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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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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眉手一歪,酱鸡爪上的酱顿时涂在了嘴角,真的是跟如花涂歪口红有的一拼,对面的追魁祸首见着,眼晴里却是有着恶作剧般的笑意,伸手慢条斯理的移过来,拿起桌上的纸巾,给她擦着嘴角的酱汁。

    顺手又给她手指擦了擦,男生的手很好看,但是手掌很粗粝,大概是握哑铃和单杠,磨出的一层茧子,揉着女生柔嫩的手指,几下就搓的余眉直往回抽。

    “打个巴掌给个甜枣,你就是故意不让我吃吧?”余眉把鸡爪放下,拉下脸,也不想吃了。

    她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娇滴滴女生,什么活剁爪子,鸡要不死,活剁爪是想淋一脸血吗?杀鸡都是先剁头再褪毛挖脏的……

    先剁爪那是神经有毛病啊。

    看着余眉放下筷子,连鱼片粥都不想吃了,不过嘴巴还是动了动,显然刚才那酱鸡爪特别对口味,不舍得呢,谭慕铭看着不由眉梢上扬。

    “逗你玩呢,吃吧,保证不闹你了,来,别浪费食物。”谭慕铭拿起一次性手套给她。

    “不了,我回去了。”吃个东西差点把喉咙捅穿,再来两次她可不敢再吃了,就没见过吃饭有吃的这么憋屈的,而且她突然发现这人怎么就蔫坏蔫坏的,欺负人真是不遗余力,实在跟他那道貌岸然,明朗星辉的外表大相径庭,半点不符。

    男生急忙拉住她,半抱了下,像哄孩子似的拍了拍:“别生气了,刚才是我不对,看在鸡爪的面子上……嗯,这一盘我不吃,都给你,好不好。”说完他一伸手将中间那盘子浇了酱的鸡爪端起来放到她面前,一只只肉多色美,泛着油光,似乎在说,快啃我,快啃我。

    余眉咽了一下,不会跟爱吃的东西过不去,上辈子没吃够,这辈子怎么能亏待自己呢,鸡蛋有丰富的胶原蛋白,虽然她现在脸上满满的都是胶原,饱满润亮的很,但是还是忍不住馋,看了两眼,犹豫了下又坐下来。

    表面是不高兴,不乐意,但内里也是不反抗,顺从的任男生重新给她戴上手套,把啃过的鸡爪又塞到她手上,然后看了他一眼,又放到自己嘴里。

    而男生自己也戴上,将鸡爪的爪尖掰成一段段,方便她挟咬,看她吃的津津有味,专注不断用舌尖去甜嘴角的酱汁,男生戴着手套瞥了两眼,就支着下巴看着她,看着看着目光就像是十五的光亮,微微发着亮。

    余眉也不是真傻,虽然的感情经历空白一片,但这不代表她是真的什么也不懂了。

    一个原本高冷的男生,突然有一天对她毒舌起来,花展帮她推开色狼,摔倒亲自帮她涂药,自习放学跟在她后面走,到现在已经接了两个吻。

    还跟她说做朋友……

    有普通朋友会接吻吗?会搂搂抱抱吗?真当她是十七八岁的清纯女生啊?

    没有人会无缘无故这么做吧?尤其还是眼前这个高中也没和谁好过的男生,余眉觉得他应该是对自己意思,否则也没别的理由做这些事。

    想想那天的一碗崩掉牙的红豆粥,目光不由的温柔多了,鸡爪啃的也自然顺畅的很。

    对她来说,世上最幸福的事是什么?有钱?有貌?有才?然后就是自己喜欢的人也喜欢自己,对女人来讲这就是很幸福的吧。

    其实应该早早有预感,但余眉实在出过太多的丑,有苗头也不敢想,总觉得对方一个微笑都带着嘲讽,直到刚才哄她时软言细语,才终于觉得,好像是这么回事。

    也许人在出了丑之后,格外能让人接受?

    余眉边吃边拿眼剽着他,见他正看着自己,看到自己也看他,他露齿一笑,“好吃吗?”然后像看到了什么一样,指了指她嘴角惊讶道:“你这里有东西……”

    “哪儿?”余眉以为嘴角沾了肉屑,忙伸手摸。

    结果对方带着丝捉弄的恶意俯□,对着她微微张开的鲜红嘴唇亲了一口。

    余眉反应过来,不由的颊带红霞,不过很快正经起来,放下鸡爪道:“谭慕铭,跟你说点事儿。”

    “嗯?”他脸皮够厚,亲完面不改色,依然笑容可掬的道:“你说。”

    “我们现在算是朋友吧?”

    “当然。”

    “可是我们不仅仅是朋友,还是高中生,有时候做事得注意分寸和影响,不能让人误会。”余眉一本正经的道。

    “像搂,抱,还有刚才的举动,以后不要做了,不适合我们的年纪,而且被人看到影响不好,。”

    谭慕铭用公筷挟了一片自家做的猪肉香肠放到她粥上,左右看了看道:“屋里没人,谁能看见?”

    “你和我不是人吗?”余眉见他明知故问,不由磨着牙,但还是好言好语的说:“总之,朋友之间,吃饭,学习,上下学这都可以。”

    “你不喜欢?”

    “我们是学生。”余眉说,她当然不是不喜欢,只是她更知道自己的身份,她还是个学生,高中生是不能早恋的,因为现在是人生最重要的转折点,如果恋爱了,那还有心思读书吗?还有什么升学率可言?

    而且这个年纪的孩自制力很差,很容易冲动做错事,一旦做错事,就又会自怨自责,悔不当初。

    当年高中上一届有个叫刘夏的女生,不就是吗?喜欢一个男生,后来早恋,然后影响很不好,等到被戒城开除,彻底的葬送了学业,才无比后悔,那件事几乎成了两人心里的刺,悔恨的疤痕,伴随一生,相看两厌。

    余眉绝对不想两人彼此会变成这样的结局,她是重生过来的人,男生却不是,她喜欢他,但她更要为心里的这份喜欢负责任,要对两个人负责,随随便便的以双方朋友的关系,实做恋人才做的事,这样不是爱他,是害他,也是害自己。

    所以,她必须要划一个限线,至少在高中时要保持这样,说清楚,朋友之间哪些事可以,哪些事不可以,像这次摸摸小手,明天亲亲嘴,后天再一个不小心再打破禁忌,偷吃禁果,连想都别想!

    也许是余眉眼晴很坚定,男生看了两眼,随即点头道:“好……”但马上指了指她碗里的:“你尝尝这香肠,是用农家猪的猪肉做的,味道不错。”

    农家猪谁没吃过啊,不过余眉还是“哦”了一声,把香肠放嘴里,还真是出人意料的好吃,简直甩出卖的火腿两条街啊,她不由的伸手又去挟。

    挟过来放到男生的碗里,哄着道:“你也吃,晚上没看你吃多少,小心半夜饿着。”女生关心的话说的又轻又温柔,听着就让人心里舒服。

    一时间两人之间的气氛柔和很多,说到农家菜,余眉自然也了解很多,因为她爱吃鸡爪,所以她的手艺也不错,跟邻居婶子学了很多土方,做出来的也不差,还有几道菜色,并承诺做给他吃之类。

    余眉挟了些八宝菜给他,这菜做的真是好吃,她就算有食材也做不出这样的味道,肯定是独家秘方。

    男生见她喜欢,便道:“什么好东西,哪等天我把方子要来给你。”

    “不用。”余眉忙阻止;“这是人家混饭吃的东西,给你是多大的人情啊,不能随便要的,而且我要来也没用,也不能天天吃,浪费了。”

    “自己家的东西算不上人情。”见余眉看他,便解释道:“这块地皮不是老板的,所以现在算是合伙人。”

    他一说余眉就明白了,“地皮是你家的?”

    谭慕铭听罢笑笑,“我爸的。”

    余眉顿了下,微微疑惑,他爸不是他们家的?他家有什么区别?

    但随即道:“经常和你爸过来吗?这里东西确实好吃,天然绿色食品,很适合带家里人过来……”他之前好像说过,家庭聚会。

    他的手一顿,本来还着笑意的脸,顿时有些冷淡起来,“他很忙。”说完便伸手给余眉舀了半碗清汤。

    余眉看了他一眼,能感觉到这种突然冷下来的气氛,让她感觉似乎提到爸爸这个字眼,谭慕铭那种形与外的不认同感。

    她不由想了想,接过汤的时候,急忙道谢。

    说实话余眉有时候也会想,哪有父母不把孩子放眼前,而是放在老家和老人一起,就算忙,可能也不是借口吧,但是沈老太说过,她和老太太不想背井离乡,就想在老家待着,儿子儿媳也让他们过去,但住不惯,孙子可怜他们,也在这边读书,顺便照顾老人。

    余眉也没有多想,但现在又觉得似乎有隐情。

    她向来不是个扒根问底,爱扣别人*的人,但是有时候也是分对象,不在乎的人,她不会多嘴,但是如果心里在乎的,就会想知道,想为他分忧为他着想。

    喜欢一个人,就是比别人更关心一个人,所以她顿了下便小心冀冀的道:“暑假的时候,没有到B市去看他吗?”

    “没有。”谭慕铭咽下口中的米粥,没有闭口不言,只是略显冷淡像说别人家的事般道:“经常两地跑,就算我过去,也见不到他人。”

    “你妈妈呢?”

    谭慕铭说不上是讽刺还是无言的笑笑:“我妈?她是个典型的贤妻,大家闺秀,温柔,娴静,上得厅堂下得厨房,得婆婆喜欢,得丈夫宠爱,唯伴侣是从,可惜唯独不是个良母。”

    听到这里,余眉才明白过来,自己刚才好像无意间,戳到了他的痛处,原来谭家父母在自己儿子心目中的居然会是这么一个糟糕的形象。

    余眉曾经也从沈老太的口中听说过,再加她自己曾在杂志上了解,谭家以前是资本家,后来曾一度跌落谷底,到这一辈,谭慕铭的父亲不听长辈劝说,没有去当兵,而是一意做起生意,白手起家,在商打拼几十年,最后成立了星辉集团。

    一个白手起家创下不菲家业应该是个什么样的人?余眉自己想象不出,不过肯定是一个自制力好,果断且事业心高的人上人。

    这样的人,有时候对子女的照顾不周也是可以理解的。

    而说到这个,余眉反而更理解男生,也说不上理解,不过都是觉得童年不美满的人,上辈子,家庭的温暖离她很遥远,有时候半夜孤独的醒来,想不起童年一丝一毫温暖。

    曾一度,她以为家里人不喜欢她,妈妈不喜欢,姥姥不喜欢,爸爸也是喜欢儿子多于她,于是她拼命的干活,乖巧听话,可是,仍然赢不回一点点关注,反而每天做的活变的越来越多,越来越沉重,直到上了高上,才脱离出来,再以后就一直是独身漂泊的状态,再没有与家人住在一起过。

    那种感觉,余眉懂得。

    她不由伸手覆在男生手背上,安慰一下,但很快收回来,她道:“你这样想会很痛苦,而且,毕竟是自己父母和亲人,有时候,也要站在他们的角度想一想,也许他们真的很忙,很不容易,这样想就会体谅了。”

    一个成熟的人,不一定有什么外在的明显表现,其实想问题的一个表现,当你学会站在别人的立场上,了解到别人也同样不容易的时候,就真的是成熟了。

    余眉重生后的最大发现,就是知道父母不是爱自己,而是相处的方法不对,上辈子她自卑又不爱说话,就算考上了高中也是畏畏缩缩,问两句不回一句,回家就把门关上,完全不理解释母亲四处拿着她去跟人炫耀的做法。

    没有沟通,不常相处,她自己也有很大的问题,所以不如弟弟一样喜欢她也是情理之一,而这辈子,她真心徒她们,为家里着想,回去经常和爸妈做在一张桌子上说话,每天见人笑盈盈的,母女处的像朋友一样,可不见他们再像上辈子那么重男轻女,反而重视她要更多一点。

    所以,余眉特别清楚,就算是骨肉亲情,也是需要培养的,而男生所说的,最大的问题就在于和父母相处的时间很少。

    于是她不由关心的放下碗筷细心劝道:“一家人也需要相处,你和父母离的是远了点,不过血缘亲情是抹不掉的,哪有不爱自己孩子的妈妈啊,他们只是没时间过来,放假的时候你可以去和他们生活一段时间,就当是旅游学习下经验也好……”

    谭慕铭听到后,像听到了什么不可思夷的事,嘴角都扯出了笑意,但声音却是冷淡至极:“倒是让你操心了,但一个孩子还没满周岁就把他丢给两个老人,十几年的时间,除了春节回来看看,其它见面的时间屈指可数,连电话一年都不超过十个,这样冷血冷情的夫妻,你觉得有血缘亲情在?”

    “也许你的父母有难言之隐呢,总要接触了才好下结论,而且,我觉得正是因为见面的时间短,彼此才缺乏了解,我觉得沈奶奶也是想你能去看看他们吧……”

    余眉还没说完,谭慕铭就把手里的筷子“啪”的放到了桌上,视线盯在她身上,那种冷冰冰的眼神,足以能把人冻僵,甚至额头上青筋都跳了跳,他气得冷笑道:“你让我去看她们?看一个连自己父亲和公公去世了,还在谈生意,人放在殡仪馆三天,他们才赶到的人,你让我去跟他们谈亲情?你以为你是谁?”

    “不是的,你不要激动,我不是勉强你怎么样,我只是觉得你跟父母可能有什么误会,无论怎么样,他们毕竟亲你最亲的人,不要恶意猜测,坐下来和父母谈一谈,多听听他们的解释,也许是另一种情形……”

    “闭嘴吧。”男生脸色变得很难看,连声音也降下几度,他看着她道:“我家里的事,还用不着你来掺合吧,以为我说了句喜欢你,就忘乎所以了?觉得可以随便的介入我的生活?对我指手划脚?可笑,你有什么资格?别让我厌恶你!”

    闻言,余眉一片好心,一片热忱顿时如冷冬从头浇过一盆冰水,她看着男生,一时说不出话来,只觉得胸口透心凉。

    你有什么资格?别让我厌恶你!

    这句话让余眉一下子清醒过来,她看着眼前这个脸上还带着怒意的男生,她紧紧的抿起唇瓣不发一言,然后扭头,没有一丝犹豫的起身,向门口走去,如果继续坐着才是可笑。

    她知道刚才自己逾越了,朋友就要有做朋友的度,甚至他们连朋友也不算是了,交浅言深让人反感,是的,他们只是个浅交的朋友而已,她把对方当成和自己一样重要的,而在对方心中,自己不过是个可有可无的人罢了,她也觉得自己很可笑。

    可是,没有人爱掺和别人家的糟心事,如果不是出于关心他,如果不是因为想他能好,能和家人处的好,不要像自己上辈子一样,一直心中存怨,心中有悔,永远不知道亲情和爱是什么感觉,一直有着这样难以弥补的缺陷,那么担心怕他会这样,她就不会掺合,会很理智的微笑不多言,旁人的事,又关她什么,影响不了她的生活,也带不来好处,没有人平白无故这样。

    原因只是因为她喜欢他。

    只是,关心是出于喜欢,但喜欢就需要卑躬屈膝吗,需要那么卑微的讨好吗?不,她不是以前的余眉了,如果是对方打了她一巴掌,她还要凑到身边去那种不自尊不自爱,不被尊重的态度,那她宁可不要。

    余眉起身到门口套上鞋便往下走,飞快的下了楼梯,到了一楼,接待小姐微笑的向她点头,她脸色有些僵硬的笑笑回笑,便走了出去。

    来的时候菜园和鱼塘总觉得看不够,去的时候,连看一眼都嫌多余,她不仅是走,甚至飞快的跑了出去,临近郊区,哪有出租车,就算有也是很少。

    她一个女生,就在大门口外的路边,焦急的等车,可是这里车根本不多,过去两台也不像是出租,好不容易见到有,急忙跑过去伸手,结果车里已经坐满了。

    她就那么站在马路边,像是个迷路了似的站着,夜里的风把她的裙摆吹起,她不由吸了吸鼻子,觉得自己自作自受,一时间也不知是风吹的冷还是风迷了眼,她不住的揉眼晴。

    这时有人走过来,倒是没有之前在静室时冲她瞪眼的模样,反而若无其事,从容不迫的走近,“现在哪能打到车,一会儿有人送我们。”

    “不必了。”余眉眼角红红,但不妨碍她冷淡的拒绝他,一点都不想和他站在一起,转身就顺着路边往前走。

    “去哪儿?这里人杂,别乱走。”男生立即伸手拉她。

    余眉四下张望,正好看到一辆往市内的出租,顿时甩开他,跑过去招手。

    等到出租车一停,余眉拉开车门就坐了进去,余光看了一眼伸手要拉她没拉到,脸色不太好看的谭慕铭,转过头就对司机说,“麻烦师傅,到阳光小区。”

    可是到了,余眉才发现,自己没带钱,好说歹说,甚至把手上前些日子卖花后,花一千块买的手表摘下来抵押,说自己上去拿钱,马上下来让司机等。

    结果刚把表递过去,有人便一把抓回来,然后把三十五块钱扔给了司机。

    来人不是别人,正是一路坐车跟过来谭慕铭,额前发也因为跑过来时被风吹乱。

    但余眉会领他情吗?不会,陷入这种境地是谁害的?她本是要带钱,结果没让她带,才到了现在记车号抵押表的地步。

    她一把拽回自己的手表,转身就往楼上走,这一次她走的快也小心,鞋也跟脚,没有任何摔倒掉鞋的事情发生,顺利的到了出租屋,打开门就进去,把门一关,后面跟着的人连看一眼的兴趣都没有。

    回屋就先洗了澡,换了到膝的半袖衫当睡衣,抻了抻筋什么都不想打算去睡觉,但是时间还早,又觉得之前没吃饱,肚子饿,转身又进了厨房,支起砂锅,把黑米白米红枣核桃芝麻扔进去,然后煮一小锅粥,准备喝一碗填饱肚子。

    结果就听到门铃声。

    这个时候谁会摁门铃?余眉犹豫了下,放下勺子,走到门前顺着猫眼看,果然是他,转身就往回走,继续搅粥。

    可是,那门铃好像她不来开门,就响不停似的,余眉越听越烦,不由的把勺子一摔,走过去打开门:“干什么?”

    男生手里提着东西,正低着头,见到她不由抬头,仿佛之前没发生过不愉快的事一样,心平气和有理有据地说:“我没带钥匙。”

    “没带钥匙?”余眉不客气的道,“摁我门铃干什么?我这里可没你家的钥匙,要我收留你?我自己住不方便,而且也没地方让给你,你可以到朋友家同学家借宿,外面的旅馆饭店也到处都有,所以别再骚扰了,再摁我也不会开!”说完余眉不等他反应直接就把门又关上了。

    回身就去厨房看火。

    直到二十来分钟后,粥虽然熬好,散发出一阵阵香气,有点像八宝粥,余眉倒出小半碗倒到桌子,取了筷子坐下准备享用,可是吃了一口后,不知怎么就停了下来,想起了晚上吃的云片粥,又想起以前自己没钥匙时的落魄凄凉,愣了一会儿,才忍不住起身。

    轻轻的转动门锁,她只是老觉得门外有人似的,不放心看看而已,没别的意思,她这样想的拧开了门。

    打开一半,好像没什么人,等到探头,才看到男生正倚左侧墙壁上,根本就没有走,也不知倚着墙站了多久,不过见到余眉打开门,才又起身。

    但这次没有说我没带钥匙,我要借宿的话,而是看了她好半天,才将只是把手里的袋子递了过去,道:“刚才店里的酱鸡爪,别浪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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