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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阮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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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沙乐儿离开佛山,坐在去广州的车上,徐徐远去。他不时回过头去,看着越来越小的城市,眼中再没有迷茫,相反,少年的脸上有了一种与他年龄不太相称的沉着与淡定。

    “姐,谢谢你,让我成为了男人。”

    女人是火炉,煅烧男人,让男人由铁成钢。李莹不是普通的女人,但当她成为沙乐儿的女人之后,这个火炉的熊熊烈焰,烧去了他的稚嫩与粗浮,并且在最后关头的一瓢冷水,让他得以淬火,成就了他的刚性。

    也许,他是把砍山刀,也许是把垦荒锄,也许是把开山斧,虽然还没有开刃,还没有耀眼的锋芒,但只要经过磨砺,总有光芒四射的一天。

    他的身边坐着一个打工妹,样子还不错。不过,此时的乐儿的眼光再不比以前,她的衣服看起来不错,光鲜亮丽,但从质地上可以看出是地摊货。这样的地摊货是打工妹的首选,她们不要求什么品质,只要从外表上光鲜漂亮就行。

    当然,她们也没有能力追求品质。别说她们,就算那些女大学生,真要追求生活品质,也不容易,一套衣服就可能用去她们几个月或者半年的工资。所以,为了追求生活的安逸与品质,很多漂亮的女大学生,以她们的为代价,选择当有钱有势人的情妇与二奶。

    想起李莹,他的心有些痛。

    钱是好东西。看着身边的打工妹子,他不由又想起了周文丽,那个骗去他初吻的打工妹。如果现在她还在他身边,并且知道他已经是百万富翁,他想让她脱光上床的话,她绝不会迟疑半分钟。

    “你好……”

    打工妹笑着与他打招呼。乐儿笑了笑。

    “我叫阮英,你是大学生吗?”

    看着乐儿的衣着样子,她觉得他不像是她们这样的普通打工仔。现在,很难在乐儿身上闻着泥土的气息,在家豪公司的两个来月,他没有晒多少太阳,脸上的油黑早已经洗尽,身上的泥巴也洗得干干净净。而且他的衣服一看就不是普通货色。

    “不是……我与你一样,是个打工仔,叫乐儿。”

    “真的……你进的厂还是打的散工?”

    女孩子活跃起来。乐儿说出的身份拉近了他们的距离,而乐儿的英挺让她兴奋。

    “原来在一家公司,刚辞工。”

    “你一定赚了不少钱……穿这么好的衣服,那你现在愿意不愿意进厂?”

    阮英开始坐得与他有些距离,此时靠了过来,紧挨着他。

    “什么厂?工资高吗?”

    “服装厂,工资当然高了,好好干,一个月一千多呢。”阮英甜甜地笑着,“我有熟人在那里,可以介绍你进去的……你可以学打板啊什么的,要是当了师傅,可以拿两千多呢。去不去?我们……我们一起进厂好吗?”

    乐儿沉静地微笑着看着阮英。他清楚地感觉到这个女孩子已经爱上了他,当然,是被他的相貌与衣着所征服。只要他说愿意,这女孩就是他的了。他笑了笑,突然伸出手臂,搂住了她的肩膀。女孩没有抗拒,顺势靠进了他的怀里。

    “乐儿……你快说嘛,愿不愿意?”

    阮英的脸有些红。靠在他的怀中,有些幸福的感觉,同时,有些迫切地希望乐儿答应与她一起进厂。此时的两人,就如是在一起很久的情人了。乐儿笑了笑,突然附在她的耳朵边轻轻地说了一句。

    “你要是愿意与我上床睡觉,我就与你一起进厂。”

    “你……流氓……”

    阮英的脸一下子变得通红,想挣扎着脱出乐儿的怀抱,但乐儿的手臂不放开她。看着她通红的耳根,得意地笑了,并且轻轻地在她的耳根吻了一下。这一下,阮英的身体哆嗦了一下,不但再无力挣扎,反而上身伏在了乐儿的膝盖上。

    “怎么……不愿意?”

    乐儿坏笑着。阮英露出她的牙齿,在他的腿上狠狠地就是一口。乐儿痛得吸了口冷气,车上的人太多,他不敢叫出声来。阮英松开了口,红着脸抬起头来。

    “你再敢乱说,我就咬下块肉来。”

    乐儿不再逗她。但是,这一番**,让他感觉到愉悦,他已经完全脱离青涩,再也不是那个见了女人就脸红的小子。他的欲火勃然雄起,阮英本就伏在他的腿上,看到他的裤裆突然撑起的帐蓬,脸更是如充了血一样。

    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听起来是歪理,但却实实在在,特别在少男少女中,少女总是崇拜坏小子。乐儿的“坏”,反而激起了阮英的痴迷。

    不过,乐儿没有再挑逗她,让她脱离他的怀抱,将身体坐正。只不过,她还是紧靠着他,挽着他的胳膊。

    “阮英,你几岁了?”

    “十八……你呢?”

    “我比你大一岁。”

    乡下说的岁数都是虚岁。阮英说十八岁,实际是十七周岁,与乐儿差不多。乐儿故意多说了一岁。

    “那你是我哥了……乐儿哥,你喜欢我不?”

    她的话说得很轻,轻得只有他能听见。乐儿轻轻地点着头,只是,他心中真是喜欢她吗?会娶她做老婆吗?不会,他摇了摇头。阮英样子不错,看来心地也单纯,但是,他只是有些喜欢她,还没有爱上她。

    其实,爱在他的心里并没有什么概念。在乡下人来说,爱不重要,生活才是重要的,男女在一起,是为了生儿育女,在艰难的生活中互相扶持。

    只是,他不再是懵懂的小子。他的心中,虽然不明白自己要做什么,怎么做,但有一条很明确,那就是他憋着一股气——他一定要成功,一定要让自己成为别人不可轻视的人。他要成为一个如洪老板那样的强强势人物。

    在想到女人的时候,最先在他大脑里出现的是李莹。尽管想到李莹的时候,他就会摇着头,下意地想把她的影子摇掉。

    两人说说笑笑,很快就到了广州。乐儿背着包,阮英拖着个大箱子。人多太挤,乐儿不得不为她拿着。

    阮英下了车,两人要分手的时候,突然抱住了乐儿的腰,将头贴在他的胸口。她的个子只到他的肩头,仰着头才能看他。

    “乐儿,跟我一起进厂嘛。”

    “不去。”乐儿搂着她的肩膀,知道她已经对他真正动情,“我要在广州玩两天,你想不想跟我玩?”

    他说这话的时候,在思量着自己会不会与她真的好。“不……你会干坏事的。”

    “你这么怕我做坏事……我有那么坏吗?”乐儿笑着,在她的臀部拍了一下,“那走吧,你要去哪里,我送你上车。”

    “我……我要去黄浦。”

    乐儿送阮英去坐公车。乐儿与阮英都不知道公车在哪坐,不过乐儿肯问人。很快到了公车站。到处人山人海,在这人山人海中,阮英紧紧地挽着乐儿的胳膊。

    公车来了,人们陆续地上车,阮英也准备上车。可是,当她要踏上公车的时候,突然离开上车的人流。

    “乐儿哥……我……我想跟你玩。”

    乐儿有些吃惊地望着阮英。然后笑了。

    “你不怕我做坏事?”

    “我……我……你要做就做……”阮英脸如酒醉,脖子都红透了,“我就要跟着你,不管你做……做什么。”

    公车走了,下了车的人也走了,只留下两人站在一起,阮英搂着他的腰不肯放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