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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是被自己饿醒的,然后才被眼前一片给吓醒。
那是一群穿着怪异的古代老百姓。说是怪异,原因在于尽管非常自认作为现代自由撰稿人一枚,她是有浏览群书,对古代服饰均有涉猎,尤其对汉代服饰情有独钟,这群人的服饰装扮,她未曾在任何图文或是影视资料上看到:
不属于任何朝代,但男的看起来像是唐朝男子穿着打扮,可是袖口上却又都绣着朵牡丹;女的穿着像宋朝女,偏偏衣服领口大开,跟大唐挤胸女有的一拼,看起来像是大杂烩,且是男女老少皆作此打扮,没有绫罗绸缎。年轻女子拿着手绢半遮个脸不住地朝她瞧,偶尔对着身边人小声议论,年长的直接手指朝她伸几下,又相互交头接耳。
如她所愿,果然穿越了。可能是小说家的缘故。非常的想象都不好意思用天马行空形容。而这些想象始终逃不开那么几点:对汉代女子服饰的痴迷,水晶在古代的高昂价值,她走狗屎运穿越到令她醉心的汉朝。于是,她在自己的小斜挎包里塞着一枚金戒指,那是她那个狡诈老娘给她做嫁妆的,三串水晶手链,一串紫色水晶,是非常的姐姐非凡从缅甸带回来的,两串晶莹剔透的白水晶,都是好友姐妹送的生日礼物,还有两块浪琴机械表,她想的是古代没有电,手机电脑是带不过来的,但不能没时间概念,只好退而求其次,装两块机械表备着。有了这些东西,就算在鸟不拉屎的古代,应该也不会穷死然后无聊死。
为能自保,非常每天除了写文章编小说,就是去道场学柔道和跆拳道,后者更是拿到黑带。担心到古代被那些食不甘味的食物饿死,她还特意跟着非凡学了几天各国大餐做法。非凡和非常都酷爱美食,只是一个比较喜欢钻研然后自己做,而另一个则巴在屁股后面吃白食。
她记得最近因为要以她姐姐非凡的经历写本书正憋的焦头烂额,又赶去参加完一高中同学的婚礼,回家路上一时累了见着一有山有水有大草坪的地方,也不管是哪,把车停在路边,就脱了高跟鞋拎着跑到大草坪上躺着睡大觉……
想到这,非常心里大骇,赶紧低头检查自己——黑红黄三色格子的雪纺长袖极踝连衣裙,六公分的金色高跟鞋,是那天自己的装束,只是身子只到自己15岁时的模样。倒回去就倒回去吧。好歹脑子没抽回去。
小斜挎包呢?哦,那天躺在草坪上好像把包取下来当枕头了。非常脑子“嗡”得一声炸开,气急刚想大叫,才发觉撑着地的双手被什么咯着了,一看总算舒了口气。她那些小命根儿全都在手腕上戴着,金戒指好好戴在左手食指上。整个一暴发户行头。不管怎么到自己身上的,好在都跟来了。而身下躺的那方草坪没有变化,甚至连这块草坪的位置都跟现代躺的那块不差多少,最大的差别就是周围环境全变了。看眼前这群人也是消暑装束,估计这里也是夏天。
非常再次抬眼看了看众人,见他们都盯着脚上的高跟鞋看,眸子一转心念丫丫的幸好穿了黑色连裤袜,不然估计得给这群人的口水给淹死。非常轻轻咳了一声,“请问这是哪里?”
“姑娘是打外地来的吧?这里是安阳。姑娘你睡在……不,额,不是,姑娘你脚下的这块地是天下首富姬家的。”一书生装扮的年轻男子死盯着地小声回答。
安阳?姬家?没听过。其实她想问的这是什么朝代。
“谢谢公子。”非常说完,叹气地看了眼高跟鞋,在现代穿着这鞋就算不会走路好歹地足够硬撑得住她,这古代怕是走不了了。非常刚想伸手把鞋脱了光脚走,周围一阵冷不防抽气,吓得她赶紧收手假装拍拍身上的草屑和泥土,然后费好大劲才刚站起来,心里暗叫不好,两只鞋跟至少陷进泥土两公分。非常小心抬脚把跟一前一后连带出来,走到草地一旁的大路上,松了口气。青石铺成,大概四米宽,还有不少马车痕迹。
大概就是古代的马路。脚踩在上头,总算踏实了些。本想继续跟那位年轻书生问路,但看那答话年轻书生,这会脖子根儿都还红着,头也不曾抬起,而刚才自己一身怪异躺在草地上睡觉,这些老百姓除了围观,并未作出其他不良行为。民风看来也不差。
非常小心向围观自己的一位中年妇女施了个礼,“请问这位大姐,离这里最近的客栈在哪里?”
“啊?姑娘是问我啊……不远不远,沿着这条路走到尾就是四方客栈。”中年妇女有些措手不及,连连高声指着前方答道。“谢谢大姐。”非常微笑答谢,刚想转身去客栈,中年妇女一把拉住非常的胳膊。“大姐您还有事吗?”非常笑问。
“那个大妹子啊,你这脚上穿的是什么呢?高高闪闪的,会不会闪到腰啊?大伙还都从没见过……”中年妇女不好意思地望着非常。
也是。高跟鞋是千年后的东西,花盆鞋也得等个千年才出现。大姐啊,其实我也是怕闪到腰啊,没办法啊,参加姐妹婚礼做伴娘啊,净高凑合160的人不敢穿平跟鞋跟那群170公分的妖孽火拼啊。一会去客栈,头一件事就是换掉这身扎眼的行头。
眸色一转,非常便笑道:“大姐,这是小女子家乡女子所穿的一种鞋子,叫高跟鞋,通常在重要仪式上才穿。小女子一时匆忙忘了换下。”不等中年妇女回话,非常又转头对着围观人群说,“谢谢大家。小女子初到贵宝地,有不当之处,请见谅。小女子还有事在身,就先走一步了。”
不管朝代几何,非常膝盖微曲双手轻拢往腰间一收,防失了礼。做完这些,非常便朝街尾走去。众人听得,不多会也散开而去。只是心里都在暗自嘀咕:这番邦女子都不束发?顺着中年妇女所指的方向,非常踩着高跟鞋不紧不慢朝前走去,高跟鞋不紧不慢踩在青石地上,发出“咯噔”声。一如非常眼下七上八下的心理。那些水晶手表全都往她手腕上堆,衣服连个口袋都没有,又不好把他们取下来握着过街,只怕就算民风再好,也会引来不良人士的觊觎,只得把手腕上的东西往胳膊上拽再把衣袖往下扯将其遮住。眼下不知朝代,不知这里使用什么货币,不知物价,没有穿越到自己熟知的大汉,连身上所带物品是否真派的上用场也是未知,非常嘴角有些抽筋,甚至怀疑老天是看不惯她在现代不知足,故意整她的。
这条街挺长。街道两旁全是各色商铺,茶楼饭馆金铺银铺打铁铺应有尽有。路边小摊贩吆喝着小吃和胭脂水粉,街角还真有贴着八角胡打着幌子给人算命的。街上人来人往,好不热闹,这里商业该是发达的。看着一金铺,十金九当,非常眼睛一亮,走了进去。
一进门,一个青色布衣打扮小厮便跑到非常跟前热心介绍,“姑娘想选什么首饰,小店金饰银饰翡翠玉石应有尽有,时下姑娘大嫂们喜欢的各种款式都摆在上头任姑娘选……”非常礼貌回以微笑,一瞬光华硬是让小厮闪了神。
“小二哥,我初到贵宝地丢了银两,身上有些首饰想换给贵店做盘缠,不知小二哥能否行个方便?”非常轻轻说明来意。
“这……姑娘,这个得我们掌柜做主。您先喝杯茶坐着,我这就去找掌柜过来。”小厮一边脸红说道,一边倒了杯温茶递给非常。
非常也觉有些口渴,接过茶水便喝了一口。好苦!非常一口喷了出来。即使非常的父亲非易天天把苦茶当饭吃,也没能熏陶出非常的饮茶细胞。尤其刚才那杯茶,非常敢断定还是第一次冲水的苦茶。
喷出这口茶,非常才想起此时此地这举动有多不妥。刚才进门时,她看见柜台后面还站着个账房先生。
看样子,这账房先生估摸四十岁,留着个山羊胡,从非常说明来意就一边拨着算盘一边不时扫她几眼,看他那眼神,非常知道人家当她是女疯子。别说这账房,连她自己都觉得比较像个女疯子。先前在大街上一晃,才发觉街上不论男女都有束发。她那头差点齐腰的长发就那么散落披着,连根发带都没有,幸亏她不爱折腾头发,没给染上给什么扎眼颜色。刚才喷出那口茶,更是惊得那账房老头把手中毛笔都落纸上,然后又一声不吭捡起毛笔继续写账本。见此,非常倒也回过神了,搁下茶杯打量柜上首饰,当是聊胜于无打发时间。
“掌柜的,就是这位姑娘。姑娘,这是我家金掌柜。”小厮半弓腰指着非常向身后的人介绍完,便退在一旁。非常也得以看清来人。身着丝质锦服,年岁跟账房相差无几,左手朝上托着两个碧玉核桃,五根手指不停把玩着那碧玉核桃。非常嘴角微微上翘,想起父亲常捏在手上的赝品。人家那可是真货碧玉核桃,老爹。
眸色一敛,非常起身向掌柜的道了个万福,“金老板万福,小女子李果。”然后起身抬眼看着掌柜。李果,早在现代非常幻想穿越时给自己想好的假名。看了众多穿越小说,非常得出个结论,那就是一定要低调,低调,再低调,最好低调得无人能查。这会来典当,已是最大的冒险。如何把李果这个身份无声无息淹掉,这是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