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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云山,以其独特的赤色云霞闻名。若放在后世,定是一处受人欢迎的奇观景点。
清晨的山中笼罩着一层薄薄的雾气,虽然不至于遮蔽视线,走在其中,却仿佛置身于仙境。
道路两侧开着不知名的鲜花,山上也不是单调的青。
美丽的景色交织在一起,百鸟的歌喉争相嘹亮,仿佛在挽留路过的人儿停下来欣赏。
“要是没有战争,这里到是一处踏青休闲的好去处。”
行军途中,林默看着周围的山色美景,忍不住发出一声感叹。
作为和平年代过来的人,他还真不怎么喜欢战争。但在这个战乱的年代,唯有战争才能换来和平。
“想不到主上也喜好山水。”
荀叔兴摸了摸腰间的葫芦,每每这个时候,他就想来上一口,陶醉于山水之间。
但现在是行军打仗,作为军师,他必须以身作则,严于律己,方能服众。
所以,他也只能摸一摸酒葫芦,以达到“望梅止渴”的效果。
“大乾万里疆土,山水无限。真希望有一天这世间没有战争,文人雅士可以纵情山水,欣赏江山无限好。”
荀叔兴游历过大江南北,见识过山河壮丽。
可更多的,是白骨露於野,千里无鸡鸣。
正因为他喜欢游山玩水,欣赏美景,所以才励志治国安民,还天下一个太平。
为此他潜心苦学,读天下书,学习各种本领。
“会有那么一天的。”
林默抽了抽马缰,微微一笑道。
“报!”
突然,斥候疾驰而来,“主上,前方五里猪笼弯发现大量敌军,正在向我军汇聚。”
猪笼弯是朱云山内的一处开阔地带。
朱云山共有十几座山峰,将这一片区域分成了好几块,内部道路错综复杂,唯有猪笼弯是开阔的地域。
此地长九里,宽约六里半。
没有遮掩,没有庇护,两军若是在这里相遇,必然是一场公平的正面对决!
“可探知他们有多少兵力?”
林默闻言不慌不忙,因为他对这一切早有所料。
“共有骑兵三千,步兵和弓兵约有五万。”
斥候道。
对方既然选择正面对决,对自己的军事力量就不会遮遮掩掩。就像林默的兵力,也躲不过对方的探查一样。
不过,总共才五万人,显然不是他们的全部兵力。
“看来他们派了三万人绕到我军后方去了。”
林默微微一笑,看了看荀叔兴。
“他们很自信。”
荀叔兴也是微微一笑。
“准备战斗吧,荀军师。”
荀叔兴虽然是军师,可他的战斗力也不差,一手剑法早已达到了宗师境。否则,他当日也不敢挑战林小虎。
也是凭借着剑术和身法,他才能纵横九州,到处行侠仗义。
尽管剑在这种大型战场的用处不是很大,可他至少有自保的能力,不是需要保护的文弱书生。
“主上放心,属下高低得杀几个贼人。”
荀叔兴自信满满。
大军继续前进,不多会儿,便与楚恒的军队在猪笼弯相遇。
五万大军,对两万五千人。
方阵对方阵,双方将兵力一面排开,若从天空往下俯瞰,场面十分壮观。
两军并没有立刻发起攻击,作为东道主,楚恒的军队从两边分开,一个身材魁梧的大将,策马冲了出来。
来到垓心,勒马停住。
只见他挺枪指着汉军,威武的声音如打雷一般,“吾乃越嶲之虎程留孙,谁敢与我一战!”
搦战,是战斗双方战将比拼的环节。
赢得一方可以大大的鼓舞士气,而士气往往可以决定战斗的胜败!
因此军中有一名猛将,是极为重要的。
程留孙声如惊雷,威风凛凛。
庲降军士备受鼓舞,声势大振!
擂鼓的士兵使出了吃奶的力气疯狂敲击鼓面,大有不把战鼓敲破誓不罢休的势头。
“程将军!程将军!程将军!”
庲降军士高举手中的武器,为程留孙呐喊助威。
如此挑衅,汉将自然不能输了气势。
“属下前去应战!”
无当统领吴平,策马冲出。
他使用一杆月牙戟,力大无穷。
在吴家投靠林默之前,他便已是少年成名。投靠林默之后,得到了重点培养,不但获得了淬体汤的强化,而且林默、雷铜、秦台等人也会时常与之切磋,传授武艺。
因此,他不光体质提升了常人的五倍,武技同样上升了一个境界,达到了大宗师初期!
让他去对付程留孙,应该足够了。
林默点点头,这种小角色,还轮不到他亲自出马。
“无知狗贼,大将吴平在此,休得猖狂!”
吴平冲了出去,来到程留孙的面前。
“灰律律!”
战马嘶鸣,气势立刻压了程留孙一头。
因为程留孙骑的,不过是上等战马,而吴平骑的,却是一匹纯血宝马!
马是有灵性的,上等战马见到纯血宝马,就像是一个县令看到了三公九卿,立刻变得唯唯诺诺。
看到吴平的纯血宝马神骏无匹,程留孙羡慕不已。
“你吴家好歹也是益州大族,居然自甘堕落,投降于贼。”程留孙指着吴平骂道,“今日,我便送你去你的列祖列宗面前忏悔!”
“匹夫,休得逞口舌之勇,看戟!”吴平大怒,策马冲杀而去。
手中的月牙戟犹如一道流星,朝着程留孙头顶坠落!
程留孙冷哼一声,颇为不屑,“既然你一心求死,成全你便是!”
说罢,挥出手中的长枪。
两人厮杀在一起,枪身和戟影交织,乒乒乓乓的声音,传到双方军阵之中。
战马也在暗中较劲,不断地调整脚步,为主人提供最佳的便利。
顷刻之间,二人便斗了五十余回合。
虽然吴平进步不小,可毕竟年轻,战斗经验没有程留孙那般丰富。因此,他一直处于下风。
若非力量胜于程留孙,战马的品质也要比程留孙的高一个档次,恐怕坚持不了这么久。
程留孙不愧是益南四虎之一,枪法大宗师中期,一手奔狼枪快如闪电,强横无匹。
他欺负吴平年轻,本想戏弄一番。
可是十个回合之后,程留孙有些着急了。
因为他发现吴平的力量强的有些可怕,每一戟都能震得他手臂发麻。他不敢和吴平比拼力量,只能凭借枪法技巧过招。
二十回合之后,他一心想要速战速决。
可他的枪法虽然能压吴平的戟法一筹,但想要击败对方,却总是有些不够。
五十回合之后,程留孙彻底急了。
因为他力气已经消耗了大半,而吴平仿佛才刚刚热了个身。
吴平越打越有信心,戟法也似乎越来越熟练,从之前的被动防守,开始尝试进攻了。
而且他的每一招每一式,都让程留孙无法躲避,必须全力抵挡。
“这小子,去年听说他才宗师初期,仅仅过了一个冬天,怎么就达到大宗师初期了!而且,他不是敏攻型武者吗,为何力量如此恐怖。比一般的力量型还要可怕许多。”
程留孙心中掀起了惊涛骇浪,他知道,拖下去对自己不利。
“小贼,今日且放你一马。”
程留孙一枪逼退吴平,然后身体伏在马背上,拔马就逃。
他把枪按在马镫上,用一只脚勾着。
这是他处于劣势时,用于反败为胜的武技——回马枪。
他曾用这一招,干掉过另一位实力比他强的大将。吴平若是追赶,程留孙有八成把握,将其刺于马下。
然而吴平追了两步,突然停了下来,指着程留孙落荒而逃的背影嘲讽道,“匹夫,就这点本事?”
他心中冷哼,“居然想用回马枪来对付我?要不是同雷将军切磋时吃过这一招的亏,今日起步要上你的当。”
吴平已经看出了程留孙的意图,脑海中想起了雷铜的话:如果遇到实力与自己相当的对手使用回马枪,停止追击!
他是一个听劝的年轻小将。
否则,林默也不会把无当统领如此重要的职位交给他。
看到吴平并未追赶,程留孙心中暗骂。
此时他不能再回去战斗了,就算回去也打不过,只能灰溜溜地逃回本阵。
庲降军士看到程留孙都战败了,全都露出了失望的表情。
那可是他们心中的猛虎啊,居然败给了一个年轻小将!
“程将军,那人当真是吴平?”见程留孙归来,黄童虎连忙上前询问,脸上带着诧异之色。
因为他也认识吴平,知道吴平的实力在他们之下。
可是,与他实力相当的程留孙,竟然被吴平打败了?
“的确是他。仅仅过了一个冬天,不但他的戟法提升了一个大境界,而且还拥有十分恐怖的巨力,真是怪哉。”
程留孙一脸郁闷。
堂堂越嶲之虎,居然败给了一个后生晚辈,传出去,丢人。
重要的是影响了大军的士气,让他的老脸有些挂不住。
楚恒安慰道,“程将军无需自责,黄将军,你去会会他。”
他现在主要目的是拖延时间,让另一支军队绕到林默的后面去。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他现在扮演蝉的角色,在他眼中,而林默是那一只螳螂。
而绕到后面的那支队伍,则是他安排的黄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