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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五章 老兵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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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路绵长,杳无人烟,前两日刚下过一场雨,西北地区的气候还是那么干燥,风沙扑面,热浪袭人。

    一名老兵背着老式毛瑟98K步枪走在路上,他走路姿势很端正,军人作风已经刻在骨子里,无法改变。

    可他实在太老了,长时间赶路让他双腿紧绷,小腿肌肉石头一样坚硬,几乎失去知觉,只能机械式向前走。

    舔了舔干裂的嘴唇,军绿色水壶里晋升的半口水润了润喉咙,干涸的水壶正如他即将走向尾声的生命。

    老兵还在向前走着,只有发现丧尸才会停下来,端起步枪用不再稳定的手臂瞄准十几秒才会开出一枪,他开枪的速度缓慢,但枪法极准,只要枪响必有一条生命被收割,他从不放空枪。

    老兵就是张牧之,骄傲如他不会完全依赖沈林,他要自己晋升三星,如果可能,他甚至想自己突破桎梏,成为英雄级单位,不依靠任何人。

    这条绵延向远方的公路,就是张牧之的试炼之路,要么成功,要么死亡,没有中间地带。

    阳光突然有些刺眼,老兵望向远处,路旁有一个废弃的汽修厂,生锈的废弃汽车被随意存放在里面,汽修厂外有一个铝制的活动板房正在反射光芒。

    “前面有人烟。”老兵神色一喜,走起路来都更有劲,前行路上随处可见倒毙的丧尸,脑袋几乎被劈成两半,杀死丧尸的人一定孔武有力。

    走到汽修厂外,孔武有力的男人没看到,老兵看到了一个小男孩,七八岁的样子,他坐在小板凳上,前方有一个椭圆形木澡盆,里面放满了水正在太阳底下晾晒,等到水变得暖和,男孩就要洗澡了。

    “小孩儿,给我倒碗水。”离着百步,老兵喊道。

    小孩低着头沉思,没理他。老兵快走几步近前,笑呵呵道:“向你讨碗水喝都不给,你这小孩儿也忒抠门了。”

    “没水。”男孩说道。

    “不老实,满盆都是水你跟我说没水,是不是以为我老眼昏花想骗我啊。”老兵依然没有生气,漫长的生命他什么都见过,喜怒哀乐的点都很高,没有什么事能让他开怀大笑或是勃然大怒。

    小孩这才抬起头打量面前面前这个老人,听他说话中气十足看他走路步履沉稳,想不到他是一个皱纹密布,满脸老人斑的老人。

    见状,小孩这才进屋拿了一瓶矿泉水给老兵,说道:“你快喝吧,喝完赶紧走,别再往前走了,回家去吧。”

    老兵的眼神有了些许变化,将水瓶放下没有喝:“老了,喝不了凉水,你帮我承一碗晒热的水吧。”

    “不行,这是洗澡水,不能喝。”小孩倔强地拒绝,趴在水盆上阻拦,生怕老兵去抢。

    望着波光嶙峋水面倒映出地脏污小脸,男孩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流。

    “老头儿我不喝就是了,小孩儿,跟我说说,你叫什么名字啊?怎么住在这里?”

    “董小六,不,杨小六。”男孩带着哭腔。

    “有意思,记错名字的糊涂蛋我见过,记错姓的老头儿我真没见过?”

    “以前我姓董,后来我爸死了,新爸爸姓杨,我现在我姓杨。”

    “是这样啊,听好了,我姓张,你爸爸对你不好,以后你跟我姓张算了。”

    “不和你说了,你是个坏老头,就知道拿我开玩笑,喝完了水赶紧走吧,我要洗澡了。”男孩皱起眉头,被无理取闹的老兵气得忘记哭泣,开始赶人了。

    “六子,跟谁说话呢?”正主终于来了,提着伐木斧,身材精悍的壮年男子听到声音过来询问,见是一背着步枪的老兵,男人呵斥道:“去去去,快走快走,我们这儿不欢迎外人。”

    “我只不过是路过讨口水喝,喝完水我就走。”老兵依旧脸上挂着笑容,不以为意。

    “爱走不走。”男人冷着脸说了一句,转头望向小六,语气变得严厉:“赶紧把自己收拾干净,一会他们就来接你。干干净净来干干净净走,你别怪爹,当初我不收留你你早就饿死街头了,现在也该你为我做点事。”

    离开之前,男人狠狠瞪了老兵一眼,警告他不要多管闲事。

    男孩不哭不闹,好像认命了一样,一脸麻木脱光了衣服跳进水盆里,搓洗身上污泥。

    “干干净净来干干净净走,这话向像是说给老头儿我停,我也到了该走的时候。”老兵说罢,起身继续沿着道路向前走。

    男孩一看老兵走得方向急了,站在水盆里嚷道:“你不能往那边走!”

    老兵却好似没听到一样,脚步不停,男孩连忙披上衣服追赶老头,刚追上老头,没等开口就听到摩托车引擎的轰鸣声,公路尽头,几辆摩托正在朝这边赶来,他们就是恶名昭彰的飞车党,标准配置是一辆摩托车上一名骑手和一名枪手。

    男孩一看到飞车党顾不上劝老头离开,小脸煞白,他知道自己时辰到了。

    五辆摩托围成一圈,把老人和小孩包围在圈里,头车上跳下来一个穿着铆钉皮衣,红头发打着鼻环的朋克风青年,他不太高兴:“妈的,不是说了让姓杨的把臭小子洗干净,跟TM个泥猴子一样,怎么跟老大交差?”

    “小鬼,你爸呢!”另有一飞车党恶形恶状吼道。

    “在...在屋里。”男孩说道。

    “我去教训教训他。”男人拎着棒球棍走进汽修厂,不多时惨叫声响起,飞车党的人都哈哈笑了起来。

    “这老货是哪来的?哎呦,还有枪啊,我看看是什么枪,毛瑟98K,卧槽,这枪估计比这老王八岁数都大,哈哈哈。”

    夸张朋克风青年肆意取消着老兵,尊老爱幼的美德在飞车党身上时看不到。

    老兵依旧没有生气,他甚至也笑了起来,仿佛他们是在嘲笑别人。

    “喂,把你枪给我,老子拿回去当个收藏品。”

    “不行不行,那可不行,枪是老头吃饭的家伙,怎么能给你的。”老兵连连摇头,不用飞车党威胁,他自己提出了一个方案:“要不这样吧,咱们赌一把。”

    “怎么个赌法?”朋克风青年惊讶老头人老心不老,还有心思跟他们赌。

    老兵慢悠悠把老式步枪从肩膀上摘下来,说道:“在我开枪打死你们之前,你们打死我,这把枪就归你们,怎么样?”

    老兵语气平淡,用询问你吃了么的淡定声线说着杀人见血的事,皱纹横生的脸上也不见任何波动。

    “找死!”朋克风青年瞪圆了眼睛,拔枪要把老兵打成筛子,但老兵的速度比他更快,在他拔枪的一瞬间瞄准射击,子弹瞬间穿透朋克风青年眉心,大脑被灼热子弹瞬间摧毁,什么都来不及做,意识立刻陷入永恒黑暗,零延迟死亡。

    “干掉他!”其他飞车党枪手也纷纷拔枪,在不到十米的距离比得就是出手速度,谁先开枪谁赢,不用考虑精准度的问题。

    老式步枪毛瑟98K连响七声,一个走路都费劲的老兵射击的速度却比他们任何人想象的都快,除了98K清脆枪声再无其他枪响,转瞬之间,就只剩一个摩托车手存活,惊骇地望着老兵,身后枪手的尸体慢慢从车上滑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