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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五章 航海,就是这么潇洒

作者:好望角遇到爱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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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揉了两下,他便无所谓地甩甩手,把族长脖子上的挂饰取了下来,挂到自己的脖子上。

    每战胜一个对手,他就要从对手身上取一样东西。

    雨渐渐小了许多,寂静的深夜,人们注视着他,除了他自己,所有人都为他强悍的战斗力惊叹。

    见证族长被秒杀的土著们,齐齐跪下了拜服。

    部落,属于强者的世界!

    你强,就能赢得尊敬!

    你弱,就老老实实缩着!

    对于他们的拜服,原始人不予理睬,他独自生活惯了,对统治别人一点点兴趣都没有。

    现在能让他感兴趣的只有三样东西——鸡腿、烤肉和雪利酒。

    不过,郑飞倒是很有兴趣,他不知道这是个一万两千人的大部落,但既然他们能出动五百人突袭,想必至少也有上千人吧。

    矿工有了,猎手有了,成堆成堆的兽皮也有了,这是一笔不小的财富。

    他露出了会心的微笑,比财富更重要的,是自己和同伴们避免了一场血腥的战争,心中悬起的石头,总算释然了。

    ......

    第二天,清晨。

    由于昨晚遭了场大雨,起得很晚,甚至还有点小感冒。

    他来到屋前的空地上,对着朝阳打了个喷嚏,然后活动活动筋骨,在草原上来个长跑。

    早起的工匠们在造木屋,现在多了这些土著加入阵营,总不能让他们一直住帐篷吧?话说昨晚那些新来的土著就是在雨里过了一夜呢,撵都撵不走。

    因为原始人不跟他们回去当族长的话,他们没法跟其他族人交代。

    一大早,土著就派几个腿脚快的回山里了,为的是把其他族人给叫来,迁徙。

    部落虽然有一万两千人,但分布地域很广,有十几个分支,他们这个分支只有一千来人而已。

    对于其他分支,他们不是很熟悉,也很少交流,只有在两种情况下才能聚到一起,一是族长挑战赛,二是和其他大型部落发生战争。

    趁着今天风势不错,郑飞让一些人到海岸边去,把船上的火炮给卸到热气球上陆续带过来,为的是避免再次置身于昨晚那样的险境。

    要不是原始人关键时刻出头,现在恐怕......

    说到原始人,郑飞想让切尼教他语言来着,但他很毛躁,就算有香酥的鸡腿引诱,他也坐不住。

    喏,他现在正狂奔在广袤的平原上,追一只看起来很肥美的鹿。

    他不喜欢思考,只喜欢好吃的好玩的。

    再看看其他人在忙什么吧。

    土著们要么出去捕猎,要么就是在帮忙挖煤矿,姑娘们在洗衣服,还有些正在烧饭,笑靥如花,她们俏美的脸蛋儿并没有让土著动心,审美标准不一样。

    和往常一样,布兰妮去山坡上学习汉语去了,经过几个月的学习,她发现自己渐渐爱上了这种语言,迫不及待地想要多多了解它。

    几个年龄较小的姑娘,成群结队地荡秋千,以前听说只有贵族小姐才能拥有这么漂亮的秋千的。

    至于小哥伦布,提前十几年来到了这片新大陆,也是可怜,本来功成名就永垂青史应该是他的。

    这段时间他拼命锻炼身体,甚至还跟土著学会了使用弓箭,年纪小学东西就是有灵性。

    唔,还有谁来着?......哦对了,还有我们的天才达·芬奇,他的第一次蒸汽机研制失败了,因为工匠们造不出他要的铁管。

    他设计创造的图纸,已经超出了蒸汽机的最初模型,而是已经达到了一个较高的水准,当代的生产工艺无法达到要求。

    所以,他把接下来的工作重心放到了铸造业上,希望能早日铸造出蒸汽机所需的配件。

    ......

    一切,都发展得那么稳定,而和谐。

    就这样,一个月飞快地从指间溜走,叫人想抓却抓不住。

    ......

    天气转凉,姑娘们不能再穿漂亮的长裙了,换上了厚一点的衣服,以示对秋天最起码的尊重。

    这些天来,仓库里已经堆了上万张优质兽皮,弄回欧洲那就是上百万枚白花花的银币,再加上之前在亚速尔群岛带来的黄金,那根宝贵的猛犸象牙,虎骨鹿茸花旗参之类的奢侈品,装满船到欧洲,预计能卖到四百万枚银币。

    四百万枚银币,能让郑飞在巴萨罗那港横着走,能买下整个亚特兰大城,能底气十足地把特蕾莎带出帕尔斯庄园,能不告诉布兰妮偷偷睡了丽娜·阿隆索。

    咳......

    成本,接近于零,一本万利。

    航海,就是这么潇洒,不然就不会有那么多航海家无惧危险,义无反顾地投向大海的怀抱了。

    航海,属于勇敢者!

    这天上午,郑飞端着杯酒,站在附近最高的山坡顶端,向西方眺望。

    拿起望远镜的话,隐隐约约能看得到,在那遥远的地方,有山脉的轮廓,阿巴拉契亚山脉,越过去之后便是中央大平原的无限风光

    不仅有五大湖和密西西比河,还能一直向西走,越过著名的落基山脉,去加州淘金,躺在太平洋沿岸的沙滩上,和海豹肩并肩。

    对了,那里有个港口就叫圣地亚哥(圣迭戈),它在美国和墨西哥的边境,是美国本土的极端西南角。

    美墨边境的它是彩色的,北美的热情在这里显得十分迷人,光是名字念起来就有股特别的味道。(所以男二的名字还是很有艺术感的对不对?(*^__^*))

    圣地亚哥老城是个充满墨西哥风情的小镇,也是绝美的度假天堂,一丝分漫,一分景物,一分韵律,在由近及远、由蓝及白的海洋衬托下,显得是那么和谐与亲切,那么的浪漫与宁静,那么的如诗如画,使得人们忘却步履匆忙,静享难得的闲适。

    在那里建个造船厂,搞几艘大船出来,可以南下墨西哥和加勒比,去探探传说中的玛雅文化,去把可可、辣椒、黑胡椒等特产传播到世界各地。

    或者去到美丽的夏威夷群岛,欣赏她得天独厚的美景,在夏季的夜晚,享受她的花之音、海之韵。

    还可以继续往东,不出两个月的航程,就能抵达咱们的大明帝国了,看看谁是皇帝,找他要点银子好组建更强大的舰队。

    什么,你问皇帝要是不给怎么办?

    那还能怎么办,咱们都是讲道理的人,不给就抢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