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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掳走进了黑风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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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音的落下,大肚子壮汉与尖嘴猴腮的男人一愣,眼睛直勾勾的朝着陆榛榛所在的马车处看去。

    “大哥!蠢丫头!”尖嘴猴腮的男人惊喜。

    老天不负有心人,他们在这儿打劫打了一个多月了,终于打劫到了蠢丫头。

    赵云与赵影瞅准时机,立马攻上,壮汉与尖嘴猴腮的男人一时没反应过来,被打了一掌往后退了几步。

    斯文男人也注意到了车辕处的陆榛榛,容詞凝眉,意识到要速战速决。

    显然这伙儿人是为了陆榛榛。

    然,若是单论武功,斯文男人不是容詞的对手。

    而斯文男人也清楚这一点。

    直接朝他撒来了一团粉末,“有机会再跟你打,我就先走。”

    说完,挥挥手,纵身一跃就来到了马车跟前,提起陆榛榛就走。

    壮汉与尖嘴猴腮的男人见到,从袖子里掏出了面粉就撒了出去。

    白色的粉末随风而飘,周围的一片“白雾”混淆了容詞的视线。

    “白雾”消散,陆榛榛的身影早就从车辕处不见了踪迹。

    “主上!”

    容詞面色生寒,小丫头竟然会从他的眼皮子底下出事。

    镜花焦急不已,“顾侍卫,小姐她被绑走了!”

    她反应过来要去拉小姐时,已经为时已晚,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她家小姐被土匪给提着跑了。

    容詞面色生寒,浑身散发着冷厉,“赵云,去查!”

    “是!”赵云不敢耽搁,赶紧去查。

    只是,这荒郊野岭的,一时半会儿的也查不出那群人。

    那几个土匪没有伤害随行的侍卫,最多就是打晕了几个。

    没有被打晕的侍卫不知所措,“顾侍卫这可怎么办?小姐要是……”

    姑娘家家的被土匪劫走,本就要凶险的许多。

    何况,他家小姐的容貌生的娇俏惹人怜爱。

    普通男人见了都会不由的多看两眼,更别说凶恶的土匪了。

    “分头去找。”容詞面无表情,身上还散发着寒冷的气息,然而,他的神情之间没有露出任何担心与焦急的情绪。

    “是。”侍卫道了一声。

    急忙分了三队人马,朝着密林的深处前去寻找陆榛榛。

    容詞没有焦急的进入密林里寻找陆榛榛,而是候在原地等待着赵云的打探。

    方向错了,只会是徒劳。

    陆榛榛被人给弄在了马背上,双腿腾龙,脑袋朝下,马皮的晃动刺激的陆榛榛极为的不舒适。

    嘴里泛着酸,她想吐。

    脸蛋耷拉着欲哭无泪,心沉在了水里。

    她好蠢!

    听到蠢丫头三个大字的时候,她就应该知道土匪的目标是她。

    而不是什么银子。

    心里拔凉拔凉的,陆榛榛知道她要是被绑在土匪窝里去,遭殃的不仅仅是她,还有她身边的人。

    弟弟和阿姐他们要是知道,她被土匪给掳走了,镜花与大尾巴狼肯定会被爹爹抓起来问责。

    “喂,蠢丫头,你怎么不出声音?哭也不哭?”

    斯文男人没有听到陆榛榛的声音,不免怀疑她是不是昏迷过去。

    别说是哭了,就是声音陆榛榛也不敢出。

    人为刀俎,我为鱼肉。

    她落在土匪的手里,早就吓得哭不出来了。

    而且,马背硌得慌她就算是没有被吓,想哭也哭不出来。

    硌得喘气儿都费劲。

    斯文男人还是没有听到陆榛榛的声音,以为她被吓晕了过去。

    哈哈大笑了起来,刚才交手的男人的确有些难缠,他都以为自己今天绑不成了,没想到蠢丫头就从马车里自己跳了出来。

    送都送上门了,可能老天都注定要让他把蠢丫头给抓回黑风寨。

    她算是明白为何九主子会叫这姑娘为蠢丫头。

    愚蠢算不上,顶多是呆蠢。

    不过,想着陆榛榛送上门时的场景,斯文男人嘴巴不受控制的就叨叨了起来。

    “你说你,老老实实的躲在马车里也没人发现,偏偏你要跑到车辕上,这不是送上门吗?这下好了,你就只能跟着我回黑风寨。”

    “不过啊,你放心!我们对你里里没有恶意,就是想请你去黑风寨做做客。”

    听着耳边传来的嘲笑,陆榛榛心里更加的难受了。

    当听着做客,她的脑海里情不自禁的浮现出了扒皮放血的场面。

    她听京都里的姑娘说,土匪抓走人。就是为了剥掉它们的皮,把它们制成皮灯笼与人偶,然后高价卖出去。

    她这被抓走,怕是凶多吉少了。

    身子哆哆嗦嗦,陆榛榛嘴角打着颤。

    终究是有一日,她害了自己,害了大尾巴狼和镜花。

    手里抓着的荷包也没了用处,任由荷包里的银子一点一点的往外掉落。

    她都要凶多吉少,还有银子有何用?

    黑风寨在静安寺前面的山头,地势险要,上山的路更不好走。

    绑走陆榛榛的几人是黑风寨里的大当家,二当家,三当家。

    斯文男人就是其中的二当家。

    是寨里有名的军师,大当家则是大肚子壮汉,至于尖嘴猴腮的男人自然就是三当家。

    寨子里的喽喽们,看到他们的当家回来了,雀跃的欢喜着。

    “大当家、二当家、三当家!肉和酒都准备好了。”

    三人一回来,就有小喽啰上前替他们牵马。

    三当家翻身下马,将马鞭给了面前的小少年。

    少年与陆榛榛的年岁相仿,生得俊朗,是三当家的干儿子名叫清风。

    “清风,这蠢丫头就交给你了!”

    三当家指着趴在马背上不知是昏迷还是醒着的陆榛榛就说。

    清风诧异的看着自家义父,“蠢丫头?”

    顺着视线朝侧看,就看到了,趴在马背上缩着脖子的陆榛榛。

    如水的眸子,清澈如星光,如烟如雾飘渺迷蒙。

    黑风寨里大多都是些妇人与老妪,像陆榛榛年岁的女孩儿几乎没有。

    清风觉得趴在马背上姑娘生的好看,比他见过的任何姑娘都要好看。

    “你小子别多想。”三当家拍了拍清风的头,戳穿了他的心思。

    蠢丫头跟九当家生的相似,他好不容易才认了个干儿子,可不能像他当年一样。

    三当家的一拍,瞬间让清风回过了神。

    他连连应了几声。

    得到了清风的回应,三当家这才放心的离开。

    临走前还含着警告的看着春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