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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夏死了,他带来的那五千黄巾军,也好不到哪去。
在猫科小分队,以及泰坦鸟、史前螳螂等敏捷型巨兽的袭击下,黄巾军伤亡惨重。
再加上远古巨猿的捶杀,板齿犀等犀牛的践踏,一个个黄巾贼纷纷毙命,变成了肉酱。
这时,黄忠率领的三百夷陵新兵也赶了过来,加入了杀敌的阵营。
“投降不杀!”
“投降不杀!”
……
黄忠高喊道。
这些黄巾贼,大多都是一些青壮年,是一笔不菲的劳动力。
就这么把他们灭杀了,十足有些可惜,倒是不如收编了他们,让其为己所用。
这是黄忠在出军前,易鹏在他耳边的吩咐。
当年,曹操便是收编了青州的黄巾,弄出了一支青州兵,而实力大增的。
这五千黄巾军死的死,伤的伤,投降的投降,不一会儿,巨兽新兵练兵,便把他们全部制服了。
黄忠派出一些士卒打扫战场,把一些值钱的物品,如兵器,马匹,衣服等,收缴上来,随后便让人把这些尸体,全部焚烧了。
尸体如果不烧了,是很容易引起瘟疫的。
把战场打扫清楚之后,黄忠把此行的收获,报告给了易鹏。
这一次,除了收获了大量兵器、衣服、各种金银铜钱之外,最大的惊喜,是俘获了一匹汗血宝马。
这匹宝马,是孙夏从何府中抢夺过来的。
何府,就是当朝大将军何进的老家。
曾经,何进不过是一个卖猪肉的屠夫,但是因为他的妹妹,何氏,长的貌美如花,入宫之后,很快便受到了刘宏的宠幸,被封为皇后,史称何皇后。
汉朝有一个特点,那便是外戚掌权,一旦有女子受到皇帝青睐,她全家便鸡犬升天,瞬间手握高权。
这样的例子并不少见。
比如卫子夫被封为皇后之后,她的哥哥卫青便被汉献帝拜将封侯,卫氏一家显赫一时。
正是因为这个特点,汉朝的外戚,是历朝历代中,最显赫最有权势的一拨人。
何进的老家,就在南阳宛城,随着何氏被封后,何进官拜大将军,何氏一族自然水涨船高,成为了当地第一权贵。???.BiQuPai.Com
张曼成打下宛城之后,知道何家富庶,他做的第一件事情,便是抄没了何家,把何家珍藏的一应宝物,全部洗劫一空,这一匹汗血宝马,便是何家人,花费了重金,从西域大宛购买的绝世宝马。
如今这匹马,兜兜转转的,竟然到了他易鹏的手中。
汗血宝马,这可是好东西,比如,大名鼎鼎的马中王者,赤兔马,便是属于汗血宝马中的一员。
易鹏的这匹宝马,虽然不及赤兔马,但是也远超一般战马,名列千里马的行列。
看着这匹神俊的宝马,易鹏想了没想,便把他赠送给了黄忠。
为什么?
因为他不需要。
他能够驯化史前巨兽,就算要骑乘,也是骑上他的巨兽兄弟,他与这些巨兽心有灵犀,相互之间可以沟通,那不比骑着这些陌生马匹要安全舒心多了?
易鹏已经给自己选好了坐骑,那便是锯齿虎。
之所以选择锯齿虎,一个,是它够大,够威武。
易鹏的这头锯齿虎,肩高超过一米,个头比美洲狮略大,体重在300公斤左右,它最擅长的,便是速度快,敏捷高,善于躲闪伤害,而且粗大的脚掌,能够翻山越岭,如履平地。
在机动性上,它远比马匹要强太多。
当然,最关键的一点,是它相比起作战,指导能力更高。
它性格睿智谨慎,拥有领导能力,和战术大师的特点,在战场上,一般充当指挥者的作用,并不需要身先士卒去战斗,这正好可以用来,被易鹏骑乘。
黄忠没有想到易鹏这么大方,竟然把这么一匹价值千金的汗血宝马,就这么送给了他,这令他意外之余,心里有些被感动了。
这可是从遥远的西域,弄过来的绝世宝马,世间罕见,就算是有钱,都不一定能够买到了绝品宝物,竟然就这么随随便便送人了,而且,他还并没有表示,效忠易鹏,他的身份,不过是一个暂代县尉罢了。
等到他儿子的病好了之后,他是会随时回宛城的。
难道对方不怕白送了一匹绝世宝物吗?
所谓无功不受禄,黄忠不是贪图便宜的小人,因此他连连拒绝了,觉得自己的功劳,不足以获得如此高额奖励。
易鹏笑道:“常言道,宝马赠英雄,也只有黄叔这样的英雄豪杰,才配得上这样的绝世宝马。黄叔不要推辞了,这是在下的一片心意。”
易鹏与黄忠,在年龄上,相差了十五岁,为了表示亲昵,易鹏都称呼他为叔,而不是部将。
这也算是另一种笼络人的手段吧。
最终,在推辞了两三次之后,黄忠终于还是接受了这匹宝马。
就像是现代男人,大多喜欢名车一样,古代武将,最看重的,便是神兵和宝马。
这匹汗血宝马,对于黄忠的吸引力,是致命的。
有了这匹宝马,他马战的能力,会得到极大的提升。
在易鹏看来,这是双赢。
当晚,易鹏举办了一场更为盛大的庆功宴,庆祝这一次抵御黄巾军入侵的胜利。
除了将士之外,易鹏还邀请了卞氏一家。
这段时间一来,易鹏除了忙活自己的事情之外,大多数时间,都是和卞氏待在一起。
两人常常在饭后,坐着马车,到城外散步。
一边游山玩水,一边畅谈诗词歌赋,以及人生理想。
女人嘛,最喜欢的,都是有才华的男人。
曾经有个测试,测试全球女性,男人身上哪一些优点,更吸引她们。
其中排第一的,是才华。
第二的,是志向。
第三是金钱。
第四是容貌,英俊帅气。
第五是身材,是否强壮。
……
可见,女孩大多数,还是更喜欢有才华的男人。
这个才华,其实包括很多方面,但是在古代,大多指的是文采。
不然,历史上,怎么会有那么多风流才子,以及才子佳人的故事呢。
作为一个来自于二十一世纪,知识爆炸的饱读青年,易鹏的才华,是毋庸置疑的,对于各种诗词,他信手捻开,文不加点,听的卞氏如痴如醉,全程痴迷的看着他,眼神中冒着少女特有的小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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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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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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