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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第四十三章

作者:路人小透明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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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不知从哪儿冒出来, 有着惊人力量,独自一人就将芬巴巴斩杀的外乡人。

    寒暄客套或者再随意一些的交流, 这些统统没有,他一上来就向恩奇都求婚,丝毫不顾及当事人的感受——

    哦不, 恩奇都本人其实没有什么特别的感受,就只是有一点点奇怪而已。

    “无法同意你的要求。”就算面孔再怎么美丽动人,在没有情绪波动的前提下说出如此直接的话, 也顿时显得有些冷冰冰了:“我只是武器, 不具备接受‘求婚’的功能。”

    男人:“啥?”

    “而且。你关注的是我的外貌吗。”恩奇都说:“就本质而言,我没有性别,形态可以随意切换,美与丑都没有明确的定义。”

    男人:“什么乱七八糟的, 我就是觉得你现在这个样子很美,我喜欢啊。”

    他们俩的谈话, 完全是很有默契地把先还在怒喝的吉尔伽美什忽略了。

    吉尔伽美什:“……”

    从没被冷落过的王很生气。

    王决定强势地打断他们,并且愤怒地惩戒这个先前明明还有点欣赏的杂种。

    然而——

    吉尔伽美什的嘴角刚动,恩奇都毫无起伏的嗓音就再度响起了:

    “你如今所看到的也不是我最初的形态, 而是我借用的一名值得尊敬的女性的外貌。”

    语言攻击,第一次, 程度还比较浅。

    男人:“啊?”

    恩奇都:“她是一名神妓, 你可以去向她求婚, 虽然她也一定不会答应你。”

    语言攻击, 第二次, 程度陡然加深。

    男人:“……呃!等等,我的心脏为什么突然间有些刺痛!”

    如果不是双臂还在软绵绵地耷拉着,他很有可能会抬手按按胸口,给自己压压惊。

    可真正的、最沉重的打击还不止如此。

    男人的意志力十分顽强,而且,对于自己决定的事情更是很难再动摇。他还不打算死心:“你最开始长什么样啊?”

    恩奇都:“……”

    “美丽的人”抬起了一只手,纤细而白皙的手指,正指向芬巴巴的尸体所在的地方。

    “跟这个很像。”

    男人:“……”

    缓慢地扭头,他转过去,忽略掉满地血迹的凄凉之景,全身长毛,连面部也不例外的魔兽芬巴巴就倒在那里,神似一个大型的毛团野人。

    “…………”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本王就知道会是这样有趣的结果!”

    这堪比噪音的笑声来源正是之前被忽略又被插了话的吉尔伽美什王。

    现在他又不生气了,显然被这非常戏剧性的一幕愉悦了身心。

    之前怎么没发现呢?王唯一认可的挚友恩奇都啊,噎起人来竟是这么干脆利落,还特别精准。

    三连打击重重叠加,毫无疑问给顺应心意向自己看上的美人求婚的男人造成了颇为沉重的心理阴影。

    不过,身体摇晃,也就晃悠了那么一下。

    恩奇都的面上又浮现出了之前就有过的淡淡惊讶,就连吉尔伽美什,也在异样出现之时转眼看了过来。

    原来,男人重新站稳,再抬起头时,目光竟然无比锐利,仿若有金色的火焰在其中燃烧。

    “开什么玩笑!”

    他大吼。

    “小子,你笑得这么大声是想要吵死人吗!听好了,老子才不是只看外表的肤浅的人,区区这种程度,我——”

    吉尔伽美什眉头一凝,眼神开始变了:“你叫本王什么,小子?!”

    而恩奇都,脸上的一丝惊讶,就在这一刻开始增加,最终形成了足以用眼睛看清的惊诧。

    只因为男人接着无视了吉尔伽美什,目光悄然暗了下来,声音却格外柔和。

    “我现在不能给你送上花,也暂时不能向你证明,我是一个很有担当、也能对你很好的男人。”他说,并且说着说着,眼里的光也在黯淡。

    “糟糕,我得先睡一会儿。”

    这其实是在吉尔伽美什两人最开始看到这个男人时,就已经发现的事实。

    为了斩杀强大的魔兽,男人付出的可不仅仅是两手折断的代价。在斗篷之下,还有数不胜数的细伤,血在他们说话之时渗透出来,在雪白布料的表面绽开了朵朵骇人的血色的花。

    可必须申明的是——失血过多造成的负面效果只是让他眼里的光稍显黯淡,并没有让他显得有半分的脆弱。

    从始至终,这个男人给他们的感觉就是:就算是在濒死边缘,这家伙,也还是那么地……

    嚣张得,让人手痒啊!

    男人问:“你叫什么名字?等我醒来,一定会来找你。”

    恩奇都回答了。

    “好,我记住了。”男人又对他笑,这一次的笑容比较浅,毕竟就快抵达沉眠的边缘。

    “你也要记住,我叫埃迪。”

    直到这一刻,他才当着两人的面——格外从容地倒下了。

    为什么说他从容呢?

    明明是晕倒,还是倒在乱糟糟的黑灰和泥土之中,可这个家伙仍旧丝毫不显得狼狈。

    眼帘一合,脸色发白,却又不是惨白。他的嘴角还是翘起的,好一副安然入睡的沉静模样。

    再这么一看……

    这个男人在不说话、仿若熟睡的时候,银发散落,搭配上俊美得甚至也有些模糊性别的五官,倒是显得无比圣洁。

    就连最是眼高于顶的王看到,也不得不承认,这家伙虽然不比恩奇都,但也能称得上“美”。

    注意前提,“在他不说话的时候”。

    只要这人一睁眼,那股张扬的气势顿时就占据了上风,一下子就显得很是不讨喜了。

    “吉尔,他真是一个奇怪的人啊。”恩奇都看着倒下去的埃迪,突然这么感叹了一句。

    吉尔伽美什觉得恩奇都的这个感慨很奇怪,虽然他心里也是这么想的。

    “哼!如此冒犯本王的挚友,就等同于冒犯本王。没有在第一时间杀死他,就已经很不错了。”

    话虽这么说,可明显可以看出,吉尔伽美什并没有杀掉这个叫做埃迪的怪人的意思。

    “不过,作为能够独身战胜芬巴巴的勇者,即使是本王,也不得不心生敬意。”到了最后,王双手环胸,垂眸注视着男人身下渗出的血迹越来越多,终是轻轻挑了挑眉。

    “带他回乌鲁克!召集医师治愈他,为他准备最好的食物,最趁手的武器。”

    “哦……”

    这个时候,恩奇都早已经俯下身,把男人拉起来——在半途中,他稍稍犹豫了一下,变成把男人抱起。

    “吉尔。”

    “哼?”

    “你好像很喜欢这个人类啊。”恩奇都说。

    “他很奇怪,也很有趣。所以,我的感觉也和你差不多。”

    不要误会了,恩奇都的意思是,他喜欢自我意识强烈的人类,而埃迪恰好就是这种类型。

    可吉尔伽美什那边,却是一点犹豫都没有地否认了:“本王对这家伙既不喜欢也不厌恶,给他好的待遇,原因只有一个。”

    芬巴巴在王与挚友抵达之前就被消灭了。

    王在震惊的同时,还心生出了十分鲜明的不服气。

    他要让埃迪活蹦乱跳,恢复到最佳的状态,然后,再跟他打一场。

    “哦,还要再算上调戏恩奇都的仇——待遇还得降下一等,回去之后,就把他丢进最破烂的牢房里去!”

    *****

    埃迪觉得自己很倒霉。

    在此之前,就算是凑凑合合待了几年的“本世界”突然毁灭,连带着他的未婚妻一起没了,他都没觉得自己的运气竟然会这么糟糕。

    好吧,老家毁了,没关系,他光明正大地来到了异世界,准备在这里四处找找,看看能不能找到他心仪的,最美丽的妻子。

    埃迪不知道自己的“妻子”是谁,长什么样子。他没见过,只知道,有这么一个人。

    全世界最强的人,注定要和全世界最美的人在一起——这是自诞生之初就刻在埃迪灵魂深处的印记。

    他可以觉得老家毁灭无所谓,但就是对妻子没了耿耿于怀。

    于是,便慢慢寻找吧。怀着这样的想法,埃迪来到了第一个异世界,落足之地就是一片杉树林。

    嗯,杉树林……

    刚一过来,连口气都没来得及喘,他就遇到了一个主动攻击自己还不死不罢休的怪物。虽然觉得莫名其妙,埃迪本质是毫无畏惧的,敢来敢揍,流点血受点伤压根不算什么。

    战斗,多畅快啊,在“老家”的时候,埃迪斩得最多的就是老家特产的魔龙。在这里一来就遇上的怪物实力远超魔龙数十倍,让埃迪惊讶的同时,还激起了他从来都没有出现过的狂热之心。

    这么一激动,就不小心地玩得过了头。

    而且,在他玩过头把自己折腾得颇为狼狈的时候——他回头一看。

    猝不及防,真的是猝不及防。

    让他一眼心仪的“美人”,就这样突然地出现了。

    埃迪稍微有那么一点点后悔。

    “就是因为我没有展现出最完美的状态,美……嗯,恩奇都才会拒绝我吧。对吧,对吧,绝对是这样才会无情地拒绝我吧。”

    他对自己可是超级——超级有信心的。

    接下来所需要做的就是睡觉,养伤,恢复最佳状态了。

    嗯……

    ……

    大概过了很久之后,他终于醒来了。

    跟预期的大有不同。

    埃迪还是躺着,面无表情地伸手,把一根黑得几乎看不出原型、还散发着难以言喻的气味的茅草根抓到了自己眼前,仔仔细细地看了看。

    “……”

    “谁啊,这么心胸狭窄。”

    此话一出,埃迪喝进嘴里的酒顿时就喷了出来,气势惊人。

    也许打一开始他就不该喝这口酒。

    用很尴尬的话来说,现在的他根本就不用吃东西,因为消化的器官都没了,食物咽下去,也只会带来一阵火烧般的剧痛。

    可他今天心情不好,又实在是心痒,才想着就算喝了等于白喝也要解解馋——

    问出这句话的人是一个小姑娘。

    大致六七岁,深褐色的头发深褐色的眼睛,小脸还没有减下婴儿肥,此刻就用那双灵动的大眼睛盯着他,就算被他这个反应吓到,眼里也全是天真。

    也幸好这个人是一个小姑娘。

    “……对啊,被啃了。”

    不仅是语气,埃迪的脸色也十分古怪,抬手用袖子用力擦了擦嘴,就像是要把本就多出了几个血洞的嘴皮擦破一般。

    “爸爸的盒子里放了药,治虫子咬的口子最有用啦。埃迪哥哥等一下,我这就去拿!”

    小姑娘是代替临时出门的父亲守着酒馆生意的,这会儿十分热情地跳下了凳子,要去给大哥哥拿消肿的伤药。

    “啧,回来回来,你那药没用。”

    埃迪的嘴角抽了抽,没办法,要不是这是个小姑娘,他早就把人提到跟前修理一顿了。头疼,只好让小姑娘回来。

    “为什么没用?”

    埃迪:“……”

    “这是被狗啃的。”他把还剩了大半的杯子随手丢到了桌上,任由酒沫摇晃着顺着杯身流下:“还是特别凶恶的狮子狗,知道吗,金闪闪的,还完全不讲道理的——妈的!一想更生气了。”

    跟他自己的不讲道理还不一样。

    埃迪自认为自己还是很通情达理的——别人的话大多时候会听,虽然听了照不照做是另一回事儿。

    好吧,再怎么也不能用狗来形容那个混蛋,就说成“狮子”吧。

    那只狮子,将好不容易收敛起来的狂傲又彰显了出来,就在他的面前。

    不……与其说是收敛,说成“隐藏,沉淀,爆发”更贴切。

    跟为了乌鲁克的忍耐不同,对于自己已然确定下来的“猎物”,身为万王之王的雄狮只会傲慢地将他按在自己的爪牙之下。

    小姑娘坐了回来,此时酒馆里就只有他们两个人,而她的疑惑不但没有减轻,反而更多了:“不知道……但是,埃迪哥哥这么厉害,怎么会被狗狗咬到呢?”

    “啊,我大意了。也实在是没想到,那家伙……”

    酒馆内的灯光还是比较暗淡,以小姑娘的阅历,也看不出被她叫做“埃迪哥哥”的男人单手托着下巴,银发懒散地从耳边垂落,笼上一层浅浅阴影的神色除了愤愤之意,更有几分理不清的复杂。

    “那后来呢?”小姑娘又问。

    埃迪淡淡道:“还有什么后来,难道我还要咬回去一口么。”

    “对哦……”

    “不过。”他突然说。

    小姑娘诧异地看过来,终于晃眼看清了埃迪的表情,心头不明地颤了一下。

    他是在笑,金色的眼里却闪烁着冰寒的冷意,连带着让人觉得,这个慢慢在扩大的笑容里,明显深藏着血腥的气息。

    “我揍了他一顿。虽然这件事我不会放在心上,对他的态度也不会变,但是,不揍一顿实在是没法顺气啊。”

    事情就是这样,只不过在细节上略有省略。

    重物撞击到身后的墙壁,还有肉体碰撞发出的闷响,在这被欢呼之声淹没的角落,显得并不突兀。

    只有就在这里的两个男人听得见。

    但是,无论是两人中的谁,都没有回头或是额外去关注的意思。

    他们只花了一秒钟的时间进行了仅相隔一米远的对视,这一刻,像是有人额外在他们的瞳孔深处点燃了火,油桶也被踹了一脚,让燃料倾撒了一地,势不可挡。

    ——你在开玩笑?妈的,是认真的?吉尔伽美什,你他妈居然是认真的?

    那一瞬间,他的脑中确实闪过了这样的念头,但闪去过后,回到现实,又没有丝毫将这句话说出口的欲望。

    不需要说,他只需要用最直接的交流方式,让大抵是脑子灌了铅的笨蛋回神就行了。

    于是,城也不用进了,直接换了个地方。

    来吧,赤手空拳。对于他们来说,肉体的激烈碰撞才是真正意味上的宣泄途径。

    他最先将拳头砸来,毫无疑问的,没有半分留情,宛如有千斤之力,破开空气时似乎还带起了湍急的风声,男人体内所蕴含的爆发般的能量也毋庸置疑。

    而“狮子”也根本没有闪躲,接住他的拳,也将自己的拳头挥出。

    彼此都捏住了对方的拳,两方开始对抗,这就是最纯粹的力量的抗争。

    然而——僵持并没有持续多久。

    埃迪之前站都站不稳了,力气自然锐减,跟几乎是全盛状态的男人没有可比之处。但他一点也没有泄气,更不可能就这样服输。

    即使是在一时脱力、被人抓住双臂转到另一个方向,以紧紧扣住咽喉的方式,毫不留情地将他压在地上——陡然间坠入弱势的情况下,他也没有善罢甘休。

    也是一瞬间,

    也是用尽全力的最后爆发。

    埃迪根本不管喉间的窒息感,他扣住吉尔伽美什的头发,反而将吉尔伽美什狠狠地摁在自己身下,顿时将局势逆转。

    虽然在这之后,他的手因为彻底脱力不住地颤抖,大颗大颗的冷汗流下,他眼前一阵发黑,不知是不是让愤怒和剧烈的疼痛混在了一起。

    最开始支撑身体的双手滑了一下,好不容易直起的腰差点软下,但他咬紧牙关,又勉强地坚持了下去。

    还是要这样做。

    还是要这样,重重地给这家伙一拳!

    “不要把我当做你那些随手就能摆弄的收藏,也不要再用这样,让人厌恶的眼神,看着我!”

    如果换成从未被如此压制过、如此羞辱过的那位王的角度,映入他眼中的,应当是相当美妙的画面吧。

    被从他眼中浮现出的毫无掩饰的占有、侵略、相对之下不那么明显的爱恋彻底激怒的男人,即使被这般冒犯、已经如此愤怒了,却还是那么信任他,因而难以压抑地失望的男人。

    对此,王作出了什么反应,又说了什么呢?

    他竟然没有生气。

    血从头顶被磕破的地方涌出,男人又抓起他的头发让他把头抬起,艳红的血流便涓涓流下,打湿了王的眼角,却掩不住他大笑时更显得志在必得的表情。

    他似乎只说了那一句话,埃迪也只记得一句话。

    就是那句话,让埃迪一时间更加生气。

    ——呼……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你啊,就算狼狈成这样,也不愿屈服于我身下。

    ——没关系。想要离开吗?我会找到这世上最牢固的锁链,从此把你锁住。

    ……

    回忆就到这里吧,想起的全是不愉快的东西。

    埃迪想喝酒也喝不了,更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满心烦躁地跑到这里来。

    以前——恩奇都还活着的时候。

    他,恩奇都,吉尔伽美什,时不时会来这个酒馆喝酒。

    现在只剩他一个人了。

    而他,在解决完乌鲁克的旱灾问题后,也要离去。

    “……埃迪哥哥,你要走了吗?”

    俏生生的嗓音又在旁边响起,小姑娘的神色不知何时变得有些不安。

    她小心地拽了拽埃迪的袖子,轻声道:“可以不要走吗,我……还有大家,都希望你留下呀。”

    “埃迪哥哥来了之后,城里的笑声都变多了。在这之前,大家虽然都很辛苦,但都乐观地想着,等埃迪哥哥你醒过来,和王一起站在我们面前,什么困难都不会把我们打倒。嗯嗯,王也是,真的真的很希望你留下!”

    “啊!对了,埃迪哥哥,卢卡斯去哪里了呀?好久好久没看到它了,它跑到很远的地方去玩了吗?”

    “……”

    埃迪的神色就在这时晦暗了一瞬。

    不过,他下一刻就恢复了过来。小姑娘也就眼睁睁地看着他不为所动地起身,只在真的走出这里之前,抬手揉乱了她的头发。

    “我就是要去找卢卡斯啊。不听话的家伙,现在就在那个地方乖乖地等着我去找它。”

    他要走了。

    虽然这是他第一次与人结缘、也是第一次将要远离让他得到如此深厚情感的地方,但告别就免了吧。

    这次离去,大概不会再回来。

    不仅仅是去找卢卡斯,他的心中,还有更火热、更坚定的目标势必要去追寻。

    还要再强一些才行啊。

    这样的程度。不够。还要更强。

    唔……对了。

    不算告别的话,倒是可以留下。

    “西杜丽,帮我做件事吧。”

    “下次,你再见到你们的笨蛋王的时候,就代替我盯着他,不要让他再做什么蠢事了。”

    *****

    他和他,本来不会有下一次见面。

    但是……

    算了。

    “下一次”,是在多少年后。

    统治乌鲁克数十年,让这个国家越加富饶强盛的贤王,最后死去之时。

    那时候的王确实还未产生要让这个人长期留在乌鲁克的想法,但是,即使如此,在听到祭司的劝说之后,他仍是相当地不屑一顾。

    “如果这家伙真会威胁到乌鲁克,不用你说,本王会在第一时间毫不留情地把他斩除。如果这家伙能成为本王认可的客人,无论什么灾祸,都跟本王就是‘想要把他留下’没有任何的冲突。”

    多狂傲自大啊,但这就是乌鲁克之王,吉尔伽美什的性子。

    他压根就没把祭司着重点出的“神的启示”放在心上,接着就不由分说地把祭司赶走了。

    之后的时间,大抵有半个多月,被王带回来的男人都在王宫的地牢中熟睡。

    吉尔伽美什从来没去看他,就像完全把他忘了一样,恩奇都倒是去过几次,埃迪身上的伤势自动痊愈的异常也就是恩奇都回来讲述的。

    总而言之,从埃迪被带到乌鲁克,到他终于醒过来,神清气爽地和吉尔伽美什打了一架,最后打赢了——在这一过程中,也没听说有什么“灾祸”出现。

    不但没有,对祭司而言最不愿意看到的事情还成真了。

    任性的王这一次又用拳头得到了一个挚友。

    刚打起来的时候还剑拔弩张,打的过程中也是血液飞溅,目光凶狠,可等到决斗告一段落,这两个男人就开始勾肩搭背了。

    祭司大人感到很痛心。

    可她又拿王毫无办法。况且,连恩奇都都默许了,还亲自参与了进去——那就更没有办法了。

    于是,只好破罐子破摔。

    在这个时代,将王的功绩、有传奇色彩的事迹稍作修饰或者加工宣扬出去,供给百姓传颂,是相当寻常的事情。能让人们对王更加尊敬,王的个人形象也会高大起来。

    没过多久,吉尔伽美什王的新鲜事迹迅速传遍整个乌鲁克,引起人民的新一轮议论和欢呼,这么一传,连带着起初只算是外人的埃迪也出名了。

    据说——吉尔伽美什王与挚友恩奇都为了保护子民,勇敢地前去讨伐魔兽芬巴巴。在芬巴巴所占据的杉树林中,他们却遇到了另一位勇士。

    那勇士名叫埃迪,也是为讨伐伤人的芬巴巴而来。

    王与挚友抵达的时候,芬巴巴已经被勇士竭尽全力地打倒。见此,王为勇士的义举所震撼,将重伤的勇士带回乌鲁克疗伤。

    此后,待到勇士埃迪苏醒,王与他以武相交,在一场惊天动地的大战后,两人都被对方的勇猛和强大折服,握手言和,成为了好友。他们的友情无比真挚,甚至让在旁观望的恩奇都也不禁感动落泪……

    “……”

    “事实大体上是这样,嗯,大概……不过,恩奇都当时是在笑,没有落泪啊?”

    “咳——行了,留给无聊的百姓娱乐的话题就说到这里吧!”

    埃迪严肃地看着吉尔伽美什。

    吉尔伽美什神色不改,显露出了“本王已经习惯被愚民们爱戴吹捧了这些说的难道不是事实?”的坦然。

    埃迪:“好哦。”

    吉尔伽美什:“唔。”

    彼此对视了一眼。

    一秒钟后,他们同时放声大笑。

    ……

    就这样,埃迪顺理成章地在乌鲁克落脚了。

    男人们之间的友情,来得就是这么直接。吉尔伽美什没问他打算什么时候离开,相当于默许乌鲁克又多了一个白吃白喝的暂住民。

    埃迪还是下定决心要追求恩奇都。

    恩奇都最开始婉拒他时提到的那名神妓,他跑去看过了,果真和恩奇都长得一模一样。

    但是,就跟他自己说的那样,他埃迪可不是肤浅的男人啊。虽说“美”是前提,但第一眼看到的感觉也很重要。

    也就是说,他坚持要专一。认定了是谁,就不会轻易换人。

    哦对了,这里必须申明,即使是认定了一个人准备丝毫不动摇地追求,埃迪也不会做出死缠烂打、让当事人感到厌烦的事情。

    埃迪做事和说话确实很直接,但他的优点也很明显。

    那就是,对于真正在意的人,他其实是很体贴的。

    恩奇都——再加上被他认定为第一号挚友的吉尔伽美什吧,认真说来,他们就是埃迪人生中最先认可的人了,当然,也是最先享受到他的“体贴”的人。

    在此之前,埃迪没有朋友,亲人就更别说了,根本就没那玩意儿。除了知道自己应该有个全世界最好看的妻子以外,他也没喜欢过谁,在乎过谁。

    就这样……

    视角暂时转到,埃迪一心想要追求的恩奇都这里。

    这段时间,恩奇都没有感到厌恶,更没有烦躁。

    这跟他本身近乎于空洞的内心有着不小的关系,但还有一部分原因,是在他确实没觉得自己被打扰,甚至,有的时候,除了一丝丝奇怪,还莫名地发现,自己的日常生活比起过去,似乎还要过得丰富一点。

    “我送你的花,喜欢吗?”

    “嗯,喜欢。”

    这个回答是实话。恩奇都喜欢植物,喜欢动物,喜欢自然中的生灵,这份喜爱还要远超于对人类的喜爱。

    “那就好。”

    就因为他的这句话,埃迪每天都给他送花。

    大多时候是当面送,而有的时候,枝叶边缘还挂着晨露的鲜花就摆放在他的窗边。

    恩奇都起初没有注意,但很快就发现了,埃迪送给他的这些花里,竟然还有一些他之前没有见过的种类。

    当他在一时的疑惑后,拿这个问题去问埃迪,得到的答案比之前预想的还要意外。

    埃迪不以为然地说:“啊,我猜了猜,觉得你见过的应该都是这个国家范围内,或者乌鲁克周围地区的花吧。所以干脆跑远了一点,去别的地方转了几圈。”

    怪不得他时常从早晨到晚上都不见踪影,回来的时候又风尘仆仆。

    他的“跑远了一点”,恐怕远的根本就不止那“一点”。

    恩奇都……紧接着就意识到,自己又无法理解,埃迪这么大费周章的行为究竟是为了什么了。

    他不能再去问埃迪,因为男人肯定会笑着说,还能为什么,是为了让你开心啊。

    可恩奇都觉得,为了让他“开心”,而采取的这种繁琐行为,根本就没有必要。

    他深知自己只是神所制造的人偶,能够懵懂醒悟,获得珍贵的友情,还有在乌鲁克生活的人们的爱戴,已经为他附加了无以伦比的价值。

    还需要得到更多吗?

    很难想象。他也不这么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