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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的一个秋日,我去看望夏洛克·福尔摩斯。当我到他家的时候,他正和一位矮矮胖胖、脸色通红,并且有着一头火红色头发的老先生在交谈。我不禁为自己的贸然到访表示歉意。就在我想离开的时候,福尔摩斯一把将我拉进了房间里,并随手关上了门。
他高兴地说:“我亲爱的华生,你来得真是时候。”
“恐怕你正在忙着吧。”
“是呀,我确实非常忙。”
“那我去隔壁房间等一会儿。”
“不用了。威尔逊先生,这位华生先生是我的好朋友和助手,他协助我成功地破获了许多案件。毫无疑问,在办理你这件案子时,他一样会最大限度地帮助到我。”
这位矮胖的老先生半站起来,向我点了点头以示致意,从他那被厚重眼皮遮盖住的小眼睛里迅速地闪过一丝怀疑的目光。
“你坐在椅子上吧。”福尔摩斯说着又重新坐进他的扶手椅里,两手指尖并拢着。这是他沉思时的习惯。“亲爱的华生,我了解你。咱们两个都一样,对生活中那些平平常常、单调乏味的老一套毫无兴趣,而只钟情于那些离奇少见的东西。你是如此满怀激情地把那些东西一一记录下来,足见你对它们的兴趣之大。希望你不要介意我这么说,你的这种做法是为我那微不足道的冒险生涯增光添彩。”
我回答道:“我确实对你办理的那些案件有很大的兴趣。”
“你肯定还记得那天我们在讨论关于玛丽·萨瑟兰小姐那个简单的问题时,我说过的那段话:为了获得新鲜奇妙的效果和异常默契的配合,我们一定要深入生活,因为生活本身比任何无边的想象都更富有冒险性。”
“恕我冒昧,我倒是对你这个说法表示怀疑。”
“是吗,华生?不过你还是要认同我的看法。否则,我会列举一连串的事实来推翻你的道理,然后你就不得不承认我才是对的。不过现在还是闲言少叙,这位是杰贝斯·威尔逊先生,他是专程过来找我的,并且对我讲了一个这么长时间以来,我听到过的最不寻常的故事。我曾经说过,最离奇、最特别的事物往往是和较小的罪行有关,而非较大的罪行,而且有时甚至让人怀疑是不是真的有罪行发生。以我目前听到的情况来说,我还无法判断眼前这个案件是不是和犯罪有关。不过,可以肯定的是,这是我听过的最离奇的事件经过了。威尔逊先生,麻烦请你从头讲一下这件事情的经过。这不光是因为我的朋友没有听到之前的那部分,更重要的是这件事非常奇特,所以我十分想从你这里了解到所有尽可能详尽的细节。通常说来,当我听到一些可以推动事件发展的情节时,总是能联想到其他类似的几千个案件来帮助自己判断。但这一次,我必须承认,这件事很不一般。”
这位又矮又胖的威尔逊先生有点骄傲地挺起胸膛。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破旧的、皱巴巴的报纸放在膝盖上,伸长脖子查看着广告专栏。这时我仔细地观察着他,希望学习我朋友的方法,从他的穿衣打扮上看出点名堂来。
可是我却没什么收获。从外表看起来,他只是一个平凡普通的英国商人,臃肿肥胖、举止夸张、行动迟缓。他穿着一条松垮的灰色格子裤,一件没有系扣子的、看上去有点脏的燕尾服,露出里面的浅咖啡色背心,背心上还系着一条埃尔波特式粗铜链,链上坠有一块中间有一个方形窟窿、来回晃动着的金属片当装饰。旁边的坐椅上,还放着一顶磨破了料子的礼帽和一件旧得褪色的褐色大衣,大衣领子都被压出了皱褶。总的来说,除了那一头鲜艳的红色头发和一脸恼怒、不满的神情之外,这位客人也没什么特别之处。
福尔摩斯很敏锐地注意到我在做什么。当他看到我似乎有疑问时,就笑着摇摇头。“他曾有一段时间干过体力活,爱吸鼻烟,还是个共济会的会员,去过中国,最近写了很多东西。除了这些一眼就能看到的情况外,我也没发现别的。”
杰贝斯·威尔逊先生听到这些话以后突然坐直了身子,虽然他的手还在报纸上,但眼睛却紧盯着福尔摩斯。
“我的上帝!福尔摩斯先生,你怎么这么清楚我的那些事?”他问道,“你居然知道我曾经干过体力活?千真万确,我以前在船上做过木匠。”
“亲爱的威尔逊先生,看看你的双手吧,右手明显大于左手,这是因为你用右手干过重活,所以这只手的肌肉远比另一只手发达。”
“哦,那你又是怎么看出来我爱吸鼻烟并且加入了共济会的呢?”
“我如果告诉你的话就显得看低你的理解力了,更何况你竟然不顾你们社团的严格团规,带着弓字形的指南针样式的别针。”
“噢,原来是这样,我确实把这个给忘了。那么写作呢?”
“还有什么更显而易见的吗?你右手袖子上有长约五寸的地方闪闪发亮,而左手袖口经常与桌面摩擦的部位打了个整齐的补丁。”
“那中国呢?”
“你右手腕上那个鱼形文身只可能是在中国纹的。我对刺青有过一些研究,也写过此类题材的论文。可以细致地用粉红色给大小不一的鱼鳞着色这种技术,是中国独有的。另外,你的铜链上还坠有一枚中国硬币,那不是更加明显了吗?”
威尔逊先生大笑起来。他说:“啊,我真是无论如何也想不到啊!我开始还以为你有多神通广大呢,但原来也不过如此。”
福尔摩斯说:“华生,我现在才明白不应该把过程坦白说出来,大智若愚才是上策。你看,本来我的名声就不太好,总说实话会自绝后路的。威尔逊先生,广告找到了吗?”
“找到了。”他一边回答一边用粗红的手指指着一则广告,“就是这个,整个事情都是因它而起的。先生,你们自己读读看吧。”
我接过他手里的报纸,照着念道:
“红发会:因已故黎巴嫩人伊奇吉亚·霍普金森(原住美国宾夕法尼亚州)之善意遗赠,红发会现有一空缺职位。工作实为挂名,薪金为每月十六英镑。凡红发会男性会员,年满二十一岁,体魄康健,智力健全者皆有资格申请。报名时间为下周一上午十一时,报名地点是舰队街教皇院7号本会办公室邓肯·罗斯处。”
在读了两遍这个奇怪的广告后,我不禁问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福尔摩斯坐在椅子上笑得浑身乱颤,他高兴时总是这样。他说:“这个广告非常奇怪,是吗?威尔逊先生,请你赶快把你的一切,还有你的家人以及这个广告带来的好处都说出来吧。华生,你先记一下报纸的名字和日期。”
“这刚好是两个月前的《纪事晨报》,日期是一八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很好。威尔逊先生,请你开始吧。”
“好的,福尔摩斯先生。就像我刚才说的,”杰贝斯一边擦着额头一边说,“我在市区旁边的塞克斯—科博格广场有一家小当铺。生意不大,这些年来,我也只是靠它勉强过日子。以前还雇得起两个伙计,但现在只能雇一个了。其实就连一个伙计我都雇不起,如果不是因为他为了学做当铺生意自愿只拿半份薪水的话。”
福尔摩斯问道:“这个年轻人叫什么名字?”
“他叫温森特·斯伯尔丁,年纪不算小,但我也说不上准确的岁数。福尔摩斯先生,这个伙计聪明能干。我非常清楚,他其实可以过得更好,赚多一倍的薪水。但既然他是自愿的我又何必自寻烦恼呢?”
“是啊,你能以这么低的工钱雇到一个伙计真是太幸运了,像你这样幸运的雇主可是很少的。或许你的伙计也和这个广告一样不寻常吧?”
威尔逊先生说:“啊,他有个毛病。他简直是有些疯狂地迷恋摄影。总是四处照个没完,没有一点上进心。每次照完相就一头扎进地下室去冲照片,比兔子钻洞还要快。这就是他最大的缺点了。不过总体说来,他是个好伙计,也没有坏主意。”
“我想,他目前还是和你住在一起的吧。”
“是这样的。另外还有个小姑娘也和我们同住。这丫头十四岁了,平时负责做饭、收拾屋子。我家就只有我们三个人,因为我是个光棍,没有结过婚,我们三个人一起平静度日:住在一起,一起还债,如果还有其他什么事的话。
“扰乱我们平静生活的就是这个广告。正好是两个月前的今天,斯伯尔丁拿着这份报纸走进办公室,说:
“上帝啊,如果我是个红头发的人该多好啊。”
“我问:“为什么?”
“为什么?现在红发会又有一个空缺职位。如果能应征到这个职位就相当于发财了。据说空缺远远多于那些前来求职的人,被委托管理那些资金的理事们都不知如何是好了。如果我能拥有一头红发,或许就能谋得这份美差了。”
“我问他:“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福尔摩斯先生,我平时是个深居简出的老头。因为我做的是上门买卖,用不着外出兜揽,所以常常连着几个星期都窝在铺子里,以至于不了解外面发生的事情。因此,我总是希望听到点外界的新闻。
“斯伯尔丁惊讶地瞪着我反问:“你难道没听说过红发会吗?”
“从来没有。”
“你这么说倒让我糊涂了,因为你就够格去申请那个职位啊。”
“可以吗?”
“虽然年薪只有二百英镑,但是工作轻松,也不会妨碍自己已有的工作。”
“你们可以想象,这对我的诱惑还是相当大的。因为这些年来,我的生意并不景气,如果每年能额外赚到二百英镑,那真是再幸运不过了。
“于是我说:“你跟我说说详细情况吧。”
“好,你看,”他指着广告对我说,“红发会现在有个空缺职位,广告上有应聘地址。据我所知,红发会是由一个名为伊奇吉亚·霍普金森的美国富豪创办的。他自己就有一头红发,而且对每一个红头发的人都有很深的感情。他去世后大家才发现,他把自己的巨额遗产都委托给了财产受托保管人,并留下遗嘱说要用这笔遗产的利息让所有的红发男子都可以享受到一份安逸的工作。听说待遇十分优厚,干活却很少。”
“我说:“申请的人肯定是数以百万的。”
“他说:“不会这么多的。你看,事实上只有住在伦敦的成年男性才有条件申请。因为这个美国人年轻时发迹于伦敦,他希望为这座城市做点贡献。而且据说,只有真正火红色的头发才是符合标准的,如果过深或过浅的话,即使申请了也是没用的。好啦,情况就是这样,如果你觉得可以就去申请吧,但是如果你觉得会因为这区区几百镑而惹上麻烦,那就算了。”
“先生们,就像你们亲眼所见,我的头发正是鲜艳的火红色。所以我觉得如果真的要竞争的话,我比任何竞争者都更有希望胜出。斯伯尔丁好像十分了解这件事,我觉得他或许能帮我一把。于是,我决定停业一天,也放他一天假,然后我们就一起来到了那个广告上刊登的地址。
“福尔摩斯先生,我真是不想再看到那样的场面了。来自不同地方的、拥有各种发色的人们,全都挤到那个地方去应聘。远远看去,教皇院就像一辆放满柑橘的推车。我万万没有想到这样一则广告竟然招来了如此多的人应征。这些人拥有各种颜色的头发——稻草的枯黄色、柠檬的亮黄色、桔色、砖头红、爱尔兰猎犬的毛色、藏红色、土褐色等。但是,就和斯伯尔丁说的一样,真正耀眼的火红色很少。我当时看到这么多竞争者不免很是失望,想要放弃。但是斯伯尔丁也不知道哪来的力气,连拉带拽地拖着我挤过人群,一直来到办公室的楼梯前。楼梯上的人流分为两股:满怀希望上楼的,垂头丧气下楼的。我们拼了命一样地往里挤,没用多久,我就已经进到办公室里面了。”
福尔摩斯在这位委托人停下话头吸鼻烟的时候说:“这真是太有趣了,请你赶快继续讲下去吧。”
“办公室里只有几把椅子和一张桌子,一个比我的发色还要红的小个子男人坐在桌子后面。他在和每位应聘者交谈几句话之后都会挑出些毛病来,然后拒绝他们的申请。看来,想获得这份工作还是很困难的。可是当轮到我时,这个小个子男人明显客气多了,还特别关上房门以便我们单独交谈。
我的伙计介绍说:“这位先生名叫杰贝斯·威尔逊,他想来申请那个空缺的职位。”
对方兴奋地说:“他太适合这个职务了!他完全符合一切要求!哦,我从没见过有比他头发颜色更好的人了!”他后退一步,歪着头,紧紧地盯着我的头发,把我看得都不好意思了。接着,他一下冲到我面前拉着我的手祝贺我应聘成功。
他说:“你要是再犹豫可就太让人失望了。不过,不好意思,为了以防万一,我想你是可以理解我的这种做法的。”说完,他伸出手死死地拽住我的头发,使劲往外拔,直痛得我大喊起来才松开手。随后,他对我说:“我清楚地看到你痛得都流出眼泪来了。请原谅我如此小心谨慎,因为我们曾三次被骗:两次是带假发的骗子、一次是染头发的骗子。”说完他就走到窗边向下面的人群扯着脖子地高喊:“职位已被成功申请了!”只听窗户下面传来一阵失望不满的叹息声,不一会儿工夫人群就四散开去了。这时,除我和那个小个子之外,这里再也没有第三个红头发的人了。
他说:“我是邓肯·罗斯先生。我本人也是红发会的会员,一直在领取会里的养老金。威尔逊先生,请问你是否已经结婚成家了?”
我回答道:“没有。”
他的脸色立刻就沉了下来。
他神情严肃地说:“上帝!这简直是太糟糕了!你的情况真让我失望。你要知道,红发会之所以会成立就是为了保护、抚育更多长红发的人。可是你竟然没有成家,这简直太遗憾了!”
“福尔摩斯先生,你当然可以想象我当时是多么沮丧,我以为这个职务肯定没有希望了。但是他稍作考虑之后又告诉我说没有关系。“如果换成别人的话,肯定就失去了这个工作机会。但是你的头发颜色这么好,我们一定要破例一次。行了,你什么时候能过来上班?”
“哦,恐怕这还不太好办,”我说,“因为我自己也有生意。”
温森特·斯伯尔丁说:“这没有关系,我来替你照顾生意。”
我问:“每天从几点上到几点?”
“上午十点钟到下午两点钟。”
福尔摩斯先生,你知道,当铺生意多半是在晚上,尤其是星期四、五晚上,因为这刚好是发薪水的前两天,所以能利用上午的时间赚些外快,对我来说当然是万分乐意的。而且我知道斯伯尔丁是个好伙计,他会帮我把店铺照看好的。
“我很乐意接受这份工作。薪金是多少?”我说。
“每星期四英镑。”
“工作是什么?”
“只是挂个名罢了。”
“这是什么意思?”
“是这样的,在工作时间内你只能待在办公室里,至少也要待在这栋楼里;如果你离开,那就意味着你永久地放弃了这个职位。这一点在遗嘱中也写得很明白。在规定时间里,哪怕你只是离开办公室一下,都等于失去这份工作。”
“我说:“总共也不过四个小时,我是半步都不会离开的。”
罗斯先生说:“你不得借口任何理由离开,无论是生病、有事或者其他原因。你必须踏踏实实地待在那里,否则你就会失去这份肥差。”
“那我具体要做些什么呢?”
“就是抄写《大英百科全书》,这里是第一卷。墨水、笔和吸墨纸都需要你自己准备。我们只提供桌椅。你明天可以过来上班吗?”
“没问题。”
“那好,杰贝斯·威尔逊先生,再次恭喜你可以得到这个职位,再会。”他说完这句话就冲我鞠躬示意。于是我和我的伙计就一起离开了那里。在回家的路上,我被自己这突如其来的好运气搞得晕头转向的。
“我一整天都在考虑这件事。可到了晚上,我的情绪又低落下来了。虽然温森特·斯伯尔丁想方设法地宽慰我,但我老是觉得这件事是某个大骗局,虽然我不知道它有什么目的。竟然有人立下这样奇怪的遗嘱,给那么高的薪水让人做抄写《大英百科全书》这样轻松的工作,这简直太离谱了。睡觉之前,我决定,无论如何,我还是要在第二天早晨去看个究竟。我花了一便士买了墨水、羽毛笔和大页的书写纸,随后赶到了教皇院。
“让我惊喜的是,一切都异常顺利。桌椅都已经准备好了,邓肯·罗斯先生坐在屋里照看,以便我可以顺利地开始第一天的工作。他要求我从字母A抄起,然后就离开了,但他会时不时地回来看看我是否工作得顺利。下午两点的时候他和我告别,并夸奖我抄得又快又好。我离开办公室之后,他就锁上了门。
“福尔摩斯先生,就这样,时间一天天地过去了。到了星期六,邓肯付给我四英镑作为我这一星期的工资。后来每个星期都是如此。我每天十点钟过来,两点钟回家。渐渐地,邓肯·罗斯先生就很少过来了,有时候一上午也就过来一趟,再后来,他压根就不来了。但是当然了,我还是不敢离开办公室半步,我生怕他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过来,这份工作确实非常不错,我不愿意冒险丢掉它。
“就这样,两个月的时间慢慢过去了。我抄完了“修士”、“铠甲”、“建筑风格”和“雅典”等词条;正当我希望通过继续努力可以尽快抄到字母B打头的单词,甚至花了很多钱买大页的书写纸,已经抄写了大量的单词的时候,这件事情突然结束了。”
“结束了?”
“是的,就在今天上午结束了。我和往常一样十点到了那里,但是门已经被锁上了,在门板中间还钉着一张正方形的卡片。你们看,就是这张卡片。”
他手里拿着一张和便条纸差不多大的白色卡片,上面写着:
红发会已解散,此启。
一八九○年十月九日
我和福尔摩斯看了看这张通告,又看了看威尔逊那充满懊恼的神情,面对如此滑稽可笑的事情,我们两个不禁哈哈大笑起来。
这位委托人急得满脸通红,气急败坏地喊道:“这有什么可笑的吗!如果你们只会取笑我而毫无办法的话,我就另请高明!”
福尔摩斯阻止道:“不,不,”并赶紧把威尔逊推回到座椅中,说,“我是不会错过你的案子的。这太不离奇了,真是让我的精神为之一振。但是请你不要见怪,我确实想说,这件事简直太可笑了。那么,当你发现这份通知后,你都做了些什么?”
“先生,我当时都惊呆了,不知所措地站在那里。之后,我赶忙向办公室附近的住户打听,但是,他们谁都不清楚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最后,我只好去找房东,他就住在楼下,是个会计。我问他红发会是不是出事了,他却回答我说,从来没听说过什么红发会。最后,我问他知不知道邓肯·罗斯先生,他却告诉我说并不认识这个人。
“我说:“这位罗斯先生就住在7号。”
“哦,你是说那个红头发的小个子?”
“是的。”
“他不是什么罗斯先生,他叫威廉·莫里斯,是个律师。他因为新寓所还没准备好而暂住在我的房子里,昨天刚刚搬走了。”
“那你知道他的地址吗?”
“他确实告诉过我,是爱德华王街17号,圣保罗教堂一带。”
“于是我马上赶去那里,结果,当我找到那个爱德华王街17号的时候,才发现它竟然是个制造护膝的工厂,工厂里也没有任何人听说过什么威廉·莫里斯或是邓肯·罗斯。”
“那你接下来又是怎么做的呢?”福尔摩斯问道。
“我只得回到家中。斯伯尔丁安慰我说如果我耐心等等,可能会收到来信或什么消息之类的。虽然我接受了他的劝告,但其实这根本帮不了我什么。福尔摩斯先生,这些安慰的话并不能让我宽心。我不愿意被动地坐等什么消息而错失了这么好的工作。我听说你愿意给不知所措的人出主意,就立刻赶了过来。”
“你这绝对是明智的做法,”福尔摩斯说,“你的案件很特别,我非常乐意接管。从你所说的情况来看,它牵涉的问题也许十分严重。”
威尔逊先生大声说:“当然十分严重!我每星期白白损失了四英镑呢!”
“我可不认为这个奇怪的红发会有什么值得你抱怨的,”福尔摩斯说道,“正相反,你平白无故地赚了三十多英镑,并且抄写了那么多以A打头的单词,增长了知识,一点也不吃亏嘛。”
“确实不吃亏。但是先生,我想弄清楚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他们都是些什么人?这些人拿我寻开心的目的又是什么——如果真的是寻开心的话。要知道,他们这个开心可太贵了,整整三十二英镑呢。”
“我们会为你解开这些谜团的。但是在此之前请你先回答我几个问题。首先,那个给你看红发会广告的伙计,在你那里干了多久了?”
“这件事发生前一个月左右。”
“他是怎么来到你这里的?”
“看了我的广告应聘来的。”
“就他一个人来应聘吗?”
“不,有十几个人。”
“那你怎么就选中了他呢?”
“因为他机灵能干。”
“实际上是因为他只领一半薪水?”
“是的。”
“这个伙计长什么样子?”
“个子不高,十分健壮,行动敏捷;大概三十来岁,但很面嫩。脑门上有个疤,是白色的,据说是被硫酸烧伤的。”
福尔摩斯挺直了上身,显得很兴奋。他说:“这些我已经料到了。他是不是还穿了耳洞?”
“是的,先生。他说那是年轻时被一个吉普赛人穿的。”
“哦,”福尔摩斯陷入了沉思,接着又问,“他现在还在你那里干活吗?”
“是的,就在当铺里,我才从那里过来。”
“你外出的时候一直是他在照看生意?”
“是的,他的工作还是很不错的,而且上午本来也没什么生意。”
“好啦,威尔逊先生,我在两天内就会把这件事的结果告诉你。今天是星期六,我想星期一就会有结果的。”
这位客人离开后,福尔摩斯问我:“华生,你觉得这是怎么一回事?”
我坦白承认:“我一点线索也看不出。这确实非常神秘。”
福尔摩斯说:“一般来说,越是神秘离奇的事,越在真相大白之后,显得并不那么深不可测。反而是那些平凡普通、毫不起眼的罪行才真正让人感到困惑。就像毫无特征的长相最不容易辨认一样。不过现在,我一定要立即行动起来。”
“那你有什么打算吗?”
“抽烟,而且要足足抽够三斗才可以。同时,在这五十分钟之内都不要理我。”他整个人蜷在坐椅里,硬瘦的膝盖几乎碰到了鹰钩鼻子。他闭着眼坐在那里,叼着黑色的陶制烟斗,看起来就像某种鸟类的又长又尖的喙。我以为他睡着了,便也打起盹来。突然,他一下从椅子里弹了出来,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把烟斗放在了一边。
他说:“今天下午,圣詹姆士礼堂有萨拉沙特的专场演出。华生,你的病人可以给你放几个小时的假吗?”
“我今天很清闲。你知道,我的工作并不是那么死板的。”
“那就戴好帽子出发吧。咱们会穿越市区,可以顺便吃顿午餐。我看节目单上有很多德国音乐。我一直认为,相较于意大利和法国,德国音乐更为美妙优雅。因为它能让人深思。而我现在就需要好好思虑一番。走吧。”
我们坐地铁来到阿尔德斯盖特,又步行了一段路程,然后便来到了塞克斯—科博格广场,也就是那个离奇故事的发生地。这是一条脏乱狭隘而又虚张声势的破落小巷,在一个被铁栏杆围住的围墙之内,有四排简陋的两层灰砖房。地下杂草丛生,几丛枯萎的小月桂树正在这艰苦困顿的环境中勉强生长着。在拐角处的一间房屋上方,吊着一块褐色木板和三个镀金球,上面刻着几个刷了白漆的大字:杰贝斯·威尔逊,这就是我们那位委托人的当铺了。福尔摩斯停在房子前面,歪着头仔细观察了一番,眼睛闪闪发光。接着,他走到街上,然后又回到陋巷那里仔细观察。最后他来到当铺那里,使劲地拿手杖敲击地面,然后来到当铺门口敲了敲门,一个脸刮得很干净,看上去机灵麻利的小伙子给他开了门。
福尔摩斯说:“请问,去斯托兰德应该怎么走?”
“前面第三个路口右转,到了第四个路口再左转。”那伙计回答完就关上了门。
“真是个精明的年轻人,”我们离开后,福尔摩斯说道,“据我所知,在伦敦所有的聪明人里,他能排到第四位;至于胆量谋略这一方面,我还不能肯定他算不算得上第三。我以前就对他有一些了解。”
我说:“很明显,在红发会这起神秘事件中,这个能干的伙计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你去问路一定是想看看他吧?”
“不是为了看他。”
“不是?”
“我是要看他的膝盖。”
“那你发现了什么?”
“当然是我想要发现的东西。”
“你刚才敲击地面又是为了什么?”
“亲爱的华生,现在需要的是用心观察,而不是聊天谈论。别忘了,我们的侦查活动是在敌人的地盘上进行的。我们已经基本了解塞克斯—科博格广场的情况了。现在就去看看这个广场后面都有些什么吧。”
当我们转过破落的塞克斯—科博格广场时,出现在我们眼前的是一副迥然不同的场景:这是一条由市区通往西北的交通主干道。街道被来来往往做生意的人流堵得水泄不通;在这拥挤的人流中,有向里走的,也有向外走的。人行道已经被无数往来的行人踩踏得乌黑。当我面对着那些精美的商店和高档的商业楼时,简直难以相信刚才那个阴沉破败的广场竟然是和如此繁华的地段毗邻。
福尔摩斯在一个拐弯处望着那一排商铺说:“让我记住这些店铺的顺序吧。我是多喜欢了解伦敦的每一处地方啊。这是一家烟草店,名叫莫笛然,那是一家卖报纸的小门脸。再往那边是城乡银行的科博格分行、素食饭店、迈克法兰造车厂,然后是另一条街道。好啦,华生,工作已经完成,该去休息了。先来一份三明治配咖啡,再去提琴演奏会欣赏一番,那里是多么动听、多么优美、多么和谐啊,也没有什么红发会来为难我们。”
福尔摩斯是个满怀激情的音乐家,既精通精彩绝伦的演奏,又擅长卓然不群的创作。整个下午,他都在观众席上显示出一种陶醉的喜悦,他那细长的手指伴着乐曲的节奏轻轻地舞动着;他面露微笑,眼神却略显伤感,如痴如迷。此时的福尔摩斯与往日那个果断无私、机智多谋、雷厉风行的大侦探判若两人。正是因为他这怪异的双重个性的交替出现,使他的细致锐利和诗人般的忧郁沉思形成了鲜明对比。就是这样从一个极端到另一个极端的转变使他时而面目憔悴,时而体力丰沛。我了解他,我知道他在陷入长久的沉思的时候一定会受到一种强烈的追捕欲望的控制,这会使他的推理变成无所不能的直觉,使那些不了解他的人以为他是无所不知的天才。就在这个下午,当我看到他陶醉于美妙乐曲中的时候,我就知道猎物要倒霉了。
音乐会结束的时候福尔摩斯问我:“华生,你该回家了吧?”
“是的。”
“我还要几个小时去处理一些事情,红发会是个大案子。”
“为什么这么说?”
“一件大案子正在密谋中。我完全相信我们可以在它发生之前就制止它。可是今天是星期六,事情难办了些,我需要你的帮助。”
“什么时候?”
“十点就完全来得及。”
“那好,我十点准时到贝克街。”
“非常感谢。可是华生,我不得不说这可能会有危险,你还是带上你参军时的手枪吧。”说完,他就向我挥了挥手,转身消失在人群里。
我相信我不比任何人蠢笨,但是只要和福尔摩斯在一起我就强烈地感受到一种压力:我太笨了。比如说红发会这个案件,我和福尔摩斯所听所见都是相同的,但他现在已经明显清楚地了解了一切,甚至预测到了事情发展的方向;而我呢,却还是一脑袋浆糊。当我坐车返回位于肯辛顿的家时,我把事情又从头到尾地梳理了一遍。从来拜访福尔摩斯的那个红发先生抄写《大英百科全书》的离奇遭遇,到去塞克斯—科博格广场探访,再到刚刚福尔摩斯对我说的危险提示。我脑子里有太多疑问了:为什么要在夜里出击?为什么要带着手枪?到底去哪里?去做什么?我只知道从福尔摩斯那里的提示显示出那个当铺伙计是个难对付的角色,他极可能有什么阴谋诡计。我一直想要整理出一些头绪来,结果总是失望地放弃。也罢,等到了晚上自然就会水落石出。
我九点一刻时出了家门,穿过公园和牛津街来到贝克街。福尔摩斯家门口停着两辆双人马车。在过道里我就听到楼上传出了说话的声音。当我推门进入房间时,看见福尔摩斯正和另外两个人交谈着什么。我认得其中之一是苏格兰场的彼得·琼斯侦探;另外那人是个瘦高个,戴着顶闪闪发光的帽子,穿着件厚实讲究的礼服。
福尔摩斯说:“好了,人已经到齐了。”一边说着一边就把他的上衣扣子扣好了,并且把他那根打猎鞭子从架上取了下来。“华生,想必你一定认识琼斯先生了?让我来介绍一下这位新朋友,他是梅里韦瑟先生,会和我们一起参加今晚的冒险。”
“你看,医生,咱们又在一起搭档了,”琼斯神气地说道,“福尔摩斯先生可是位追捕高手,只要一条猎狗就能捕获猎物。”
“只希望今晚不是一次无用功。”我们那位新朋友消极地说。
琼斯还是一副傲慢的表情,说道:“先生,请你相信福尔摩斯先生,他的方法虽然有些脱离实际,天马行空,但是他仍然具备成为侦探的全部素质。有几次,就像肖尔特谋杀案和安格拉珍宝被窃案,他都比我们苏格兰场的警官判断得更准确。你知道的,我并非夸大其词。”
新来的朋友表示同意:“琼斯先生,我相信你的说法。但是,我还是要说,今晚是我这二十七年以来第一次没能在星期六晚上打上桥牌。”
福尔摩斯说:“相信我,你今晚的赌注会是前所未有的大,而且这场桥牌的过程会更加惊险刺激。梅里韦瑟先生,你的赌注大约有三万英镑;而琼斯先生,”福尔摩斯转向琼斯说,“你的赌注则是那个你一直想要抓捕的人。”
“约翰·克莱是个杀人犯、小偷、强盗、骗子,梅里韦瑟先生,虽然他还很年轻,但他已经是一伙罪犯的头目了。我相信逮捕他是首要紧急的任务。他是个很特别的人物,祖父是皇室公爵,他本人曾就读于伊顿公学以及牛津大学。他头脑灵活,手脚敏捷,尽管我们知道他一直在作案,却始终无法抓到他。他或许这个星期在苏格兰毁坏一张婴儿床,而下个星期却在康沃尔集资创建一所孤儿院。虽然我追踪他多年,却始终未曾与他谋面。”
“让我也介绍一下吧。我也曾和这个约翰·克莱打过交道。我同意你的说法,他确实是个盗窃组织的头目。好啦,现在已经过了十点了,咱们该出发了。你们两位如果乘坐前一辆马车的话,我就和华生坐第二辆。”
一路上,福尔摩斯几乎没有讲话。他一直仰靠在车座上,哼着下午听过的音乐。马车嘚嘚地行驶在点着路灯的、似乎没有尽头的马路上,一路来到了法林顿街。
福尔摩斯说:“我们马上就要到那里了。梅里韦瑟先生是个银行家,他对这件案子很有兴趣。我想到让琼斯一道过来也有好处,虽然琼斯就警探这个职业来说是个白痴。但值得肯定的是,一旦他开始了抓捕,就会像猎犬一样勇猛,像龙虾一样顽强。哦,咱们到了,他们两个正在前面等着呢。”
我们来到上午去过的那条熙熙攘攘、车水马龙的大马路上,打发走马车以后,梅里韦瑟先生带着我们走过一条细长的通道,进入旁边的侧门。里面是条小走廊,尽头处有个大铁门。梅里韦瑟先生打开铁门,我们进去后发现还有一级石阶通向另一扇门。梅里韦瑟带领着我们一直走过去,最后打开了第三扇门。原来这是一个庞大的地下室,里面摆放了很多箱子。
福尔摩斯举着提灯察看后说:“这个地下室很难从上面突破。”
梅里韦瑟先生用手杖敲了敲地面,说:“从下面突破也很困难。”接着他诧异地抬起头来惊叫道,“天哪!听起来底下像是空的!”
福尔摩斯厉声说道:“麻烦你安静一点!你已经危害到这次行动的胜利了!请你坐到箱子上去,不要打扰我们!”
这位体面的银行家只好一脸委屈地坐在一个大箱子上。这时,福尔摩斯跪在地上,举着提灯,拿着放大镜细致地查看着石板间的缝隙。不一会儿工夫他就完成了检查,站直了身子,并把放大镜塞回到衣兜里。
他说:“我们最少也要等上一个小时,因为在当铺老板睡着之前他们是不会动手的。一旦威尔逊先生睡熟,他们就会争分夺秒地干起来,毕竟他们越早动手,越容易逃掉。华生,想必你现在已经知道我们身处一家银行的地下室中了。梅里韦瑟先生就是这家银行的董事,他会告诉你为什么这些大胆的劫匪会对这个地下室如此感兴趣。”
这位董事低声说:“这里放着我们银行的法国黄金,我们已经多次接到警告说,这些黄金已经被人盯上了。”
“法国黄金?”
“嗯,几个月之前,我们借着一个增加资金来源的机会,从法兰西银行那里借来了三万枚法国金币。可是你们看到了,我们一直没有时间取出这些钱,所以钱还暂存在地下室中。我现在坐着的这个箱子,里面就有两千枚用锡箔层层包装的法国金币。对于一家银行分所来说,我们目前的黄金储备无疑太多了,董事们也一直很担心。”
福尔摩斯说:“他们的担心不无道理。好了,现在我们来安排今晚的计划吧。我想在一个小时之内一切就会水落石出的。梅里韦瑟先生,现在我们要把提灯蒙上灯罩。”
“我们要摸黑等着吗?”
“也只好这样了。本来我带了一副牌的,咱们四个正好可以打打桥牌。可是现在时间恐怕来不及了,敌人已经准备好了,咱们不能露出亮光泄露了行踪。首先,我们要选择一个有利位置。这些人无法无天,但是我们要先发制人。我们必须小心翼翼,否则很可能会受伤。我藏在这个箱子后面,你们也都各找一个箱子躲在后面。我一将灯光照向这帮歹徒,你们就立刻扑过去。华生,要是他们开枪,你也别手软。”
我把左轮手枪上了膛,放在我前面的箱子上。福尔摩斯赶快把提灯罩上了,我们立刻陷入了一片黑暗之中——我从没有在这样漆黑的地方待过。被烧热的金属散发出一种怪异的气味,时刻提醒着我们灯还亮着,一旦敌人露面就会发出亮光。我静静地等待着,绷紧了每一根神经,地下室里阴冷的环境和这突如其来的黑暗让我觉得压抑极了。
福尔摩斯轻声说:“他们唯一的退路就是回到塞克斯—科博格广场去。琼斯,你按我的要求办好了吗?”
“我已经安排一个巡查官和两个警员守在那儿了。”
“好的,我们已经切断他们所有退路了,现在我们只需在这里静候就可以了。”
时间过得简直太慢了!事后大家对了对表,我才知道总共等了一小时一刻钟,但当时我觉得像是整整一夜那么漫长!我以为就快天亮了,所以不敢挪动位置,手脚都麻了。我的神经已经紧张到极致,听觉却异常灵敏,我不但能听见朋友们的呼吸声,而且还能分辨出琼斯粗重的呼气和梅里韦瑟轻微的叹息。我从前面的箱子望出去,看到石板地上隐约闪现出了光亮。
开始,那只不过是闪烁在地上的星星点点的黄色光点;接着这些光点联合成了一道光束。只见地面的石板上出现了一道缝隙,一只像女人一样又白又嫩的手伸了出来,在亮光部分摸索着什么。大约过了一分钟,这只手完全伸出了地面,但是转眼之间又缩了回去,地下室再次陷入漆黑之中,只能从石板缝隙中看到隐约露出来的灯光。
就在那只手消失不久后,忽然之间迸发出一种尖刺的撕裂声,地面上的一块石板被翻了过来,露出一个四四方方的缺口,一道灯光射了出来,随之出现了一张娃娃脸。这个人机敏地看了看四周,然后抓着缺口的两边爬了出来,一转眼就来到了地下室中,接着把同伙也拉了上来。这个同伙也是个十分灵巧的小个子,脸色苍白,一头红发乱糟糟的。
他悄声说:“万事顺利。你带来凿子和口袋了吗?哦,糟了!阿尔奇,快逃,这里有我!”
夏洛克·福尔摩斯猛地跳过去,一把扯住了这个窃贼的领子。另外那个窃贼马上跳进了洞里,琼斯一把拽住了他的衣襟,我听到衣料撕裂的声音。这时,一只左轮手枪晃了一下,福尔摩斯眼疾手快,一鞭子打到那个人的手上,手枪被打落在地。
福尔摩斯平静地说:“约翰·克莱,别做无用功了,你逃不了了。”
对方也异常冷静地回答道:“我也是这么想的。但我的朋友还是逃了出去,尽管你们扯住了他的衣服。”
福尔摩斯说:“还有三个警察在那边的出口候着他呢。”
“原来如此。你们办事真严谨啊,向你们致敬!”
“彼此,彼此,”福尔摩斯回答说,“你那个红发会的主意也很新奇。”
琼斯说:“你的同伴钻洞的速度比我快,但你们会在地面上会合的。现在把手伸出来!”
铐手铐的时候,我们的罪犯说道:“请你们别用脏手碰我。或许你们还不清楚,我是皇室后裔,你们在和我说话时要用“先生”和“请”。”
琼斯瞪着眼睛,使劲忍住嘲笑,说:“好吧,“先生”“请”上台阶,出了地下室,我们会找辆马车送你去警察局,你看这样行吗?”
约翰·克莱点点头说:“这还不错。”他朝我们三人鞠了个躬,然后在琼斯的监视下沉默地走了出去。
随后,我们也离开了地下室,梅里韦瑟先生说:“真是太感谢了,我都不知道要怎么报答你们了。显然,你们有着最详细谨慎的探案方法,这起精心策划的案件在我的一生中真是闻所未闻。”
福尔摩斯说:“本来我自己也要和这个约翰·克莱算一两笔旧账的。调查这个案子的时候,我花了一点钱,我相信银行会帮我支付的。除此之外,我还收获了其他方面的酬劳。要知道,这次的破案经历绝对是史无前例的,光是那个红发会的故事就已经十分不寻常了。”
清晨,当我们坐在贝克街的房子里喝着威士忌兑苏打水的时候,福尔摩斯告诉我说:“华生,这件事从开始就非常明显,那个奇怪的红发会广告和抄写《大英百科全书》这种工作的目的,明显是要每天都支开那个糊涂的老板几个小时。这方法虽然奇怪,但确实非常巧妙。毫无疑问,克莱别出心裁地利用了同伙的红头发,每周支付给当铺老板四英镑对他们来说根本不算什么,要知道,他们的目的可是成千上万的英镑。登个广告,租个办公室,再怂恿当铺老板去申请,这样就保证了他每天有4个小时的时间不在铺子里。从咱们的委托人讲到那个伙计自愿只拿一半工钱的时候,我就知道他是别有居心的。”
“那你又是如何猜到他的企图的呢?”
“如果当铺里有女人的话,我可能会以为是些风流韵事之类的。可事实并非如此。当铺里的生意又不景气,也没有值钱的东西,那么他们费尽人力物力精心策划的阴谋到底是为了什么呢?当我听到这个伙计喜欢摄影,经常去地下室洗照片时,就想到地下室这个重要的线索。接着,我调查了这个伙计的背景,原来他就是伦敦城里最胆大心细,头脑冷静的罪犯之一。他需要一连几个月每天四小时地在地下室里搞阴谋,试问又有什么事情需要耗费这么久呢?我想不出除了挖地道以外的其他事情了。
“当咱们去作案场地侦查时我就明白了。我拿手杖敲击地面,是为了弄清楚这个地下室是向什么方向延伸的。它不是向前,而是向后延伸。接着,我按了门铃,不出所料,是那个伙计开了门。虽然此前我和他有过几次较量,但彼此却素未谋面。不过这次我也没注意他的脸,我想观察的是他的膝盖。你肯定也注意到了,他膝盖部分的裤子又破又脏,都是褶皱,这说明他花了大量的时间在挖地道。那么就只剩下了一个问题:他挖地道的目的是什么。于是,我转过弯去查看,才知道原来我们委托人的房子和城乡银行离得这么近。当咱们听完音乐会后,我又去了苏格兰场,并且拜访了这家银行的董事,结果就是现在这样了。”
我又问:“你如何断定他们会在今晚行动?”
“不要忘了,红发会关门停业是个讯号,这说明他们已经不需要继续支开威尔逊先生了。换言之,地道已经挖好了。如果继续拖下去的话,就会随时被人发现他们的秘密,黄金也可能被转移,所以他们当然会尽快动手。恰好今天又是星期六,有两天的时间方便他们逃走。就是以上这些理由使我推测出他们会在今晚行动。”
“这推理太棒了!”我大声赞叹道,“这一大长串的推理可真是丝丝入扣,环环相连,而且都被你说中了。”
福尔摩斯答道:“这不过使我不至于无聊罢了。”他打了个哈欠说,“生活已经十分无趣了。我毕生的希望就是不要在碌碌无为中死去,这些案子可真是帮了我的大忙。”
“你真是我们的福星啊!”我说。
他耸耸肩,说道:“总的来说,这多少还有点作用。正如居斯塔夫·福楼拜写给乔治·桑的信中所提到的:“人是渺小的——工作才是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