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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迟妈妈的脸色微微一变,很快又化作一个慈爱的微笑。
“你还不知道吧,景初和徐家有点儿亲戚关系,景初的外婆是我公公的表妹。”徐迟妈妈看向盛景初,语气里带着嗔怪,“亏你还一直叫我阿姨,跟我见外了不是,上次我问你绯闻的事,你还说是媒体误会了。”
这是暗示程意在撒谎了。
程意也没想到盛景初和徐家居然是亲戚,不过她向来输阵不输人。
“嗨,年轻男女嘛,分分合合的很正常。”
程了垂着头,她几乎不敢去看盛景初的眼睛,她知道自己丢了大人,只想找个地方挖个坑跳进去,然后密密实实地把自己盖起来。
随后是一阵令人尴尬的沉默。
程了正准备解释清楚,盛景初却在她之前说道:“我没有和程了分手。”
这句话听在不同人的耳朵里,有不同的解读。
在程意看来,盛景初这是在否定和程了是男女朋友。
而在徐迟妈妈看来,盛景初是否定分手这件事,所以盛景初真的和程了是情侣?
乔菲本没将程了看在眼里,这一出过后,倒很认真地打量了程了一番。
盛景初牵住程了的手:“我看你似乎不太舒服,先送你回家好吗?”
盛景初的步伐不快,但程了走得跌跌撞撞,等他停下来,几乎撞到他的后背上。
程了伸手揉了揉鼻子,别过头去:“我是不是很丢脸?”
她穿了件白色的连衣裙,娃娃领,荷叶边,领口和裙边轧着浅浅的绿线,月光下就像一颗蔫掉的小白菜。
盛景初在一辆车前停下,替她拉开了车门。
嚣张的红色,流线的造型,底盘很低,正是程了特别喜欢的那辆法拉利。
程了瞪圆了眼睛:“是你的车呀?”她坐进去,摸了摸身下的座椅,“你喜欢开跑车?”
围棋是极其需要耐心的项目,跑车却讲究速度与极限,她想象不到盛景初这样心如止水的人,居然喜欢风驰电掣般的感觉。
“以前喜欢过。”
十几岁的时候,他初涉棋坛,伴随着荣誉和掌声而来的,是不断的非议和质疑,压力最大的时候,他在深夜无人的路上开车出去,一脚油门踩下去,速度飙到最高,冷风夹着沙子掼在脸上,有种濒临死亡的快感。
“这辆车是比赛的奖品,日方赞助的,本以为奖品是日系汽车,没想到是跑车。这几年我很少开,如果不是小齐把我的车开走了,我也不会开它出来。”
“不过也有好处,”他的眼中罕见地带了点儿促狭,“至少让大家知道我的经济状况还好。”
盛景初的代步车是一辆现代,座驾的低调和他身份的张扬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于是有媒体爆料,说他在拉斯维加斯赌输了大半身家。
程了艳羡地摸了摸方向盘:“我当年要是学棋就好了,没准儿也能赢个跑车回来呢。”
她夸张地比画了一下:“你不用理我,我的脸有……这么大!”
“唉……”她又沮丧地叹了口气,“我这辈子是买不起这么好的车了,能坐坐也值了。”
盛景初问她:“你喜欢?”
她连连点头:“喜欢,很喜欢!”
车开出去,并不是程了期待的“离弦的箭”一般的速度。
她稍稍有点儿失望:“这速度好像有点儿对不起这车,你看它都委屈了。”
盛景初看不出这车哪里委屈到了,只说:“如果你不在车上,我可能会开足马力。”
他放开音乐:“我可以拿自己的生命去冒险,但不能替你做出决定,这是不道德的。”
他总有些自我的坚持,像古书里描写的仁义君子,在这个喧嚣的世界,不合时宜却弥足珍贵。
音乐悲壮而苍凉,程了第一次听,好奇地问他:“不是英语?”
“希伯来文,”盛景初向她解释,“这是以色列的国歌,我们翻译成《希望》。”
凄婉的旋律听得让人忍不住为之哀伤,程了虽然听不懂歌词,但总觉得这首歌曲里承载了太多的苦难和隐忍。
“只要在内心深处,尚存犹太人的渴望,眺望东方的眼睛,注视着锡安山冈。”盛景初随着旋律低声说道。
念完,他叹息:“聪慧的民族总是要多些苦难。”
程了做了归纳总结:“聪明人总是更记仇一些。”
盛景初接过话:“所以我们平时要善忘一点儿。”
程了苦恼地揉了揉脸:“唉,你这是暗示我别老记着在徐家丢脸的事吗?说实在的,你要不提的话,我已经忘得差不多了。”
他想了想,建议她:“既然忘不了,那就专门拿出一段时间来回忆,想到麻木就再也不想了。”
程了笑起来:“我发现你根本不会安慰人。这个时候你应该说,其实你一点儿也不丢人啊,有什么好丢人的?不就是暗恋别人被打脸了吗,多大点儿事,神说人家打了你的左脸,你就应该把右脸凑上去,我今天只让人家打了一边脸,还没修行够呢。”
她接着指导他:“聊天的时候千万别顺着女孩子的话下来,这样一个不留神就掉坑里了。你比如说,有个女孩儿跟你抱怨说:‘哎哟,我又胖了,真是太讨厌了。’你千万不要说‘没关系的,胖了也好看’,你应该说:‘哪里胖了?谁说你胖了?谁说你胖我找他去,没长眼睛是不是?’”
盛景初轻声一笑:“好吧,哪里丢脸了?谁说你丢脸了?谁说你丢脸我找他去,没长眼睛是不是?”
程了比了个很赞的手势,还给挑了点儿毛病:“语气要再急切一点儿,拿出马上要找人拍砖头的架势来。”
“嗯,”盛景初一踩刹车,将车停在路边,“现在你需要给我一个建议。”
“啊?”
“我们开往哪里?”
程了本想回家,又一想自己和程意一起去的徐家,只她一个人回来,家里人肯定要问。
家人住在一起就是这样,同一个问题,要向每一个亲人分别解释一遍。
重复到后面烦了,最后问到的那个人肯定又委屈又伤心地指责她:“我跟你说话你怎么这么不耐烦?”
然后自己又要解释自己不是不耐烦,小心翼翼地把对方哄回来,原本就一肚子的牢骚,末了又闹了一身的埋怨。
她靠在椅背上考虑了一会儿,问盛景初:“你饿吗?”
“嗯?”
“我们去吃好吃的!”
于是车掉转了个方向,开到了棋院路的程叔小馆。
饭馆已经打烊了,盛景初按下车窗确定一番:“关门了。”
程了摸出一串钥匙晃了晃:“可是我有钥匙。”
打开空调,盛景初自动坐在了上次的位置。
程了夸他:“这个位置好哇,厨房的油烟熏不到,避开了空调吹来的风,五行属水,水生财。”
和程叔的话几乎一样。
盛景初微微一笑:“看来程叔对我是真好。”
程了翻拣着冰箱里的东西,饭馆的菜当天早上买新的,用不了的都拿回了家。
程了翻来翻去也没翻出什么能吃的,只掏出了一盒玉米罐头,于是扭头问盛景初:“炒饭怎么样?”
盛景初无可无不可:“你随意。”
程了把电视给他打开。
她爸爸没事的时候就喜欢看卡酷频道的动画片,程了调了一会儿没看到什么好节目,把遥控器放到盛景初手边。
盛景初平时几乎不看电视,相对于视觉化的东西,他更喜欢看书,在他看来,直观的东西总会限制人的想象力。他随便换了一个台,并没在看。
程了的手很利索,很快就端出两盘炒饭来。
她记得盛景初的禁忌,他的那一份没有葱姜蒜,多加了点儿青豆。
这条街本来行人就少,晚上围棋道场关了门,街上就更加空荡,街边小店早早就打了烊。
安静的夜里,只能听到瓷勺碰到碗碟时的声响。
鸡蛋炒得金黄,米饭颗粒饱满,除了青豆、玉米粒,还搭配了胡萝卜丁和火腿丁。
盛景初拿起筷子,一点点将火腿丁挑出来,然后是胡萝卜丁、玉米粒、青豆,最后是鸡蛋。
程了实在看不下去:“你看我——”
她舀了一勺放进嘴里,夸张地嚼了嚼:“这么吃才香。”
盛景初的话一直很少,然而就在此时,或许是因为夜太静了,他又累了太久,想说给她听。
“我小的时候,三岁多不到四岁的样子,那时候已经可以自己拿着筷子吃饭。但是小孩子总喜欢撒娇,有时候我明明想吃,故意磨着我母亲让她喂。我母亲就将豆角剥开,一个豆子、一个豆子夹给我。
“我母亲过世之后,每次吃饭的时候我都会想起她给我剥豆角的样子,于是我也学着她的样子,一样一样地挑出来,就成了习惯。”
他用的是“母亲”,一个书面化的称呼,庄重却疏离。
孩子对父母的记忆,总是点滴的小事,这些小事生活中总在一遍遍重复,逐渐成了父母的代号。
程了分辨着盛景初的眉眼,都说男孩儿像母亲,她觉得他妈妈一定是个很美丽的女人。
“万一某天你去医院治疗胃病,医生拿B超一看,咦,这人的胃里的食物是分层的,一层绿的,一层黄的,像金字塔一样。”
程了被自己这个想象逗笑了:“说真的,你妈妈如果现在还活着,看你这么吃饭,一定会埋怨你。”
她夸张地模仿着老人家的腔调:“景初啊,你好好吃饭不行吗?你这什么坏习惯啊,当妈的能容忍你,去丈人家也这么吃,你岳父能看得下去?”
盛景初看着她:“你爸爸看不下去?”
程了一愣神,忽然意识到他在开玩笑,她有些不好意思,掩饰性地拍拍双颊。
“吃饭,吃饭。”
吃了几口,程了笑眯眯地看着他:“我给你表演个绝技啊。”
她伸长了舌头,直到舌尖触到了下巴才收回来,有些得意地示意盛景初:“你行吗?”
程了的下牙长得不太齐整,有一颗微微往里收,舌尖长期得不到施展,形成了道小小的缺口,看起来像在舌尖分了个叉。
舌头一伸,活脱脱是童话书里画的Q版蛇。
盛景初摇头:“不用试了,这个我肯定不行。”
“我以前也不行,还是跟电视里学的,你不知道我背地里练了多久。我爸老说,我在学习上要有这个劲头,早上北大了。”
她又伸出舌尖比画了一下,催促盛景初:“你也试试,说不准你天赋异禀呢!”
盛景初觉得这个举动有点儿傻,就像小时候曹熹和跟他比赛瞪眼一样。
好多年没做过这么幼稚的事情,他略微有点儿尴尬,勉为其难地张开嘴比画了一下,刚想合上,嘴里就被程了塞了一勺炒饭。
“不许吐,”程了摇了摇手里的勺子,“干净的,我拿了把新的。”
盛景初有些迟疑,还是慢慢嚼了起来,许久不曾感受过这种食物混合起来的味道,他嚼了不知道有多久,直到最后一点食物从口腔滑进食道。
“好吃吗?”
他没有说话,拿起勺子将挑出来的食物重新混合在一起,舀了一勺吃进去,再舀,再吃进去。
习惯一旦被打破,会有种难以释怀的不自在感,好像咬着牙负重前行,忽然张开嘴泄了气,但有新鲜的氧气吸进肺里,又油然感到了一阵轻松。
程了觉得他似乎不高兴了,从表情里又分辨不出来。
她在心里暗暗自责,觉得自己是诱使他破坏戒律的坏蛋。
沉默着吃完,他放下勺子。
抽出纸巾擦了擦嘴角,他起身端起碗筷。
程了赶紧拉住他:“放下吧,我刷。”
他没继续坚持。
程了收拾好厨房出来,在围裙上擦了擦手,见他正凝神看着窗外。
夜静下来,像有人从上往下泼了一层墨,透过窗户,只能看到一点点寥落的树影。
他坐在那里,侧面的线条细细的一道,好像和夜色融为了一体,又或者他本来就属于夜色,寂寞得让人心疼。
她凑过去,放大了笑脸:“我们家有个邻居,姓康,新添了个儿子,家里人都挺高兴,四处让人帮忙取名。不是说女孩儿取名看《诗经》,男孩儿取名看《楚辞》吗?我和我堂姐还翻了好几天的《楚辞》,结果昨天听说孩子已经取好名字了,家里人都特别满意。四个字的,既有日本风味,又特别韩范儿。你猜叫什么?”
盛景初知道她并不是真的要自己猜,随口问她:“叫什么?”
“康萨米大!”
说完,程了一阵大笑,笑完低声嘀咕着:“不知道这孩子长大了会不会恨他爸妈。”
盛景初也笑了,他站起来问她:“走吗?”
程了锁了门,这里离甜水巷不到三里路,两人沿着安静的小路往前走,槐树花已经落得差不多了,风里满是樟树的味道,闻起来不算舒服,有一种介于香和刺鼻之间的味道。
程了伸手指了指道旁的院墙:“我初中就是在这所学校念的。”
回忆起初中的时光,她的语气里带了点儿怀念。
“我们学校有两个教导主任,一个头顶没头发,大家背地里都叫他‘光明顶’,还有一个一口大黑牙,我们就干脆叫他‘黑木牙’。”
操场上早已经没有人声,教学楼里还有灯光,不知道是不是初三的学生在备考。
“光明顶主抓教学,黑木牙专抓纪律,管得特别严,女孩子的头发要么剪短,要么扎起来,绝对不能散着。可是总有半长不短的时候吧,扎起来呢,短得像喜鹊尾巴,不扎起来呢,又有点儿扎脖子。”
程了比画了一个长度,见盛景初没有说话,有点儿不好意思:“是不是有点儿无聊?”
盛景初摇头:“我只上过幼儿园。”
而且其实也不过就几天,他六岁的时候就跟解寒洲学棋,围棋道场有文化课老师,他一直跟着文化课老师学习,上半天课,下半天棋。
他的语气里带了点儿怅然:“原来学校生活是这样的。”
程了于是继续讲下去:“我那时候想留长头发,刚刚够扎起来的长度,老觉得扎起来丑,散着吧,每次被黑木牙抓到都要挨一顿训。有一天黑木牙又一次抓到了我,勒令我赶紧把头发处理好,不然就找家长。小孩子嘛,都叛逆,他越让我扎起来,我越不想扎,也不打算剪。第二天上学的时候,看到黑木牙在门口巡视,一横心,就想翻墙进学校。”
盛景初粗粗估计了一下院墙的高度,总有两米。
他有些怀疑:“你能翻上去?”
“小瞧我。”程了咧咧嘴,黑夜里露出了一排小白牙,“唉,可惜上倒是上去了,可是没下来呀。那天是周一,有国旗下演讲,我就趴在墙上,供全校师生瞻仰了个遍。”
这件事引为程了平生之耻,从来没和人讲过,也许是今晚丢的脸够多了,她反倒不介意了。
“最后是徐迟把我接下去的。”
徐迟比她高两届,程了上初一的时候,徐迟已经上初三了。
因为徐爷爷的话,程了和徐迟没少被甜水巷的小孩儿笑话,两人一见面就掐得厉害。
十三岁的程了觉得太丢脸了,感觉天都要塌下来了,她越憋着不想哭,越忍不住哭,最后鼻涕眼泪糊了一脸。
“我还记得徐迟那天的样子。学校规定周一要穿制服。制服你知道吗?黑色的,前襟上有一排金色的扣子,有点儿像韩式的校服。别看现在徐迟一副精英男的样子,念书的时候是个十足的问题少年,衣扣也没扣,敞着怀,露出了里面白色的衬衫。他递过手来,脸上是小痞子一样的笑。
“我故意避开了他的手,跳下来的时候砸到了他身上。他叫得简直惊天动地……我以为他会像以前一样把我推到一边呢,没想到他坐起来,很紧张地问我‘你摔到了没’。”
你摔到了没?
正是这一句话,引出了程了的十年相思。
程了念书的初中离解寒洲围棋道场,也只一条马路相隔,当年学棋累的时候,盛景初也曾经透过窗外看操场上奔跑的少男少女。
隔得太远,他根本看不清楚面目,也许当年的程了就在其间。
十五岁那年,也曾有人让他插班进附近的学校,但是领导强烈反对,最终不了了之。
如果当年的他去了程了的学校就读,十年前的那个周一,他会不会是朝程了递出手的人?
盛景初想,他终究与一段岁月擦肩而过了。
那段岁月里有笑声,有泪水,有一张张扬的小脸,梳着半长不短、让她烦恼的头发,穿着蓝色的运动服,背着硕大的书包。
她也曾沿着这条小路往家走,嘴里哼着荒腔走板的歌曲,一脚踢飞一个小石子,眼巴巴地瞅着路边摊卖的油炸鸡柳,狠狠心从衣兜里摸出两枚硬币,然后边走边吃。
也许走到家门口的时候还没吃完,怕奶奶说嘴,用最快的速度塞进嘴里。
他会远远地跟着,在某个岔路口转身离开,他那时忙着下棋也忙着读书,关心期中考试的名次,有当班长的野心。
也许这样的他被牵扯了太多的精力,十六岁的时候获不了天元围棋赛的冠军。
他没有令人惊艳的围棋成绩,但念了高中,上了大学。
围棋或许最终只能成为他的一个爱好。
他会早早地认识程了,陪她一起上学放学,陪她度过每一个重要的节日,陪她看细水长流,看日落日升。
盛景初停下来,抬头看了看天,农历十三,天边挂着一轮月亮,离满月就差了一道细细的腰身。
程了也跟着瞅了瞅,指指月亮旁边的星星:“那是什么星?启明星吗?”说完,她也觉得自己没常识,启明星大概不会出现在这个时候。
“启明星是最亮的星,一般出现在太阳落山后的三个小时或者太阳升起后的三个小时。”他想了想,“你问了个不太好回答的问题,启明星其实就是金星。但有可能出现金星合月、木星合月的现象,所以这颗星不是木星,就是金星。”
不管金星还是木星,隔着这么远,看起来都是一个样儿。
程了头看了一会儿,大脑一时供血不足,头有些晕,她伸手敲了敲脖子。
“唉,仰着脖子好难受。大概因为康德说过,头上的星空和心中的道德定律让人惊奇和敬畏。”
程了嘟嘟嘴巴,刘海儿被吹起来:“这个笑话,真是一点儿也不好笑。”
说着不好笑,她还是笑了,笑完自己也有点儿不好意思:“我是不是太爱笑了?”
沿着小道一直走,终于到了甜水巷的巷子口。
“程了。”他忽然问她,“你在家里有小名吗?”
“为什么问这个?”程了接着说起来,“家里人都习惯连名带姓叫我,我爸爸更是逮着什么叫什么,反正就我俩的时候,我也知道他没叫别人。倒是我奶奶管我叫了了。”
他念了一遍“了了”,字音咬得很重。
“是了了,”程了纠正他,“两个上声相连的时候会发生音变,第二个上声字轻而短。”
她是北方人,家乡话已经近似于普通话,后来又学了新闻专业,本着向这个方向发展的信念,还特意去考过普通话资格证书。
他又跟着念了一遍,看着她:“是这样吗?”
月光下,他脸上的表情看不真切,程了只能看清他的眼睛。
这双眼睛初次见面的时候已经引起了她极大的兴趣,以后每次和他对视时,她都觉得自己的心跳得厉害。
虽然他的眼神总是冷静而克制的,甚至偶尔会让她有种严苛的感觉。
从他唇齿间发出的“了了”太动听,像裹了糖在里面。
她第一次觉得自己这个小名不错,听在耳朵里,有种近乎宠溺的错觉。
他说:“最近有部电影还不错,你想去看吗?”
这是约她一起看电影的意思吗?
程了一惊,眼睛瞪大了一些,圆圆的,像两颗琉璃珠子。
盛景初又想起了老师家的那只黄猫,也是圆溜溜的眼睛,曹熹和一扯它的尾巴,它就“喵”的一声挥起爪子扑过去。
有一次,他和曹熹和坐在一起,破天荒地想去逗逗它,悄悄去扯了它的尾巴,它翻身起来,却一爪子将曹熹和的腿挠出一道血痕。
他斟酌了一番措辞:“其实是小曹……”
话还没说完,程了就一副“我懂”的表情:“丁岚也要去对吧?放心,我一定死死守护住你,不让丁岚有一丝一毫可乘之机。”
小齐果然说得没错,她的内心戏真多,他不过刚刚提起小曹来,她就已经脑补出了一番爱恨情仇。
好在结果是他想要的,他目送她走到家门口,看她正推门要进去,又退了一步。
还是笑眯眯的样子,她扬着手:“再见。”脑袋缩进了门里,再探出来,“还有……”
她的脸上带了点儿不好意思:“今天谢谢你。”
铁门早就锈蚀了,合上的时候发出了一声尖锐的摩擦音。
盛景初在巷口站了一会儿,确定她不会再出来了,才转身走了。
程意已经回来了,看到程了进门松了口气,比了个“封嘴”的动作,示意自己什么都没跟家里人说。
程意从小被奶奶带大的,可以说独得奶奶的宠爱,程了来了之后,宠爱就被分走了大半,搞得程意内心十分失意,小孩子心理一失衡,就容易干出点儿天怒人怨的事儿来,从小程了没少受她欺负,好在程诺又出生了,她俩齐齐失宠,倒有了点儿同病相怜的味道。
程了千恩万谢,先表达了唯程意马首是瞻的决心,又坚决表示会拥护程意在程家的任何决定,并以请她吃日本料理做封口费,终于把她请走了。
合上门,程了从枕头下摸出她妈妈的照片,照面上的女人定格在最美好的年华,长发绾起来,穿了一件喇叭袖的针织上衣,抱着年幼的程了,腰身细细的一把。
照片背后有年幼的程了写下的一行字:妈妈,我想你。
歪歪斜斜的字体,“想”字里的目还多了一横。
她放下照片,捂住了眼睛。
徐迟的电话恰好打来,她犹豫了一下还是接了。
“喂。”
电话那边的声音一顿:“你哭过了吗?”
她用力眨了眨眼睛,换了个轻快的声调:“怎么可能。”
她接着说下去,不给徐迟插话的机会,语速又快又急。
“今天我见到了你的未婚妻,长得很漂亮啊,之前都不给我介绍一下。结婚的时候一定请我,就算我暂时凑不够一个大红包,也给你打张欠条。”
电话那边沉默许久,才继续说下去:“城西开了一家印度菜馆,味道很特殊,周六要不要一起去吃?”
“我不想去。”停顿了一下,她接着说道,“如果我现在说再也不想见你了,那肯定是气话,所以你也不用试探我。”
她很少用严肃的态度说话,哪怕是有人严肃地对待她,她也一定要插科打诨地混过去。
“徐迟,”她说,“这么多年,你真的不知道我喜欢你吗?”
电话那侧半晌无语。
说不失望是假的,她发现她真的可以坦然一些了,哪怕这坦然是硬装出来的。
“徐迟啊,”她压抑住哽咽,“再见了。”
再见。
她想,真的要再见了,从十三岁到二十三岁,她给自己构筑了一个梦,在青春期开始的叛逆岁月里,一个失恃的小孩儿,用唯一的那一点儿爱意作为生活的信仰。
而今信仰崩塌,她只能安静地跟过去告别,以一种平凡又惨淡的方式。
手机再次亮起来,程了以为是徐迟,正想按掉,发现是盛景初的电话。
她接起来,问他:“你到家了吗?”
“嗯。”他的回答照旧简洁。
他俩之间的对话向来由程了做主导,她有些累,找不出什么合适的话题,两厢安静下来,只能听到彼此的呼吸声。
末了,还是盛景初先开的口:“我给你讲个笑话。”
电话那侧有纸页翻动的声音。
“以前有个十分吝啬的财主,在墙上画了一块猪肉,吃饭的时候,让儿子看一眼猪肉吃一口米饭。有一天,二儿子向他老爹揭发自己的大哥,说大哥看了两眼猪肉才吃了一口米饭。财主拿筷子狠狠敲了敲大儿子的头骂他:‘就因为你这败家的东西,咱们家才富不起来。’”
他逐字逐句地念完,电话里又是一阵冷场。
程了问他:“然后呢?”
他似乎有些尴尬:“没有了。”
程了握着电话笑起来:“这你就不知道了吧,‘为什么’和‘然后呢’是毁笑话的利器。”
她想他真的是不会讲笑话,于是给他做了个示范。
“说有一只兔子,一天去糖果店问老板:‘老板老板,有胡萝卜吗?’老板好声好气地回答:‘没有,我们这是糖果店。’兔子走了。第二天,它又来了,问老板:‘老板老板,有胡萝卜吗?’老板有点儿不耐烦,还是回答了它:‘没有,我们这是糖果店。’第三天,这只讨厌的兔子又来了,还问:‘老板老板,有胡萝卜吗?’老板忍无可忍,揪住兔子把它的门牙拔下来了。拔完了,老板琢磨,这回消停了吧?结果第四天,兔子又来了,张着一张漏风的大嘴问:‘老板,老板,有胡萝卜汁儿吗?’”
说完,程了先哈哈大笑起来:“好玩吧?”
盛景初在那边问:“为什么?”
她张张嘴巴,忽然意识到这是在报复她刚刚说的“然后呢”。
“嘴巴漏风的兔子应该这么说吧,”他一本正经地模仿了一个腔调,“老反,老反,有福萝卜兹吗?”
直把程了笑倒在了床上。
星期六,盛景初约程了看电影。
因为要帮盛景初挡桃花,程了细心打扮了一番,平日为了工作的方便,她一直把头发利落地扎成一个马尾,今天特意放了下来,额前的碎发有点儿挡眼睛,她干脆捋到后面,挑起来,梳成了一缕。
程爸爸看到闺女的打扮,赞叹了一句:“头发还是这么梳好看。”
程了刚忍不住得意,她家老爹就又补充了一句:“跟咱家贝贝似的。”
贝贝是她奶奶养的京巴。
贝贝听到自己的名字,立马从窝里钻了出来,头顶的毛被程了奶奶捋到后面,扎了个小辫。
程了满心喜悦顿时成了渣渣,心情沉重地顶着“贝贝头”出门了。
怕自家老爸看到盛景初又起了误会,程了谢绝了盛景初来接她的建议,自己去了影城。
离得还远,程了就看到盛景初已经守在了影城门口,穿着那件黑色绣银色纹章的衬衫。
他本来就属于长得很显眼的那一类人,又站在一个显眼的位置,来往的路人一直朝他看过去,有胆子大的还凑上去要签名。
见程了过来,他跟围在身边的路人道了声歉,迎面朝程了走了过来。
程了朝他身后瞅了瞅:“曹熹和呢?”
盛景初面不改色:“他临时说有事不来了。”
“你得好好教育教育他,”程了马上想到了西湖的事情,顿时气不打一处来,“太不守信了。那丁岚也不来了?”
盛景初点点头:“她跟小曹一起去了。”
“那咱这电影还看吗?”
敌军主力没有出现,应该可以就此撤退了吧。
“为什么不看,我的票已经买了。”
程了“哦”一声,想到选好座位就不能退,浪费倒可惜了,乖乖跟着盛景初进了影城。
3DMAX在四楼,扶梯可以直达四楼,盛景初看了看另一侧乘下行梯的女孩儿。
他指了指她手里的爆米花,问程了:“你要吃这个吗?”
和一个异性朋友出来看电影已经很奇怪了,再买一大桶爆米花,这简直是奇怪的二次方。
程了头摇得跟拨浪鼓一样:“不吃。”
还没到开演的时间,程了站在海报前看了一会儿,电影名叫《杀局》,导演是第六代导演的领军人物丁彻,讲的是明朝嘉靖年间锦衣卫破获的一个大案,为了达到最佳的视听效果,特意采用了3D方式。
海报拍得很震撼,男主人公穿着飞鱼服,单手用绣春刀劈开了血雾,“杀局”两个字就落在刀尖上,“杀”字那一勾落下来,像淋漓的鲜血,配角列在男主身后,脸隐藏在雾气里,只能通过不同的服色辨别身份。
网上对这个电影的好评率挺高,看过的也比较讲义气,没剧透。
这个品格程意很该学一学的,上次程了去看电影,程意特意给她发了微信:
“电梯里的黑衣人是大boss!”
结果她这电影完全没看好。
上一场电影已经散场,程了正打算和盛景初检票进去,迎面碰上了徐迟和乔菲。
乔菲离徐迟有半步的距离,她先看到了盛景初,又去看程了。
乔菲冷傲地笑笑,说了一句:“好巧。”
徐迟皱了皱眉,语气里带了点儿不满:“你推了我的饭,就是因为要来看电影?”
话题都落到了自己身上,程了忙得很,她先回答乔菲:“是啊。”接着又回答徐迟,“不是呢。”
乔菲紧走半步,挽住了徐迟的手,语气里带了点儿娇嗔:“我都饿了,咱们去喝下午茶好不好?”
徐迟略挣了挣,还想和程了说些什么,终于还是被乔菲拉走了。
盛景初侧过头来看程了。
程了笑起来:“你别一副我被人甩了的样子好不好。”她又低声嘀咕了一句,“甩的前提是交往过呀。”
盛景初选的位置在第五排中间,两人坐下来,三三两两的观众陆续进场,这个时间不是客流高峰,上座率并不高。
灯暗下来,画面上先是一黑,一根蜡烛缓缓亮起来,火光摇曳,仿佛随时都能熄灭。
画面上只能听见说话声。
“藏好了吗?”一个尖细的男音。
“都藏好了。”这道声音很粗犷。
“那就好。”尖细的男音叹息一声。
接着“噗”的一声,一口鲜血迸出来。程了戴着3D眼镜,觉得血仿佛溅在了脑门儿上,鲜血逐渐扭曲变换,变成电影的名字:杀局。
剧情开始并不复杂,隐退的前锦衣卫副指挥使左镇接到了老友的信,约他在嘉兴的聚义楼见面。左镇赶到聚义楼,发现当年生意兴隆的聚义楼已经破败不堪,旧友的尸体就吊在二楼的窗户上。
旧友用鲜血在衣襟上留了一个“井”字。
左镇沿着这仅有的线索继续追查,查到了一个废弃的金矿,同时赶来的还有五个人,都是亲友神秘失踪后追查到这里的。
左镇下到井下,火把一照,镜头转到光亮处,出现了一条长满黑毛的细腿。
程了一时没反应过来,眼前忽然一黑。
她茫然地问了一句:“怎么了?”
眼前又亮起来,盛景初收回手,低声在她耳边说:“刚才画面出现了一只蜘蛛。”
程了心里一阵感动,他还记得自己怕蜘蛛。
她再看,画面上是横七竖八的尸体,有的已经被啃得只剩下脑袋,蛆虫密密匝匝地在脑袋上一拱一拱的。
电影院里顿时响起了女孩子的尖叫声,程了倒没尖叫,只是胃里一阵翻滚。
盛景初拿下3D眼镜,借着电影的光线,发现程了的脸皱成了一团。她紧紧绞着手,干呕了一声:“太恶心了。”
他犹豫了一下,抬起手来,落在她的背上,轻轻拍了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