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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澈是过了许多天之后,才知道的那香料的问题,当下就嘴角向下一拉:“可惜。”
林淡正试着自己走路,闻言脸一黑:“早知道就不告诉你了。”那种香料,说是增添……情趣,然而多是用在花宿柳眠之地,不是正经玩意儿。
胡澈还是觉得可惜,兀自虚扶在林淡身后,看着他小心翼翼地一步步往前走,嘴皮子咕哝了一下,却没敢吭声。
那种作用的香料,若是真的点上了,那他是不是能够和蛋蛋更加亲密一点?最起码不是只能亲亲脑门,还能够亲亲脸?
虽然已经和林淡足够亲密,抱着一起睡过,甚至还一起洗过澡,但是十五岁的胡澈在这方面的想象力依旧贫乏。
然而身为一个纨绔的林淡,在上辈子的各种见识绝对不差。就算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走路。但是他绝对不会,在这方面给他老大哥任何“启蒙”!开玩笑,老大哥没人教都已经对他这样那样了,要是教了,是不是真的会发生些什么?
其实他们两个现在这样相处,就已经够出格了。当然男人同男人之间,这方面的关碍并不如女子那般紧要……
外面那些被人控制的闲言碎语已经扩散到不能扩散的地步,甚至让林淡怀疑起是不是最近没什么新鲜事发生,怎么就尽传他和老大哥的事情呢?
林淡想想有些不甘心,然而分心的结果,却是他差点一头栽到地上。
胡澈稳稳地把他捞进怀里,抱了一会儿,才心不甘情不愿地把拐杖递给他:“跟你说了,走路的时候别想其它,专心一点。”
拆了夹板之后,只代表骨头已经长好了;但是要能重新走路恢复原样,还是需要一段时间的练习。
林淡这段时间已经有点习惯了身上的各种伤痛,恢复走路虽然很痛,却也不是不能忍受。如今每天走上几步路,不过就是多出点汗罢了,倒是胡澈看着比他还紧张的样子:“澈哥在,我才能这么三心二意。对了,澈哥,咱们给那位找点乐子吧?”
胡澈对他的提议并不感冒:“拿那位找乐子,小心别把自己给绕了进去。”现在二皇子只不过是暂时收手而已,又不是真怕了林胡两家。再说,他们两个小虾米,人家二皇子真火起来,伸伸手指头就摁死了,还拿来找乐子呢?
“我是说找谢世子的乐子。”曾经身为纨绔子,他当然明白在纨绔圈子里,最让人看不顺眼的无非是那些被家族重点培养的子弟。哪怕他大哥林炎和谢世子根本就素未谋面,也不妨碍谢世子想要给林炎找点麻烦。
而这位谢世子不过是个纸老虎。谢帅早逝,长公主为人强势,对于独子几乎是一力抚养。这里不得不说长公主的脑子转不过弯来。长公主嫁出了门,那自然是谢家的人,在天家眼里,她那商姓前面都得打个问号。没错,看在长公主的面子上,谢世子是从小在宫里面和皇子们一起读书,但是现在也看到结果了,哪里会教出什么好的来?
同皇子读书是一件苦差事,给皇子们上课的太傅和先生们多半是朝廷要员,能够抽出来给皇子们上课的时间并不多。上课的重点自然是皇子,一个长公主的儿子混在皇子们中间,想要得到太傅们的另眼相待是不太现实的。
小孩子年纪小的时候活泼好动,注意力容易分散,一旦缺乏管束,最终的结果就是个纨绔。在这一点上,林蛋蛋十分有发言权。
而想着要好好教导谢世子的谢家人,却因为长公主的手段插不上手,等到了现在,谢世子的性格已经定型,也不知道长公主到底后悔了没有。反正谢家已经悔得连肠子都青了。现在谢世子还没有继承爵位,但是有长公主在,谢世子要袭爵是铁板钉钉的事情。
到时候,谢家这一代就算是完了。
林淡轻轻松松道:“咱们先把谢世子变成谢思兴吧?”
“说得轻巧。”胡澈想了想谢家的各种关系,颇有点无从下手的感觉,“谢世子的名声已经够坏了,从这一条上面下手行不通。若是想用别的手段,谢世子身边的人手可不弱。”若是有什么法子把谢思兴的世子名头撸下去,谢家一定第一个出手。
啧,对付一个到处是破绽的谢世子罢了。林坏蛋休息好了,从胡澈怀里站直了自己走:“还是从名声方面。现在的这些坏名声对他无碍,那就让传一些让他有碍的名声。他不是在城卫营挂职么?澈哥,你知道守城门其实是个油水很厚的职位不?”当初把他大哥连夜送出城,宵禁了的城门是那么好开的吗?这其中没有谢世子的手笔,他脑袋摘下来当凳子坐!
胡澈反问:“从商人和老百姓手里面寻摸个三瓜两枣,也叫油水很厚?”
林坏蛋狡黠一笑:“当然不只这些,若是从陛下手中寻摸呢?”
“你是指……贡品?”胡澈想了想,摇头道,“谢世子哪里有这样的胆量?再说,他也没这个权利收受贡品。”
“是真是假根本就没关系。咱们只要让言官听到这个流言就行了。”言官们相信,空穴来风未必无因,只要他们下手调查……呵呵,咱们的谢世子做下的那些肮脏事情多了去了,整不死他也能让他脱层皮。
再说,在上辈子这位谢世子是真真正正贪下了许多贡品的,而且贪下的数额触目惊心。他当年下了死力气查,也就摸到了这位头上。现在看来,谢世子的上线是二皇子,不知道这辈子能不能牵连到二皇子,哪怕让他关个几个月禁闭消停一会儿,也是好的。最起码,在他童生试考完之前,不管是二皇子也好,谢世子也好,最好都安分一点。
倒是,二皇子要那么多钱做什么?
在林淡“按照惯例”地散布流言的时候,没有避着胡澈,完全没想到他的行为给胡澈开启了一扇新世界的窗户。
胡澈抱着暖手捂,喃喃自语:“原来流言还能这么用……”
黑白花的胖兔子在他腿上拉了一颗圆圆的便便。
胡澈拿起来一看:“什么东西,还热热的。”
然后暖手捂就在他的注视下,用实际行动告诉他,那是什么东西。
“暖手捂!你死定了!今天就把你抓了扒皮,红烧兔肉!”
阿乐看着胡澈和暖手捂一追一逃,飞快地消失在门口,感慨了一句:“胡三郎还真是……活泼啊!”反观他们家这位,总觉得太冷静了点,一点都不像同龄的少年。
如果林淡知道阿乐的想法,他一定会深刻反思。他上辈子有过不活泼的时候吗?这辈子不过是腿伤到现在,才被迫安分。
“东西都准备好,办完事情直接去河州,路上不用太赶,有合适的地方就给我买下来。”
河州位处江南,河网密布,是大商最大的产粮地之一。能够在河州当官,哪一个三年的任期下来都富得流油。但是,河州的百姓日子却并不如外人想象中的那么好过。河州的特产除了粮食之外,还有一样,那就是水匪。
他大爹上辈子就是被水匪给杀害的,最后甚至还落下一个官逼民反的名声,在河州的官邸据说还抄出了成箱的金银,全都是搜刮的民脂民膏。去他丫的,林家还差这点钱?!
当年他调查的时候,时间已经过去了好几年,许多事情查得不是很明白,但是其中有些猫腻,他这个门外汉都能看得到,他就不信办案的人是个瞎子,除非他本来就是瞎的。
这次大爹外放会去吴州,等做出功绩后,再升任到河州的知府。
十年时间,掌控一地完全是笑话;但是做下一些布置,已经足够。
过了几天,甄慢和胡澈一起去跟同窗们游湖。
林淡完全闹不明白这群读书人:“天寒地冻的,游湖?怕自己不生病,找点风寒来入体呢?”
甄慢披着一件雪狐皮的轻裘,头上还戴了个白玉的小冠,端的富贵逼人,连嘴角微笑的样子,都跟平日里和胡澈抢食的时候截然不同:“林弟此言差矣。游湖是风雅之事,可惜林弟伤势未愈,不然一同畅游一番,吟诗作对,兼有美相伴,岂不美哉?”
林淡在内心默默翻了个白眼。他就知道这群读书人,一个个都是披着人皮的色狼。什么吟诗作对都是假的,肯定请了哪里的“大家”,有美相伴才是重点。
胡澈不想去,但是今天他身负重任,得去看看前些日子传的流言的效果。传递流言最快速的渠道之一,读书人当仁不让。
而且读书人不仅能够传播流言,还能够加油添醋,还能够自我创造。
想想林淡的事情,到现在不是已经变成他子嗣艰难了么?明明他到了这个岁数,却没一个上门提亲的。哦,不对,有一个,死对头的老胡家。
而到了胡澈那里,现在传说他落草为寇的都有。完全让人无法将他们从同一条私奔流言联系在一起。
今天他们参加的这个诗会,参与的说是同窗,实则都是一些官宦子弟。哪怕是在同一个书院内,学生们也会根据各自的阶层不同,划分出一个个小圈子来。胡澈和甄慢也不会太高冷,只顾着自己的小圈子玩耍,出席一定的应酬还是必要的。
然后,胡澈的脚还没踏上游船,就听到船上传来的谈笑声。
“……胆子可真大!”
“那么多贡品呢,都敢往自己家里搬。”
“人家哪里是搬回自己家,不是都搬去了外面的……”
“董大家,你和花大家熟悉不?”
“人家花大家这回可不行了,小生贺董大家艳冠京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