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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血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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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轰!”

    周令勇去势更急,猛然撞上墙壁,直接晕了过去。

    欧阳逍长舒一口气,脚下一个踉跄。

    他受伤了!

    虽然他闪避的速度快得不可思议,但散弹枪的覆盖面积太大,只能硬抗了几粒铁砂。

    枪一响,楚玉佳就冲了进去。

    不几秒,她就扛着欧阳逍大走而出,扫一眼众手下:“凶徒带回警局,还有一位伤者跟我一起前往医院,其他目击证人现场录口供。”

    一段话,三件事,安排得井井有条。

    能当上队长,果然还是有几把刷子的。

    数名警察闻令而动:带出伤者、劝散群众、封锁现场、录制口供…分工明确,有条不紊。

    强将手下无弱兵。

    ……

    楚玉佳扛着欧阳逍径直走向警车。

    她要亲自送他去医院。

    连续帮了她两次大忙不说,还是人民的英雄。

    欧阳逍,值得她这么做。

    猛女!

    对于楚玉佳这个刑侦队长,欧阳逍只有这两字评价。

    “放开我,我还能走。”

    他只是肩部中枪,完全可以自己行走。

    楚玉佳恍然未闻,直接剥夺了欧阳逍行走的权利。

    就很霸道。

    ……

    医院某手术室。

    给欧阳逍动手术取铁砂的是个女医生。

    即便穿着宽松的白大褂,也无法掩盖爆炸身材。

    戴着口罩的女医生,拿出一支注射器,说是先给欧阳逍注射麻药,再由她动手术取出铁砂。

    只有一个医生?

    麻药和手术都由她一个人做?

    不合常理!

    还有,她身上的味道…很不对劲。

    难道她要药死自已?

    可是,我根本不认识她啊?

    冬虫找来的人?

    这小娘皮,特么防不胜防啊!

    就在针头即将扎入欧阳逍手臂之际,他突然闪电出手,一把抓住了女医生拿针的手腕。

    “把口罩摘掉!”

    女医生没有理会,身体骤然紧绷如弦。

    她奋力挣扎,可哪里挣扎得脱?

    欧阳逍的手劲虽然不大,但却死死扣住了她的手三阴经,她根本使不上力。

    若非生成了一些内力,还真有可能扣不住她。

    “摘…口…罩!”

    欧阳逍一字一句地道,眼里闪过一抹杀机。

    他是真的动了杀心。

    “我摘,我这就摘!”

    女医生感受到了杀气,这才怕了。

    即便如此,声音仍很软糯,好像在跟欧阳逍发嗲。这种声音,根本是一个医生在上班期间所能发得出来的。

    ……

    口罩下面,是一张精美容颜。

    白白的皮肤,蓝蓝的眼睛,长长的睫毛,高高的鼻梁…这是一个典型的西方美女。看到这张脸,欧阳逍好似想起了什么,眼中闪过一抹异色。

    竟然是她?

    确实美!

    微微松了一口气。

    这人,应该不是冬虫找来的。

    冬虫,还没有这么大面子。

    这‘医生’之所以对自已不利,应该是想要劫色。

    “血玫瑰,你居然还敢冒头?”

    这个医生,正是血玫瑰。

    有关她的一切,是常建军给欧阳逍说的。

    昨天离开公园后,他主动说起了眼下在宁阳市的危险人物,其中就有这个血玫瑰。

    二十年前,神州境内莫名其妙地出现了很多高手。

    这些人,大多来自西方国家,都说得一口流利的神州话(这个不稀奇,毕竟神州话是全球通用语言)。

    可是,他们为何背井离乡前来神州?

    这个问题,常建军也不知道。

    这些人的相貌和掌握的主要技能,常建军手机上都有。欧阳逍只是瞧了一遍,就已经印入脑海。

    ……

    “你认识我?”

    血玫瑰也很诧异。

    欧阳逍显然没有认错人。

    “不认识。”

    “那你怎么一口就道破了我的来历?”

    “如同你研究过我一样,我也研究过你。”

    欧阳逍跟常建军在大众街的激情追逐,以及在银行和便民服务中心的英雄壮举…都‘恰好’被血玫瑰瞧见了。

    她不认识欧阳逍,但她认识常建军。

    能跟常建军产生较多交集的人,当然不简单。

    她不敢动常建军,但敢动欧阳逍。

    “我们素未谋面,我又戴着口罩,还简单乔装过,你是怎么认出我来的?”

    “香水出卖了你。”

    正常情况下,医生上班期间,身上应该洒的是消毒水,而不是香水。

    “哦?那人家身上的味道好闻吗?”

    她妩媚地一笑,荡人心魄。

    手指还在他手臂上轻轻地挠圈。

    她只能轻轻的挠啊挠的,想使力也是不成。

    欧阳逍的大手还没放开她的手腕呢。

    血玫瑰果然够艳,确实是个绝色尤物。

    只不过,欧阳逍对她并不感兴趣。

    不光是对血玫瑰不感兴趣,他对女人都不感兴趣。

    包括齐樱和楚玉佳在内。

    毕竟他才十八岁,还没有那方面的想法,最多只是对她们的身体好奇而已。

    对血玫瑰不感兴趣的原因还有一个,她有大麻烦。

    ……

    血玫瑰偏着头问道:“你为什么说我‘居然还敢冒头’?难道你知道我惹上了麻烦?”

    “知道一点。”

    常建军说,血玫瑰招惹了新任怪剑之主。

    怪剑之主本身或许不厉害,但怪剑厉害。

    怪剑在手,五级人格以下修炼者几无敌手。手中没有怪剑,有可能连三级人格都干不过。

    其手下十大护法也很厉害。

    最差的都达到了三级人格。

    想要成为怪剑之主其实很简单,有机会获得怪剑,并能成功拔出鞘中剑。

    血玫瑰偷走了怪剑,十大护法正在缉拿她。

    不但要拿回怪剑,还要让她当怪剑之主的夫人。

    所以她现在很麻烦。

    欧阳逍不怕麻烦,但他不想招惹无谓的麻烦。

    ……

    “那你知道怪剑之事?”

    “知道一点。”

    “小兄弟还没女朋友吧?要不考虑一下我?这样,连人带剑,都是你的了!”

    血玫瑰吐气如兰地说道。

    欧阳逍对人不感兴趣,但对剑感兴趣。

    他敢肯定,这把剑绝对是神格高手之物。

    自已获得补天胶和神魂狱没几天,就能拿下胡莱、桑星两位三级人格修炼者,就能阴死梁天道,抢夺阴魂灵晶的速度就能快过五级人格…外物力量的甜头,他尝过了。

    他很喜欢那种强大的感觉。

    如果他能得到并能正常使用怪剑,那他的战力将直接暴涨三倍,可以跟卢齐兵媲美。

    欧阳逍很想得到怪剑。

    可是,他不想招惹十大护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