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九文学 > 玩意终须落声嗨 > 六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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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我放她出来吧。”奥马尔说道。看样子他是早就想把萨菲雅放出来了,只不过他的莫罗国臣子们没有一个想掺和进来的,没人给奥马尔这么一个台阶,奥马尔绷着个面子死撑着看来是累了。也罢也罢,放出来就都好办了。

    奥马尔叫上哈米斯王子并让我陪着去放萨菲雅,一路上哈米斯小王子就在我身边绕来转去的,说不尽的感激的话,直到奥马尔放了萨菲雅出来,哈米斯突然正经地朝我鞠了一躬:“东方先生,谢谢您!”

    “小王子客气了,我答应了小王子,自然会尽力去做的。”感谢我吧哈米斯,我会让你感受到失去母亲的快感的。我放萨菲雅出来不就是为了利用她然后杀掉她吗?哈哈哈,萨菲雅,其实你死的不冤,你可是铸就了我中原帝国的最重要的一块垫脚石哦。

    等这一切的家事料理完了,我才把奥马尔叫到一边。

    “好久没去上朝拜见了,最近可是有什么烦心事吗?”我指着奥马尔卷曲的头发,“都有白头发了。”白头发,这东西在我头上应该也不稀奇了吧。

    奥马尔支支吾吾的:“没……没事,能有什么事呢。还不是那些小事。能有什么事呢……”说这话,奥马尔的眼神飘到了一旁不再看我。看起来我们的猜测没错,他的确动了攻打中原的心思。

    “奥马尔。虽然我不知道你到底要干什么,可我能看得出你刚才那句话是谎话。你对我撒了谎。既然你不想告诉我,那我就不问了。我自己想办法弄明白。可我有一句话希望你能好好琢磨琢磨。如何找寻一个方法解决现在的问题的关键在于,永远别忘了你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是什么。蚍蜉撼树谈何易,螳臂当车未曾闻。好自为之。”说完,我便拂袖而去。倒不是真的生气了,这一切都在我的意料之内我何必生气呢?只不过对于奥马尔这种单纯的人,让他以为我是因为他对自己说谎而生气,更容易达到目的。

    我溜达在他莫罗国的街道上。偶尔会遇到自己学生的家长跟我打个招呼,我也礼貌的笑着。心里想的却是如何将莫罗国划入中原帝国的版图。我坏吗?不,我不坏。因为我是中原人,我不能坐视不理。我不是高北山这种巨奸之商。

    “大人,东方大人!”莫名其妙路过了中原商会。高北山正好出门,见我过去在身后叫住我,“东方大人请留尊步!”

    我回头礼貌地施礼:“高老板,您有什么指教?”唉,在这个人生地不熟的莫罗,多个朋友多条路,更何况同样都是汉人,所以哪怕再烦他,也不得不以礼待之。

    “指教可不敢当。”高北山笑得眼睛都看不见了。“大人,我听这街面上的人传,说莫罗国要跟谁打仗了?”

    “你怎么知道的?”我故作惊恐。对。我是装出来的。

    “大人,我们这做生意的,三教九流的人遇得多了,他们都这么传,是不是真的啊?”

    我四下观瞧,压低声音:“我也是听说了这个消息才去问问奥马尔国王。哪知道这个小子不说实话,不告诉我。不过这不就说明他心里有鬼吗!我猜啊。*不离十,就是要打仗了。”

    “您知道跟哪打吗?”高北山眼睛里都放出了绿光。发战争财啊,真是够心狠手辣的。

    “听说是跟楼兰。”

    “楼兰?王妃不是楼兰王的女儿嘛,怎么要打楼兰啊!”高北山将信将疑。

    “前段时间囚禁王妃的事你知道吗?”

    “知道啊,不是说王妃和修加串通要害您,结果被奥马尔禁足了,修加也杀了。”

    “我猜啊,估计是因为这件事!”

    “哦!”高北山拖着长音点点头,“有道理有道理,没准奥马尔以为是楼兰王指使的,今天暗害大人,明天就可能暗害奥马尔,对对对,有道理有道理。”真是佩服这个奸商的想象力,看起来是数钱数傻了。

    “高老板,我有一句话不知道当不当讲。”

    “东方大人请说,有什么不当讲的!”

    “莫罗国是我中原皇帝的附庸,楼兰是跟着西域那帮番子搅闹的,让楼兰赢了对你我,对皇帝可都没什么好处。”

    高北山毕竟也是个聪明人,一点即透:“大人放心,我高某知道怎么办,既挣了钱,又保证让大人心愿得偿,我高某明白的。”

    嗯,明白就好。发战争财,无非就是站在敌对双方中间卖武器给两边,打得死去活来的跟他也没多大关系,他只要坐在那里数钱就可以了,数着沾满了无辜的人的血的银子,还自以为聪明非凡。这种作孽缺德的事,还真不是什么进化完全了的、有很长的教育史的家族、个人能干得出来的。我就知道有个地方的人最喜欢干这种勾当,听说他们那里一整个国家都是这路杂碎。好像是叫阿美利加,比大食还要往西,囤积了牲口、娼妓、偷盗者、暴力狂以及自以为是的牧羊人。真是个可怜的国家。

    也许高北山更适合去那里。说不定都可以去那里当头号牧羊人。

    本来是打算和弘义和尚喝酒的,结果折腾了一个下午,到头来只能跟高北山这么个人聊天,晦气,晦气得很。

    回到书馆,又把计划的事情细细想了一遍,觉得万无一失了,才算是把胸口这口郁气吐出来。我锁上书馆大门,一个人躲进礼物。门窗封死,虽然多少有些憋气,可还算是个安静的地方。我把扔在地上的匕首捡起来。七杀已经离开莫罗国了。

    “不知道奥马尔和萨菲雅这一见面要说多少情话啊。”我蔑笑着。

    一直到弘义拍门找我。我才从这个屋子里出来。天都黑了。

    “东方施主。”不知为何,弘义没了往日的精气神,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

    “还在为下午的事烦心?大和尚。你执着了。”我想要逗笑他,不过似乎作用不大。他静静地坐在那问我有酒吗,我从里屋拿了两壶递给他一壶,他接过来抬手就喝,差点呛到。

    “大和尚,一个波斯宵小不至于让你心神不宁吧?”被狐胡汗王折磨了那么久都没见弘义皱一下眉头,如今只不过是教训了一个波斯人怎么就成这副德行了。

    弘义的眉头拧在一起。纠结着支吾着。

    “说吧。”

    弘义似乎下定了决心,抬眼看着我:“如今大食教掌握在一群暴徒手中。他们曲解经典,教唆人民,争杀掠夺,打着大食教的旗号征服了不少地方。老实说。狐胡已经成为大食教国家了,狐胡汗王已经彻底皈依了大食教。”

    “所以他折磨你也不仅仅是因为你是汉人啊?”

    “更多地是惩罚异教徒吧。但是好在如今大食教在西域的势力并不大,也只有狐胡和它周边小部族皈依了大食教而已。可再这么下去,早晚有一天整个西域都会成为大食教的天下。”

    “那又如何?”我不明白弘义紧张什么。最后是成为佛教国家还是大食教国家又有什么不同呢?这些宗教派系之间也是矛盾不可调和啊。不能免俗,不能免俗。

    “东方施主以为我担心的是宗教之争吗!”弘义生气了。他拍案而起走到窗边透气平心。良久,才阴阴地说道:“这些人要把整个天下都变成大食教的天下。他们征服了西域就会借道东去,占领中原。他们是波斯铁骑,战马弯刀让狐胡这么骁勇善战的部族都屈服了,中原的军队抵挡得住吗。”

    原来和尚是在担心中原王朝的兴衰啊。

    “和尚。一个西域要多长时间才能征服。”

    “十年,如果凭着战马弯刀,十年足够了。”

    “时间还早。不着急。”我笑了笑。难道要我告诉他我征服西域的计划吗?

    弘义回身看着我成竹在胸的模样:“你早就有了对策?”

    怎么可能:“当然没有。我也只是听说过大食教的事情,不知道他们的野心如此巨大。其实大食教想要征服西域还有更快的方法。西域人的生活习惯和大食教信徒一般无二,只是没有了敬神礼拜这一项而已,所谓同宗同源,长点脑子就知道战马弯刀得到的是一时的平静,和日后的永无安宁。因为你不可能用战马弯刀杀光西域所有人。这也就是为什么闪米特要打着传教的旗号过来。如果能通过宗教征服而不是通过征服传教的话。相比更加切合实际呢。”我喝着酒,“就像西域狐胡等部族不能绕道进攻中原一样。北方的罗刹和南方的吐蕃会允许波斯独自做大吗?吐蕃是佛国。佛教是不可撼动的,罗刹国信奉牧羊教,同样不可撼动,他们对待异教徒的态度远比大食教更甚,更何况波斯之前征服的小国难道就不会有异心吗?所以当大食教征服了整个西域的时候,罗刹、吐蕃会干预,其他小国会趁乱造反,到时候波斯人腹背受敌,自顾不暇,又怎么征服中原?更何况中原地广,区区波斯小国哪有能力占领中原呢?到时候皇帝之需要稍加封赏安抚,想来波斯人就会俯首帖耳了。所以啊和尚,与其为了一个波斯人烦恼,不如陪我谈天说地喝酒取乐,正好那个恼人的影子不在,等他回来了就没这个良辰美景喽!”

    我嬉笑着。弘义又仔细捉摸着,解锁的眉头也只是稍有舒解。看起来他还是思虑过甚了吧。不过现在他倒是能跟我好好喝酒了,这就不错。

    过了七八天的样子吧,七杀回来了。回来的时候正是下午,书馆里没人,省得他这副狼狈模样让别人看见——这段时间风餐露宿连衣服都换了个土黄色,头发凌乱,眼神似乎更加迷离了。我倒了杯水递给他。

    “七杀,怎么样?”

    “回禀大人。”七杀说着单膝跪地,“以探查好了,楼兰王共有军队七万,其中两万骑兵,五万步兵。但是军队长久未动已经涣散,七万之众不足为虑。另外,属下打听到楼兰王因被其他西域部族揣测,疲于应付,并未准备粮草军饷,若是奇袭,一战可胜!”

    “你有没有留心那里是否有波斯人?”老实说,自从弘义和尚跟我说了他的顾虑之后我也开始注意到波斯这个之前都没怎么听说过的国家,也开始研究其大食教来。

    七杀思索了一下:“有。有一个叫做闪米特的波斯人曾经游说楼兰王皈依大食教。”

    “楼兰王答应了吗?”

    “他虽然没有答应,但是给了闪米特很多银钱珠宝,送他走了。应该是有所动心吧。”

    “这么算起来,等到波斯大军打过来的时候楼兰王就得投降了。也罢,在他投降波斯人之前,灭了他。”我示意七杀起身,“这次去,有没有学些楼兰语啊?”

    “属下学了。”

    真是佩服影子们的学习能力,这么大岁数了还能保持这么高的效率:“你现在写一封信,拿捏口吻,信的大意就是让萨菲雅王妃得空儿杀了奥马尔,晚上的时候,你务必把这封信放在萨菲雅王妃的衣服之内。”

    七杀点头取过笔墨纸砚刷刷点点写了封信给我看,又在旁边给我逐字逐句翻译着,我跟他说了说,他又改了改,直到最后我们都满意了才算是完工。剩下的事就交给七杀自己去办了,凭他的实力哪怕奥马尔和萨菲雅睡在一起,他都能潜进去把信放在萨菲雅的衣裙里。一想到如今计划已经完成了一半,我不由自主地笑出声来。

    哈米斯王子啊,真是不好意思。俗话说得好,解铃还需系铃人,既然是我帮你把萨菲雅王妃放出来的,那就由我终结了这个女人的性命好了。

    “萨菲雅可不可以不死?当然不行。这个女人跟其他人不一样,他是楼兰王的女儿,是奥马尔的妻子,是日后莫罗国国王哈米斯的生母,只有他死了,楼兰和莫罗才会产生仇恨。只要奥马尔把萨菲雅杀了,不管他是否想要攻打楼兰,楼兰王一定会来攻打莫罗的,所以这两国间一定会打起来,打起来了,莫罗国的那一万野蛮人才能势如破竹击溃楼兰军队,一举占领楼兰。这才是我需要的结局。至于萨菲雅,她其实早就该死了。”

    “为了把事情做得更真,还需要去引起侍卫们的注意,然后逃出城去,用那个早就准备好了的伪装成楼兰人的替死鬼把这屎盆子扣得结识一些。”

    我独自念叨着,也没人搭理我。话说,其实也没人。

    真是舒坦。最享受这种计划逐步展开的快感了。就像是一只饿狼慢慢解剖开猎物的身子一样——在肚皮上开个口,划开,肠子、内脏流出来,腥臭腥臭的,再把内脏都摘除,取出了堆在一边,慢慢把皮肉也逐渐分层地肢解开,猎物热乎乎的血糊在脸上,温暖得很。我就是这匹饿狼。我享受着这个快乐。(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