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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4 章 再遇秦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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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午休时间,林飞雨没有在学校食堂吃饭,而是离开学校,去了附近一家最近挺出名的网红餐厅,品尝那里的特色菜肴。

    几只雄虫坐在一起,颇为吸引周围雌虫的目光。

    这样的场景身为雄虫早已经习惯了,根本不会在意。

    餐厅里播放着舒缓的轻音乐,装饰精美,食物也都挺不错,是一场愉快的午餐。

    林飞雨专心的切着面前盘子里的牛排,听着同学们谈论最近又遇上一只不错的雌虫什么的,觉得自己真是个雄虫里面的异类了。

    他认识的雄虫,要么是海王,要么是个更大的海王,就没有一个是肯守着一只雌虫安心过日子的。也难怪,之前祁连城犯下了那样的错误,实在是因为,身边真的看不到一个正面的例子。

    他放下刀叉,端起一杯果汁正要喝,忽然上菜的服务生端了一盘菜过来,不小心碰到他的胳膊,导致一杯果汁全都泼在了他的衣服上。

    林飞雨今天穿着白色的衬衣,鲜红的果汁泼在白衣服上,看着显眼极了。

    坐在他身边的杰西不满的瞪着那只服务生亚雌:“你怎么做事的?叫你们老板过来。”

    那只亚雌连忙道歉:“对不起对不起,我,我赔一件衣服好吗?”

    杰西说道:“这是衣服的事吗?一天的好心情都被你毁了,你赔得起?”

    向来跋扈的杰西不依不饶,一定要亚雌叫他老板过来。那只亚雌急得不行,看向林飞雨说道:“请你原谅我这一次好吗?我真的只是不小心——”话说到这里他才看清楚了对方的长相,不由得愣了一下,道:“林雄子?”

    林飞雨看着这只年纪约莫三十上下的亚雌,想了一想,才不确定的说道:“那一次在……那个包间里,陪我喝酒的……是你?”

    那只亚雌连忙不断点头:“就是在夜色浓那家店里啊!那时候我还在那里打工,陪着您喝了很长时间的酒,那个时候,好像也有其他的几位一起,您还记得吧?”

    林飞雨点点头道:“嗯,我记得,你好像叫做……秦……”

    那只亚雌连忙接道:“秦墨,我叫做秦墨。”

    这就是那一回,林飞雨跟祁连城刚刚结婚不久,杰西请大家一起出去玩儿,陪着林飞雨喝酒还导致祁连城吃醋的那一个秦墨了。

    秦墨哀恳的看着林飞雨,道:“林雄子,我们,我们也算是认识的虫了,能不能不要让我叫老板过来?我才刚刚在这里工作,发生这样的事,一定会丢了工作的……”

    他看起来比之前在夜色浓里的时候要憔悴很多,嘴角边甚至还带着隐约像是伤痕之类的痕迹,看着颇为可怜。

    林飞雨点点头道:“那是自然,没事的,你放心。”说着他看向杰西,又道:“算了,小事而已,等会儿我回家换衣服就是了。”

    杰西耸耸肩膀:“你都这么说了,我自然也没话说。”

    秦墨感激的看着林飞雨,道:“谢谢你,还有对不起。不然,不然这样吧?我等会儿请两个小时的假,跟着你一起到你家去,你换了衣服之后把这件脏了的交给我,我拿去干洗之后再给你,这样好不好?”

    林飞雨道:“不用麻烦了,我自己洗就是。”

    “对不起,本该买一件新的给你的,但是我实在没钱……”秦墨露出难堪的神色来,这样说道。

    杰西这个时候在一边笑着说道:“不应该啊,你从前在夜色浓工作,就没攒下钱来吗?那儿的情况我了解,干你们那行的挺赚钱的啊!”

    他其实没有嘲笑讥讽的意思,但是秦墨听了他这话,神色愈发难堪,低下头说道:“我已经没有在那里工作了,之前……也没有攒下钱来……”

    杰西大咧咧的说道:“那就是你自己不对了。”

    林飞雨知道杰西没有恶意,他就是习惯性的不会为其他虫着想而已。说实话,雄虫大多数都是这副德行。他见秦墨的头低得都快要缩进领口里了,便道:“这边没事了,你去忙你自己的吧。”

    秦墨再次感激的道了谢,然后方才离开。林飞雨等虫吃完饭之后,也就离开餐厅,回到了学校继续上课。

    下午三点半,这一天的课时也就结束了。雄虫的生活就是这样,悠闲自在又轻松,能过得非常舒服。

    与同学们告别之后,林飞雨走出了学校。

    今天天气非常好,万里无云,日光倾城。他被晒得很舒服,也就不着急回去,就沿着一条随意挑选的道路散起步来。

    走着走着,途径一条小巷子的时候,一阵吵闹声穿了过来。他抬眼一看,却是一只看起来年纪很大的雄虫抓住一只亚雌,一个耳光扇过去,让他的脸偏到了一边。

    亚雌的身体素质比不过雌虫,就跟雄虫差不多。再加上雄虫地位尊贵亚雌不敢拼命反抗,这只亚雌明显被揍得很惨。

    那只老年雄虫抓住亚雌的衣领,问道:“你到底跟不跟我回去?”

    “你打死我吧,我死也不会跟你走的……”那只亚雌,也就是林飞雨不久之前才刚刚见到过的秦墨,嘴角噙着血丝,眼神却很是倔强。

    他衣衫凌乱,露出来的皮肤青青紫紫很多伤痕。有新的,也有陈旧的。看起来,他的日子过得非常不好。

    老年雄虫眼神凶狠:“你已经是我的雌奴了,还想跑到哪里去?乖乖在家里呆着享福不好,偏要出来打工,你也真是贱得很。”

    “享福?哈哈哈,享福……”秦墨惨笑起来,“那样的福气,我怕是再享个一年半载,就要没有了小命了……”

    雄虫掐住他的下颌,眼神又凶又黏腻,非常恶心:“怎么,你不喜欢?我瞧着你每次不也是很享受的嘛……”

    他这样说着,伸出舌头,就要去舔舐秦墨的脖子。秦墨奋力挣扎着,嘶喊道:“我宁可死在这里,也不让你再碰我一下了……你他妈的放开我,滚开……”

    雄虫被他的反抗和咒骂激怒了,竟然就伸手去脱他的裤子,叫嚣道:“给你脸不要脸,老子今天就在这里弄你又怎么样——”

    话没说完,忽然砰的一声响,他猛的停止所有动作,眼神发直。然后,慢慢的倒了下去。

    身后,露出拿着板砖的林飞雨,刚才就是他用板砖拍晕了他。

    林飞雨的眼神有点儿呆滞,末了顿了顿,说道:“糟了,一时冲动。”

    形容狼狈的秦墨呆了一下,然后拉住林飞雨的手,道:“我们快跑。”说着,拉着他跑出了巷子,接续朝着前方奔去。

    风呼啸着吹来,吹得他们的衣服和头发乱七八糟,但是心里却有一种痛快的感觉。

    不知道跑了多久,他们来到一条僻静的街道上,林飞雨拽住秦墨,喘着气说道:“够了够了,停下来吧……”

    两只虫停了下来,林飞雨这才发现自己还傻乎乎的拿着板砖,不由得咒骂了一声,将砖块丢在了一边。

    这里有一棵很大的长着金黄色叶子的树,风一吹,漫天黄叶在日光下闪烁着,非常美丽。

    秦墨注视着林飞雨,半晌之后才道:“我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你才好,你救了我。”

    跟之前不一样,他的眼睛现在闪烁着光芒,让他看起来年轻精神了许多。

    林飞雨摸了摸被风吹乱的的头发,道:“我也是看那只虫太过分了,才一时冲动……你不必这样。——那样的虫,你是怎么会嫁给他的?”

    严格说起来,给雄虫当雌奴,不算是嫁。但林飞雨还是这样说了。

    秦墨道:“是我的雄父做的主,把我送给了他。——我好不容易从那个家里逃出来,宁可出卖自己也不愿意回到那个所谓的家里去,可还是被他们给找到了……”

    林飞雨很是同情他:“你以后打算怎么办?”

    “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我才刚刚在那个餐厅上了半个月的班,就被他们找到了。以后也不敢再出去工作,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秦墨的眼神迷茫而又忧伤,再加上一身的伤痕,看起来真的非常可怜。“我……我的雌父是我雄虫的雌奴,生下我没多久,就,去世了。我的雄父有很多雌侍雌奴,也有很多孩子。除了唯一的一个雄虫孩子他很喜欢以外,其他的都不在他的视线之内……有雌父的,雌父受宠的孩子还稍稍好一些,像我这样的……就像是杂草一般,能活着全凭运气……”

    林飞雨眼神怜悯的看着他,道:“我记得你说过的话,你说有一次你的雄虫弟弟用杯子把你的头砸出血来了,你的雄父却叫你出去,说你的血弄脏了地板。”

    “原来我连这样的事都告诉你了吗?”秦墨微笑起来,“当时我喝醉了,就记得自己说了很多话,第二天醒来却不记得自己都说了些什么。能耐心听我说这些无趣的事情,林雄子,您真的是一只很好很好的雄虫呢……”

    他笑起来很好看,虽然年纪大了些,却自有一种特殊的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