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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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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的第一场雪来得比想象早。

    半夜,雪花覆盖屋檐、树木、砖地的声音,竟让纪桓转辗反侧。好不容易等到天色熹微,纪桓披衣而起,推门而出,却见燕霖站立檐下,独自一人默然赏雪。

    偌大的府邸,仆役尚未起来,也或许只是潜藏在暗处。

    整个院子静悄悄的,也只有这么静,才能听见片片雪花层叠覆盖的声响。

    “听说他出生那天,楚地下了二十年来最大的一场雪。”

    燕霖仰头,神情专注,似要看清雪花的棱角,说:“江南下雪一定很美。”

    纪桓没出声,知道燕霖口中的“他”乃是赫连风雪——年纪轻轻的江湖少侠,生性明澈爽直,出现时可真像一场肆意而来、涤清秽尘的风雪。

    却见燕霖自嘲一笑,转眼从惆怅中抽身而出,语带调侃道:“他眼看就满十六,常年不着家,听说这个年关,双亲已张罗了一门婚事,要给他娶个知书达理的富家小姐。”

    隔着一丈多的距离,两根廊柱,纪桓静静道:“赫连公子心中未必乐意。”

    “这是一桩美事,他有什么不乐意的?世道就要乱了,战火没几年烧不到江南,照我看楚地是最好的地方,他能尽点孝道,娶个美娇娘,打理家中的产业,比什么都强。”

    纪桓扭头看他,说:“燕霖,你跟燕疏很像。”

    燕霖笑了笑:“明泓,其实姓燕的人都很自私,你总有一天会懂的。”

    冬日的第一场雪只落了薄薄一层。

    下的时候飘飘扬扬,自在飞舞,太阳升起后,不日化去,消失不见。

    钱老大准备妥当了一批货物,布匹、药材、精粮、盐油以及几盒茶叶。纪桓和燕霖两人扮作一对客商兄弟,身边只跟着两个仆人,一长一幼,正是陈二和明墨。

    路上大部分时间都是陈二和燕霖赶车,纪桓和明墨呆在车厢里。明墨比竹石还要小两岁,没竹石的少爷病,做事麻利勤快,不过性子也更为活泼,整天说个不听。

    “纪公子你平时整天看书,可是看书有什么用呢?我实在不明白。主子就从来不乐意看书,有的时候他看个密报都不乐意。”明墨三句话离不开燕疏,“不过主子很会逼自己啦,不乐意也会认真做。反正他闲下来就是个闷葫芦,没事做,不是练功就是发呆。”

    纪桓很愿意听明墨讲话,他甚至怀疑自己表现得有些渴望了。而明墨难得可以放肆说燕疏,就一股脑儿全部倾泻出来。

    “其实我觉得主子这个人吧,最适合种田,也不知道什么!可能是因为刚刚认识他的时候,他种田就特别认真,跟个村里的老牛一样。我当时太小啦,一点都看不出主子会武功,只觉得这个人好闷,但是又好好玩儿。”

    纪桓微笑:“你们叫他什么?”

    “哈哈,就是阿疏啊。不过村子都喊他阿树,咱们不认识那个疏嘛。”

    明墨点着脑袋说,“虽然纪公子你人也很好,但是主子在我心里永远是最好的……他那时拼了命救我们,就连我们自己都不把自己当人看的时候,他把我们当做人……他原本那么厉害,完全没必要吃那些苦,还总是内疚。”

    一下子扯到陈年旧事,纪桓眼见着明墨眼中闪过泪光,又飞快地抬起脑袋,咧开嘴巴一笑:“能陪在主子身边,我真是个幸运的人。”

    纪桓摸了摸明墨的脑袋,“嗯,你真幸运。”

    行程比想象中顺利。

    从陕州到瑰城,一行四人走了将近十天。一路上,谈笑风生楼的消息不断汇到陈二手上,再毫无保留地展示给纪桓和燕霖,众人对目前瑰城的形势也算有了较为详细的了解。

    伊哲公主人在瑰城,几近逼婚霍扎。

    霍扎为此请示了东匈奴王,却没想到冒延单于竟默许了伊哲公主的行为,同意最爱的女儿嫁给亲弟弟。这种情况下,霍扎人在瑰城,还可以拖,要是回了匈奴的东凉,恐怕迎娶伊哲公主就要提上日程了。

    匈奴的婚俗上毕竟不同于中原,血缘的约束极为淡薄。对于冒延单于来说,最大的别扭还是伊哲公主和霍扎之间的辈分,至于血缘,他又何曾真的把霍扎视作兄弟?

    当然辈分也不算什么大问题,匈奴一族中还有后母嫁给儿子的惯例。若是能就此稳住霍扎,辈分全然可以无视。

    于是,纵观整个事件,最为抗拒的人其实是霍扎。

    由于自身的经历,他深受中原文化的熏陶,对于宗族血亲的观念,甚至比一般的中原人都更为讲究。这些日子霍扎为了规避伊哲公主这个大麻烦,几乎是住进了风月之地。伊哲公主固然很有手段,只是性格再豪放,也不好整日闹窑子。

    一辆普通的马车在热闹街道上缓缓行过。

    瑰城名义上属于大燕的国土,然而处于两国边界,实际上已成了一块中立之地。中原商人心思活络,在瑰城大显身手,匈奴人对大燕的布匹和粮食则永远有着热切的需要,使得这座城池极为热闹,两国语言交错,到处都是物品交换和买卖,沿街两边尽是商铺。

    大雪封疆之前,这是存储过冬物品的最好时机。

    经过一处闹市,纪桓撩开窗帘。

    陈二压低声音说:“这就是红花馆。”

    红花馆是整个瑰城最大的一家青楼,里面不但有妓.女还有小.倌。数十面旗帜在楼前飘展,黑布上印妖娆的红花,相当醒目。目前霍扎就常住在此,而同样的,燕疏也混了进去。

    在瑰城做生意的有来自天南海北各个地方的人,大部分人背井离乡,身份难以详查。瑰城的青楼生意极好,有钱就是大爷,来往的人各式各样,不拘三教九流,自然也成为消息汇集最为密切的地方。

    霍扎住在这里,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红花馆有他的心腹在。

    至于谈笑风生楼,自然也在瑰城的红花馆安插了相当精锐的一批眼线。小小的一个青楼,实则风云暗涌,争斗不断。

    一行人傍晚抵达,选了一家不起眼的客栈住下。

    夜深。

    受匈奴影响,瑰城民风较为开放,夜市兴旺,热闹竟不在京城和洛阳之下。

    纪桓和燕霖外表出众,明墨早就毫不客气地给他们易容了一番,虽拉低了他们容貌所焕发的光彩,但走在人群中,纪桓和燕霖这对“兄弟”仍有着超出常人的俊秀。

    陈二很懂过犹不及的道理,纪桓和燕霖气质摆在那里,若是故意将面容修饰得极为平凡,反倒更加容易引起人的疑心。实际上,纪桓还好,燕霖这厮肆意潇洒惯了,只要玩世不恭笑起来,活脱脱就是个风流纨绔,若换件华衣,举手投足都是一掷千金的气魄。

    站在红花馆外。

    燕霖只恨冬天没有一把折扇在手,扬起声音,笑嘻嘻道:“小桓,这家如何?还不知道边城的女子尝起来是什么滋味。”

    纪桓较他清瘦,很无动于衷的样子,冷淡道:“你自己去逛吧。”

    燕霖一把拉住他:“你这人怎么这么没有意思?出来做生意,难得没有家里的婆娘管着,还不能好好玩一把?”

    这时红花馆的老鸨早已热情凑了上来:“两位公子!快里面请,咱们这是瑰城最好玩儿的地儿了!哎呀,这位公子不想逛逛,也可以听个小曲儿呀,咱们红花馆的姑娘唱的曲儿,就连京城的风月居都是比不上的!”

    风月居是京城最有名的烟柳之地,出过不少红粉佳人,燕霖抚掌大笑,兴致极好的样子:“那一定要见识见识!”

    明墨在后头暗自称奇,这个洛阳王究竟是逛过多少的窑子,才能如此的轻车熟路、如进故乡?

    纪桓依旧冷淡:“里头味道太重,我找个地方喝茶,过半个时辰你不出来,我就回客店了。”

    燕霖给他一个扫兴的责怪眼神:“好好好,随你,看你这身子瘦的,进去也得被姑娘反扑了。”说着,又嘲笑了一番明墨的小身板,让明墨这个小孩子跟着纪桓去喝茶,扭头对老鸨说了几句亲热话,拉着陈二进去了。

    城中店铺极多。

    纪桓和明墨循着酥油茶的味道,进了一家匈奴人和汉人都有的酒楼。他们晚饭没吃,只在一个时辰前用了点干粮,眼下入乡随俗,扮的也不是有钱人,明墨便点了半斤牛肉,两碗烩面,和纪桓找了个角落坐下。

    不想牛肉和两碗烩面刚端上来,便听见楼上哐当一声巨响,如突然炸出一记天雷!

    纪桓和明墨尚未明白发生了什么,头顶的木板开始淌水,不……是淌酒。两人都不会武功,躲避不及,酒水直接透过楼上的木板缝隙,雨水一般下来,淌到身上,两碗烩面也不能幸免于难。

    醇厚的酒味充斥了纪桓周身,他的第一反应是,不妙。

    刚为两人端上烩面的小二也傻了。明墨蹭的站起来,怒气冲冲,扯开嗓子大嚎:“谁干的!楼上是哪个不长眼的王八蛋!这让人怎么吃!”

    又见纪桓脸色苍白,骂了一声该死,对小二急斥道:“我家少爷不能碰酒!快去请大夫!开个上房给我家少爷沐浴!”

    小二见他们衣着不见华丽,点的还是便宜的烩面,哪里会真的去请大夫和开上房,只是先上来连连道歉。掌柜的也过来了,大堂里都往这边看。

    明墨生气极了,恨不得像钱老大一样一拍就是一千两的银票。

    这时,楼梯传来几声脚步,一个高挑的女子已经站在了楼梯上,睥睨楼下的事态。她一身黑衣劲装,面容深刻,皮肤极白,整个人不施脂粉,有一种盛气凌人,极富侵略性的美丽。

    只见她不屑地冷冷道:“哪来的中原软.蛋?不过沾点白酒,要死要活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