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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台正令史梁在三品蕴位。
2中华书局标点本《隋书》三册74页此处作“太子左右二卫率、殿中将军及丞”,其中顿号“、”误,应删。因“殿中将军及丞”乃太子二卫率属下之殿中将军及丞,加上顿号,只会造成混乱。“杂号护军”,见《宋书·百官志下》。
2“署”字今本《宋书·百官志》无。按《宋书·百官志》官品表第六品中有“诸县署令千石者”,六百石、千石相对,可知六百石上当脱一“署”字。又《通典·职官十九》晋官品丧第六品下有“诸县置令秩千石者”,第七品下有“诸县置令六百石者”,和宋志所载比较,知“置”均“署”之讹。晋有“诸县署(置)令六百石者”,则宋当亦有之。
2.郡丞梁制不载。陈制万户郡丞和不满万户郡丞分别在七、八品,可推定梁制亦当在流内。
3.诸县、署长梁制不载。据《后汉书·百官志五》,县长秩四百石或三百石,署长四百石。陈制五千户以下六百石县令在九品,则不满六百石之县长自在九品以下,亦即梁当在一班以下。诸署长位次于诸署令,诸署令梁在一班,则署长亦当在一班以下。
杂号宣威将军以下据《通典·职官十九》,门品二品铨选的军号二十四班,与宋、齐军号的对应关系是二十四班相当宋齐骠骑、车骑等。二十三班相当四征等十六班相当征虏,十五班相当冠军,十四班相当辅国,十三班相当宁朔。十二班以下未言相当宋齐何军号。但依十六至十三班的对应比例,据宋志宣威将军以前尚有建威至凌江共军号十八,则到杂号宣威将军以下,其相当的军号自应由“不登二品”者铨选,亦即其官相当于流外。
由此可见,宋制官品八品基本上转为梁改革后官制的流外官。
至于宋制官品六品,十四类官,虽然几乎全转为梁改革后官制的流内官,但一般班次均高于和宋制官品七品对应的流内官,最高的达到十一班(皇弟皇子师),九班、八班也颇多。而后者最高才只有六班(公府掾属、太子洗马)。
综观宋制官品六、七、八品和梁改革后官制之对应关系,可以肯定,梁制十八班不是宋制六品以上,而是七品以上官品的重新组合。
这样改革,有着历史根据。
自汉以来,官秩二千石(相当于官品四、五品)与千石(相当于官品六品)之间固然有着一条重要界线,而官秩六百石(相当于官品七品)与四百石(相当于官品八品)之间,也存在一条重要界线。《汉书·宣帝纪》黄龙元年诏“吏六百石,位大夫,有罪先请,秩禄上通,足以效其材力,自今以来,毋得举”。表明六百石是大夫等级,享有先请特权。什么叫“秩禄上通”?《礼记·儒行》“上通而不困”。郑注“上通,谓仕道达于君也”。据此可知“秩禄上通”便是其官职是直接效力君主,政绩可上达于君主之意。按汉代公府与州郡辟除掾属,秩禄最高四百石(公府东、西曹掾),见《后汉书·百官志一》。这些掾属有事只与辟主相通,相互有君臣关系,相当于先秦的“陪臣”,由“士”充任,而不能上通于君主。汉宣帝不许举六百石官吏,就是为了给这些掾属之察举开辟道路,反过来也就证明二者之间存在一条重要界线六百石以上是大夫,四百石以下是士,多数是“陪臣”。这条界线也体现于晋宋礼制中。《晋书·礼志下》西晋元会朝贺,二千石以上与千石以下固然有着截然不同礼制,已见前考;另外六百石即官品七品以上与四百石即官品八品以下礼制的不同同样突出,这就是除服务人员(如一些郎官等)外,凡元会正式成员,亦即在殿前设有位次者,均六百石以上官吏,而无四百石以下官吏位次。这恐怕仍是汉代大夫上通之制的延续当然,这并不意味四百石以下全不能上通,如少数四百石、三百石之县长、郎中等,亦可上通,宣帝诏只是大体划一界线。《后汉书·光武帝纪》建武三年将“先请”范围扩大到秩禄三百石,但只限于“墨绶长、相”,即直接效力君主可“上通”的官吏,精神同。
2。
通过以上改制,梁武帝将十八班界线划在宋、齐官品七品以上,规定由门品二品之人充选,实际上就是将原来一般情况下最高能升至官品六、七品,即层次较高的低级士族(门品约三品),吸收到门品二品即高级士族行列中了3。这是因为在宋、齐两代低级士族的儒学修养、文化素质、统治经验日益提高,越来越表现出他们在巩固封建皇朝统治中的才干和作用,因此梁武帝为了自己朝廷的利益,采取承认现实的政策,在继续拉拢琅邪王氏、陈郡谢氏等第一流高门,也不忽视重用某些有才干、有作为的一般高门的同时,不得不进行改制,大幅度地拉拢、讨好这一社会力量。具体变化大概是凡原来上代往往充任宋、齐六、七品官位,本人官位又在改制后的十八班以内,便由低级士族升为门地二品,成为高级士族,从而为合乎制度地取得五品以上特别三品以上官品,准备了资格、条件。梁武帝在位期间最信用的一批参与机密的大臣,除周■为一般高门外,其他原来多为这类低级士族如徐勉,被梁武帝目为“寒士”;朱异,自称“寒士”范云“起家(宋武陵王赞)邱州西曹书佐,转法曹行参军”,俱见《南史》本传。如起家法曹行参军,还有可能是一般高门,起家州西曹书佐(即西曹或西曹从事,亦即汉代功曹书佐,见《宋书·百官志下》,梁在改制后的一班),原来只能是低级士族。梁代这些人都升至五品以上高位,如范云,尚书右仆射,三品;徐勉,尚书仆射,十五班,右光禄大夫,十六班;朱异,中领军,十四班。而且门阀也改变了。《南史·张缵传》出身范阳张氏,“本寒门(低级士族)”,弟张绾曾被人目为“寒士”(《周书·刘璠传》)。可是因父张弘策助梁武帝夺天下有功,三子包括缵均起家秘书郎(乃著名高门起家官),缵、绾均位吏部尚书、尚书仆射。门阀未升二品,是不可能得此任命的。《资治通鉴》卷一六一太清二年条梁武末年,欲利用侯景,景“征求无已,朝廷未尝拒绝。景请娶于王、谢,上曰‘王、谢门高非偶,可于朱、张以下访之。’景恚曰‘会将吴儿女配奴!’”侯景生气的是未能与第一流高门王、谢联姻,并不意味朱、张门阀低;相反,从梁武对侯景征求一直给予满足推测,朱、张肯定门阀也比较高,只不过稍逊王、谢而已。“朱、张”,胡三省注“谓朱异、张绾之族也”。这不但再次印证范阳张氏门阀升得相当高,而且也表明朱异自称“寒士”,是就过去的门阀而言,或就与原高门交往中仍被目为寒士而言(此即朱异所谓“诸贵皆恃枯骨见轻”,见《南史》本传),其实在户籍记注上,在吏部铨选文书上,他已和范阳张氏一样,升为相当高的门阀了。总之,梁武帝改制,乃是东晋末至宋、齐间士族队伍变化在官制上的反2《晋书·舆服志》规定车制,也只有六百石以上官吏制度。又《晋书·礼志》中、下篇两见以官品六品以上为界线,但都只涉及局部问题(一为晋成帝杜皇后死,选六品子弟为挽郎;一为晋孝武帝于太学行释奠礼毕,会六品以上官吏),和汉代以来一般的大夫上通之制并不矛盾。3《南史·王僧孺传》梁武帝诏僧孺“改定百家谱”。僧孺曾“通范阳张等九族”以代“雁门解等九姓”,或即反映官制改革内容的一部分。当然,梁武帝的改革也可解释为进一步扩大高级士族特权,将官品六、七品的推选也从低级士族手中夺走,完全转归高级士族。可是这和东晋以来士族的整个发展趋势(高级士族没落,低级士族逐渐取而代之)不合,是不可能的。观梁武帝全部政策自明。如他即位前就上书反对“甲族以二十登仕,后门以过立试吏”,为“后门”即低级士族鸣不平,即一例。周一良《论梁武帝及其时代》,载《中华学术论文集》。有关问题考证、分析极详。映。它表明,宋、齐门阀制度虽仍处鼎盛时期,高级士族仍占据高官要职,享有种种特权,但已极大程度上要受皇权支配和限制,特别是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各个层次的士族升降、兴衰已大不相同。梁武帝官制改革,便是宋、齐这些变化的一个总结。
附带一说,前言宋、齐多以“寒人掌机要”,为什么梁武帝改革着重照顾、优待的却是原来的“寒士”呢?
原因有二第一,由于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程度的限制,从东晋末至宋、齐,只有原来的低级士族儒学修养、文化素质、统治经验显出长足的进步,逐渐在顶替原来的高级士族,充当支撑封建大厦顶梁柱的角色。与低级士族有所不同,役门、寒人虽得到皇帝出于种种动机的信用而“势倾天下”,但多半仅长于吏事和武职,儒学修养、文化素质尚未跟上,还缺乏从封建统治的整体、长远利益着眼,考虑和处理政务之水平,因而一旦得宠,虽能带来短期效益,往往因贪污纳贿,胡作非为,最后反而导致皇朝或君主的覆败。沈约在《宋书·恩倖传序》中便说“民忘宋德,虽非一涂,宝祚夙倾,实由于此(指信用恩幸)”。这就是说,从整个社会发展趋势言,役门、寒人的德、才虽有进步,但与士族特别高级士族平起平坐的条件尚未成熟。所以新起的梁武帝君臣不可能重视他们。
第二,宋、齐两代,特别宋代的君主和皇族虽然原为低级士族,可都是以长于吏事、武职和权术,乘前朝末年种种矛盾尖锐,统治昏乱之机,夺取政权的。本身气质则与寒人比较接近。所以为了巩固统治,君主一方面固然不得不拉拢、拔擢某些有才干而又愿意为自己效忠的高级士族,和文化素质、儒学修养好的低级士族,治理国家;另一方面出于种种特殊目的(如解决与皇族、大臣之间矛盾等),需找亲信密谋、商议时,气质相近而又极力謟附、迎合自己的寒人,便入选了。梁武帝的气质则不同。尽管过江的兰陵萧氏各支本低级士族,多以武功显,但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儒学修养、文化素质已有了很大提高,梁武帝萧衍之学术与文才更为突出,所以他虽仍重吏事,但在他面前,寒人多半任奔走之劳,参与内省政事谋议的均范云、徐勉、周■、朱异一类兼长吏事的士大夫。君臣在一起有时还讨论经学、礼学、文学、佛学等,甚至吟诗作文,仅长于吏事的寒人很难与他气味相投。《南史·朱异传》本小官,梁武帝召见,“使说孝经、周易义,甚悦之。谓左右曰朱异实异”。随后朱异便逐步飞黄腾达。这种情况,宋、齐幸臣无一其例。《隋书·百官志上》天监九年梁武帝下诏将过去由寒人充任的尚书五都令史,“革用士流”,委派的五个人并登门地二品,“才地兼美”。这虽然不涉及参与机密问题,也从一个方面反映了梁武帝对仅长于吏事之寒人的态度。
北魏孝文帝定姓族的标准关于五胡十六国时期“典定士族”和“定士族旧籍”问题,前面已经简略分析。
对于后燕慕容宝所定士族,北魏孝文帝改革前大概是承认的。《魏书·高允传》上书建议于郡国立学,“学生取郡中清望先尽高门,次及中第”。“显祖(献文帝)从之。”北魏建国至显祖时从未清定士族,所云“高门”、“中第”,自依五胡十六国以来,特别慕容宝之制。
随着汉化的推行,北魏孝文帝定姓族,一方面对鲜卑贵族固然不得不以当代三世官爵为标准;另一方面对汉人重定士族高下,则似乎是以魏晋官爵为主要标准;至少定第一流高门是如此。
《资治通鉴》卷百四十建武三年魏主雅重门族,以范阳卢敏、清河崔宗伯、荥阳郑羲、太原王琼四姓,衣冠所推,咸纳其女以充后宫。陇西李冲以才识见任,当朝贵重,所结姻■,莫非清望,帝亦以其女为夫人。诏黄门郎、司徒左长史宋并定诸州士族,多所升降其穆、陆、贺、刘、楼、于、嵇、尉(代人)八姓,自太祖以降,勋著当世,位尽王公,灼然可知者,且下司州、吏部,勿充猥官,一同四姓。看来宋弁定诸州士族,最高等级无疑就是这“四姓”。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这“四姓”入魏后到孝文改革前的官爵全都不很高。
范阳卢氏卢玄,宁朔将军(四品上,此据孝文帝所颁第一职令,下同)。子卢度世,平东将军(从二品上)、青州刺史。孙卢渊,仪曹尚书(二品中)。渊弟敏,议郎(当即中书议郎,五品中)。
清河崔氏崔玄伯、崔浩一支入魏虽官至八公、三公,十分显赫,但因国史案已遭族灭。其余早入魏各支无一达此高位,如崔逞在北一支到孝文帝初,且灭绝。此外崔亮、崔光都是晚入魏的“平齐民”,上代仕南朝,到定姓族时二人官位均不算很高(亮,中书侍郎,四品上;光,散骑常侍,二品下),更无三世官爵可言。至于崔宗伯,是崔逞留在南朝第二子崔諲的后代,入魏颇晚,似未入仕。子崔休,至定姓族时才位尚书郎(从五品中)。
荥阳郑氏郑蠢曾祖仕后燕;祖,史无传;父,不仕。本人于定姓族时已卒,位中书令(二品中)。当时子郑懿不过位司徒左长史(四品上)。
太原王氏王琼祖慧龙,晚入魏,最高位龙骧将军(三品上)、荥阳太守。琼父宝兴,袭军号为龙骧将军。琼本人定姓族时为前军将军(从三品上)、并州大中正。
以上无一人达官品一品。如果就封爵言,这“四姓”最高不过为“侯”,无一达“公”者(郑羲乃“假南阳公”,不得世袭,与正式爵位不同)。孝文帝改革前封爵甚滥2,爵位并不足贵,故孝文第一职令亦不载其品级。这“四姓”如从当代官爵言,都不如赵郡李氏和陇西李氏。
赵郡李氏李顺,都督四州诸军事(二品上)、太常(从一品下),爵高平公。从父弟李孝伯,位尚书(二品中),爵宣城公。顺子敷,中书监(从一品中)。敷侄宪,定姓族时位建成将军(四品中)、赵郡内史。
陇西李氏以下官爵,除另注明者外,均见《魏书》、《北史》各本传。
2参见《文献通考·封建考十四》按语。
此据李宪墓志铭,见《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第六册。
李宝本西凉宗室,归顺北魏后位镇南将军(从一品下)、并州刺史,爵敦煌公。长子承,位龙骧将军(三品上)、荥阳太守。承弟冲,定姓族时位镇南将军(从一品中),爵陇西公。
这“四姓”当代官爵甚至也不如门阀比两李氏还低的士族。如勃海刁氏,刁雍入魏位征南将军(从一品中)、特进(一品下),爵东安公。顿丘李氏,李峻因系外戚,先后封公、封王,位太宰(一品上)。弟诞,封陈留公,官镇西大将军(从一品上)。诞弟嶷,封彭城公,定姓族时,诞子崇已位安东将军(二品下),嶷子平,已位太子中庶子(三品中)。
可是孝文帝定姓族时“四姓”的门阀却最高。重视与汉族高门联姻的孝文帝,如上所引《资治通鉴》记载,对“四姓”,是因他们为“衣冠所推”即门阀高而“咸纳其女”;对陇西李冲则首先因他“以才识见任”,方“亦以其女为夫人”。至于对赵郡李氏之女,则根本没有放在眼里。后来孝文帝为六个弟弟聘高门之女,同样不及赵郡李氏。当然,这并不意味赵郡李氏门阀很低。前引《资治通鉴》下文又说,“时赵郡诸李,人物尤多,各盛家风,故世之言高华者,以五姓为首”。可见赵郡李氏比陇西李氏虽略低,但仍属“高华”,共同构成“五姓”中之一姓。
那么究竟根据什么标准定门阀高下的呢?
主要当依据魏晋官爵。
范阳卢氏卢毓,曹魏三公;卢钦,西晋尚书仆射。
清河崔氏崔林,曹魏三公;崔随,西晋尚书仆射。
荥阳郑氏郑浑,曹魏列卿(将作大匠);郑袤,西晋三公(未就)。
太原王氏王昶,曹魏三公;王浑,西晋三公。
而陇西季氏、赵郡李氏魏晋间却无确凿的、值得称道的官爵可言。
“四姓”与二李门阀高低主要决定于魏晋官爵之有无,是十分清楚的。
当然,如果上代魏晋无闻,但五胡十六国时官爵显赫,后者在一定范围内也是孝文帝定姓族的重要依据。如陇西李宝、李冲,本西凉皇室,社会声望自然极高。赵郡李顺,祖李颐,高阳太守,武安公2;父李系,后燕散骑侍郎(官品五品);从父李勰,史书虽未载其官爵,但既称“有声赵、魏间”,以至魏道武帝平中原,闻其已死,甚悼惜,竟赠将军、太守之位,自亦五胡十六国名族。勰子李灵能与范阳卢玄等一起被魏太武帝所征,征至京师由平民直接拜中书博士(即原国子博士,从五品上),当亦依据十六国旧籍。所以,我们估计陇西、赵郡二李定为高门,当决定于十六国旧籍,上升为第一流“高华”,则依靠入魏后显赫之官爵。而和二李情况不同,如前述顿丘李峻等,虽入魏后官爵之显赫少有伦比,但因上代魏晋、五胡十六国俱无闻(仅知李峻父位刘宋清浊不分的济阴太守),估计当出身役门、寒人,所以定姓族时门阀远比不上“四姓”、“二李”,虽然也是高门。
再举一例。
《北史·宋隐传》出身广平宋氏,曾祖、祖、父“世仕慕容氏,位并通显”。由隐从弟宣、从子愔起,子弟先后仕魏,官位最高不过员外散骑常陇西李氏西晋当为寒门,见唐长孺《论北魏孝文帝定姓族》,载《魏晋南北朝史论拾遗》。赵郡李氏,多称东汉名士李膺之后,即便此说可靠,团其后入魏晋间默默无闻,不是“势族”,对北魏定姓族也不起多少作用。
2《唐书》卷七十二上《宰相世系表》。
侍(从三品上)。愔孙宋弁,孝文帝用为黄门郎(三品中),兼司徒左长史。“时大选内外群官,并定四海士族,弁专参铨量之任,事多称旨”。弁也”自许膏腴”。可是有一次孝文帝“以郭祚晋魏名门”,谓弃曰“卿因当推郭祚之门”。并不肯。帝曰“卿自汉魏以来,既无高官,又无俊秀,何得不推?”按郭祚出身太原郭氏,乃汉大司农郭全,曹魏车骑将军(二品)郭淮弟郭亮之后。淮侄奕,西晋尚书,“有重名,当世朝臣皆出其下”。五胡十六国时郭氏似未出仕。入魏,郭祚祖逸最高位徐州刺史;祚父洪之,坐崔浩姻亲诛。祚定姓族时位散骑常侍(二品下)。以上材料表明广平宋氏入魏并非显宦,与太原郭氏大略相同,可是因为按旧籍宋氏于十六国时“位并通显”,是高门,故宋弁得负责定姓族之事,孝文帝临终还以宋弁为六名辅政大臣之一。而郭氏尽管五胡十六国默默无闻,但因是“晋魏名门”,所以孝文帝要宋弁推郭祚门阀在前。这与孝文帝推崇“四姓”之精神完全一致。考虑十六国旧籍,特别是重视魏晋官爵、门阀之风,早已在北魏社会流行。《魏书·崔浩传》与崔赜、崔模虽同出清河崔氏,但“浩恃其家世魏晋公卿,常侮模书·王慧龙传》自称出身魏晋太原王氏,王氏世齇鼻(酒糟鼻),“慧龙鼻大”。司徒崔浩曰“真贵种矣”,推崇其高贵血统,并妻之以女,“数向诸公称其美”。随着汉化发展,类似崔浩思想在社会上进一步扩散,到孝文帝定姓族时,把魏晋官爵放在主要地位,便毫不奇怪了。
关于重视魏晋官爵之风,还表现于许多人往往假托两汉魏晋显宦之后代。《魏书·成淹传》“自言晋侍中粲之六世孙”。《张熠传》“自云汉侍中张衡是其十世祖”。《温子昇传》“自云晋大将军峤之后也”。类似情况还可见刘道斌、孙惠蔚、陈奇、窦瑗、王显、赵黑、抱嶷各传。甚至前述“四姓”之一的王慧龙,也是“自云”出身太原王氏,只因崔浩赞许,方才得到王朝承认。这种风气既推动了定姓族对魏晋官爵之重视,也是定性族重视魏晋官爵之制在社会上之反映。
由上也可证明,唐代柳芳关于北魏孝文帝重定郡姓高下,系以北魏三世官爵为主要标准之说,并不完全符合当时实际。
以下参见《魏书》本传、《三国志·郭淮传》及注、《晋书·郭奕传》。第四节门阀制度的衰落南北朝后期是门阀制度的衰落时期。
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自南北朝后期起,门阀制度走向衰落。最主要标志便是士族在官吏选拔与任用上所享有的特权逐渐削弱,寒人或庶人比重在各级政权之品官中进一步增加。其结果首先是官吏铨选上的士庶界限难以坚持,长期存在的清浊之分逐渐淡化以至消失。随后,门品失去了意义,至隋,九品中正制亦被废除。最后,在唐代,由原来士族演变而成的郡望、氏族,特别是一些旧有的高门,社会地位虽高,选官特权和免役特权则已丧失,剩下在婚姻上的高自标置,与人际关系上对非旧有高门、士族的歧视,因为已失去经济和政治基础,成为无本之未,延续至唐末,终于在社会上基本消失。门阀制度也就完全退出历史舞台。
下面对以上观点略加申述。
南朝后期在南朝后期,如前所述,梁武帝在位期间信用一批原来的低级士族进入秘书咨询机构,以至宰相机构。梁武帝的主要着眼点在于这批低级士族儒学修养、文化素质和统治经验已经或正在超过原来的高级士族,必须越来越多地依靠他们巩固统治。因此,他虽然没有象宋、齐君主那样信用寒人掌机要,但其政策精神从一开始可以说就在鼓励寒微士人和寒人提高儒学修养、文化素质,并把达到标准的吸收入各级政权。试看下例。
《隋书·百官志上》天监四年,梁武帝置五经博士各一人,开馆招生。“旧国子学生,限以贵贱,帝欲招来后进,五馆生皆引寒门俊才,不限人数”。《梁书·武帝纪》天监八年诏凡五馆生,“其有能通一经,始末无倦者,策实之后,选可量加叙录。虽复牛监羊肆,寒品后门,并随才试吏,勿有遗隔”。
这里有两层意思。
第一,五馆生皆引“寒门俊才”,主要当指招纳寒微士人子弟。按西晋国子学生只收官品五品以上子弟。至南齐,已经下降到官品六、七品的子弟。据《南齐书·礼志上》,齐高帝时规定入国子学的资格,自“王公已下”,最低包括太子舍人、领军与护军诸府的司马和咨议参军等官(均七品)子弟。如今梁武帝将这一“限以贵贱”的条件再降低,则“寒门俊才”自一般当属门地不登二品,即门地三品以下的寒微士人子弟。不过从“牛监羊肆,寒品后门”句推测,似乎寒人子弟也可入学。按“寒品后门”,自指寒微士人子弟,与“寒门俊才”涵义相近。而“牛监羊肆”则不同。它与“寒品后门”并举,疑是当时熟语。《周礼·夏官小子》“掌祭祀羞羊肆、羊肴、肉豆”。对此“羊肆”,前郑、后郑训诂有异,我们可以不管,总之与陈奉羊牲进行祭祀有关。梁武帝之“羊肆”当指掌管这类事物之官吏。又《唐六典》卷十七、《通典·职官七》均记魏晋以下太仆属官有掌管马牛羊畜牧之事者,叫《梁书·武帝纪上》齐代“甲族以二十登仕,后门以过立试吏”。“后门”虽比不上甲族,但毕竟三十岁起便可出仕,与庶人服徭役不同。又“寒品”,也是在中正官那里有“品”,“寒”,当指门地三品以下,而庶人、寒人、役门是没有中正之“品”的。
“牧师令”、“牧监”。疑“牛监”与之类似。这一类“牛监”、“羊肆”,南朝多用寒人。如掌陈奉牛羊等牺牲之事的廪牺令,齐梁用三品勋位,见《唐六典》卷十四。又如掌管皇帝车、马,地位应略高于“牛监”、“羊肆”的乘黄令,梁亦用三品勋位,见《唐六典》卷十七。由此可见,说“牛监羊肆”指一些由寒人充任的官吏(这里包括指他们的子弟),是很有可能的。
第二,重视并提倡儒术。这与梁武帝本人的儒学修养、文化素质有关,也是时代使然2。《梁书·武帝纪》天监四年诏“今九流常选,年未三十,不通一经,不得解褐。若才同甘(罗)、颜(渊),勿限年次”。此诏指的虽是由士人铨选的流内官,一般不涉及寒人,但强调官吏必须通经,将通经与“才”等同看待的精神,同样适用寒人。所以前引关于五馆生之诏也称能通一经,便可由吏部量加叙录;并且不论出身寒人或寒微士人,全都“随才试吏”。后句的“才”,与前句的通经,也是一致的。我们知道,在这以前,从东晋以来庶人、寒人只能靠吏干、武功谋取仕进。由于中正无品,察举无望,通经读史对他们是无用的。因而少数寒人虽升高位,与士族比,不但制度上官分清浊,更重要的是,气质也有很大不同。而梁武帝的开五馆,却为寒人仕进开辟了一条新途径,鼓励和推动他们钻研经学,提高文化素质,从而客观上为后来从气质上泯灭士族与寒人界限,为门阀制度的瓦解创造了条件。
在梁武帝新政策的影响下,私人讲学传经之风也逐渐发展。据《南史·儒林传》,梁陈两代计有伏挺、孙详等十余人,均为普及文化做出了贡献。寒人凭经学、史学、文章入仕为流内官者逐渐增多。《南史·儒林沈峻传》,“家世农夫,至峻好学遂博通五经,尤长三礼”,由兼国子助教(流内二班)升兼五经博士(流内六班)为其一例2。这样,梁、陈之时寒人既继续凭借吏干、武功仕进,甚至升为高官显贵,与高门平起平坐,陈霸先以寒人夺取帝位,更开了南朝从未有过的先例(宋、齐、梁开国诸帝均出身低级士族)。同时,寒人又开始通过经史学术跻身九流,逐渐向士族转化。此外,还有一个新情况也必须看到。这就是由于自东晋以来官分清浊,清官声望越来越高,因而逐渐形成易代之际往往用清官,而不能再象东晋、刘宋那样用浊官奖励寒人的吏于和武功。如齐末梁初,就有不少“吏姓寒人”选为清官,甚至得到了黄门郎、散骑侍郎这样长期为高门垄断的极清之职,见《梁书·文学钟嵘传》。梁末陈初,也是“员外常侍,路上比肩;咨议参军,市中无数”,两者也都是清美之官,见《陈书·徐陵传》。
所有这一些,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必然导致士庶界限走向模糊。《陈2东晋以后,玄风独振,士族高门放松儒家经典即古代统治经验之学习,使封建政务遭到不小损失。有鉴于此,南朝刘宋、萧齐先后兴国子学,尽管时置时废,但崇尚经学之影响却在扩大。梁武帝正是顺应潮流,在此基础上进一步重视儒术的。
门阀制度鼎盛时期,被察举者一般得是士族,寒人是没有资格的。见唐长孺《南北朝后期科学制度的萌芽》,载《魏晋南北朝史论丛续编》。
2又参见《南史·儒林孔子祛传、文学吴均、周兴嗣传》。
在梁、陈,通过经史学术而取得流内官之寒人,疑继续充任一、两代,即可转化为士族,如“家世农夫”的沈峻,因通经致位流内官后,子沈文阿习父业亦位五经博士,遂成士族。时有王元规者,自恃士族,不愿与“郡土豪”联姻,认为不能“辄昏非类(寒人)”,可是却“少从吴兴沈文阿受业(捐私馆)”,是沈文阿已是士族之证。参见《南史·儒林传》。
书·章华传》“家世农夫”,“素无伐阅”,可是至章华因为“好学”,竟冲破了士庶天隔的界限,“与士君子游处,颇览经史,善属文”,仕为流内官。《陈书·周迪、周敷传》周迪“少居山谷,有膂力,能挽强弩,以弋猎为事”,自是寒人。可是因为“勇冠众军”,梁末动乱竟被“郡中豪族”推为领袖。当时同郡周敷也是豪族,“迪素无簿阀,恐失众心,倚敷族望(《资治通鉴》卷一六六作“族望高显”),深求交结。敷未能自固,事迪甚恭”。此事一方面反映门阀制度仍有一定影响,另一面从诸豪族推迪为主,周敷事迪甚恭,而迪原来官位并不高,也可看出,寒人只要有才干,凌驾士族,或与士族平起平坐的可能性,比东晋、宋、齐已进一步增加(假如周迪原已官居方面,权势甚重,而被豪族、士族推为主,情况就不足为奇)。
《隋书·百官志上》称“陈依梁制其官唯论清浊,从浊官得微清,则胜子转(《通典·选举二》“转”作“迁”)”。其实这是南朝共有现象。由于不少寒人通过各种渠道涌入士族行列,许多低级士族转化为高级士族,门地二品的队伍也不断扩大,因而官分清浊以保障高门甲族优越地位之制(见本书55至5页),其实际作用已大大减少了。
除了寒人地位的变化外,梁、陈高级士族的状况也发生极大变化。
东晋与南朝前期,高级士族子弟不管才干如何,都可凭门阀直接起家,所以往往不参与需要考试的察举与国学,特别是第一流高门。以琅邪王氏为例,东晋与南朝前期,没有一名子弟入国学;举秀才者亦为声望稍逊各支。宋、齐最显赫的王弘、王昙首两支,除王融因祖王僧达犯罪而死,父道琰因而流放,本人方应秀才之举外,其他无不直接起家。而至南朝后期,仍以琅邪王氏为例,其起家于梁、陈,《梁书》、《陈书》、《南史》有传者共十六人,即琮、训、琳、铨、锡、佥、规、褒、承、冲、通、劢、质、固、玚、瑜。其中国子生八人(琮、训、锡、佥、承、通、劢、质),举秀才四人(规、褒、琳、固),直接起家三人(铨、冲、玚),起家不明者一人(瑜)。举秀才者中,王规、王褒正是齐代最显赫之宰相王俭之嫡孙和嫡曾孙,相继袭爵南昌县侯,且为外戚(王规妹为梁皇后)。另两人王琳、王固虽非王弘、王昙首两支,但琳父王份已仕梁位尚书左仆射而上升为新的显赫一支,王琳又尚梁公主,历清官,有子九人,诸史书有传者七人。或直接起家,即王铨;或为国子生,即锡、佥,通、劢、质;或举秀才,即固。
为什么会发生这么大的变化呢?
其直接原因,除上述梁武帝重视经术,甚至下诏强调“九流常选(其中自然包括高门子弟),不通一经者不得出仕”,以及规定学校学生策试得第,出仕可不受年龄限制,促使或吸引高门适应这一形势外,还与统治集团对文学的态度有关。
由于齐、梁之际很长一段时间南北没有发生大规模战争,社会秩序比较稳定,文学得到进一步发展,并博得君主、贵族、官僚的欣赏与重视。《梁书·刘孝绰传》出身刘宋时方兴起的高门彭城刘勔一支,因善文,得梁武帝欣赏,除极清之官秘书丞。梁武帝曰“第一官当用第一人。”《梁书·文学庾於陵传》,出身颖川庾氏,时为一般高门,“博学有才思”。“旧事,东官官属通为清选,洗马掌文翰,尤其清者。近世用人,皆取甲族有才望,《隋书·百官志上》“陈依梁制,年未满三十者,不得入仕。唯经学生策试得第得仕”。《梁书·王承传》、《陈书·萧乾传》,均于梁代以国子生策试得第,十五岁即出仕,不受年龄限制。时於陵与周舍(一般高门)并擢充职,高祖曰‘官以人而清,岂限以甲族。’时论以为美。”《梁书·徐摛传》出身一般高门东海徐氏,任太子宫官,为文创立“官体”。“高祖闻之怒,召摛加让,及见,应对明敏,辞义可观,高祖意释。因问五经大义,次问历代史及百家杂说,末论释教。摛商较纵横,应答如响,高祖甚加叹异宠遇日隆。领军朱异不说曰‘徐叟出入两官,渐来逼我(指将取代其权位)’”。这些表明,文学已发展成为飞黄腾达的一个途径。而要向当政者,特别是君主,炫耀自己的文学才能,作为一个尚未出仕的青年来说,正常、稳妥的渠道便是“举秀才”,因为秀才需应策试,从现存《文选》卷三六所载齐、梁三组策秀才文看,没有文学才能,是无法对策夺标的。也正因此故,在齐、梁,已经出仕者,往往还愿意举秀才,以博得当政者赏识。如《梁书·张率传》出身吴郡张氏,齐末已起家人们欣羡的清官著作佐郎,不久又举秀才。再如《梁书·顾协传》出身吴郡顾氏,梁初已起家扬州议曹从事史,兼太学博士,又举秀才。“尚书令沈约览其策而叹曰江左以来,未有此作”。所有这些变化,便不能不给琅邪王氏极大影响。
此外,必须看到,还有一个因素,大概也促成了高级士族的上述变化。
这就是梁武帝一代范云、周舍、徐勉、朱异诸人飞黄腾达的示范作用。如前所考,范云、徐勉、朱异出身低级士族,周舍也不过是一般高门,可是他们竟先后位宰相或握实权约数十年。其原因,晓习吏事虽是一个方面,但更重要的是他们全都博通经史,文才出众。陈代姚察把徐勉、朱异致位卿相仅归因于“明经术”,固然不全面,不过如果说是因为他们具有一种结合经术、其他各种学术、文才以及吏事在一起,适合当时统治需要的文化素质,或许不会有大误。前引徐摛既懂五经大义、历代史,又懂百家杂说、释教,也长于吏事2,因而“宠遇日隆”,便是梁武帝重视这种人才的一证。这样一些典型的存在,不以任何人意志为转移,必然把过去往往满足于“清言”、“玄谈”的高门,包括第一流高门,引向对经术、文章、学术,甚至吏事方面的重视。《梁书·何敬容传》出身著名高门庐江何氏,在徐勉的推荐下,继任宰相,“聪明识治,勤于簿领,诘朝理事,日旰不休”。这招到讥讽。据说“自晋宋以来,宰相皆文义自逸,敬容独勤庶务,为世所嗤鄙”。不过另一方面此事也说明,在时代潮流包括徐勉等人示范作用的推动和影响下,像庐江何氏这样的高门也去精心钻研过去所最鄙视的吏事,则琅邪王氏入国子学,应秀才之举,转向高尚得多的经术、文学,自然顺理成章,毫不奇怪。当然,由于积习使然,上述变化多半还打有门阀制度的烙印。如入国学者,皆门地二品士族,寒门俊才只能入五馆;高门皆轻视孝廉,仅应秀才之举同样是明经对策,国子生与五馆生的出仕,便有清浊、高低之别等。可是对高级士族纯凭门阀直接起家出仕的特权,毕竟是极大的冲击。
这样,一方面门地二品士族的数量不断增加,而仕进特权却逐步减少,迫使高门不得不提高自己的文化索质,扩大知识领域,注意锻炼统治本领,不少人需入国学,应察举,开始凭个人学识,通过考试出仕。另一方面,寒人子弟于吏事、武功之外,渐趋经学文史之途,气质发生变化,不少人还通当时“文学”一词,兼指文章与学术。所以《梁书·文学传序》称“今缀到沆等文兼学者为‘文学传摛传》称梁武帝用人要求“文、学俱长,兼有行者”。均为文、学并举。2徐摛后为新安太守,有治绩,是亦长于吏事之证。见《梁书》本传。
过考试出仕,甚至跻身士族。
南朝后期的这些特点,使得东晋以来士庶之间,特别是高门与寒人之间,在铨选制度上“实自天隔”的差距明显缩小。这正是门阀制度衰落的最重要标志。
北朝后期北朝后期门阀制度的衰落,比南朝后期来得厉害,这是北朝后期门阀制度的特点决定的。
这些特点主要有四第一,这一门阀制度,是魏孝文帝借鉴东晋和南朝前期长期采用的门阀制度,在北方五胡十六国和北朝前期不很完备的门阀制度基础上,用诏令形式在全国范围推行的。根据以往各皇朝之经验教训,这一制度除有巩固北魏统治的作用外,同时还蕴藏着严重的弊端。所以门阀制度刚刚推行,大臣李冲、李彪、韩显宗等即予以批评、谏净,其用语之精炼、准确,论据说服力之强,可以说在东晋南朝从未见过。正因如此,魏孝文帝在坚持推行门阀制度的同时,也不得不松口说“(寒人)必有高明卓然、出类拔萃者,朕亦不拘此制”,“若有其人,可起家为三公”,“苟有才能,何必拘族也”。不管孝文帝的主观意图如何,在门阀制度刚刚推行,阻力还不小之时,便开了一个可以“不拘此制”的口子,又是出自孝文帝之口,这实际上已埋下了后来这一制度坚持不好和比较早地走向衰落的种子。孝文帝死后,宣武帝即位,大量重用寒人,甚至以“出自夷土,时望轻之”的高肇为宰相、三公,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但孝文帝所开口子,恐怕也是他的重要依据。宣武帝、孝明帝以后,政治混乱,战争频仍,寒人兴起更多,这个口子自然越开越大。第二,这一门阀制度适用的对象,不但有汉族,而且有鲜卑族。其中汉族高门从未拥有东晋高门那种与皇权平起平坐的权力;也不象南朝高门,虽已丧失了左右皇权的优越地位,毕竟仍是皇权政治除皇族以外的另一主要依靠对象和统治基础。在北朝,皇权政治的主要依靠对象和统治基础是包括皇族在内的全体鲜卑贵族。由于他们进入封建社会时间不久,没有门阀传统,门第观念不强,虽经孝文帝大力倡导,一般说真正重视的仍是当朝的官位和权势,而不是“冢中枯骨”。《魏书·恩幸茹皓传》本县吏,得宣武帝宠幸,权势显赫。“为弟聘安丰王延明妹,延明耻非旧流,不许”。太傅、北海王详“劝强之云欲觅官职,如何不与茹皓婚姻也”“延明乃从焉”。《魏书·侯刚传》,“本出寒微”,以善烹饪,孝明帝时位居侍中,“进爵为公”。“刚宠任既隆,江阳王继、尚书长孙稚皆以女妻其子。司空、任城王澄以其起由膳宰,颇窃侮之然公坐对集,敬遇不亏”。皇族和第一流鲜卑贵族尚且如此,社会风气可知。《周书·宣帝纪》宣政元年八月九条诏制,其中用人部分,除才学要求外,只说“伪齐七品已上,已敕收用,八品以下,爱及流外,若欲入仕,皆听预选,降二等授官”。一个字未及门第。这和南朝梁武帝即位之初下诏搜括“邦国旧族”入朝作官,显然不同。《文馆词林》卷六九一载隋初文帝敕举荐山东三十四州(原齐地)人才,说“如有仕齐七品已上官,及州郡县乡望,(仕至)县功曹已上,不问在任下代,材于优见《资治通鉴》卷百四十建武三年。又《魏书·李彪传》。
长,堪时事者,仰精选举之。纵未经仕宦,材望的然;虽乡望不高,人材卓异,悉在举限”。虽然提到了门望,但着重强调的是“材干”,而且官位仍先于门望。
我们知道,南朝寒人虽位居三公,仍对高门企羡、敬重;而高门往往不因寒人握有权势,据有高位,而改变对之轻视的态度,这在北朝便几乎看不到。与此相关连的一个问题是东晋南朝需要继续两三代维持住一定的官位,方可更换门庭,由寒人升士族,或由次门升高门(参本书555至5页);而在北朝后期,尽管魏孝文帝典定姓族时,有三世官位的要求,可实际上寒人只要一代取得高官要职,一般就被视为盛门,即便汉族第一流高门也不拒绝与之联姻。如陇西李氏曾与佞幸、寒人,然位至录尚书事的穆提婆家联姻;范阳卢氏曾嫁女与出身西域商胡、位至录尚书事的和士开弟和士休;清河崔■也嫁孙女与出身寒人,但官爵达二、三品的陈元康之子。《北齐书·白建传》因善吏事,由小吏升至侍中、中书令(俱正三品),“诸子幼稚,俱为州郡主薄,新君(指州郡长官)选补,必先召辟,男婚女嫁,皆得胜流”。按州郡主簿在北朝是士族、高门充任之官2;婚嫁中的“胜流”虽不见得是一流高门,门阀较高总可以肯定。这表明,即便出身低微,只要有了官位权势,子弟便可像高门一样地“婚宦”。《魏书·李彪传》“家世寒微”,后任高官,为子李志向吏部尚书郭祚“求官”,“祚仍以旧第处之。彪以位经常伯(散骑常侍),又兼尚书,谓祚应以贵游拔之,深用忿怨时论以此讥祚”。后任城王澄用李志为列曹行参军,“时称美之”。由此可见,,早在魏孝文帝改革之初,就存在按“旧第”(原来出身)或“贵游”(当前官位)铨选的不同制度。从“时论以此讥祚”句,知后者占有优势。北齐白建的子弟像高门一样“婚宦”,沿袭的正是按“贵游”待遇之制。2.任城王澄用李志为高门起家官列曹行参军3,既是当时“按贵游拔之”制度占优势之一证,也再次表明鲜卑贵族重视的是当朝官位、权势。
北朝后期这一门阀制度,可以说大体相当于曹魏、西晋初步形成的门阀制度与东晋以后确立了的门阀制度的混合体。一方面从北魏孝文帝以后评定了按血缘关系区别的汉族士族和鲜卑姓族;另一面依鲜卑习气,真正重视的仍是当前官位、权势——略相当于西晋刘毅所说的“势族”。如前所述,西晋“势族”一般说是东晋以后高级士族的前身,逐渐发展成为后者。而北朝后期是许多出身低微的“势族”,与按血缘关系区分的士族、姓族并存。前者实际上起着瓦解门阀制的作用。因为这些“势族”,不论胡汉,多半靠吏干、武功起家,儒学传统和文化素质一般很差;特别是魏孝明帝以后又处在不断动乱之中,“势族”更迭频繁,很难发展成新的稳定的士族。相反,前者参见《南齐书·王敬则传》《陈显达传》。后者参《南史·王球传》、《张敷传》。甚至寒士位底显贵,仍被高门“侍枯骨见径”,见《南史·朱异传》。
分别见《北齐书》李玙传、冯子琮传、崔■传。
2参见《魏书·卢玄附卢道侃传》、《魏书·李顺附李显进传》、《北齐书·崔暹传》、《隋书·韦世康传》。又《魏书·文苑袁跃附袁聿修传》出身陈郡袁氏,父翻,位都官尚书,加抚军将军(从二品),乃朝廷显贵。聿修“九岁,州辟主簿”,与此处白建诸子“幼稚”而为州郡主簿,正相呼应。3据《魏书·李顺附李晔传》;《李宝附李德显传、李暖传》;《卢玄附卢义悰传》;《郑羲附郑士渊传》,诸人作为第一流高门,起家官均公府行参军,与李志起家官任城王澄(姑蕃王)的列曹行参军,俱为官品从七品上,地位、声望相等,见《魏书·官氏志》。
他们的存在却排挤、压制了旧有的高门,尤其是汉族高门的仕进。南朝高门“平流进取,坐至公卿”,北朝很少见到,原因就在于此。如自魏宣武帝即位(500年)至北周灭亡(58年),八十年中,位宰相(录尚书事、尚书令、仆射)者,汉族第一流高门(卢、王、郑、两崔、两赵),只有清河崔亮于北魏时任尚书仆射一年,博陵崔遇与崔昂于北齐时分别任尚书仆射两年和三月。而且这三人仕进、升迁靠的都是个人才干,并不是门阀特权。这和南朝后期王、谢两族至少形式上仍多为宰相,也很不同。
由于在“宦”上门阀与官位难以一致。所以在“婚”上也就无法不作某些通融。《魏书·郑羲传》“自灵太后预政,淫风稍行,及元叉擅权,公为奸秽。自此素族名家,遂多乱杂,法官不加纠治,婚宦无贬于世,有识咸以叹息矣。”
总之,北朝后期不断更迭的“贵游”,往往凌驾于稳定的“旧第”之上,从而导致在“婚宦”上,与魏孝文帝改革时的指导思想和制度,存在相当距离。这既是门阀制度没有得到南朝那样高度发展之证明,也是门阀制度建立后,迅速走向衰落的征兆。
当然,必须说明,以上是就朝廷官吏和地方长官而言,它们多由鲜卑族和较早投靠北魏的一部分汉族后代充任。至于州郡佐吏情况则有所不同。曲于从五胡十六国以来,各国统治者便依靠汉族士族控制地方,北魏皇朝建立后对他们依然极力拉拢(如献文帝时于郡国立学,“先尽高门,次及中第”,见《魏书·高允传》;孝文帝时,州郡举秀才、孝廉,“但检其门望”,见同上《韩显宗传》),所以北朝后期如就州郡长官辟除的佐吏(如州主簿、郡功曹等)而言,门阀影响还是很大的。试看诸第一流汉族高门位望稍差的各支,和二流以下汉族高门,应州郡辟除者颇多;以及现有北朝后期州郡佐吏的材料,多为士族子弟,便可知道。《周书·苏绰传》“自昔以来,州郡大吏,但取门资,多不择贤良”,反映的就是这一状况。不过因为它们在整个统治机构和制度中,不占重要地位,所以并不影响前述论断。
第三,北朝后期在政权中占主导地位的鲜卑贵族,在重视官位、权势的同时,还十分重视军功。吏于。东晋南朝重文轻武,重学识轻吏事之风,在北朝一直缺乏社会基础,无法广泛流行。
《魏书·良吏明亮传》出身平原郡一般士族,由员外常待(五品上)
越过从四品,升勇武将军(四品上),不愿。进曰常侍是“第三清”,而勇武“其号至浊”,“且文武又殊,请更改授”。魏宣武帝答曰“今依劳行赏,不论清浊九流之内,人咸君子,虽文武号殊,佐治一也。卿何得独欲乖众,妄相清浊。”不许。明亮又说,南方未平,君主应不惜官爵,鼓励效死。宣武帝笑曰卿欲为朕平南方,“非勇武莫可”,今辞“勇武”,是“自相矛盾”。终于没有改授。
此事一方面说明,自孝文帝重定士族后,重文轻武,计较官位清浊之风,已在一部分汉人士族中传播,明亮就是一例;另一面通过宣武帝的回答,又可清楚看到,在鲜卑习气的支配下,加上平定南方之需要,君主的指导思想见万斯同《魏将相大臣年表》、《北齐将相大臣年表》、《周公卿年表》。当然,汉族第一流高门任宰相、高官者少,还有其他原因,如皇族的排挤等,这里不论。
参见严耕望《魏晋南北朝地方行政制度》下编第四章“州府僚佐”又《唐书·柳冲传》北朝“州主簿、郡功曹,非四姓(高门)不在选”。
实际上仍非常重视军功。“文武号殊,佐治一也”的话,便是强证。影响所及,官分清浊之制实际上也有两种一种以官品九品上下为界线。九品以上都算清官。如《魏书·源怀传》便将包括“守宰”(郡守、县令)在内九品以上官统称清流,而与“勋品以下”官对举。“勋品”亦作“流外勋品”,见《隋书·百官志中》。“勋品以下”大概就是《魏书·刘昶传》载魏孝文帝所提到,与“士人”之官对举的“小人之官”。《北史·元顺传》为吏部尚书。宰相元雍欲用三公曹令史朱晖为廷尉评,元顺反对曰“高祖创定九流,官方清浊而朱晖小人,身为省吏(时令史一般均流外官),何合为廷尉清官?”此证“小人”按制度只合为流外官。《魏书·任城玉澄传》称“门下录事”为“三清九流之官”。按门下录事,官品从八品上,位次与尚书都令史相侔,见《魏书·官氏志》。这更是九品以上官,不论官品高下,职掌烦杂与否,均清流官之证。上引宣武帝语“九流之内,人咸君子卿何得独欲乖众,妄相清浊”。批评明亮“妄相清浊”,实乃强词夺理。因为孝文帝定制,官品九品以上确分清浊,这就是我们看到的官制上另一种清浊,决非明亮妄分。如《魏书·儒林传序》魏孝明帝将立国学,“诏以三品已上及五品清官之子以充生选”。此证五品以下官当有清浊之分。不过宣武帝语的确反映了大量鲜卑贵族的看法,并不同意重文轻武的制度,强调的是“九流之内,人咸君子”,无所谓清浊。如果定要分清浊,也是按官位,以九品上下为界线。
以上两种清浊。如就孝文帝定制言,由于模仿南朝,官分清浊本主要当指后者,即官品九品以上所分清浊。在南朝这样规定的原因是充任九品以上官者,不但有高门,有次门,而且有官品虽入流,而门第尚未改变的寒人,要借官分清浊来区别士庶,以至区别士族中门阀之高下。而在北朝后期,由于社会特点(鲜卑族重当前官位、权势,寒人一成“贵游”,就可凌驾非贵游的旧族之上等),这一制度遭到抵制,真正流行的主要是前者,即以官品九品上下为界线所分清浊。后者在制度上虽存在,也在一定程度上实行,但远不能与南朝相比。
关于重文轻武和九品以上官分清浊之制遭到抵制,试举一例《资治通鉴》卷百四九天监十八年载北魏孝明帝时,旧族清河张彝之第二子仲■上封事,“求铨削选格,排抑武人,不使豫清品”,招致鲜卑羽林、虎贲近千人,冲至张家诟骂、捶辱,彝及长子均死。对此,当权的胡太后不敢深究,相反,作了妥协,“因令武官得依资入选”。据上下文义,所谓“依资入选”,即根据军功入清官之选。
这条材料表明.在此之前,孝文帝所行门阀制度,并未认真排抑武人,武人仍预清品,所以张仲■才会上封事,并引起极大震动。2.孝文帝其所以没有认真排抑武人,宣武帝其所以宣扬“文武号殊,佐治一也”,主要原因就在鲜卑无敌剑全文阅读武人实力强大。如果说在北镇地区还可勉强推行新制的话,则在内地,尤其是京师,便不可能不有所顾忌,而不敢完全照搬南朝模式。张彝父子想进一步推行新制,落此可悲下场,是毫不奇怪的。3.据《资治通鉴》,张彝死后不久,因“依资入选”的人太多,吏部尚书崔亮被迫实行停年格。旧制“依资入选”虽不排抑武人,但还得考虑待选者的“贤愚”,而按新格,则专凭“年劳”用人。因而一个寒人、武人只要因军功进入九流,以后便可参见《北齐书·魏兰根传》。但最后仍爆发六镇起义。
熬年头,按步就班升迁,进入清官、高官行列2。当时战争较多,因军功甚至“窃冒军功”取得官位者甚多(参《魏书·卢同传》)。这些,便给寒人大量转为士族开了方便之门。
由于君主、鲜卑贵族全都重视军功,社会风气也就不能不相应受到极大影响《魏书·李琰之传》出身陇西李氏,从父李冲乃孝文帝时宰相。琰之“经史百家无所不览”,“虽以儒素自业,而每语人言,吾家世将种,自云犹有关西风气”。《北史·卢同附卢勇传》出身范阳卢氏,叔父卢同曰“白头(卢勇从兄景裕)必以交通,季礼(卢勇字)当以武达。兴吾门者,二子也。”《隋书·酷吏崔弘度传》出身博陵崔氏,“祖楷,魏司空”。弘度专习武事,曾自四五丈高楼上“歘然掷下,至地无损伤”。仕周,屡以“战勋”升迁。《隋书·长孙最传》“时周室尚武,贵游子弟咸以相矜”。可见,不但社会尚武,甚至第一流汉族高门也不轻视“武达”,不讳“将种”,和南朝有很大的不同。这种风气,也是适合寒人仕进、升迁,淡化士庶界限的。
除了军功,吏干在北朝也一直受重视。魏孝文帝改革时本来似乎想引导人们把吏千与儒术、文才、学识结合起来。所重用或重视的人,汉族中多属这一类型。如王肃、宋弁、郭祚、李彪、崔光、邢峦、崔休、甄琛等均是。其中如李彪,“家寒微”,只因“学博坟籍,兼优吏职”,便被孝文帝不断提拔,升任清官散骑常侍(从三品),兼度支尚书(三品),以至“等望清华”。这种做法,和随后南朝梁武帝信用范云、徐勉、周■、朱异等,指导思想,颇为相近。
但是,因为北朝社会鲜卑贵族政治上占优势,他们虽然受汉风薰陶,子弟渐趋文史经术之途,毕竟一时和汉族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参见《魏书·山伟传》。所以孝文帝把吏干与儒术、文才、学识结合起来的官吏选拔标准,后来实际上很少贯彻和实行。当权者真正重视的,除了军功,就是吏干。《魏书·羊深传》魏末上疏称,孝文、宣武重视儒术,“自兹以降,世极道消进必吏能,升非学艺。是使刀笔小用,计日而期荣;专经大才,甘心于陋巷”。同上《文苑邢听传》“自孝昌以后,天下多务,世人竞以吏工取达,文学大衰”。两文都把铨选重视吏干,忽略儒术、文学,归诸魏孝明帝以后。这不符合事实。其实,这种风气宣武帝之时就很厉害。“本无学识,动违礼度”的高肇,只因有吏干,“世咸谓之为能”,便被拔为宰相(尚书仆射、令),前后任职达十年之久。另一任职较久的宰相(尚书左仆射)源怀,也毫无学术。宣武帝十分信任的(对这种信任,梁武帝也为之叹服)处在与南朝斗争最前线的扬州刺史、都督李崇,其长处除了“深有将略”,便是“断狱精审”。至于不少毫无儒术、文学的恩倖,受重用,升高官,“参机要”,“关与政事”,几乎也多在宣武帝之时,参见《魏书·恩倖传》。这正是推动“进必吏能,并非学艺”风气的强大因素。总之,前述魏孝文帝在官吏选拔标准方面的努力,总的来看,收效并不大。其根本原因,与其说是宣武帝没有很好继续、坚持,倒不如说这是当时北魏社会特点决定的。因为从魏初以来,选官标准中儒术、文才、学识便处于很次要地位。孝文帝进一步汉化,大力倡2参见《魏书·辛雄传》。又《北齐书·魏兰根传》提到,与北镇府户身份日益卑贱不同,其在内地的“本宗各类,各备荣显”,当即指这一类人。
导,如果随后得到一个长期稳定环境,鲜卑贵族在这些方面逐渐赶上汉族,或许孝文帝的目标可以实现。无奈北朝后期动荡、战乱多,稳定、和平少,于是孝文帝的努力成果渐披搁置一边,基本上恢复了魏初以来除了军功,主要重视吏干的传统,“进必吏能,非升学艺”,便是很自然的。所以不是羊深所说,似乎魏孝明帝以后改变了孝文、宣武的用人标准,而是魏孝文帝时一度有所改变的、魏初以来的用人标准,宣武、孝明以后又逐渐恢复了。北齐、北周情况略同,如北齐寒人赵彦琛“始从文吏,终致台辅”(《北史》卷五五传论),其间还当过多年宰相,为其著例。另一寒人唐邕“以干济见知”。北齐文宣帝曾“亲执邕手,引至太后前,坐于丞相斛律金之上(时邕位仅给事中),启太后云‘唐邕强干,一人当千’。”或切责侍臣云“观卿等举措,不中与唐邕作奴”(《北齐书》、《北史》本传)。这与南朝齐武帝夸奖善吏事之寒人刘系宗语气十分类似。可是刘系宗最高官位仅宁朔将军、宣城太守,均非清官;而唐邕最后却当上了宰相(尚书右仆射、令、录尚书事)。这清楚地表明了吏干在南北不同的地位。
重吏干,就像重军功一样,也是有利于寒人仕进、升迁,从而淡化士庶界限的。
关于寒人因军功、吏干而转化为士族,最突出的事例莫过于北朝后期寒人大量兖任州郡中正。如恒州有王峻、齐州有赵彦琛、并州有唐邕、云州有张遵业、夏州有赫连子悦、冀州有高岳2、雍州有王仲兴、燕州有寇猛、肆州有茹皓、荆州有赵邕3、济州有张轨、华州有冀俊、西安州有宇文盛4。甚至于卑贱之宦官,也可充任州大中正。如平季、杨范、成轨、封津均是,见《魏书·阉官传》。其中如平季不但是幽州大中正,而且摄燕、安、平、营四州中正。
如所周知,州郡中正必须以士族,特别是高门充任。孝文帝时曾“高拟其人,妙尽兹选。皆须名位重于乡国,才德充于具瞻,然后可以品裁州郡,综核人物”,可是从宣武帝起,制度便已破坏,到孝明帝时,中正已是“所置多非其人”。无疑是指许多寒人混进去了。这和前述北魏社会重官位、权势,重军功、吏干,孝文帝一度强调门阀、儒术、文学,宣武帝以后逐渐又基本恢复旧状,也是一致的。针对这种现象,清河王怿于孝明帝时上表情重中正之选,可是积习已久,虽然“诏依表施行,而终不能用”。
州郡中正尚且士庶不分,其他官吏可知。《隋书·卢恺传》称“自周氏以降,选无清浊”。这是大势所趋,毫不奇怪。
第四,北朝后期,由于门阀制度不够发展,通过考试用人、取士,范围也比南朝要宽。其主要原因有二.鲜卑贵族尚武,而骑射之类的高低,最《北齐书,邢邵传》“自孝明之后,文雅大盛一文初出,京师为之纸贵”。这符合本文帝改革后正常发展规律。可是六镇起义后,此风即衰。即《魏书·文苑邢听传》所称“孝昌以后,天下多务文学大衰”。
参见《南史·恩倖刘系宗传》。
2见《北齐书》各本传。
3见《魏书·恩倖传》。
4见《周书》各本传。
以上均见《通典·选举四、二》。
好的办法便是通过比赛、考试决定。对此,鲜卑贵族十分习惯2,将它推行于用人、取士上,是很自然的。2.北朝后期,由于种种原因,包括军功、吏干,应该得官者多,而且越来越多,可是官位有限3。崔亮所立停年格,只能解决一部分人,即已经出仕,数年后期满停官,等待另行任命时,官位少,待任命者多的矛盾;至于大量尚未取得出仕资格者争取出仕,以及已经取得出仕资格,任命时争取美官、要官等一系列问题,则无法解决。于是,在上述鲜卑贵族习惯比赛、考试风气的影响下,加上汉魏以来察举本行考试之法的作用,这一制度逐渐向多样化演变,便成为不可避免之趋势。
首先是学校和察举中的射策、对策制继续推行,由于种种原因,已由士族垄断逐渐转为容纳寒人。通过此途,寒人仕进的越来越多。
其次,有时有的官职可由白衣不经学校或察举,直接通过考试取得。如《魏书·文苑温子升传》孝明帝时,御史中尉元匡,“博召辞人,以充御史。同时射策者八百余人,子升与卢仲宣、孙搴等二十四人为高第遂补御史”。按温子升时为广阳王渊家“贱客”,本“在马坊教诸奴子书”,自无官职。据《北齐书·孙搴传》第一任官是御史中官位最低的检校御史,当即此次与温子升同时射策所得,则射策前亦为白衣。《北史·卢仲宣传》虽不言考御史事,亦未言释褐何官,但据其称仲宣兄弟入仕前“俱以文章显”,这与元匡“博召辞人”之说正相吻合,似亦可推定射策前原为白衣。这种由白衣直接射策取得某种官职之制,无疑是北朝后期铨选上一个重要发展,对寒人仕进也是有利的。温子升“家世寒素”,只能在王府充“贱客”,“教诸奴子书”,却通过此制一跃当上御史,进入清流官行列,便是明证。
再次,某些美官、要官可由已有官职的人考试取得。《魏书·字文忠之传》“忠之好荣利,自为中书郎六、七年矣,遇尚书省选右丞,预选者皆射策,忠之入试焉。既获丞职,大为忻满,志气嚣然”。这一制度同样对寒人有利。因为它虽不能使无官职的寒人仕进,却可使已经仕进的寒人,由于种种原因宦途受阻时,借此取得较好官职。《北史·文苑樊逊传》北齐天保八年,“减东西二省官,更定选,员不过三百,参者二、三千人。杨愔言于众曰‘后生清俊,莫过卢思道;文章成就,莫过樊孝谦(即樊逊);几案断割,莫过崔成之。’遂以思道长兼员外郎,三人并员外将军”。从杨愔评语推测,似乎既有笔试,又有口试。“文章成就,莫过樊孝谦”,自指笔试(《北齐书·文苑樊逊传》此事正记为“所司策问,逊为当时第一”)。“后生清俊,莫过卢思道”,似为口试观察“身、言”的结果。据《北齐书·杨愔传》“典选二十余年,取士多以言貌,时致谤言”。杨愔把卢思道用为员外将军(从八品),长兼员外郎(从七品),高出另外两个人,正和他用人“多以言、貌”之说相吻合。至于“几案断割,莫过崔成之’,恐亦为口试。后来唐代吏部试中“身、言、书、判”四条标准,这时已有了三条(除“书”)的萌芽。不过唐代的“判”比较重视文采,是笔试,而此处称“几案断割”,似侧重吏干,口试的可能性大。杨愔所下评语,又叫对士人“题目”。《北齐书·辛术传》位吏部尚书。“天保末,文宣(帝)尝令2多见《魏书》卷十五《元祯传》、卷十六《元浑传》;《北齐书·元景安传》。3《魏书·崔亮传》称,早在孝明帝时已是“令十人共一官,犹无官可授”。阎步克博士学位论文《察举制之变迁》,第五部第四章对当时考试任官之制,有详细考证。文存北京大学图书馆。
术选百员官,参选者二、三千人,术题目士子,人无谤”。此处虽未提到考试,但其经过与前一次十分相像,相隔时间也很近,参选者与入选者之比例更加悬殊,所作“题目”,恐怕也是通过了考试的。辛术用人,史称重视“才器”,“管库(指寒人)必摆,门阀不遗”,则天保末这次“题目”,自亦守此精神,其中包括拔摆一些有才干的小官(类似“管库”),所以才会“人无谤”。在这一方面,前面提到的樊逊,更为好例。他出身寒人,“门族寒陋”,但因为“学富才高”,曾多次被州举为秀才,证明当时察举确已容纳寒人。可是大概由于其他环节还存在着门第歧视,所以尽管对策高第,取得出仕资格,仍然长期得不到吏部铨叙实官,只能凭此资格辗转官府中承担一些临时杂务。幸亏有了东西二省官的更选,使他摆脱了困境,被用为流内官——员外将军。官位虽不高,但这种考试制度,同样有利于寒人仕进,却是可以肯定的。
最后,历来察举均需先经州、郡长官推荐,而至北朝后期却出现了自愿报考的萌芽,见《北齐书·儒林马敬德传》。这对有才学的寒人的仕进,无疑十分有利。
总之,北朝后期考试制的发展与多样化,是内在原因促成的。因为主要是凭个人才学竞争,便于武功、吏于之外,又为寒人开辟了一条仕进、升迁之路。士庶界限之淡化,门阀制之早衰,都和这一特点分不开。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北朝后期私人开学馆,教授生徒之风,远盛于南朝。“横(黉)经受业之侣,遍于乡邑;负笈从宦之徒,不远千里”(《北史·儒林传序》)。其中如经师张吾贵“每一讲唱,门徒千数”;大儒徐遵明“每精庐暂辟,杖策不远千里,束修受业,编录将逾万人”。这些盛况,南朝私学是看不到的,从而为一些寒人学习儒术,在考试中夺标、出仕,准备了条件。
以上是北朝后期门阀制度的四个特点。正是这些特点的存在,决定了北朝后期门阀制度的不振,或者说早衰。
参见《魏书·儒林刘献之传、徐遵明传》。
第五节门阀制度出现和持续存在的原因为什么在三国两晋南北朝这段历史时期会出现门阀制度,并前后存续了数百年?
中国古代的门阀制度,整个看来,最主要特征在于按门第高下选拔与任用官吏。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主要当属于政治制度的范畴。根据这一理解,再进一步探讨其出现和持续存在的原因和规律。
一、大土地所有制、封建大家族与宗族、以及儒学三者相结合之统一体,其形成与发展,是门阀制度出现和持续存在的前提。
如所周知,自从春秋战国时期农村公社逐渐瓦解,奴隶制宗旌。氏族大量没落以后,到西汉初为止,社会上涌现出来的是无数个体小农,以及伴随土地兼并相继形成的一些中小地主。至于大土地所有者,虽然有,数量还很少,且因多与六国贵族、官僚、豪杰身份相结合,往往与封建皇朝发生矛盾、冲突,在秦及西汉前期不断受到压制、打击,不能稳定地延续下去。另一面,封建皇朝的主要支柱是功臣、贵族、官僚。为了换取他们的全力,除了经济方面的优遇,西汉皇朝在政治方面也赋予不少特权,如其子弟可以“父兄任”出仕,公卿以“武力功臣”为之,形成“以列侯为丞相”的惯例等2。可是由于历史条件和文化素质的限制,这些功臣、贵族、官僚家族在政治上同样不能稳定地延续下去。子孙或者骄奢淫逸,“多陷法禁”,丢掉官爵;或者统治才干很差,在职“备员而已”3。
所以,从汉武帝开始,为了巩固统治,被迫适应上述社会条件,在全国范围内,主要按德、才标准,从“布衣”,包括富裕农民和中小地主出身的士人中,选拔人才,实行经由“乡举里选”的察举制度。从此,整个两汉,公卿大臣,郡国守相,基本由此出身。在这段历史时期里,不是某些显赫家族,天生贵胄把持朝政,而是力图把大权交给有德、才的贤士掌管,用沈约的话,这种局面便叫做“以智役愚”。
可是后来逐渐出现了新的社会、经济、文化条件,导致了这一局面的破坏。
第一,随着土地兼并的进行,封建大土地所有制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地发展起来。这些大土地兼并者,有在野的“强宗豪右”,也有原为一般“布衣”,依察举制仕进,又飞黄腾达而成的朝廷显贵。封建皇朝曾十分注意限制大土地所有制的发展,甚至还任用酷吏,给一些不法豪强地主以严重打击。可是由于封建经济规律的作用,一部分豪强地主消灭了,更多的大土地所有主继续涌现。他们的总体力量不但没削弱,反而日益增大。在其压力下(如东汉初“度田”事件中“郡国大姓”等的叛乱),封建皇朝被迫改变过去的态度与政策,向大土地所有者一步步妥协退让,经济上听任其自由发展,政治上渐予拉拢。
第二,随着大土地所有制的发展,封建大家族、宗族也同步发展起来。
一些大地主家族将大量土地出租给丧失土地的农民耕种,收取地租。这些农不算秦朝,仅仅高祖至宣帝一百多年中强制迁徙来强即达七次;景、武之际用酷吏打击豪强,更为厉害。参田余庆《秦汉魏晋封建依附关系发展的历程》,载《中国史研究》i983年第别见《汉书·儒林传序、公孙弘传》。
3分别见《汉书·高、惠、高后、文功臣表序》、《史记·张丞相附申屠嘉传》。民,除外来的“宾客”外,更多的是本地的“宗族”成员。经济上的剥削,在当时条件下必然导致人身奴役和控制,形成封建依附关系。很自然,大土地所有主逐渐演变成乡里、宗族的领袖。在其影响、控制下,乡里特别是宗族的凝聚力大大加强了。依靠这一力量,大地主家族平时可以左右地方治安,战乱时又可以聚集成千上万户宗族、宾客拥众自保,甚至组成一支有战斗力的武装。就每一个大地主家族、宗族言,和封建王朝相比,其力量自然是不足道的。但当这种力量在全社会中比重日益增加之后,就总体言,就构成上述足以迫使封建皇朝不敢再轻易限制、打击,不得不对其改变态度与政策的强大力量了。
为了防止大土地所有制分散,实力削弱,无法长期有效地影响、控制宗族与乡里,再加上儒家思想的反作用(见下),封建大家族渐次发展起来,改变了秦以来诸子成年即与父母别籍异财,另立小家庭的制度,从此一直延续两千年。
第三,除了社会、经济方面的原因外,促成封建皇朝改变对豪强势力或豪强大族(即大土地所有制与封建大家族、宗族之结合体)的态度与政策,还有文化方面的原因,这就是儒学的广泛传播。
如所周知,汉代儒学宣扬的主要内容,一方面,对于整个社会来说,便是倡导孝道,“亲亲”,力图通过大家族成员间的亲爱、和睦与感化力量,通过维护父家长的权威和影响,来稳定各个家族、宗族、地区的秩序;进而要求人们由父及君,“比国如家”,实现“忠孝之道”,以巩固整个封建皇朝的统治2。《汉书·宣帝纪》诏曰“导民以孝,则天下顺”,当即这一指导思想的高度概括。由于儒家积累下了大量经典著作,经过汉代学者糅合法家、道家、阴阳五行家等思想进行注释,其所包含的内容,不但体现上述政治、社会观点和原则,而且凝结成为当时说来是丰富的理家、治国的具体经验。这些著作和内容,成为汉代提高文化素质,培养合格统治人才,特别是高级统治人才的最好教材。其他任何一种学派,都无法与之比拟。
这种儒学正好适合西汉中、后期发展起来的封建大家族的需要。对于这些大家族的父家长来说,以儒学教育后代,既可加强家族成员之间的凝聚力,又可以使子弟提高文化素质,应州郡辟除和察举出仕,保证家族、宗族在本地以至全国的声望长期延续不衰。由于此故,早在西汉便出现“遗子黄金满籝,不如一经”的谚语(见《汉书·韦贤传》)。东汉以后,封建大家族世代奉习儒学的越来越多,甚至原来的律学世家,也转而“兼通经书”。这样,在豪强势力中便逐渐形成了一些由大土地所有制、封建大家族与宗族,以及儒学三者相结合的统一体。随着这些统一体中辟除、察举出仕人数的增加,特别是其中一部分还升为朝廷显贵,形成政治上的累世公卿,社会上的世家大族,它们与封建皇朝的利害关系日益接近,自然也就越来越靠拢和封建皇朝。这和西汉初年往往与六国贵族、官僚、豪杰身份相结合的强宗豪右,常与皇朝冲突、对抗的政治态度,迥然不同。
另一方面,自西汉初年起,吸取秦朝因严刑峻罚而覆灭的教训,儒家还宣扬德化思想,特别是强调统治集团内部应注意团结、和睦的思想。封建皇参见祝总斌《略论晋律的儒家化》,载《中国史研究》985年第2期2“忧国如家”,见《汉书·翟方进传》;“忠孝之道”,见《汉书·张敞传》。《后汉书·郭躬传、陈宠传》。
朝逐渐认识了这一思想对巩固统治的极端重要性,并以之指导行动。当豪强势力施加压力之时(如“度田”中之叛乱),封建皇朝其所以往往妥协退让,固然有着力量对比方面的原因,同时恐怕德化思想也在起着指导作用2。而当豪强势力积极出仕,主动靠拢、之时,封建皇朝对它们自然更加注意拉拢、团结,除了经济上的照顾外,便是将它们大量吸收进入各级政权,转化为官吏甚至朝廷显贵,使它们与皇朝的利益紧紧地连在一起。
就这样,作为西汉初年异己力量的豪强势力,逐渐变成了封建皇朝的社会、阶级基础与统治支柱。二者由矛盾、对立、斗争,终于走向了统一、结合、相互依存。自此直至明清,双方形式尽管有着发展,这一基本关系,却始终没有根本的变化。而在二者的结合过程中,儒学的传播,从文化方面,从思想意识上层建筑方面,是起了重大促进作用的。
以上论述了在新的社会、经济、文化条件下,大土地所有制,封建大家族与宗族,以及儒学三结合统一体的形成与发展。汉代“以智役愚”局面的逐渐遭到破坏,正和这种三结合统一体的存在分不开。
道理并不复杂。当三结合统一体发展,特别是其中累世公卿的世家大族力量壮大,甚至“势倾天下”(《三国志·袁绍传》)之后,为了争取他们的全力,封建皇朝对这些家族子弟的出仕,升迁,往往不能很好地坚持长期以来实行的德、才标准。察举、铨选上不时发生凭借权势,走后门,“竟相荐谒”等现象2,封建皇朝由于自身危机重重,为了求得统治集团内部的团结与相安无事,对之也只得采默许、放任态度。这样,日积月累,人才的选拔、任用,自然发生对普通“布衣”不利,而对豪强势力、世家大族有利的变化。后者实际上得到某些法外照顾,仕宦不绝的可能性增加了。“四世三公”、“四世五公”相继出现。“以智役愚”局面开始破坏。“选士而论族姓、阀阅”之风,就是在这种背景下流行起来的。很明显,这一系列连锁反应,追根溯源,全都关系到前述力量对比的变化,关系到三结合统一体的出现与发展。
不过,直到东汉末年为止,如本章第一部分所论,用人考虑“族姓”只是一种社会风气,远未形成国家认可的制度。一些朝廷显贵家族其所以能仕宦不绝,累世公卿,固然与越来越多的法外照顾分不开,但就大多数情况言,主要依靠的仍是儒学传统、文化素质、统治本领,亦即封建德、才。另一方面,一些普通“布衣”,只要有德、才,进入各级政权仍有不少机会。
这也就是说,东汉末年虽然出现了“选士论族姓”这一门阀制度的萌芽,但是离开门阀制度的形成还存在相当一段距离。三结合的统一体,特别是累世公卿的世家大族的存在,已经导致了门阀制度的萌芽,并就其不可抗拒的总趋势言,必将继续导致门阀制度的形成。事实也证明,魏晋以后门阀制度其所以形成,离开豪强势力的强大,特别是当时的三结合统一体的制约,是不可想象的。而且门阀制度下的高级士族,正是由东汉兴起或魏晋兴起的累世公卿、世家大族所转化。不过在东汉末年,这一制度毕竟尚处在雏形之中。如果没有东汉末年的战乱,如果统一皇朝继续存在下去,门阀制度由雏形到2《后汉书·光武帝纪》提出以“柔道”治天下,即其证。
东汉一代,特别是桓、灵、献帝三朝,三公《后汉书》有传者,大多数出身公卿二千石官吏家族。参见永田英正《从后汉三公看起家与出身》,载《东洋史研究》24卷见《后汉书·种暠传、郎f传》。
形成的过程将会是很慢的。作为一个庞大的统一皇朝,有着大量个体小农散居,提供兵役、徭役、赋税,使它能保持相对强大的力量;同时又有着相当数量有德、才、出身普通“布衣”的士人,不断被选入各级政权,作为新鲜血液,为朝廷出谋划策或掌管行政事务。因而对当时的豪强势力、世家大族,虽然已在经济上给予照顾,在用人上有所偏向,但是决不会很快把它们视为主要社会、阶级基础,将照顾、偏向发展为赋予特权,从法令上固定下来,建立门阀制度的。
只有东汉末年以后,出现了新局面,产生了新问题,方才加速了门阀制度的形成过程。
二、战乱,统一帝国瓦解与分裂,新皇朝力求三结合统一体,特别是世家大族大力,是门阀制度加速形成的决定因素。
东汉末年爆发黄巾农民大起义。军阀混战的结果导致社会大动乱和统一帝国解体。随后形成三国鼎立。几十年后,经过短暂统一,各类矛盾又汇为永嘉之乱,再开南北长期对峙的局面。
在这过程中,出现了两个显著变化及其连锁反应,迫使封建皇朝为了巩固统治,不得不加速推行门阀制度。
第一,在东汉灭亡以后几百年中所建立起来之鼎立、对峙的各皇朝,不仅声望远逊于统治达四百年之久的汉皇朝,而且统治地盘缩小,统治基础与实力也无法与之相比。东汉桓帝时皇朝编户人口达500多万;百进入三国,编户最多的曹魏才440多万,西晋统一时也只有00多万;南北一分裂,各自的人口又复减少。劳动力控制大大减少,意味着实力极大削弱;再加上鼎立对峙,战争频仍,消耗至巨,因而各皇朝统治的稳固程度,也无法与东汉相比。
可是另一方面,在这过程中,前述三结合统一体,特别是世家大族的实力,一般却比过去加强。原因是在战争不断,兵役、徭役沉重等条件下,个体小农很难维持生产,不得不大量投附这些势力,充当佃客、部曲,以求庇护。十六国末南燕尚书韩■曾上疏曰“百姓因秦晋之弊,迭相荫冒,或百室合户,或千丁共籍,依托城社,不惧熏烧,公避课役,擅为奸宄”(《晋书·慕容德载记》)。此证豪强势力,特别是一些高官显贵家族隐占大量劳动力,自魏晋以来很普遍。它们的力量本已不可忽视,得到大量投附佃客、部曲之后,便进一步扩大。对基础、实力削弱的新皇朝来说,地位和重要性显著提高,后者对前者的依靠程度,也远超过东汉。
以统治区比较狭小,豪强大族数目不多,容易看出上述规律的孙吴政权为例,其对“僮仆成军田池布千里”的江南豪强大族,尤其是对实力最强的吴郡顾、陆、朱、张四姓的依靠和优遇,是惊人的。顾雍为丞相,一于就是十九年;雍母由吴郡至建业,孙权作为君主“临贺之,亲拜其母于庭”,此均秦汉以来所未见。朱治任孙吴最富足的吴郡太守,前后竟达二十二年,死而后已,可以说实际上让他操纵了经济命脉。而且“治每进见,(孙)权常亲迎,执版交拜”。陆逊为荆州牧,镇守长江上游军事要地,孙权许其独自与蜀国办交涉,“并刻(孙)权印,以置逊所”;后升丞相,领荆州牧如以上数字参见梁方仲《中国历代户口、田地、田赋统计》。
《抱朴子·吴失》。“僮仆”,实际上多指佃客,见唐长孺《孙吴建国及汉末江南的宗部与山越》,载《魏晋南北朝史论丛》。
故,萃内外大权于一身2。值得注意的是,对充任高官显贵的豪强大族代表人物,制度上还有特殊优待。首先是免除他们田客的赋役,即“复客”制度。其次是高级将领死后,子弟可以袭爵为官,继续统率其军队,即世袭领兵制度。这两项特殊优待,作为皇朝认可的制度,亦为秦汉以来所未见。以上这些全反映了新形势下,基础、实力较弱之朝廷,对相对强大之豪强势力、世家大族之特殊让步与笼络。如果西晋不统一,听任孙吴独立发展,不受干扰,迟早孙吴式的门阀制度是会确立的。
通过孙吴之例,我们也就容易理解为什么西晋要规定“二品系资”,东晋要允许“凡厥衣冠,莫非二品”,要建立和发展门阀制度,其实全是为了笼络高官显贵家族,以此换得他们对自己不很稳固统治的全力。
第二,东汉灭亡,特别是永嘉乱后,文化学术中心由汉代京师的太学,以及各地的郡国学,逐渐转移子三结合统一体。“太学博士之传授,变为家人父子之世业”。情况是这样的连绵战乱,官府书籍大量焚毁、损失,再加上玄学清谈的巨大影响,无论南北,公私学校全都沦废,或形同虚设。由此产生的一个连锁反应便是在很长一段时期内,庶人、寒人甚至某些低级士族,要想找到书籍和经师,提高文化素质,学习统治经验都十分困难。同时,编户减少,不断战争对兵役、徭役等的需要又极大增加(一部分编户且被强迫充当军户、吏家等),庶人、寒人也很难再有条件读书、出仕。这样,他们就无法象汉代普通“布衣”那样进入士人行列,更谈不上跻身庙堂,为君主筹谋划策了。前述东晋南北朝之庶人、寒人只能靠吏干、武功出身,根本原因就在于此。
在此条件下,一般说只有三结合统一体、世家大族保存和传习文化学术。一则,从汉代至魏晋南北朝,世家大族一般都重视儒学,注意搜集、保存经籍史书,有一部分还发展成儒学世家、“儒宗”。及至学校沦废,庶人、寒人又无法读书,文化学术、古代统治经验,只在这些家族中保存和传习下去,便是很自然的。再则,在战乱或赋役沉重条件下,也只有世家大族得以保存书籍,传习文化学术。因为他们往往拥有坞壁等防御工事,一般可以拥众自保,使书籍、文化免遭摧残。而等战乱过去,他们又往往是新朝官吏和权贵,家族享有免役等特权,从而不影响将文化学术和古代统治经验稳定地传习下去。这样就迫使各新皇朝不得不主要从这些三结合统一体、世家大族中选拔统治人才,特别是高级统治人才。
必须指出,各皇朝之所以要从三结合统一体、世家大族中选拔、补充统治人才,除文化素质、统治本领外,还有一个重要考虑,这就是认为在儒学的薰陶下,这些家族子弟一般具有较高的封建道德品质,而这正是封建统治人才必备的条件。《魏书·韩麒麟附子显宗传》魏孝文帝实行门阀制度,李冲反对说“陛下今日何为专崇门品,不有拔才之诏?”孝文帝回答“苟有殊人之伎,不患不知。然君子之门,假使无当世之用者,要自德行纯笃,朕是以用之。”本文第三节已说,南朝宋、齐诸寒人出身之佞幸,虽有吏干,但由于缺乏儒学修养,掌权后贪污纳贿,胡作非为,结果反而导致了皇朝或君主的覆败。魏孝文帝模仿南朝推行门阀制度,在这次对话中重视“德行纯笃”,把它作为其所以要从“君子之门”选拔人才的一个理由,恐怕同时也2以上三人分别见《三国志》本传及裴注。
陈寅恪《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礼仪》。
是有鉴于佞幸给皇朝带来危害之教训的。
总之,在汉代三结合统一体形成与发展,“选士论族姓”之风开始流行的基础上,魏晋以后各皇朝其所以要加速建立,并持续实行门阀制度,一是因为连绵战乱,鼎立对峙局面改变了皇朝与诸三结合统一体的力量对比,迫使皇朝不得不进一步依靠他们,特别是铨选上赋予更大特权,以求其全力自己不很稳固的统治。二是因为当时一般也只有这些三结合统一体,尤其是累世公卿的世家大族中拥有统治人才和高级统治人才,不在铨选上赋予更大特权,新皇朝便不能将他们尽快地、大量地吸收入各级政权,以巩固统治。一句话,必须从这些统一体中选拔人才,一般也只可能从这些统一体中选拔人才。于是便形成了沈约所说的“以贵役贱”的局面。
三、九品中正制对门阀制度的形成,在形式方面的影响。
上面论述的是门阀制度实行的前提,以及加速形成的原因,但究竟采用什么形式来赋予这些三结合统一体以特权,从中选拔统治人才呢?历史上有世官世禄制,有父兄任,而魏晋南北朝却主要采用了和以前制度有所不同的、独特的门阀制度。它是九品中正制在一定条件下逐渐推移促成的。
如所周知,曹魏实行九品中正制,由朝廷官兼任各级中正,将人才依古制分为九等,原来意图只是为了便于铨选,并将用人权掌握于朝廷手中,防止、抵制当时世家大族的“浮华”结党之风。这可能与曹魏“三祖”受先秦法家思想影响较大有关。随着社会经济恢复,三结合统一体特别是其中世家大族日益强大,而封建皇朝力量却相对削弱,出于种种具体动机,封建皇朝不得不对前者加意拉拢、依靠之后,九品中正制便逐渐变质了。如西晋司马氏为篡代曹魏和巩固新皇朝统治,对诸世家大族态度十分迁就。《晋书·良吏胡威传》,为尚书,“尝谏时政之宽,帝曰‘尚书郎以下,吾无所假借。’威曰‘臣之所陈,岂在丞郎令史,正在如臣等辈,始可以肃化明法耳。’”皇帝毫不讳言自己只准备对官品六品(尚书郎)以下官吏犯法给予惩罚,六品以上就要“假借”,这在中国历史上是第一次见到。他不但这么说,也是这么做的。《资治通鉴》卷七九泰始三年载司隶李憙劾大臣、宗室山涛、司马睦、武陔,以及县令刘友侵占官稻田。对这种直接损害皇朝经济利益的行为,晋武帝只处死了官位最低的县令刘友(官品六品),对山涛等(官品三品以上)则下诏“皆勿有所问”。怪不得司马光就此事评说这是“避贵就贱”,“可谓政乎”。既然皇帝都对高官显贵如此迁就,则各级中正在评定他们及其子弟的人品时怎么可能公正呢?很自然,结果便是刘毅所说的,“随世盛衰,不顾才实,衰则削下,兴则扶上”;“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职名中正,实为奸府”。九品中正制并不公正了。
前面已经涉及,九品中正制的特点有二.九品之“品”,作为人品,不是社会道德观念,而是中正官评定,经司徒府批准,即封建王朝承认、备案的,具有权威性。2.这样定下来的人品,不仅是一种荣誉,更重要的是,它还与吏部铨选,与官职紧密联系在一起。人品上品则官品悠悠高,且升迁快,容易爬上高位;反之,则往往沉滞于卑官贱职。
由于具有这两个特点,所以九品中正制在逐渐变质后,特别是稍后再与西晋皇朝公开优待高官显贵的“二品系资”相结合,便导致以下结果第一,发展成一种恶性循环家族中有人官居高品,子弟便容易获得人品上品,取得较快升迁官品高品之资格;等这批子弟达到官品高品后,下一批子弟又容易获得人品上品。反之,官居下品者,子弟往往得到人品卑品,便形成向官品下品之循环。这便是过渡性的、按官位高低区分的门阀制度。第二,东晋建立后,“势族”和皇朝比,相对说,力量更强大,因而评入品上品,升官品高品的可能性也就更大。于是又引起以下连锁反应本来,九品中正制下一个士人被评为上品或下品,是个人德、才问题,与家族血缘无关。“二品系资”后,与家族发生了关系,也只涉及“资”即官位,仍与血缘不相干。可是等到“凡厥衣冠,莫非二品”以后,由于是由中正官与司徒府代表封建皇朝确定的,具有权威性;相应地这些“势族”子弟又往往最后达到官品高品,成为高官显贵,这样,时间久了,其人品、官品之取得,就不仅被看成个人德、才,而首先被视为出于整个家族血统高贵了。相反,“寒门”子弟屡被评为人品下品,充任下级官吏,时间久了,便被视为整个家族血统卑贱的结果。经过以上演变,终于人品转为门品,个人德才转为家族血统。过去是官品决定人品,此后是门品决定官品。这就是按血缘关系区分的门阀制度。至于庶人、寒人,因为本无人品,其中极少数人的官品是靠士族轻视的吏干、武功取得,家族仍需服徭役,血统之卑贱自然又在低级士族之下,因而也就被压在门阀社会的更下一层,“士庶天隔”便是它的真实写照。
十分清楚,无论以上哪一阶段门阀制度的形成,最初全都始于中正评定人品。中正评定和吏部铨选依据人品、门品,构成门阀制度不可或缺的部分与特点。可以说,门阀制度在形式方面是渊源于九品中正制的。
必须指出,无论以上哪一阶段门阀制度,均与世官世禄制、父兄任制有所不同。后者由贵族地位或官位直接决定子弟出仕,而前者形式上需经过一个中间阶段,即考虑人品或门品。按规定,人品主要标准为德、才,考虑它便意味“势族”子弟仍需德、才,方能取得出仕优势。这显然带有很大欺骗性。至于门品,虽按血缘关系区分,但它从人品发展而成,所以也意味与德、才标准紧密相关。门品二品,即意味其家族由血缘决定的门风,在德、才上具有优势,因而理应出仕悠悠高,并迅速升至大位。任防赞琅邪王氏“六世名德,海内冠冕”;琅邪王筠自称家族“七叶之中,名德重光,爵位相继”;前引魏孝文帝以为“君子之门”“德行纯笃”,全都把门阀血缘与“名德(名指著名,名德即重德、大德)”、“德行”连在一起。这和世官世禄、父兄任相比,具有较大欺骗性。
总之,魏晋南北朝的门阀制度,在形式方面,离开九品中正制便不可想象。
以上即为什么在魏晋南北朝出现并持续存在门阀制度的三个原因。
等到南北朝后期,社会经济、文化发展,大土地所有制、封建大家族与宗族、以及儒学三结合统一体在实力和文化素质、统治经验上,不再占有压倒优势;相反,由于种种原因,包括农民起义之打击,高级士族日益没落;而庶人、寒人地主则在新形势下经济实力加强,文化索质提高,特别在北朝,军功、吏于出身的官吏从来就占据重要地位,往往便是朝廷显贵。在这诸种因素结合下,“以贵役贱”的局面已无法维持下去,至隋唐,封建皇朝为了更广泛地选拔人才,求取各种社会力量,以巩固统治,便把九品中正制废除,使门阀制度与政治制度脱离关系,变成了纯粹的社会制度。
分别见《文选》卷4《王文宪集序》、《南史·王筠传》。
第四章户籍制度第一节户口数的历史记载本节所述三国两晋南北朝各时期的户口数,仅是一般民户在国家户籍上登记而见于历史记载的户口数。由于当时有许多人不向国家登记户口,一些特殊身份的人也不编入一般民户的户籍,所以一般来说,国家户籍上的户口数要少于或远远少于实际所有的户口数。
由于战乱影响,三国时期户口的数量大幅度地下降。
关于蜀的户口,史籍中有两个数字。《晋书·地理志·总序》称章武元年(22)“其户二十万,男女口九十万”。时隔四十二年,至景耀六年(23)蜀亡时,刘禅向邓艾所上之士民簿,仅有“领户二十八万,男女口九十四万,带甲将士十万二千,吏四万人”。增加的户口数微乎其微。
吴的户口,《晋志·总序》称“孙权赤乌五年(242),亦取中州嘉号封建诸王。其户五十二万三千,男女口二百四十万。”《三国志·吴志·孙皓传》注引《晋阳秋》载王濬灭吴时(280),吴有“户五十二万三千,吏三万二千,兵二十三万,男女口二百三十万”。以上两组户口统计数字大致相同,仅口数一作“二百四十万”,一作“二百三十万”。这不能不使人怀疑,这两组数字都是出自一个来源,因转录或版刻有误,所以才出现这点差别。大概吴自赤乌五年以后,再没有进行过户口统计工作,所以王濬在灭吴时所得的户口数,仍然是三十八年前,即赤乌五年的统计数字。另据《续汉书·郡国志》刘昭注引《帝王世纪》,皇甫谧以为“正始五年,扬威将军朱照日所上吴之所领兵户凡十三万二千,推其民数,不能多蜀矣”。朱照日所提供的这个数字以及皇甫谧的推断恐与事实有违,皇甫谧在世的时间为25—282年,他所撰《帝王世纪》当在西晋平吴之前,时北人对吴的户口数字尚茫无所知,朱照日谓“吴之所领兵户凡十三万二千”,大约得自讹传,所以距离事实甚远;皇甫谧据此推断吴之人口“不能多蜀”,当然也只能是错误的。总之,吴的户口虽有以上三种记载,但其中一种属完全错误,另两种实为一种,即赤乌五年所统计。
关于曹魏的户口,《帝王世纪》中有一条记载“景元四年(23),与蜀通计民户九十四万三千四百二十三,口五百三十七万二千八百九十一人。”《通典》卷七《食货·历代盛衰户口》所载与此略同,仅口数作五百三十七万二千八百八十一。减去蜀亡时的户口数,《通典》的计算是“魏氏唯有户六十六万三千四百二十三,口四百四十三万二千八百八十一。”
据上述统计,魏、蜀、吴三国户口的总数是户一百四十六万六千四百二十三,口七百六十七万二千八百八十一(不包括兵、吏,吴口数按二百三十万计)。《晋志·总序》载东汉的最高户口数是户一千六十七万七千九百六十,口五千六百四十八万六千八百五十六。三国的户、口数都仅相当于东汉最高户、口数的七分之一弱。
《三国志·蜀志·后主传》注引王隐《蜀记》。
《通典》统计三国的总户数是“百四十七万三千四百三十三”,东吴的户数《通典》按五十三万计,技五十二万三千计,尾数“四百二十三”,《通典”误作“四百三十三”,所以与我们统计的数字有不同。西晋的户口数,《晋志》载太康元年(280)“大凡户二百四十五万九千八百四十,口一千六百一十六万三千八百六十三”。《隋书·地理志·总序》作“大抵编户二百六十余万”,较前者多二十万户左右。即使以《晋志》的数字与我们前面统计的三国户口总数相比,户多近一百万,口多近八百五十万。由于这时吴刚并于晋,故这些增加的人口主要应是在原魏、蜀境内。魏、蜀的户口是魏灭蜀那年的统计数字,距离太康元年仅十七年。在这样短的时间内能增加户近一百万、口八百多万,是十分可观的。这大概是由于下述原因所造成第一,西晋初年形势安定,政治比较清明,这有利于人口的增殖。第二,在赋役较轻的情况下,可能使一部分流民、隐户重新编入国家的户籍。第三,西晋初年统治者比较注意抑制大族的势力,如司马炎曾诏禁募客,不准“私相置名”,这对防止国家编户的丧失起一定的作用。
在《三国志·陈群传》裴注中也保留有一条西晋的户口资料“按《晋太康三年地记》,晋户有三百七十七万,吴、蜀不能居半。”拿这条资料与《晋志》所载太康元年的户数相比,仅仅过了两年,西晋的户数就激增一百三十多万户,超过太康元年的户数一半有余。这显然不能归因于人口的自然增殖,而是与太康元年开始推行的占田令有直接关系。因为既要在全国范围推行占田制,就必然要进行一次大规模的户口、财产登记工作,编制新的户籍,脱离户籍的人为了取得土地的合法所有权,就必须得重新向国家登记户口。再,魏晋时期封建依附关系有很大发展,门阀大族既占有不少合法的荫户,也占有数量更多的非法隐户,如在颁布占田制的前几年,中山王司马陆就曾占有簿籍不挂的隐户和冒牌荫户七百多户。西晋占田令中规定品官荫户的数额为一至十五户,这是比较低的,推行这种荫户制,可以把官员大族拥有的一部分依附农民转变成国家的编户。太康三年国家编户的激增,主要应是这次与推行占田制联系在一起的检括户口、整理户籍的结果。太康三年国家有三百七十七万户,如每户平均以五口计,则那时国家控制的人口大约可达到一千八百八十五万人左右。
东晋南朝时期,仅宋、陈在史籍中有具体的户口数字。《通典》载宋大明八年(44)的户口数是户九十万六千八百七十,口四百六十八万五千五百一。而《资治通鉴》卷一二九大明八年末载宋有“户九十四万有奇”。《宋书·州郡志》未载大明八年的户口总数字,仅有各州郡户口的分计数字。据此,梁方仲统计宋大明八年的户数为九十万一千七百六十九,口数为五百一十七万四千零七十四2。总之,大明八年的户数当不足百万,口数在五百万左右。东晋末刘毅称“今江左区区,户不盈数十万,地不逾数千里”3;《宋书》卷九《良吏传·序》称“以区区江东,地方不至数千里,户不盈百万”;齐初崔祖思也说“今户不能百万”4。可见东晋、宋、齐的户数都不足百万。《梁书》卷三《武帝纪》末“征赋所及之乡,文轨傍通之地,南超万里,西拓五千。其中瑰财重宝,千夫百族,莫不充牣王府,蹶角阙庭。三四十年,斯为盛矣。自魏晋以降,未或有焉。”大概在梁朝全盛时的户数可能会超过百万。但由于侯景之乱,“台城沦陷,坟籍散逸,注记无遗,郡县户口,不《晋书·高阳王■传》。
2《中国历代户口、田地、田赋统计》,第38页。
3《晋书·刘毅传》。
4《南史·崔祖思传》。
能详究”。
在东晋南朝中,陈的疆域最小,“西亡蜀汉,北丧淮肥”,大体上同三国吴差不多。在东晋南朝五个朝代中,陈的人口最少,《隋志·总序》称陈仅有“户六十万”。《通典·历代盛衰户口》也称“宣帝勤恤人隐,时称令主,阅其本史,户六十万。”可见杜佑认为陈有户六十万是在宣帝时。至陈后主亡国时(589),仅剩“户五十万,口二百万”2。它控制的人口竟比东吴还要少一些。
十六国时期,北方割据混战,干戈相寻,在史籍中留下户口统计数字的仅有前燕、翟魏与西燕三国。《晋书·苻坚载记》上称前秦灭前燕后,“坚入邺宫,阅其名籍,凡郡百五十七,县一千五百七十九,户二百四十五万八千九百六十九,口九百九十八万七千九百三十五”。前燕统治的区域,大体上相当于今天的河北、河南、山西、山东等地,是古代人口密集的地区。翟魏和西燕都是小国,它们的户数见《晋书·慕容垂载记》翟魏都滑台,灭亡时有七郡、户三万八千;西燕部长子,灭亡时有八郡、户七万六千八百。北魏统一北方以后,推行均田制度,社会经济逐渐得到恢复和发展,人口有较大的增长。但因北魏末尔朱荣之乱,“官司文簿,散弃者多,往时编户,全无追访”;魏收仅笼统地指出“正光以前,时惟全盛,户口之数,比夫晋之太康,倍而已矣”。杜佑据此作出推断“今云倍而余者,是其盛时则户有至五百余万矣”2。那时北魏的人口大约在三千万以上。尔朱之乱以后,据《通典》记载,北魏有“户三百三十七万五千三百六十八”3。
北魏分裂以后,东魏、北齐据有中原富庶地区,故人口众多。梁方仲根据《魏书·地形志》统计,东魏在武定年间(年)有户二百万左右,口七百六十万左右4。《周书》卷六《武帝纪》下载北齐灭亡时(577)的户口数为户三百三十万二千五百二十八,口二千万六千八百八十六。《隋志·总序》户数作“三百三万”而略去尾数,未载口数。《通典》户数作三百三万二千五百二十八,口数作二千万六千八百八十;口数尾数与《周书》略异,户数前面的大数同《隋志》,尾数同《周书》。《资治通鉴》卷一七三太建九年仅举北齐的户数为三百三万二千五百。十分明显,杜佑和司马光认为《周书》的“户三百三十万”,其中“十”字为衍误。
西魏、北周占有关陇,大部分地区比较荒凉,后虽夺取南朝的益州及荆州之一部,但人口仍远比东魏、北齐稀少。《通典》载北周“大象中(年)有户三百五十九万,口九百万九千六百四。”按,大象年间北周已统一北齐,但它的人口反较北齐原有的人口少一千多万。这是为什么?岑仲勉认为“《通典》所记大象中户口,系指北周原有区域而言,不包灭齐之数。”这个看法十分正确。
《隋书·地理志·总序》。
2《北史·陈本纪》上。
《魏书·地形志》上。
23《通典》卷七《食货·历代盛哀户口》。
4《中国历代户口、田地、田赋统计》,第5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