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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章 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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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午饭时候,两人对坐着。李昊从丫鬟端着的托盘里端下来一个汤盅,小心放到沈明嫣面前,亲手揭开盖子。

    但见一盅去掉虫草的鸡汤,袅袅冒着热气。闻着香味儿,沈明嫣的眼泪都要下来了。

    昨天沈明嫣去沈家告别,吴氏拉她回房里说私房话。说着说着,想到她这一走,至少三年是不回来了;一回来,可能都成孩子娘了,真是人世沧桑。两人就伤心难过得不得了。

    吴氏搂着她,她抱着吴氏的腰,娘俩个哭得泪眼汪汪的。沈爹想女儿了进来,一见这场面,连忙几步走上去,搂着哭成泪人儿的大宝贝儿和小宝贝儿,也哭得直抽抽。

    沈爹这表现,倒把沈明嫣惊得忘了哭。吴氏看女儿的表情觉得好笑,收着眼泪告诉她,她爹在她出嫁那天晚上哭了一夜,眼睛都肿成烂桃子了。第二天,她爹就躲着不好意思出房门。沈家上下都知道老爷伤心姑娘出嫁,伤心得都吃不下饭呢。后来还是吴氏帮着敷了眼睛,沈明嫣回门那天,才没有露出来。

    第一次知道这种内.幕,沈明嫣哭得更凶了。早知道就不嫁了。

    吴氏原意是拿沈琳的糗事逗女儿一笑,没想到逗得女儿大哭。她一想到自己捧在手心里,养得娇娇嫩嫩、白白胖胖的宝贝儿嫁去人家家,要伺候公婆丈夫小姑子不说,还要管人情交际、一院子下人,各种鸡毛蒜皮、来往应酬……多操心呐,看这都瘦了。

    等女儿随女婿去了任上,有身子了她也照看不到。那里人生地不熟的,女儿忧心害怕,也没个人宽慰。女婿是个大男人难免粗心,照顾不到女人家的心情,想想就觉得凄凉。吴氏心疼上来,又搂着女儿哭上了。

    总之,沈明嫣昨天的娘家之行,是一路从头哭到尾。见爹娘哭,见大哥大嫂小侄子哭,见五哥也哭,特地去见了沈芸还是哭,不知怎么的见了人就心酸呐。只有见沈适的时候没有特别想哭(她跟沈适实在不熟,哭不出来),是拿见过大哥一家哭出来的眼泪混过去的。

    大会面的时候,一家子在堂上抹泪,搞得凄风苦雨的。李昊尴尬得都快绷不住了,小妻子窝在丈母娘怀里,一旁岳丈虎视眈眈,他又不能上去把人抢回来哄。小舅子沈明达还以为小妹嫁过去被欺负狠了,也不管李昊是不是大哥了,连瞪了他好多眼。

    要给小舅子面子,李昊还不能瞪回去。过后男人们到外厅吃饭,沈明达要给妹子出气,挑衅李昊出去比武。

    真是不知死活,李昊心里只有这句话。他眼尖,见到沈明达佩了个绣墨竹青缎荷包,他眼馋了好久,居然挂别人腰上了,他还没有呢!

    一个有心为妹妹出气,一个犯了红眼病,打起架来,真是风云色变,飞沙走石,谁也不跟谁客气。

    女眷们听说外面有比试,饭也不吃了,都跑出来看。沈明嫣看得最欢乐,一个劲的给沈明达叫好。瞧瞧这才叫流云剑呢,沈明达使出来的效果那个好啊,剑光似雪,如行云流水,一招一式皆有章法,似凤翱翔偕宫商。她要是有沈明达的功力,那次在马车里就不会那么狼狈了。

    真是个小没良心的。李昊抽空看一眼沈明嫣,就见她喜笑颜开,一副巴不得他挨揍的样子。嗯哼,欠收拾。

    高手过招,失之毫厘谬以千里。沈明达虽然实战经验不足,比不得李昊剑法老道凌厉,但他堂堂名师高足,不容小觑。再加上李昊剑法多为杀招,面对小舅子总归是束手束脚。李昊这一分神,就被沈明达快攻一剑,挑破了衣衫。

    ……这衣服是嫣嫣给他补的TAT……平时他多舍不得穿呐,这回穿来岳家,居然就被沈明达挑破了!(其实他是想穿出来显摆的,一比之下,发现沈明达有荷包,幸福感顿时降了好多。他不知道,沈明嫣给每个人都亲手做了小东西,她做活慢,所以沈明远得了个扇套,吴氏的是一条腰带,沈琳的是一双鞋,两个小侄子都是装糖的荷包。沈明嫣做这些的时候也没特意避着他,可他就是没碰到!摊手)

    突袭得手,正高兴呢,沈明达就发现自己杯具鸟——身上的衣服被削成一片片,呈蝴蝶状飘落,就连刚上身的荷包都没幸免,被李昊一剑挑起,剑锋一转劈为两半。恰恰有风迎面吹来,荷包里洒落的香料,兜头扑了他一脸……TAT

    泪目,他的衣服!他的荷包!丢脸丢大发了。

    李昊反攻就在须臾之间,不过眨眼的功夫,场上情势大逆转。沈明嫣给她五哥鼓掌的手都还没放下来呢!

    呵呵,我没有,你也别想有。李昊心情好舒爽。回剑归鞘,挥一挥衣袖,潇洒下场。

    =ロ= 他怎么从没发现李大哥是这么小心眼儿呢?不过挑破了他的衣服,看样子也不是什么名贵的,用得着这么报复他,把他目前最喜欢的一件衣服削成刀削面么?浓香扑进鼻子里,沈明达连打了好几个喷嚏,伸手抹一把脸,摸得一手香灰。

    哈哈哈,还是很好看的嘛,围观群众都乐,一群外行看热闹。尽管沈明达输了,李昊也不是外人嘛,自家人自娱自乐,有利于增进感情的嘛。

    儿子不给力,沈琳只能悄悄瞪几眼,还要拍拍女婿的肩,“云齐呀,真不错,你的剑法愈发进益了。三达跟你不能比呀。”突然好后悔,找个武力值破表的女婿,沈家没人抗得过。宝贝女儿给了他,心里不爽想出气,要揍他都办不到。

    吴氏吩咐下人把院子打扫打扫,饭菜冷了都撤掉,重做。另外两人衣服都得换。

    沈家的男人们除了沈明达这个武夫身板略宽厚,其余都是文人风范,风流有了,威武不足。李昊蜂腰虎背大长腿,只有沈明达的衣裳勉强够大穿得上。

    打完架,不损兄弟情谊,两人哥俩好的,走去沈明达院子换衣服。

    沈明达做衣裳喜欢鲜艳颜色,布料款式都是最时兴的。李昊却嫌自己穿上略轻浮,挑挑拣拣不乐意。沈明达很快换了件大红团花翻领袍子,红花绿叶,衬得他一张俊脸面白如玉,浑似多情公子。

    自己穿好了,见李昊还没中意的,沈明达就凑上去发表建议。举着件宝蓝绣花锦袍,向兄弟推销,“这件好,穿上显得皮肤白。”

    李昊皱眉,太花哨。

    “这件呢?”沈明达又找出来一件竹青的。

    颜色还行,可为什么要在前襟上绣一团五彩的蝴蝶穿花缠枝牡丹?李昊对这哥们兼小舅子的审美十分不能苟同。

    “这件好,这件最素。”沈明达毫不气馁,翻箱倒柜,倒腾出来一件玉白色阔袖细葛布衫,衣摆浅浅水墨绣纹。他才不说这是看谢惟文穿得好看,仿的呢。可惜……压箱底了。

    这件衣裳,的确是满柜子深红淡绯,明蓝浅绿,满目花团锦簇中最素雅的,再找不出第二件。今春沈家全部孝满,沈明达柜子里就都是鲜亮新衣了。

    勉强能穿吧。李昊点点头,在岳父家就不能太挑剔。

    “真不公平,为什么你穿就好看,我穿就不对头呢?”沈明达碎碎念,绕着换好衣服从屏风后头出来的李昊转。这件衣服特地放宽松了,李昊穿上去正好。明明两人都是武夫属性,为神马他李大哥穿起来就是不一样呢?

    类似的衣服穿在谢惟文身上风流文雅中透着神仙气,李昊穿了,又是另一种潇洒写意。仿佛仗剑江湖的公子剑客,恰似一柄美玉为鞘的宝剑,未出鞘时温润之极,一出鞘就剑意凌人。沈明达自己是穿不出味道来的,他就适合鲜衣怒马,锦堆翠绕。

    李昊不理他,默默把换下来的衣裳折起。

    “这衣裳有什么好的,破了就扔掉,还收起来做什么。”沈明达说着抢过李昊换下的旧衣翻看,“我看也没什么出奇的……”

    剩下的话,沈明达吞进了肚子里,他好像发现了什么了不得的东西!

    有兄如此,难怪嫣嫣那么天真无邪。李昊瞥一眼愣住了的人,一副呆模样。自顾自拿回衣服折好,命人找来包袱皮包起来。这是嫣嫣给他补的第一件衣服,就算破了也要收起来。

    “大哥你这衣服谁做的?”沈明达缓过来后就忍不住笑,问。

    “阿嫣补过。”

    “谁这么缺德啊,啊?!”

    两人几乎同时开口,来了个二重唱。

    沈明达正拍案狂笑,待他反应过来李昊说的是沈明嫣,狂笑就变成了讪笑,“嘿嘿……是吗……哦……难怪……难怪手艺这么好,阿嫣不错!有进步,有进步!”

    李昊:“……”

    “我就是觉得这衣服补得好,想问问看是谁这么好手艺,想找她给我绣花儿来的……”顶着李昊“编,你继续编”的眼神,沈明达只觉压力山大,声音越说越小。

    李昊:“……”皱眉,右手握住左手手腕,摆出热身活动的架势。

    “我招,”自己擅长的剑术已经被虐成渣,论拳头,他的拳头可不硬。沈明达立刻很没骨气的坦白从宽,一口气倒出来,“这衣服上的绣纹是梅花篆字,绣的是‘不举’二字。”

    说出来就轻松了,沈明达热情的指点李昊怎么看这两个字。沈明嫣忒狡猾,把这两个字绣成了花簇,还用枝干穿起来,不懂的人一看,就是挺美的一枝花。

    沈明达教学瘾上来,就梅花篆字的写法结构特点,叽里呱啦说了一大通。说着说着,突然觉得身边温度越来越低,好冷。沈明达单细胞生物的直觉告诉他,这时候最好不要再提什么梅花篆了。

    连忙改口,“阿嫣绣这两个字其实含义是很好的,子曾经曰过‘君子不以言举人,不以人废言。’还说过‘外举不避仇,内举不避子。’”

    书到用时方恨少哇,沈明达绞尽脑汁,“《左传》里也说了,‘凡物不足以讲大事,其材不足以备器用,则君不举焉。’你看这都是含义深刻的好话嘛。阿嫣就是懒了点,少绣了几个字,她的本意是好的。”

    这话说得沈明达心虚极了。

    呵呵,李昊扭手腕。

    ……一直致力于拼命补救的沈明达还是被打了_

    作者有话要说:终于把荷包和衣服的梗写粗来了。

    本来想赶元宵情人节的场,可是赶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