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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七八章 淞沪战 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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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七八章一二八·淞沪战(十五)

    蒋介石下野后,并未立刻离开南京,他在中山陵下又徘徊了一周,而这一周,南京政坛正是牛蛇共舞,一团乱象!

    12月16日,当粤方得知蒋介石宣布辞职后,便立即派李宗仁、马超俊等分两批自广州赴南京,宁粤双方终于能够在南京合开四届一中全会。

    而随着粤方代表的入京,一个新矛盾又呈现出来。

    大会召开前,对汪派在上海“大世界”游乐场召开的第三地国民党四全大会所选的十名中央委员资格问题,出现较大分歧。

    由于粤方不承认汪派中委资格,汪精卫因此信誓旦旦地在沪表示:“无论如何,兄弟代表主席团各位同志,可以负责的说,我们对于本会代表在上海选举的结果,一定是尽力维持的。”

    对于汪精卫同粤方的分歧,蒋介石自然求之不得,并乘机极力拉汪入南京阵营。

    16日,已下野的蒋介石在南京主持召开国民党中常会临时会议。

    在讨论出席四届一中全会委员问题时,陈立夫提到汪派“大世界(指汪派四全大会选出的十名中央委员)的怎样?”

    蒋介石即表示:“大世界的也要来的。如发通告,笼统一点。大世界的名字可以不写。”

    18日,刚刚入京的汪派主要人物陈璧君、顾孟余、陈公博即来拜见蒋介石,请蒋介石助其解决上海大世界十委员问题,并表示唯先承诺,精卫然后乃肯来京。蒋对此毅然允之。

    1931年12月22日,国民党四届一中全会终于在南京开幕。

    蒋介石出席开幕式后,留函孙科、于右任等表示:“全会即开,弟责既完,如再不行,必为本党之梗。故决还乡归田,还我自由。”

    表面上,蒋介石做出一副解甲归田的姿态,为暗中更加紧了联汪制粤的步伐。

    然而再蒋介石离京前,一桩糟心事,找上了门。

    张学良致电南京:“当最近日本进攻锦州之时,我军驻关外部队理应防范,但若现政府方针未定时,是否不用锦州部队进行防守,可否撤至关内,部队驻地预备为迁安、永平、滦河、昌黎。”

    蒋介石大为光火,锦州的战略地位,你张某人不懂吗,此时日军数次进攻锦州时,国民政府已多次电令张学良抵抗,

    蒋介石再次严令张学良必须严守锦州,不得放弃抵抗,可是等过些天张学良的回电过来的时候,蒋介石已经离开了南京。

    蒋介石在离京前,做了许多的准备,比如他特意召见汪派骨干陈公博、顾孟余、王法勤三人谈话,大意是说本党现值存亡危急之际,急须一得各方信仰之领袖主持一切。本人甚盼汪先生能不顾一切,任此艰巨……中兴本党非汪莫属之类,给汪精卫一系的人马鼓舞打气,让他们与粤方之间的矛盾更为激烈升级。

    22日下午,国民党一中全会召开第一次预备会议,宁粤双方首先对汪派中委资格发生激烈争论。

    接受汪派中委,是蒋介石的既定方针,宁方自然表示赞同。

    石瑛首先主张汪派中委应该出席,引起粤方的反对。

    吴稚晖则以中立者的姿态说:“这件事本来与我们是不相干的……粤方既多九人,势难取消,不如依何委员应钦所提议听京方亦增九人。此十八人……定名为次候补,大家以为这个办法可以实行,在南京方面褚委员(民谊)和本席愿意改为次候补委员。”

    原本支持粤方的林森也表示:“本席也是监察委员,现在也愿意改为次候补委员。”

    石瑛更直截了当地说:“中央委员又不是有权利的事,不妨在今天会议中决定再扩充候补委员九人,不必另定次候补等名称。”

    石瑛同时表示愿意退让为候补委员,陈璧君、马超俊等纷纷附议。

    最后,由主席团提出折中方案,沪选十名中委除张发奎由粤方同时选出外,其余九人全部承认,另增加中委九人,京方得五名,粤方得四名。会议才得以继续进行。

    四届一中全会,共通过各类提案39件,其中最重要的是上海和谈期间粤方提出的《中央政制改革案》。

    该案由粤方代表伍朝枢起草。伍氏在第一天正式会议上首先向代表解释道:

    本案除一小部分外,均系根据上海和会双方所拟定的条文草拟而成。

    本案的理由很简单,第一项我们想把以后的国家元首在政治上处于超然的地位,不受政潮的牵动。这是与中国的情形比较适宜,否则如这几天的情形,就可以看出来元首的更动几乎使国家陷于无政府状态。

    所以为避免这种流弊起见,国民政府主席不负政治责任,不兼其他公职,其资格就定为:以年满六十岁,众望素孚者充之。又为维持其地位的超然,规定:任期二年,得连任一次。

    在元首之下,由五院各自独立行使职权。元首好似立宪国家的总统,行政院长就等于立宪国家责任内阁的国务总理。在立宪国家的总理对国会负责。

    粤方的《中央政制改革案》,就是要推翻蒋介石在5月间召开的国民会议中通过的“约法”所赋予国府主席的种种特权,这是南京所不能接受的。

    吴稚晖首先反对说:“本席以为上海和会的决议应该尊重,南京方面的四全大会曾决定原则接受,但对于过去法令及约法有抵触者不能接受。”

    吴氏的发言立即引来粤方的反驳。

    李烈钧坚决表示:“现在应拿上海和会的决议作基础。”

    邹鲁也称:“和会决议或不免与各方面的法律有抵触,但现在我们只能处处从共同方面着想,尤应注意的就是不要使和会决议发生摇动,否则散漫无归,一定得不到结果。”

    由于粤方坚持捍卫上海和会决议,宁方被迫放弃。但宁方又将攻击矛头转向国家元首的年龄限制问题上。尽管粤方代表一度表示退让,将国家元首年龄限制由60岁降到50岁,但宁方代表仍不依不饶。

    张道藩首先质疑粤方制定年龄限制的理由,他说:“年龄的规定应有一定的标准,若昨天定六十岁,今天定五十岁,或者明年定七十岁,后年定八十岁,那么其限定的理由是在什么地方?”

    邵力子提醒与会代表:“汪精卫与蒋介石两先生今还不到五十岁,这是我们不能不声明,请各位注意。”

    邵元冲也表示:“这是应该在事实方面去求解决,并不要有这许多的考虑。如果要定条文,这一点意思还不充分,应该还要详细一点。所以年龄一项殊可不必规定。”

    最后,全会决议把“以年满五十岁,众望素孚者选任之”改为“以年高德劭者选任之”,并明确规定:“国府主席为中华民国元首,对内对外代表国家,但不负实际政治责任,并不兼其他官职;任期二年,得连任一次。”由“行政院长负实际行政责任”。

    不难看出,以上规定完全是针对蒋介石而言。

    全会依据该案修正通过了新的《国民政府组织法》,推翻了当年6月三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国民政府组织法》所赋予蒋介石的一系列特权。

    原来经五中全会修正的《国民政府组织法》中,国民政府主席不仅对内对外代表国家,还身兼三军统帅,任期毫无限制,且五院正副院长、陆海空军副司令及直隶于国民政府之各院、部、会长及立法、司法两院委员,均由国府主席提请任命。

    而新法则规定各院正、副院长,由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选任。行政院各部长、委员长人选、立法、监察两院委员则由院长提请国府主席依法任免。

    改组国民政府和国民党中央人事组织,是四届一中全会的另一项重要议题。

    会前,胡汉民致电孙科、邹鲁、李文范等人表示:“行政院长汪、孙二兄任属一人,弟均赞成,弟是以在野之身份为两兄之助,庶裨于党国。”

    而此时汪精卫已同蒋介石暗中联络成功,他相信蒋介石下野只是暂时的,自然不愿在粤方逼蒋下野的时候出掌行政院,因此称病滞留上海。

    胡汉民、蒋介石也都不在南京,行政院长一职就非孙科莫属了。

    国民政府主席人选,也可谓是一波三折。粤方最初的人选是唐绍仪,蒋介石则希望林森、孑民(蔡元培)等老人出任,而反对唐少川(唐绍仪)。

    上海和谈时,有记者问汪精卫:“设将来主席有更动,对继任何人有谅解否?”汪精卫即答道:“假若余投票愿投孑民也。”

    蒋介石原来希望于右任或谭延闿出任国府主席,后因陈铭枢力荐林森,蒋介石才改变初衷,亲笔致信林森,由陈铭枢前往劝驾,林森最终才接受国府主席一职。

    国府主席由‘年高德劭’者担任,此四个字是梁寒操想出来的。

    蒋介石本属意于于右任与谭延闿做主席,谭延闿主动推辞了这一职位,表示惟愿休养而已,而大家也觉得林森更符合四字的条件,倒是于右任的目的没有达到,听说气得哭了一场。汪精卫到沪后,看到蒋及胡都不会赞成蔡元培,也就不敢提蔡了。”

    12月28日,全会最后公布的新任国府主席是林森,五院正副院长的大会选举结果如下:行政院院长孙科、副院长陈铭枢;立法院院长张继、副院长覃振;司法院院长伍朝枢、副院长居正;考试院院长戴季陶、副院长刘芦隐;监察院院长于右任、副院长丁惟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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