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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三章 生擒洪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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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北市毛纺厂是前些年倒闭的老国企。这家企业成立于建国初,在六七十年代最红火,到八十年代到达鼎盛,从九十年代,在市场经济中开始走下坡路,直至破产倒闭,出现了大规模的职工下岗分流走向社会。

    当初的天北毛纺厂职工上访问题,也曾经是困扰天北市官方的一个大问题。好在这么多年下去了,这些问题基本得到妥善解决了。

    毛纺厂有两个较大的宿舍区,一南一北,都始建于六七十年代,作为毛纺厂昔日辉煌历史的见证。只是到了现在,毛纺厂宿舍区已经变成天北市为数不多的“贫民窟”之一。

    宿舍区很大,一度有开发商想要拿下这块地进行商业改造,但与住户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最终不了了之。这些年,凡是经济条件好转的毛纺厂职工,早就搬离了这里,能坚持在这里住下去的人,基本上都是老职工或者经济困顿的底层人。

    沈临将车停在毛纺厂宿舍区之外的路边上。

    他下了车,缓步走进了这个宿舍区。

    宿舍区的大门已经破败不堪,也无人修缮。大门两侧还隐隐可见当年的“大干快上”的政治标语,墙根下杂草丛生,有几个老头老太太坐在板凳上,三三两两说着话,晒着太阳。

    还有一只大黄狗懒洋洋地窝在一个老头脚底下,沈临进门,它慵懒的抬头扫了沈临一眼,然后就继续低头趴在地上睡它安稳的犬觉。

    沈临进了宿舍区,放眼望去。

    宿舍区的布局其实很简单,两条东西南北走向的路横贯东西南北,呈十字交叉,将整个宿舍区分为四个“范围”。左半边,是几十栋米黄色的四层小楼,是职工宿舍区;而右半部则是商店、篮球场、锅炉房、洗澡堂、理发馆、职工俱乐部等公共区域,当然,现在除了一家小卖部还在营业之外,其他的都已经闲置成为了永久的历史。

    沈临沉吟了一下,缓缓戴上了宽边墨镜。

    他心里很清楚,杀手藏匿在住宅区的可能性不大。他如果要隐藏,肯定会选择右半区这偌大的闲置空房。这里老房子空房子比比皆是,到处都是垃圾和杂草,平时无人问津。

    沈临缓步走过去。

    他静静地站在最南端向被眺望,眉头暗皱。因为范围太广了,单凭他一个人,其实很难找出杀手的踪迹来。但是,要出动飞龙队员吗?这样动静太大,肯定会惊动杀手。而且,也容易引起天北警方的猜忌,得不偿失。

    沈临信步前行,踩着一地的垃圾。

    眼前是一间废弃的锅炉房。门外,还堆着一大堆煤矸石和废弃的炉渣,杂草丛里,一只野猫窜起,发出喵呜的叫声。

    突然,沈临心生警兆,他几乎是同时原地纵身越过那只逃窜的野猫,然后落在了右前方,向锅炉房的墙壁飞速贴近靠紧。

    一道寒光擦着沈临的耳边飞射过去,落入草丛之中,不见踪影。

    沈临嘴角浮起一抹冷酷的笑容,根据白牡丹所言,洪熙号称飞刀洪熙,此人最擅长的就是飞刀,据悉飞刀一出必然见血,从未失手过。

    锅炉房里陷入了死寂。

    沈临紧贴着锅炉房的墙壁前行,突然,猛地将脚下一块砖头踢飞。

    当的一声!

    又是一把刺眼的飞刀在半空中划过一道圆弧,生生将沈临踢飞的砖头给击断成两截。

    此人飞刀的功夫果然极深!

    沈临心头暗凛,也收起了一丝轻视。

    他一个箭步向锅炉房的门口窜去,但他的人在半空中却凌空翻了一个身,呈匍匐状落在地上,又是一枚飞刀擦着他的脖颈飞射出去,纵然是沈临也不禁惊出一身冷汗。

    这是沈临重生以来所遇到的感到最有威胁的人。洪熙在雪夜无痕中号称排名第二,但实际上,他的身手应该比白牡丹要高出不少,只是白牡丹是女人,在暗杀领域她用了女人所独有的手段,所以成功率要比洪熙高罢了。

    论单兵作战能力,白牡丹也好,黑玫瑰也罢,都不是洪熙的对手!

    沈临抬头间,一个黑衣光头男子映入眼帘。

    他的肩周负伤,只有左手能动弹。而此刻他的左手正在发出有节奏有韵律的颤抖,一枚飞刀即将弹射而出。

    沈临陡然爆喝一声,双手猛撑地面,窜起,挺身,弹腿,一切都在电光石火间完成,他的速度太快了,简直已经到了人力所能达到的某种极限,洪熙还没有反应过来,沈临就已经扑到了近前,而他弹出来的脚尖准确无比的将他手里作势待发的一枚飞刀给踢飞,噗嗤一声插入墙壁上。

    “去死吧。”洪熙疯狂得面目狰狞地手持匕首横插向沈临的咽喉,他采取的是同归于尽的姿态,对自身的防护一点都无。

    但沈临作为未来社会的精英兵王,无论是经验、判断力,还是近身肉搏的能力,都不是洪熙所能及,他嘴角掠过一丝冷笑,然后一记简单直接的直勾拳,毫无花哨胜在速度,瞬间击中洪熙的面门,洪熙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眼前一黑,就一头栽倒在地。

    但经验丰富的沈临,丝毫没有手软,为了防止万一,他同时飞起一脚轻轻踢中洪熙的小腹,即便方才那一拳没有构成真正的威胁,这一脚也足以让洪熙晕厥过去了。

    沈临的力度掌握的极好。

    他要的是活口。况且,他现在身份不同,不能随便致人死命。

    一个小时后。

    天北市公安局特警队和天北市武警出动一百余人,声势浩大地将毛纺厂宿舍区团团包围住,展开了大搜捕,但一无所获,折腾了一个下午,最终也是不了了之。

    沈临别墅后院的车库。

    洪熙被死死捆绑在一把铁质的椅子上,连双脚都被沈临用铁链给锁住。见他如此谨慎,在一旁帮忙的白牡丹忍不住目露奇色。

    沈临独自一人生擒洪熙回来,这带给了白牡丹极大的震撼。洪熙的身手她比谁都清楚,沈临能单枪匹马将洪熙拿下,哪怕是因为洪熙负伤在前,也足见沈临的手段。

    这绝对是高手中的高手,不是自己能比的。白牡丹也就是薛金凤暗暗为自己“弃暗投明”和放弃暗杀的决断道一声侥幸。

    沈临这种王者和强者,是不能与之为敌的,一旦为敌,下场可想而知。

    沈临端起一盆冷水将洪熙浇醒。

    洪熙睁开眼,凌厉震惊的目光直接落在薛金凤的身上,他咬牙怒斥道:“白牡丹,竟然是你,你竟敢背叛组织!你这是自寻死路!”

    薛金凤上前去猛然扇了洪熙一记耳光:“你嚣张什么?洪熙,你老实交代,这一次,东郭临那老东西还派了谁过来?”

    洪熙冷笑着扭头在一旁,置之不理。

    沈临笑了笑:“薛金凤,你先回避一下,我跟这位洪熙先生单独谈一谈。”

    洪熙跟薛金凤不同,此人就是光棍一条,没有家室和牵挂,而且恶贯满盈,沈临没有收复他的心思。他之所以生擒洪熙,是要套问出雪夜无痕的一些组织信息和东郭临本人的信息。

    不像薛金凤和黑玫瑰,本性并不坏,走上这条道有被逼无奈和阴差阳错的因素。比如说黑玫瑰,她被东郭临收养,根本就没有选择的余地。更重要的是,两女犯的孽障不多,堪可回头重新做人。

    “你有两条路。一条是痛不欲生,死都很难。一条是你交代我想要的东西,然后我将你交给警方,你还有一线生机。”沈临淡漠道。

    “呸!老子整天在刀头上舔血,还怕死不成?自打老子干上这一行,早就将生死置之度外了。”洪熙咬牙冷笑:“要杀就杀,随便你!想要老子背叛组织,那是痴人说梦!”

    “不要嘴硬。你们这种人啊,我见得多了。你们是职业杀手,不是真正的亡命之徒。你们为钱干勾当,自然就不可能不怕死。为钱而出动的人,闻风逐利的人,还有什么脸说自己不怕死?”

    沈临淡漠地笑着:“不要跟我扛,你扛不住的。”

    “我当年啊……”沈临感慨的说着:“我经常用的一种手段,已经很久没有用过了。看样子,你是要逼着我重温旧梦了。”

    沈临手腕一翻,一把锋利的匕首出现在他的手里。

    他一点点挑起洪熙的裤子,吃啦一声将洪熙的裤带挑断,然后三把两把就扯掉了洪熙的裤子。

    ……

    几分钟后。

    车库外围的薛金凤听到里面传出被压制的低沉的洪熙痛不欲生的嘶哑呻吟声,不禁毛骨悚然。沈临到底对洪熙采取了什么严刑逼供的手段,以至于洪熙发出如此不像人的惨嚎。

    而再几分钟后,沈临倒背双手走出了车库。

    薛金凤神色凛然地轻轻道:“他招了?”

    沈临淡然一笑,避而不答:“想个办法,将他处理了,交给警方吧。你准备一下,我们连夜进京!”

    薛金凤不敢再问,低头应是。

    跟沈临接触的越多,她对于沈临的敬畏就越深,这种畏惧已经超过了对东郭临的畏惧。

    沈临远远比她想象中的更冷酷更无情,手段也是层出不穷。当然是对敌人,对自己人,沈临又呈现出重情重义厚道仁慈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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