。阿圆,你相信我,坚持一下,很快就能到我们的驻地了。回去后,我好好给你揉揉脚。”他细心地把水囊递过来,又把胡饼掰成小块送到她嘴边,却不让她停下,这股走下去的惯性,确实也不能停下。
沈沅两条腿都走麻木了,大喘着气,累得想哭,可想到杨寄以往打仗,大概都是受这样的辛苦,又觉得自己也应该能够咬着牙关忍着。她回头望望已经走过的路程,只见沙丘的剪影茫茫,每一座都长得差不多,根本不知道哪座是刚刚翻越的,而哪一座是已经走过了很久的。
她再次回头的时候,觉得那沙丘上星星点点、忽明忽灭,是橙色的火光。沈沅惊喜地叫杨寄去看。杨寄回头一瞧:“啊,还好不是绿色的光,不然就一定是狼群了……”
沈沅怒道:“这会儿了,你还有闲心说瞎话吓唬我!是不是我们的人过来找我们了?”
杨寄回头仔细看了一会儿,突然一把灭了自己手中的松明火把,低声道:“不好,这不是我们的人!”
“那有什么不好?”沈沅眼前一片茫然,不由嘟囔着。
杨寄沉默了一会儿,又趴在地上听了听。起身后抖落头发上的沙粒,握着沈沅的肩膀说:“这马蹄沉重,是披甲的重骑。这会子大半夜还披甲出来,绝不是普通的猎户,甚至不是普通的边疆士卒。”
“是——”沈沅恍惚已经知道了,牙齿打架,说不出话来。
“是北燕人。”杨寄替她说了出来,“想偷袭我们,趁着夜色往我们所在的原州赶。原州城里有大量粮草器械,若被他们抢去,他们要收复金城郡就指日可待了。”他抬头望望星空,云层太厚,连北方的星斗都黯淡模糊了。后头,是辽远的荒漠,前头,似乎仍是辽远的荒漠。他只能微笑着给沈沅打气:“还好,他们离我们还远。我们再走一个时辰,应该就能看见驻防的军营了。”
才走了一个时辰!还要一个时辰!沈沅疲乏得想哭,这鬼地方一脚下去,连脚踝都会陷进沙子里,随处又有无数的棘草、柳根,夜行的动物也会不时地从身边蹿过。她的脚底,已经不知道打了多少血泡,一踩下去就是钻心的疼。这样的行路,哪里是平常的道路可比的?
这样的颓念使沈沅走得越发东倒西歪的,头里昏昏沉沉,两条腿似乎都不是自己的了,只是随着机械的运动而前后摆动而已。突然,脚套进了一处凸起的柳根缝隙中,等她听见杨寄在耳畔喊“当心”时,人已经不由自主地朝地面扑倒了。
她被杨寄在身后拽了一把,膝盖一软跪在地上,没有摔到吃一嘴沙子那么惨,但是套在柳树圈里的那只脚不受控制,崴到了。沈沅想自己起身,突然觉得脚踝钻心地疼,疼得完全无法动弹。而心慌意乱的感觉比疼痛来得更剧烈。“阿末,你扶扶我。”她努力使声音平静些,杨寄却依然听出了她的不对劲。
沈沅的脚已经完全不能沾地,不能用力,她扶着杨寄的肩膀,跳跃着走了两步,足底的粗沙很快没过脚面,不大使得上力。杨寄蹲下来,解开她的袜子,随后声音也有些颤抖:“肿得厉害……至少是扭伤了。”他犹豫了片刻,蹲在沈沅身前:“来,我背你。”
他觉察身后的人儿没有过来,回头忍不住骂道:“时间还耽误得起吗?赶紧到我背上来!”
沈沅的脸上隐约有两道晶莹,负着手不肯:“这样的路,背着一个人怎么走?”
杨寄气得真想揍她屁股,吼她两句说:“不背着,你打算怎么走?爬回去?”
沈沅从来没有被他这么凶过,可是现在是自己不好,把脚踝扭伤了,完全成了拖累,她哭着说:“你别管我……”
“别管你?”杨寄气得想笑,“把你丢在这儿,让野狼叼去?晚上冻个半死?又或者,叫北燕的人抓去?”他见沈沅还欲说什么拒绝,起身把她往肩膀上一抗,火上来也顾不得平日的温柔,大巴掌在她臀上狠狠扇了两下:“不许乱动!太不像话!别以为我不敢真打你!”
沈沅头朝下伏在他背上,那里带着*的汗味,熟悉得要命,她屁股上火辣辣的疼——他是真打啊,用那么大力气!但她心里说不出的温暖,想乖乖听他的话,可是感觉到他呼吸的沉重、步伐的踉跄,眼泪又止不住地往下滴。这样子行走在大漠里确实很累。杨寄走了一阵,两腿有些打颤,停下来说:“还是背着轻松些。但你要乖乖的,再和我别扭,我会再打的!”
他异常温柔地把她放下来,沈沅犹豫了片刻,双臂环在他脖子上。杨寄很满意地伸手勾住她的膝弯,步履轻捷了些,说话也有了力气:“这才是我的好阿圆。刚刚打疼了吧?回去我给你揉,多揉几下就不疼了;你要生气呢,我在营地里还藏了一块搓板,对外说是洗衣服用的,回去就给你跪下……你放心,北燕人是大漠里的狼,可你男人是南边来的老虎啊。老虎是百兽之王,狼也害怕的;老虎只怕谁呢?对了,只怕它家里的母老虎……”
他絮絮叨叨胡说八道着,只为了分散注意力,让磨出血泡的脚底没那么疼痛,让酸胀的腰和腿不再那么难忍,让自己忘却又饿又渴又累的感觉,一鼓作气往一片黑暗的前路赶……
沈沅偶尔回头,只觉得沙丘间的橙色火焰显得越来越大了,时而沉落到高丘之下,时而又绵延在地面,时而则蜿蜒在沙山上,移动得像地上游动的蛇。
她耳边“嗡嗡”地乱响,终于忍不住对杨寄说:“阿末,放我下来。”
杨寄斥道:“刚刚挨的打忘记了?再说这话,我就把你摁腿上好好揍一顿——”
沈沅的声音硬得不容置疑:“放我下来!”
杨寄心头一悸,转头看了看身后。沈沅听到他的呼吸声停滞了瞬间,又变得急促起来。沈沅握着他的肩膀,努力不让他听到自己的哭腔:“阿末,那头咬断自己腿逃走的狼,我一直牢牢记着。危难的时候,做决定的时候,不一定是对或者错,而是权衡有利或者无利,对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