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九文学 > 修真界第一幼崽 > 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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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藏书阁位于南面的采云山,从玄机峰一路而下,能将门派中的景色尽收眼底。

    江星燃已是练气巅峰,能够勉强御器飞行,一会儿得得瑟瑟炫耀脚下的莲花灯,一会儿又对秦萝说起苍梧仙宗里形形色色的法器。

    听说有个剑修苦于收到太多挑战书,只想一个人岁月静好,于是把剑改名叫[打狗棒],意为‘来跟他打架的人全是小狗’。

    又比如就在闻月峰,有位师兄的武器居然叫[退堂鼓]。

    秦萝露出倾佩的表情——那他岂不是每天都在打真的退堂鼓!

    江星燃哼哼一笑。

    一个退堂鼓就能让她如此惊讶,待他功成名就,向全天下宣告自己的道号时,一定能让秦萝佩服得五体投地。

    没错,他早把未来的道号想好了,简简单单四个大字,绝对惊天地泣鬼神:[傲天邪神]!

    只可惜如今的江小少爷并不知道,在秦萝就读的小学里,有六成男生的企鹅昵称和这玩意儿差不多。

    秦萝从山腰摔落后,许多事情记得不大清晰。

    楚明筝见她看着地面满脸好奇,开口耐心解释:“那是醴泉山,一年四季风景秀美,其中镜月湖尤为著名。”

    被她点名的山峰算不得高耸,轮廓却是流畅漂亮,山体两边云蒸雾绕,可见飞泉磅礴,分不清雪色与水色。

    山顶不似寻常峰峦那样的小尖,而是略有凹陷,一湖水波潋滟荡开,倒影出空蒙山雾,以及碧蓝如洗的遥遥天边。

    楚明筝指向另一头,继续道:“那里则是玉浮峰,所居皆是剑修。”

    剑修,应该就是电视剧里的古装大侠那种模样。

    修真界的神奇程度远远超出她想象,武器除了常见的刀剑棍棒,居然连乐器也能让人受伤。

    小师姐和娘亲用笛子,曾经那位秦萝则是学习的筝。

    想到这里,秦萝悄悄松了口气。

    她反应有点呆,不怎么聪明,好在从小就对音乐很感兴趣。妈妈在世的时候,为她请过专门的古筝老师。

    “剑修有什么好的。”

    看出她神色里的崇拜,江星燃冷冷一哼:“一群只知道打打杀杀的莽夫,不像我们法修,能够操纵天地五行之力,其乐无穷。”

    秦萝不是很懂法修,听江星燃的意思,只觉得厉害上了天。剑修用剑,乐修用乐器,至于法修……是不是会用魔法?

    说起这个她可就来劲了,眼珠子哗啦啦地发亮:“江哥哥,你会变身吗?”

    像月野兔和小樱那样!

    变身什么的,是妖修才会干的事吧。

    江星燃:“……不能。”

    说的也是,江哥哥毕竟不是美少男战士,也没有百变小江魔术卡。

    秦萝想了想,眼珠子继续哗啦啦发亮:“那你会用速速变大和速速缩小咒语吗?”

    江星燃眼角一抽:“也不能。”

    说的也是,江哥哥毕竟不是霍格沃兹魔法学校的毕业生,即便他是个活生生的斯莱特林。

    秦萝把要求降到最低:“那你一定能从帽子里凭空变出鸽子、把人切成两半后还原、将一枚灵石变成两枚吧?”

    在之前生活的世界里,她可是亲眼见过这样的魔术呢。

    ——她提出的内容越来越恐怖了好吗!他要是能做到以上任意一项,早就原地飞升变成创世神了!所以这丫头对法修究竟有什么样的错误认知啊!

    江星燃:“不!会!”

    说的也是,江哥哥毕竟不是魔术——

    不对。

    法修居然连魔术师都比不上吗?魔术师叔叔分明告诉过她,“把人切成两半后还原”是入门级别的魔术,他也只是个入门级别的魔术师。

    江哥哥,好可怜。法修,好可怜。

    江星燃看着她眼里的光芒黯淡,渐渐沦为类似于同情的怜悯,气得一口气没呼过来。

    秦萝这丫头果然还是很可恶!他定要找个时间秀上一把!

    古书与莲花灯并排齐驱,很快到了藏书阁所在的采云山。

    这座山峰海拔极高,林壁陡峭、林岫浩然,如今雪落满山,好似苍翁白首,自有风骨天成,不怒自威。

    秦萝被冷得打了个哆嗦,下一瞬,便感到一股热气涌上心头——

    小师姐走在很近的地方,把灵力一点点渡给她。

    秦萝笑眯眯道了声谢谢。

    藏书阁很大,来来往往的小弟子极多,像她和江星燃这样的小不点算是异类,甫一出现,便引来不少目光。

    ……虽然见到她的时候,大家都露出了一丢丢嫌弃的神色。

    天道设下禁令,秦萝没办法告诉其他人关于焰狱的线索,要想找到答案,只能靠自己慢慢摸索。

    既然是剧毒,应该和药材植物有关,而焰狱消失了好多好多年,一定不会出现在近期的新书里头。

    藏书阁里的典籍千门百种、浩如烟海,听她说想要看一看植物门类的古书,连楚明筝都愣了一下。

    在过往时候,秦萝最讨厌的事情便是学习和看书。

    不过细细一想,这个举动也算有迹可循。

    古书多有配图,孩子看书不求记忆理解,觉得有趣就好。

    于是江星燃继续思考他的未来名号,楚明筝随便拿了本书守在两人身边,秦萝则从书架上取出最厚最旧的那本,小心翻开。

    然后呆在原地。

    糟糕,失策了。

    之前看见小师姐他们身边飘浮的字迹,她全靠天道标注的拼音进行理解,如今遇上真正的书册……

    虽然旁边配了图,可由于记忆混乱,秦萝一个字都看不懂。

    那些歪歪扭扭、长得像蜘蛛丝一样复杂的东西,是修真界里的字吗?

    小豆丁信心满满地起了。

    小豆丁满脸茫然地枯萎了。

    秦萝刚刚踏入修真界,就遇上了一个轰轰烈烈的开门黑。她看得两眼发直,还没想到接下来应该怎么办,在寂静阁楼里,忽然听见一道陌生的嗓音。

    那是一个男人的声线,沙哑低沉,带着几分古怪的笑:“能看懂书上的字吗?秦萝。”

    与天道一样,这声音并非在她耳边响起,而是出现在识海之中。

    修真界里的人都爱这样讲悄悄话,秦萝顺势抬头,听那声音继续说:“你过来,到后面来。先转个身,然后一直往右,一个人就好。”

    小师姐和江星燃都在认真读书,这里到处是仙门弟子,应该不会有什么危险。

    秦萝不好意思打扰他们,轻手轻脚站起身子。

    楚明筝察觉这个动作,见秦萝朝着书架深处走去,只当她想换本书看——毕竟仙门设有禁制,邪魔歪道一律进不来,无须担心路遇不测。

    古书区人迹罕至,到了深处,更是只有秦萝一人。她左顾右盼见不到人影,在心里低低问:“你在哪儿?”

    那声音似乎在笑,语气里多了些迫不及待的兴奋:“你踮脚抬头,右侧书架第二本,那就是我。”

    右侧书架第二本——

    一本书?

    好神奇!修真界,不愧是你!

    秦萝压不住心里的好奇与惊讶,踮起脚尖抬起手臂,被迎面而来的灰尘呛了一下,当指尖触碰到封页,感到寒意刺骨的凉。

    眼前是一本漆黑如墨的古书。

    它全篇没有字迹,不仅封面,连里面的纸张也是黑漆漆一片,看上去十足古怪。

    秦萝拿出一块手帕,替它擦干净身上的灰尘:“你可以讲话?你为什么会知道我的名字?”

    “我听见你和那两个人在说话。”

    古书道:“我名[伏魔录],乃是千年前遗留下来的法宝。奈何当年爆发一场正邪大战,我与我的主人皆遭重创,被封印了意识——我凝聚天地灵气,好不容易才在今日醒来,睁眼所见,就是你们几个的身影。”

    它说话文绉绉,秦萝只听懂了大概,睁着杏眼认真答:“正邪大战……你和你主人都好厉害!”

    “我主人修为绝世,是当年一等一的高手。”

    说起主人,伏魔录的语气带了几分自豪:“秦萝姑娘,我们今日相遇也算有缘,我能不能……求你一件事?”

    “你说。”

    “当初大战轰轰烈烈,千百修士共同抵御那祸世魔头。我主人身受重伤、不知所踪,可他有滴心头血在我这里,我能隐隐感觉到,他还活着。”

    古书书页轻轻一动:“若是留在藏书阁,我永远无法与他相见。姑娘能否将我带在身边,来日外出历练,我或许能有机会找到主人的踪迹。”

    它说得认真,语气是毫不掩饰的恳求,末了加重语气:“姑娘不必担心我另有所图。若我是邪祟之物,早就被关押进了门派禁地;更何况我灵力尽失,向你传音已是极限,只要找到主人,必然不会继续缠着你。”

    情真意切,主仆情深,这是难以拒绝的祈求。

    秦萝细细想了想,轻轻点头:“好吧。”

    伏魔录长出一口气:“太好了!”

    ——上钩了。

    它悄悄扬起一个笑。

    欺骗小孩并非君子之风,所以绝大部分内容,它都是说的真话。

    千年前的大战是真,主人在大战里陨落也是真,只不过隐藏了最重要的一点,他并非光风霁月的名门修士。

    它的主人,正是当年以一人之力抵抗千百修士、令整个九州闻风丧胆的邪魔,霍诀。

    唯一说的假话,是它醒来的时间。

    它与主人在大战中一并陨落,丧失了全部意识,沦为一册废纸。想必正是出于这个原因,它才会出现在藏书阁而非禁地。

    但正道修士终究还是低估了他们。

    主人不死,法器不灭。

    人人皆道邪魔无情,可它认定了主人,便一辈子不会变改。或许主人风光不再,或许经历一场生死大战,他早已修为尽失,不管怎样,它唯一的心愿,自始至终只有再见主人一面。

    伏魔录日日汲取灵力,在一年前恢复了神智,然而力量太弱,连传音都是个问题。

    修士会在识海设下重重障碍,以它的实力,只能对没什么修为的孩子下手。

    秦萝是这么久以来,头一个出现在古书区的小孩。

    不过……之所以选中她,其实还有另外一个原因。

    伏魔录待在藏书阁,唯一消遣便是偷听小弟子们的谈话。秦萝此人心术不正、目中无人,听说因修为停滞不前,脾气比以前更加糟糕。

    这是个实打实的坏胚子啊!说不定有朝一日,还能变成它和主人的同盟战友!

    伏魔录越想越开心,用书页蹭蹭她手背:“多谢道友!我身为法器,能依附于你的神识。你不认识那些字对不对?只要带上我,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秦萝只想做好事帮帮它,没想到还有这么个附带惊喜,当即咧了嘴笑:“真的?”

    事实证明,伏魔录没有骗她。

    将它带在身边,天书一样的古书居然能被瞬间理解,秦萝目的性极强,短暂欢喜过后,很快开始着手寻找焰狱之毒。

    她一目十行,看得飞快,伏魔录不愧是经验丰富的老前辈,一眼就瞧出端倪:“你是不是在找什么东西?它叫什么名字?或许我知道。”

    秦萝点头,又摇头:“我也说不上来名字……只知道是一种毒,能让人听不见声音。”

    一种毒。

    伏魔录笑了笑:“仅凭这些就想找到它?知道这里有多少本书吗?给你一百年或许都翻不完。劝你不要再浪费时间,去做些更有用的事吧。”

    孩子总是这样天真,叫人感到好笑又无可奈何。

    它笑声没停,忽然听见秦萝的声音:“可是修真界,不是比藏书阁更大吗?”

    它愣了一下。

    “你不知道主人的下落,如果想和他见面,一定也需要很久很久。”

    被包裹在厚重冬衣里的小豆丁吸了吸鼻子:“但你还是在找他。”

    伏魔录没有说话。

    过了好一阵,闷闷的嗓音才慢慢响起:“……随便你。”

    看书时间过得飞快,秦萝还没找到与焰狱有关的线索,天色就已暗了下来。

    “下次再来就是啦。”

    小朋友见它哼哼唧唧,一副“看吧看吧我就说吧”的模样,笑着摸了摸伏魔录光滑的秃头:“藏书阁又不会长脚跑掉。”

    幼稚,天真,理想主义。

    好在秦萝是个还算正常的小朋友,比起修真界里形形色色的疯子,总归不会恶意地利用它。

    被带出藏书阁的时候,伏魔录万万不会想到,自那天起,它会再也无法忘却被恐惧支配的感受。

    因为秦萝,它遇见了世界上最惊悚、最骇人的三个字——

    包。书。皮。

    事情是这样的。

    小姑娘得了它,心情一直乐乐呵呵,自打回房起,便全神贯注地翻箱倒柜,不知在忙活什么东西。

    伏魔录呼吸着新鲜空气,在她耳边唠唠叨叨:“所以啊,你千万不能把我会说话的事情告诉别人。我可是难得一见的天品法器,无数人争破了脑袋想要得到,一旦出世,那必然是腥风血雨、生灵涂炭呐。”

    在那时,它还尚未了解到人生的残酷。

    秦萝听不懂它口中的大部分成语,嗯嗯啊啊表示答应,等伏魔录不再逼逼叨,瞧见她拿了张粉红色的软纸。

    和它身体大小一样的软纸。

    它忽然感觉……不太好。

    伏魔录的纸页一抖:“你、你要干嘛?”

    “包书皮啊!”

    秦萝弯了弯眼睛,止不住笑意:“老师说过,新书必须包好。你这么珍贵,我会保护你的。”

    她今年上二年级,二年级的小朋友都会给书包上蓝色或粉色的外皮,已经成了下意识的习惯。

    修真界似乎没有这个规定,虽然自己找材料有点麻烦,但伏魔录那么好,它值得。

    情况似乎不太妙,浑身黑不溜秋的古书想迅速后退。

    可它后退不了。

    伏魔录:“不不不不用了,真的,简朴是金,简朴是银,简朴是我们最宝贵的财富!”

    伏魔录:“等等,别,你——啊!!!”

    ——“铛铛铛铛!”

    一番折腾完毕,秦萝兴高采烈拿来一面铜镜,在它面前晃了晃:“好看吗?”

    伏魔录抬眼,又垂下视线。

    不愧是秦萝,果真恶毒至极,丧尽天良。

    曾经上刀山下血海,即便在尸堆里苟延残喘,伏魔录都从未如此清晰地感受到,它脏了。

    纯黑书页被套上一层浅粉色外皮,外壳被画了几朵丑陋的小花。在书本右上方,还贴了几颗闪闪发亮的石头。

    秦萝恐怕并不知道,那些被她从抽屉随意翻出来的小玩意儿,全是价值连城的宝珠。

    小姑娘把它看了一遍又一遍,真情实感:“伏伏,你好美。”

    伏魔录心里有两行眼泪哗啦啦流下来。

    杀了它吧。

    伏伏是什么东西,你好美又是什么东西?大家都是阳间人,你能不能别讲一些阴间的话?

    它好想哭。

    要是以这种形象同主人重逢,它能用悲伤的眼泪把自己溺死。

    偏生如今寄人篱下,不能轻易违抗秦萝的意思。伏魔录擦干眼泪,礼貌三连:“好美,我好喜欢,谢谢。”

    秦萝:“真的?”

    假的!!!

    伏魔录:“用我的清白发誓,天才设计,绝世无双。”

    秦萝脸上果然露出了傻乎乎的笑:“谢谢你,其实也没有那么好啦。你要是喜欢,以后给你做巴啦啦小魔仙的梦幻礼服。”

    曾经叱咤风云的法器沉默不语,终于感到几分惶恐不安。

    话说……它真能靠这呆呆的傻瓜蛋找到主人吗?

    楚明筝给秦萝送药的时候,正瞧见她抱着本书左看右看。

    她从没见过这种颜色的书籍,好奇发问:“这粉红书册是什么?”

    某粉红书册:胸口中了一箭。

    秦萝诚实回答:“是今日从藏书阁拿出来的那本!”

    对于那本书,楚明筝有印象。

    黑漆漆的,里面没有字句,秦萝觉得好玩,把它带出了藏书阁。

    如今的颜色倒比之前顺眼许多。

    楚明筝点点头:“这样很适合它,比以前漂亮许多。”

    某粉红书册:苍梧仙宗的小破孩都是怎么回事!只敢欺负一本书的大坏蛋和小坏蛋!求你闭嘴啊!

    秦萝的身子已然痊愈,她放心不下,这才又送了几颗养神的丹丸。如今天色已晚,楚明筝本欲道别,却见秦萝嘴唇动了一下。

    她怀疑自己花了眼。

    无论怎样看,那孩子说的都是……

    “小师姐,你能不能陪我睡一晚?”

    应当不会吧。

    她成了这种模样,身上还有莫名的毒,其他人连触碰都不情愿。

    秦萝眼巴巴望着她。

    来到修真界的第一晚,她一边发呆一边掉眼泪,压根没来得及睡觉。如今天道走了,身边全是不喜欢她陌生人,唯一能够依靠的,只有温温柔柔的小师姐。

    入夜以后,她难免有些害怕。

    楚明筝看见她上前几步,扬起圆圆的小脑袋。

    失去听觉的少女耳边一片寂静,可看着秦萝的眼睛,却仿佛能猜出对方此时的嗓音。

    甜腻腻的,尾音微微翘起,满是撒娇的味道,清澈得如同冬日小溪。

    “小师姐,想和你一起,就今天晚上。”

    她说:“好不好嘛。”

    ……楚明筝似乎有些明白,当时江星燃脸红的感觉了。

    心尖像被猫爪挠了一下,她笨拙避开视线,连自己都没反应过来,就应了声“好”。

    冬天的夜晚静谧苍黝,浓云重重下压,遮不住一袭月色。

    烛火熄灭以后,窗外的白雪仿佛能发光。

    一张床躺上两个人,空间刚刚好。

    真是奇怪的感受。

    楚明筝身体僵硬如铁块,不知道怎样的动作才最恰当。她小心不去碰到秦萝,身边的小团子却兴致勃勃,咕噜一滚,咚地落进她胸口。

    秦萝只有那么小,仿佛一只手就能牢牢抱住,脑袋则是毛茸茸的,蓬蓬乱发一股脑散下,不安分地晃来晃去。

    当小小的豆芽菜抬起头,双眼在黑暗中莹莹生光:“小师姐,以前是我不好,对不起。你的病我们慢慢治,一定能找到解决的办法。”

    她说罢抿唇笑笑,似乎有些不好意思:“小师姐,晚安哦。”

    这是楚明筝从未听过的词汇,少女迟疑稍许:“晚……安?”

    秦萝这才反应过来,这里是修真界,没有晚安这种说法。

    小圆团晃着脑袋,侧脸蹭了蹭枕头,思考好一阵子,才用稚嫩贫瘠的表达轻声解释:“晚安的意思,就是祝你做个好梦。”

    楚明筝露出有些困惑的神色。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她的梦里充斥着阴森、死亡与血气,其中绝大多数是噩梦,除此之外,便是记不清细节的鸡毛蒜皮。

    在她视线所及之处,窗外的月亮静默无声,照亮小姑娘白皙柔软的皮肤。秦萝侧着身子躺在床上,半边脸颊靠着枕头,堆出一团软绵绵的肉。

    散落的发丝与月色一并铺开,宛如温和水流,与楚明筝的黑发彼此缠绕。

    她看见小朋友含笑的双眼,以及微张的薄唇。

    楚明筝努力分辨口型的含义。

    “你想一想,闭上眼睛,你看见身边出现了无数雪白的云朵。天空是粉蓝色的,泛着雾,一朵白云向你飘来,忽然变成一只圆滚滚的小熊,咕噜一晃,就把你抱住了。”

    “它的绒毛全是云朵做的,摸起来像是棉花,闻起来还有香香的味道。周围渐渐出现叽叽喳喳的小鸟,雪团一样的兔子,全都围着你跑来跑去,然后小熊对你说:‘你真好。我喜欢你,比蜂蜜还要多一点点的喜欢。’”

    秦萝说着说着,自己先行笑起来:“小师姐,就是这样的梦。”

    楚明筝怔怔看着她。

    这真是……太奇怪了。

    为什么要突然对她这样好呢?她一无所有,除了自卑、孤僻与寂寞,什么都没办法送给眼前这个小丫头。

    仅仅因为这几天以来的照料?

    可秦萝的拥抱不由分说,整个小脑袋埋在她胸口。楚明筝被发丝蹭得有些痒,低头的时候,能闻见一股奶香。

    这分明是极为温馨的情景,她却莫名感到鼻子发酸。

    她自幼无父无母,在更早一些的时候,对人生没有任何指望。后来被师尊收留,堪堪瞥见人生里的一抹亮色,就立马坠入永无天日的深渊。

    她让太多太多的人感到失望,曾在无数个夜里一遍遍去想,在没有希望的未来里,每天像这样狼狈不堪地活着,究竟是为了什么?

    此时此刻,楚明筝找到了一个不能被称之为答案的答案。

    或许是为了等待某个充满白色云朵的梦,又或是,见到那个期待着她遇见好梦的人。

    它们虽然微小,却足以点亮活下去的希望。

    秦萝用手臂抱住她后腰。

    楚明筝没有挣脱这个拥抱,轻轻吸了吸暖乎乎的奶香:“……晚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