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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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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步闲游来到广场,那个女鬼还没出现吧,我应该还没错过好戏——身为主角之一的我还没到,戏怎么可能演完呢?我紧了紧衣领,莫罗国的冬天就是让人心生倦怠,因为这里的冬天让人除了被窝哪里都不想去。如果不是我有事要做的话我也是不介意和林钱眼儿挤在一个床上睡觉的,好歹还能暖和一点。

    算算时间约莫着也有三更了,女鬼也该到了。我把藏在袖子里的香水攥在手中,一会可全靠它了,为了掩饰气味我还特意把林钱眼儿从哈米斯小王子肚子里取出来的那一截场子揣在怀里,我自己都快被这股子血腥味呛晕过去了。

    又等了那么一盏茶的功夫,女鬼的笑声在耳边回响起来。虽然不是第一次听了,还是毛骨悚然,身上一阵一阵的冷,额头却渗出汗来。那个声音越来越大越来越近,我站在原地,那个声音就在我背后,幽幽的,模糊而又尖利。我一激灵,眼见着打了卷的指甲从我脖颈两边伸过来,涩涩地刮在我衣领上,真是恶心。我听见女鬼在笑,时而天真烂漫时而怨妇寡女时而魅惑妩媚,这一刻像是个小女孩,转瞬就变成了将死的老太太,前一秒清亮堪比世上最好的歌姬,后一秒就像嗓子眼里卡了口浓痰。

    说起来,这就叫做一回生两回熟吧,第一次我哪有心情仔细辨别她的声音呢?

    我感觉女鬼整个身子贴在了我的后背上,除了冰凉刺骨视乎还让我感到了别的什么。她把头抵在我的肩上,侧着脸在我耳边神经兮兮地笑着,时不时用她那条布满绒刺的舌头舔舐我的脸,口水里带着一股子血腥味,这倒也多亏了哈米斯小王子的肠子,不然乍一闻这个味道肯定会晕过去。其实现在我的胃口里已经是翻江倒海了,现在谁拍我一下就能知道我晚上都吃了些什么。

    她的手僵硬地弯折过来,钳住我的身体,指甲在我脸上亲昵地划蹭着,倒像是恋人间互诉衷肠时的爱抚。她在我的脖子上上下舔着、闻着,笑得越来越开心。我感觉到有硬物刮蹭着我的脖子,仔细体会才发觉那应该是她的牙,像狗牙一样尖利参差。嗯,被这种牙齿咬到脖子,估计是必死无疑吧。不过她似乎并不想结束我们之间的调笑,或者是不想那么快结束。她的指甲顺着我的脸划到我脖子上,又划到胸口,又原路划上来。真是不会保养啊,指甲已经发散出老旧的熏黄色了,还带着一股子怪味,像是尸体的味道——我曾经在我父亲的遗骸上闻到过这个味道,里面混杂了香燃烧的味道,纸钱燃烧的味道,蜡烛燃烧的味道,可就是这样我也清楚的记得这种味道,尸体的味道,算不上难闻,自然也不会沁人心脾,或许有的人会对这种味道,嗯,流连忘返吧。

    女鬼还在尽她所能的黏在我身上,想尽办法恶心我。我觉得现在她要是转到我面前用她舌头舔我的脸的话,我一定会把晚饭吐给她的。不过好在她不会这么做,因为转到我面前她就不能掩藏自己的身份了。其实我也不希望她转过来,我还是觉得就这样挺好。她还没发觉,我已经在她红色衣裙上滴了很多香水了,这种味道很持久,而且很容易被人沾染。我只是在林青崖给我的时候打开闻了一下,直到我出门前他身上还有那股子味道。

    我觉得我猜对了,虽然现在还不是验明真假的时候,可我已经有了十足的把握猜对了。我是多希望自己这次猜错了啊。不过猜错了的话,今天晚上就会被女鬼吃了吧,毕竟她已经开始在我脖子上轻轻地咬啮了。有点像是刚刚长牙的小狗一样,牙尖嘴利,但是咬不疼你,只会让你觉得痒痒。

    我悄悄地把香水涂在自己手上,打起精神猛地攥住女鬼的手腕子挣脱开她的怀抱。咦,脖子上脸上都是口水,真是恶心死了。

    女鬼愣了一下,转瞬又嬉笑着朝我飘过来,时快时慢。我背着手把剩下的香水都倒在手心里,眼看着她越来越近,突然往前跑了两步站在女鬼脸前。她一惊,差点把脸贴在我脸上上。我心一横,伸手把她僵直朝前伸着的手掰到两边,右手伸到她脑后揪住她头发,她疼的仰起脸,我则伸出左手“啪啪”两下扇了她两个嘴巴,松开手,她低下头瘫坐在地上。似乎是怕尴尬,她又开始笑起来,缓缓地站起身,还想朝我扑来。

    我该做的事已经做完了,没必要留下来接着跟她演戏了,趁她还没近前我是夺路而逃,火急火燎往皇宫跑。那样子一定像个长了腿的肉球在地上。

    进了皇宫直奔自己的屋子,来到近前一脚把门踢开,疯了一样闯进门里。林青崖正在睡觉,听见这么大的响动,赶紧一咕噜坐起来,把身上的被子全拉到胸口,两只手攥着被头。

    “我没钱没色啊!好汉饶命啊!”

    “谁要劫你了!”我关上门插好,脱了大衣一屁股坐在椅子上喘着粗气。这可是场豪赌,这是在拿我的命赌啊,万一我猜错了,女鬼真的是女鬼,我想我今天是凶多吉少了。

    “你大半夜闯进来我还以为是遭了女**了呢,要是在这被番子女人睡了,我可是亏大了。”林青崖看清了是我也放下心来,无耻地开着玩笑,“大半夜幽会回来怎么跟撞了鬼似的,不会是轻薄人家被挡回来了心里不舒坦吧?”林青崖披上衣服坐在床边。

    “我还真是撞鬼了。”我嘀咕着。

    “女鬼啊?”

    “女鬼。”

    “真要是几年前,那时候你那个模样身条有女鬼看上你我倒是相信,你现在都胖成这样了还有女鬼看上你?莫罗国这边不是不吃猪肉吗。”

    “睡你的觉。”说完了我就不搭理他了,林青崖又絮叨了一会也觉得没意思,一仰身躺在床上接着睡觉。我则在心里盘算着明天的事情。明天可是够忙的了,怎么着也得先问清楚了楼兰王的态度吧。

    第二天一大早,数月来破天荒地一次我又去上朝了,还是站在奥马尔的王座旁边,其他臣子似乎突然不太习惯,上奏时总是不自觉地瞟我,倒弄得我好像是国王一样。其实现在的莫罗国就是这样,没有我的时候,奥马尔还是他的莫罗国国王,只要有我在,他的国王架子马上打了折扣,龟缩一旁如惊弓之鸟,看着我的脸色,这个时候,我才是莫罗国的国王。

    如果雪霏在的话,一定会迎面给我一个嘴巴,告诫我不能得意忘形。她就是这么一个女人,或温柔,或狂放,或逆来顺受,或深明大义,属于不属于女人的特质能够在她身上糅合成一个整体,这或许就是她不同于其他中原女人的地方吧。

    不过我的确不能得意。一个国王再怎么愚蠢也有属于王族的尊严,就好像萨菲雅不会在外人面前展露自己的劳累和软弱一样,这种所谓的尊严可以要了一个人的命,可他们总是觉得尊严更加重要。我总觉得活着更加重要。有人说有尊严的活才叫做活,我却觉得命都没了,还在乎那些个虚名又有何用?尊严,活到最后的那个才能说尊严不尊严的话——因为死人是不会张嘴的。

    莫罗国是个小国,听来听去这些大臣们也只是上奏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什么“羊群又添新丁”之类于国于民无甚关系的事。今天修加没来,可能是昨天太过劳累了请了假了吧,不过按照他的体格应该不是劳累了,而是有什么他不得不去解决的事,又或者是有什么不得不让他躲在家里的事。

    奥马尔似乎也听烦了:“还有什么重要的事吗?”下面的臣子都摇头。“那就散了吧。”奥马尔说着站起身走了,大臣们面面相觑,也就散了。今天萨菲雅王妃也没来,应该是在看护哈米斯小王子吧。

    我跟着奥马尔:“我想去看看小王子。”

    “正好我也要去。”一提到小王子,奥马尔马上来了精神,“这次也多亏了你,不然我儿子就死了。”

    “小王子和我有缘吧。”跟着弘义和尚这么久,“缘”这个字可是被我用的烂熟于胸颇有心得呢。

    “昨天晚上的时候哈米斯跟我说他喜欢你,说你是个好人。”奥马尔揽着我的肩膀说到。其实也有很长时间我们两个没有这么亲密的谈话了,自从他送伊德里斯的人头去中原以后,我们之间就像是隔了一座山,虽然是兄弟相称,却再也没有初见时的放肆。这一切我才是罪魁祸首。毕竟一开始我就没想过与他有什么深厚的交情,他只是我计划中一枚棋子,只不过是他一厢情愿地以为我拿他当兄弟罢了。可如今我也糊涂了,来往间,我们两个到底是谁辜负了谁的情谊?

    奥马尔揽着我往寝殿走,一路上滔滔不绝地讲述着哈米斯小王子的事。从出生开始,第一次哭,第一次吃奶,第一次生疏地爬,第一次出声,第一次咿呀喊着父母,第一次踉跄着走……就像是孩子向别人介绍着自己精心收藏的美丽石子一样,把每一个都拿出来,爱怜地捧在手里告诉别人它的故事,每一次介绍都是他们又一次的邂逅,讲述的人乐此不疲,乐已然收集的石子不疲,乐以后一定会收集来的石子不疲,乐幻想中的石子不疲。或许有一天我也会揽着我的兄弟知己,像奥马尔一样,也给他们讲述静宸的故事,出生到出嫁。

    进了寝殿,萨菲雅王妃趴在床边睡着,哈米斯小王子似乎已经醒了,歪着头看着自己妈妈,一动不动的,是怕吵醒妈妈的好梦。这个年纪的孩子正应该是活泼好动、自私自我的年纪,这个年纪的孩子总是觉得整个寰宇都是围绕着他们在转的,他们想要的,就必须得到,他们厌弃的,就一定要消失。相比之下,哈米斯小王子真是与众不同,不仅仅因为他懂事,更因为他对于疼痛的忍耐力是连许多成年人都不能做到的。这份能耐若是用在其他地方,一定是个天才。

    奥马尔上千了两步发觉小王子醒了,朝他笑了笑,轻轻地来到萨菲雅王妃身后,柔柔地抱住她,在她耳边轻声唤着她的名字。萨菲雅朦胧间挣开惺忪睡眼,那慵懒的样子的确对得起“美人”二字。

    “萨菲雅,你累了,回去睡吧,这里有我呢。”奥马尔轻声说着。我竟没发觉他还有这柔情似水的一面。

    “我没关系的,不累。”萨菲雅淡淡笑着,眼睛的余光看到我,“东方大人也来了,真是感谢您啊。”

    “我和奥马尔国王是兄弟,这是我应该做的。”

    “不,不仅仅是哈米斯的事,还有我父王的事。”萨菲雅似乎很累了,一边说着话一边晃着头想要保持清醒,“我父王答应暂时不攻打莫罗国了。”只可惜啊,这头越晃越晕,萨菲雅也昏沉下去。

    暂时不打莫罗国?等我这最后一把火烧完,打不打莫罗国就不是他楼兰王说了算的了。

    “快去休息吧。”奥马尔一手垫头一手抱腿,把萨菲雅王妃抱在怀里,“既然你自己不去,我就带你过去好了。”奥马尔说着朝我点了点头,抱着萨菲雅从我身边走出去了。奥马尔额头有汗渗出来,看起来逍遥丸已经把他的身体彻底搞砸了。

    我走到哈米斯小王子床前坐下。

    “我的小王子,今天疼吗?”

    哈米斯小王子对我咧嘴笑了笑:“其实挺疼的,像是被人把肚子剪开了一样。不过母亲很担心,我不想让母亲担心,所以我一直忍着没说。你也不许跟他们说哦!”

    “放心吧,我是不会告诉他们的。”

    “父王常说,男子汉疼也不能哭鼻子!所以你千万不能说出去,不然他们会觉得我不是男子汉的。”哈米斯王子从痛疼中挤出一点点笑容。小王子,这个时候哪怕你说出来,别人也会觉得你是个男子汉的。

    “楼兰好玩吗?”或许让他想点别的他能好受一点吧。

    “好多人呢,卖什么的都有,母亲的父王也对我很好,我都吃胖了!”哈米斯小王子说,“不过我觉得还是莫罗国好。”

    “为什么啊?”我还真是明知故问啊。

    “因为这里是我的家啊。”哈米斯眨着眼睛,“你不觉得家是最好的地方吗?”

    “哪也得看家里有什么。”我攥着哈米斯的小手,细细滑滑的,肉呼呼也挺可爱的,“你觉得家里好是因为你的家里有一个爱你的父王,有一个爱你的母亲,还有你喜欢的其他人。”我顿了顿,“可是我家里只有无尽地争夺和一群愚蠢还想要把你打败的笨蛋。”

    “那他们可真够笨的!还有人能打得过你啊?”哈米斯问。

    “我只是个普通人,想弄死很简单啊。”我无奈地摆摆手。

    “你是我见过懂的最多的人,比那个阿勒哈达智者懂的还多。”

    “那小王子想不想成为懂的最多的人啊?”我玩笑着。西域的皇子,想必都是孔武有余,谋略不足的吧。

    “我不仅要成你这样的人,还要成为修加那样的人!”哈米斯抬起手攥着拳头,这副小大人的样子平日里我最讨厌了,如今看上去也是可爱更多一些吧。他只是个孩子,何必为难他呢?

    “那你以后跟着我学习我们中原的文化吧,我就是因为是中原人,才会懂得多的。”

    “有关系吗?”

    “当然了!”我一拍胸脯,“我们那里地大物博,名家辈出,或是读万卷书,或是行万里路,我们那里都可以,自然懂得多了。”

    “那你教我吧!总有一天我会超过你的哦!”哈米斯小王子的神态表情真像极了英雄出征前的样子,那样自信,自信到遮天蔽日。当年释迦牟尼降生后一手指天一手指地称“天上地下唯我独尊”想来也就是这个样子。

    “等王子身体彻底好了就可以来我的书馆上课了,我会把我毕生所学都教给你,我等着王子超过我的那一天。”

    “你喜欢被我超过吗?我最讨厌别人超过我了。”小王子不明所以地看着我。的确,他却是遗传了奥马尔的脾气,样子却更多的遗传了萨菲雅王妃,明眸朱唇,长大了也是个翩翩少年吧。

    “老师都是希望自己的学生比自己更好的,这是为人师表的心意。”我记得曾经家里的教书先生也是这么跟我说的。他说如果不希望自己的学生好,不教就是最简单的手段,可这样于学于国,都是没有益处的。

    “这样吗……”小王子沉吟着,看起来对于这个年纪争强好胜的孩子而言,还需要好些时日才明白这个道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