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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少年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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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经常梦到自己在空无一人的长安街上裸奔,被黑暗处的神秘怪物追杀,如泥足巨人,行动迟缓。

    怪物快抓到我的瞬间,身子腾空而起,飞了。飞得最爽时,身体一抽,醒了。

    接着懊恼地想续梦,怎么都续不上。偶尔续上了,却撞在天线杆上整得腰椎间盘突出,要不就被地上的警察叔叔用狮吼功震下来,摔得粉碎。反正没有一次软着6。

    查解梦,周公和弗洛伊德那两爷子解释雷同,说我欲求不满。

    我程式化地起床,挤地铁,下班一个人做饭,连篮球这样的多人运动我都习惯独自去玩,晚上洗洗蜷缩在沙上看一本书或一部电影,睡前给脑子留一下丁点儿诗意,熙熙攘攘的北仿佛早已荒无人烟。

    我患上了孤独症,恋上了个人的世界。我或许欲求不满,所以老在梦里飞,飞得摇摇欲坠、欲罢不能。

    有时我返老还童,矫情地想象着《吹梦巨人》的玄幻情节,聊以**。

    梦可以被捕捉被创造,人做梦不是因为弗洛尹德贫嘴的那套滚犊子玩意儿,而是有个可爱善良的巨人拿着大喇叭从卧室窗口把梦吹给你。

    希腊神话中掌管梦境的神叫墨菲斯,想到高中时在网吧疯玩cs的情景,如果墨菲斯像网吧老板那样多好,梦不够,大手一挥:老板,再续一个小时。

    这样我可以永远不用醒来。

    梦,终究要醒。闹钟一响,整个世界顷刻间坍塌。

    起床,晨勃着撒一泡巨大的晨尿,纯粹的技术活,要控制好角度和姿势,一不小心撒到马桶外面,溅得到处都是。

    洗漱,急匆匆吃块面包片,拿着一盒牛奶冲向地铁……大部分北漂侠宁愿多睡哪怕一秒钟,也不愿早起五分钟吃个闲适的早餐。

    有人说生活如梦,其实人生比梦更加复杂。法国作家杜伽尔,那个勤奋谦虚的悲观主义老头儿说:“生活是一种绵延不绝的渴望,渴望不断上升,变得更伟大而高贵。”

    如果上升之后变得更加渺小**,这样的生活值不值得去真诚对待?上升还有什么人生意义?“长大”是个贬义词吗?我无时不刻不在痛苦地自问。

    毕业后在BJ飘荡八年,为了理想碰得头破血流,蓦然回,生活已把人打磨得宠辱不惊。

    从大学生到出版社小编,再到杂志社席编辑,我自以为生活会如此这般,仿佛细流般波澜不惊了。

    有一天,我站在办公室的落地窗前凝视着国贸那片丑得像恐龙的白色高楼,雾霾沉重地压在空中,压在我心头。电光火石间,关于承诺的呓语回荡在脑际。

    那是四川盆地一个山清水秀的小镇,常有游客拍到uFo和水怪出没的秘境之地,在ipad的电子地图上要拉到不能再拉了才能拉出小镇的名字。

    那一年,四个不谙世事的小屁孩儿齐刷刷地蹲在河边的大青石头上拉完野屎后,百无聊赖地仰望着北方的天空,信誓旦旦地表示:长大了我们得去BJ闯出个名堂。

    四个人歃血为盟,定了三条契约:

    一、等到三十岁时的那天,不管是干了一番事业还是被事业干翻了,都要回到誓言诞生的地方,把酒话桑麻;

    二、苟富贵勿相忘;

    三、不能干坏事。

    后来,四个曾经抱着革命主义精神的少年被命运蹂躏摧残,不知东西。

    终于,我做了个决定——离开BJ。我要写封辞职信回老家,在生我养我的宁静之地兑现少年承诺,然后写下我们的青春和生活,或许最后跟一个村姑过上心无旁骛的乡村乌托邦生活。

    第二天,我再次站在办公室的落地窗前,谎言与欺骗遮盖了曾经的单纯与梦想,拼凑不出我们被这座城市摧毁得七零八落的节操。

    猛敲自己的脑袋两次,确定这不是梦,也确定这不是头脑热后的抉择。终于,我把辞职信递到了社长手里。

    社长叫冯玉强,最先我花了相当长的时间来别清他跟那军阀头子冯玉祥的关系。一个矮胖的秃顶的可爱大叔,思考时眉头金锁,脸红筋涨,一副**快**的表情。

    他看到辞职信时这副表情又出来了,我突然留恋他这样。

    他问我:“是不是工资没开够?”

    我说:“不是。 ”

    他说:“先坐下我们谈谈。”

    我说:“我现在要走了,不然赶不上飞机了。”

    我当然知道BJ上空跟其他地儿也是不同的,纵横交错着各种神秘通道,为空中管制提供了依据。中午十二点起飞的飞机拖到凌晨十二点是常事。

    整个办公室无人知道我将离去,只有冯老头儿像看外星人一样看着我逐渐远去的背影,没有摸清状况。

    飞机奇迹般没有晚点,像头哮喘着的巨兽冲向云端,那一刻,失重的身体没有感觉到丝毫留恋。

    对一座城市也有七年之痒。

    三个小时后飞机凶猛地插进sc阴霾的厚厚软软的云层,成都湿了。

    降落在双流机场临近傍晚,我没叫专车而选择坐火车,意图回味下大学时的况味。

    钻无数个山洞,轰隆轰隆的声音惹人忆苦思甜。记得在BJ上大学时,没钱坐飞机,春节几个老乡跟亡命徒似的买站票挤着回家,挤上火车只剩半条命,回到家爸妈都认不出来。

    在拥挤嘈杂火车上,只能把人生中见过的所有美女的**和所有吃过的犀利川菜想象一遍,才能回点血,让食色的本能驱赶肮脏的空气和几乎达到极限的倦意,不然极可能猝死于车厢。

    俗话说“富贵不返乡,如锦衣夜行”,意思是变成了土豪不回家嘚瑟一番,像穿了漂亮衣服在夜里行走没人看的到一样。可我没有富贵,自然没有锦衣。

    这次返乡,穿着牛仔裤、亚麻衬衫,谈不上衣锦,但我不承认在逃离BJ,而是去追求恬静、真实、健康的生活。逃离是因为恐惧,我却因为厌倦。

    提着的两箱书估计小偷看不上,索性爬到上铺准备蒙头睡觉。余光瞟到下铺的胖哥,短脖子、啤酒肚,正咧着大嘴啃鸡腿,啃得登峰造极,肉渣掉得满脖子都是。这骨骼和肥膘一看就是优质的鼾声机器。

    胖哥啃完鸡腿开始玩自己的脚丫子玩得不亦乐乎,用手指在脚趾头间来回游走,并放到鼻孔下嗅,以此为乐。

    一路上脚臭味和呼噜声填充了嗅觉和听觉,所以我尽量用视觉来来压制嗅觉和听觉。

    拿出一本叫《沉重的肉身》的书,书中谈到朝三暮四的卡夫卡,他与菲莉斯订婚又解除婚约,解约后不到半年,两人重逢又开始搞暧昧,再度订婚,又解除婚约,跟小孩玩拉钩上吊游戏似的,看得老子差点笑出声来。

    作者认为,爱情不是找到的,人们只可能偶然撞见爱情;相反的,也有可能终生撞不见爱情。

    婚姻却不一样,它作为社会性的要求出现在人生的某个节点上,很多时候不由你自己操控,因为它牵扯的不是两个人,而是两家人。

    我想,作者误解了卡夫卡。对于他这种心性敏感而又执着的男人,怎么能那么草率结婚,了断爱情,亏欠真爱一生。

    因此,我不同意作者的观点,卡夫卡不是要摆脱性情中的恶——“虚弱、缺乏自信心、负罪感”——才反复无常,而是不想放弃寻找真爱而又恐惧孤独的矛盾让他难下决定。

    想想这些岁月,自己何尝不是这般懦弱,甚至可以说懦弱到病态。

    谁的肉身又不沉重?包括下铺的胖哥,他或许供养着家庭,有贤惠的妻子、嗷嗷待哺的女儿。他的生活维度不容诋毁,尽管脚臭难当、鼾声震天,从心里却对他抱以尊敬。

    从上大学开始,在BJ这十多年,很多人和事教会了我如何谦卑地活着。

    嚣张跋扈的富二代、温文尔雅的儒者、急功急利的留学生、肥胖的**、脏臭的乞丐、汗流浃背的搬砖工、满怀激情的群众演员,任何人都能在BJ谈理想,那是高高在上的BJ啊。

    大家都习惯了高调地吹牛逼、装文艺、卖风骚,鲜有人谦卑地活在现实,宽容、真实地对待彼此。

    大学毕业后第一年,当我们四个像耗子那样蜷缩在东四环某个脏乱臭的地下室时,隔壁中年大妈如受满清十大酷刑般的震耳欲聋、余音绕梁的**声摧毁了我们的憧憬和**。

    有时,对门炒凉皮儿的小夫妻也加入战斗,整个地下室便开启了2.1制式的环绕立体声效果。

    然而,我们仍然决定留下来拼死一搏,也许是想证明我们到了中年,不会像隔壁那大妈的老公那样,还搂着老婆在东四环的地下室**,动静大得全世界人民都知道他们正在用什么姿势。

    于是,我们留在了BJ。

    后来,我们逐渐看清,BJ更像被神化的死水,浮着一层腻腻腥臭的油水。几个出类拔萃的精英,被炒作成公平奋斗的榜样,激励着**丝如过江之鲫般前赴后继。生活唯一的真实,只剩下电话那头父母的问候和安慰。

    我做事向来雷厉风行,火车到站后,我走在最前面,很快走到了出站口。这时,听到后面有人喊:“小伙子,等一哈。”

    只见下铺那胖哥一手拎个大箱子,一手拿着《沉重的肉身》,像只企鹅般屁颠屁颠地向我跑过来。

    这才想起刚才起身太急,忘了把书带走。我迎上去,谢了又谢。

    秃头哥客气了又客气,盯着我看了又看说:“你是曾小宇?”

    “是。”我疑惑地看着他。

    他激动地说:“哎呀,见到你真人了,我是你的读者,来啦,给我签个名啦。”说着他拿出一个笔记本。

    没有意料到,我这样的小众作家也会有粉丝,便给他签了名并相互告辞。不,我不承认我叫“作家”,因为别人叫我“作家”时我老觉得是在把街边卖狗皮膏药的叫成华佗,文学丧失纯真与尊严的年代,我宁愿别人叫我写作者、码字儿的,甚至“坐家”、二百五,都成。

    一出站,看到尹德基霸气的豪华座驾——烂得浑身破响的嘉陵摩托125。

    上世纪9o年代兴起的摩托车是名副其实的寡妇制造者,到新千年,镇上第一批买摩托的人死得差不多了,小时候常在路上看到骑摩托的被运木材的大货车撞得七零八落。

    尹德基这辆嘉陵125是在BJ淘的二手货,这么多年了他舍不得扔掉,从BJ骑了回来,对其疼爱有加。

    这辆车对尹德基来说意义非凡,车上生了无数让他回味无穷的青春故事。他载着心爱的女人从建国门骑到后海,途中蹭到一辆兰博基尼,屎都吓变色了,赶紧钻进一胡同逃难,然后在后海的烂漫骚情中他在这辆车上破了处。

    听他描述时我在想,这他妈的得用多高难度的姿势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