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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佛在那一天的报章上,看见有一个什么机关,曾下了一道命令要禁演许多出的“淫戏”。在这些所谓“淫戏”的戏剧之中,有不少是我们所耳熟的,也有一部分是我少时曾在神庙的戏台下面目睹过的。《买胭脂》便是这样的一出戏。这出戏,近来演的都是皮黄,但在乾隆时候所刊的《缀白裘》上,也已有了一出《买胭脂》的存在。这是梆子腔。可见这出戏的来源是很古远的。戏情是这样:郭华见了一个脂粉店中的女子,便留了情。天天去买些胭脂,以求见面。因此,便与她厮熟了。某次,他她相约在一个地方会面。男的却不料为手帕所哽而死去了。女子只得逃回。第二日,被官吏所访知,便捕了她去。她临尸一哭,扯出郭华口中的手帕,他却复活了。二人便结为夫妻。近来所做的戏大抵都没有做全部的。仿佛在某一部评话小说中也有了这一段的故事。但这个故事的来源是更古于此的。《太平广记》卷二百七十四,载有《买粉儿》一则:
有人家甚富,止有一男,宠恣过常。游市,见一女子美丽,卖胡粉。爱之,无由自达。乃托买粉,日往市。得粉便去,初无所言。积渐久,女深疑之。明日,复来。问曰:“君买此粉,将欲何施?”答曰:“意相爱乐,不敢自达。然恒欲相见,故借此以观姿耳。”女怅然有感,遂相许以私。克以明夕。其夜,安寝堂屋,以俟女来。薄暮果到。男不胜其悦,把臂曰:“宿愿始伸于此!”欢踊遂死。女惶惧不知所以,因遁去。明还粉店。至食时,父母怪男不起。往视,已死!当就殡殓。发箧中,见百余裹胡粉,大小一积。其母曰:“杀我儿者,必此粉也。”入市遍买胡粉。次此女比之,手迹如先。遂执问女曰:“何杀我儿?”女闻呜咽。具以实陈。父母不信。遂以诉官。女曰:“妾岂复吝死,乞一临尸尽哀!”县令许焉。径往抚之,恸哭曰:“不幸致此。若死魂而灵,复何恨哉!”男豁然更生,具说情状。遂为夫妇,子孙繁茂。
这一段原见于《幽明录》。按《幽明录》为著《世说新语》的刘义庆所作,其时代是六朝的宋,离今已有一千五六百年的了。然而这些材料还是活泼泼的流传于我们的民间。正如秋胡故事、昭君故事一样。可见有不少的民间故事,其来源都是这样的出于书本而不是真正的出于民间的。所可怪的是,秋胡故事、昭君故事等等,其现在的式样,已与原来的式样,相差得很远的了,已不止是一变、再变、三变的了。而这一段故事却始终不曾有过什么变动,前后情节以及人物都还是一个样子,仿佛其间并没有一千五六百年时间的离隔。所不同者,仅《幽明录》里原为“胡粉”,后来戏剧中却改为“胭脂”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