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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碧血丹心(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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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十六章

    河水湍急。即使正值夏季,水温也远低于人体体温。

    宁馥刚一入水就被汛期汹涌的水流猛地带出好几米,如果不是她已有心理准备努力控制着方向开始踩水,恐怕几下就要被彻底冲走了。

    原书剧情中,女主裴晓鸥是不会游泳的。

    宁馥深吸一口气,然后一个猛子扎下水去。

    水下的能见度很低,她在水下睁眼便觉得一阵生涩的刺痛,但此刻也顾不了着许多,宁馥只能尽量使自己随着河水的方向向前,同时去找寻裴晓鸥的踪迹。

    她已经被水卷走了,如果不能尽快把她找到、带上岸,恐怕真要凶多吉少。

    宁馥咬了咬牙。

    如果裴晓鸥真因为她这只蝴蝶翅膀,淹死在十六岁的年纪,她身上就背了一条人命。

    一条无辜的命。

    她不怕心魔,却怕从此后失去追求“祖国”这个爱人的坦荡无私。

    裴晓鸥决不能死。

    她宁馥也算是百千世界纵横捭阖过来的,她也杀过人,索过命,她想要让谁死、让谁痛苦,从来就没有食言失手的时候。

    同样,她想要谁活下来,也不会就这么让阎王带走她。

    火里火来,水里水去。

    河水浑浊,能见度极低,避过水中冲过的杂物和树枝,宁馥的目光锁定在前方。

    裴晓鸥在挣扎。

    水从她的口鼻处不断呛进去,她的身体不听使唤,四肢在强烈的水流中胡乱地滑动着,却抓不住任何可以依凭的支柱。

    事实上,溺毙是相当痛苦的一种死法。

    水流粗暴地卷动着她,越挣扎,她就越无法控制自己的身体。这种痛苦让她在一瞬间,升起了本能的求生欲。

    亲人的音容笑貌,在学校那些快乐的日子,甚至今天刚刚雨过天晴后路边泥土的气味,这些在裴晓鸥已经混乱的大脑中走马灯一样地回闪。

    好……好难受……她不想死……至少不想这样死去!

    可是已经晚了。

    死亡的绝望裹挟着她,河水是冰凉的,带着一股令人作呕的腥味,从四面八方向她涌来,呛进她的气管和肺部,带来生理性的痉挛。

    她就要死了……裴晓鸥仅剩一个模糊的意识。如果她这样死掉的话,爷爷怎么办?!

    如果……如果能有谁,能有谁救救她……

    ——深不见底的,湍急的水流中,一只手朝她伸过来,紧紧地抓住了她。

    “阿弥陀佛,两个姑娘看着还那么小呢,可别……”

    “唉,我看够呛了,后面跳下去的那个到现在也没冒头呢!”

    “老天爷保佑吧……”

    救护车的鸣笛声由远及近,围观的人群尽都紧盯着水面,几乎把能求的神仙佛祖都求告了个遍。

    那两个冬泳爱好者抹掉脸上的水,因为无能为力而神色懊丧又忧心忡忡。

    “这水太大、太急,下去就要被冲走的,哪怕是我们这样通水性身体壮实的,自己个能上来也已经挺走运了。”其中一个道。

    人群渐渐沉默了。

    大家都知道这沉默意味着什么。

    “看——你们看——!”

    就在这片凝重而黏稠的安静中,突然有人高声叫起来。

    “那是不是她们?!快看!”

    叫喊的人在大家迷茫的眼光中猛地抬手,指向远处河岸边——

    一个小小的黑点,正从水中慢慢爬上岸。再仔细去看……她还拖着一个人!

    “是她们么……”有人尚且不可置信。

    “是她们!就是刚才的那两个女孩!”眼尖的人给大伙吃了一颗定心丸。

    一瞬间,桥上爆发出一种热烈的欢庆气氛,仿佛所有人都亲历了一场凶险异常的水中营救,成功的欢乐和挽救了一条生命的成就感让不分男女老少的脸上都露出的如释重负的笑容。

    他们的确集体见证了一场奇迹,这甚至让人群之间产生了一种短暂的亲密。

    “救上来了!救上来了!”

    “这姑娘什么来历啊……真是厉害!”

    “什么叫英雄出少年?!说不定人家是什么游泳运动员呢!”

    激动过去,大家又开始八卦起来。还有人格外积极地给匆匆赶来的消防和急救指方向,“人在那边呢,看到没?”

    河岸边,即使是体力远超常人的宁馥也觉得有些力竭。和自然搏斗绝对不能有一丝一毫的放松,而溺水者的挣扎几乎是雪上加霜。

    ——她不得不先把裴晓鸥捏晕。

    将女孩托上岸,宁馥也只来得及喘上两口气,就开始急救。

    先把裴晓鸥的口鼻出的泥沙和水草清理干净,胸外按压和人工呼吸全套。

    等急救的医护人员冲下来,裴晓鸥尚未恢复自主呼吸,只看她一截劲瘦的腰身露在外头,身上的衣服已经尽数湿透了,紧贴着她,勾勒出颀长的身形。

    问清是宁馥自己跳下水,在河里折腾了将近十五分钟后凭着一己之力把裴晓鸥救了上来以后,宁馥和裴晓鸥被打包送了医院。

    她的自行车还停在桥上,车把上挂着早晨没吃完的蛋饼,还有一整套文具和准考证。

    “天,这姑娘是中考的学生!”有路人看到了她的东西,她的外套还挂在桥边的护栏上。

    几乎像一面旗帜了。

    “坏了,现在还能不能送她去考试?我有车,我开车送!”

    “上8:30开考,开考后不能进入考场了……唉,已经耽误了呀!”

    *

    反正已经耽误了。

    宁馥被医生押着做了一套检查,然后在整个诊室医生护士们震惊的目光中施施然跳下检查床,“那个……我有点饿了,现在能出去买吃的吗?”

    不知道是金手指的副作用,还是这个世界为了让她的力量更符合现实的逻辑一些,宁馥很明显地感觉到随着这具身体的年龄增长,她的力量相较于初始值也在不断递增。而且消耗越大,她饿得越快,吃得越多。

    除了有点费粮食,倒是没发现其他的坏处。

    大夫看她的眼神就像在现实生活中看到了超级赛亚人。

    过了漫长的几秒钟,大夫才有些迟缓地点了点头,道:“你身体没事,很健康。如果有不舒服尽快来就诊。”

    还能知道饿,这身体和心理都足够强大。

    医院门口的早点摊子都还没撤,宁馥在摊上吃了一碗油辣卤的豆腐脑就油饼,然后打包了一份蛋饼回医院。

    裴晓鸥的家人已经接到了通知,在赶来的路上。

    她的急救已经结束了,没有大碍,但还要住院做后续的观察,看是否有肺部感染的风险。溺水这么长时间,在水流中没有遭受撞击没有因为昏迷导致脑损伤,最幸运的是竟然没有被河水的急流卷到下游水库,她这一条命,绕过了重重关卡,最终还是让宁馥夺下来,守住了。

    宁馥把早点搁在了她病房的床头小桌上,给裴晓鸥留了个条子——“蛋饼5块,豆浆三块”。

    医院旁边的早餐是有一点贵啦。

    不过宁馥觉得醒过来的裴晓鸥不会觉得这八块钱不值得。

    *

    王晓燕不是那种有过度掌控欲的家长。

    哪怕宁馥看起来依旧是嘻嘻哈哈没个正型的样子,但王晓燕就是觉得,她有哪里不一样了。

    从染了那头不靠谱的粉色头发开始,她的宁馥长大了。

    即使有些话她从来没有说出口,有些东西她深埋在心底没有袒露,但她是她妈妈,这就是当妈的本事。

    所以当一同监考的同事和她讲,宁馥旷考了最后一门课,王晓燕的脸在一瞬间就白了。

    她觉得天旋地转,但大脑却前所未有的清醒,只抓着同事问了一句——

    “她在哪?受伤没有?”

    同事惊讶地看着她。

    通常情况下,在得知自家一向叛逆不服管教的女儿居然翘掉了考试,做父母的第一反应都是伴随着怒火的疑惑。

    可看王老师的样子,仿佛已经知道发生了什么一样。

    能让宁馥放弃最后一门考试,不会是普通的事。

    看王晓燕脸色苍白,同事赶忙道:“宁馥她没事,现在应该已经到家了。”

    学生自鲨未遂,另一个学生为了救人旷考,这都是重大事件,更别提有好心人将宁馥遗落在桥上的自行车、外套并准考证等证件一起送到了榕城一中,学校早已被惊动了。

    就连王晓燕回家的时候,竟都遇到了两拨想要采访她闺女的媒体。

    如果不是军区大院进不去,现在他家或许都要被包围了。

    记者们的嗅觉敏锐得向闻到血腥味的鲨鱼。他们并不关心两个女孩没考英语的中考成绩和她们的未来,他们关切的是一个十五岁的女孩为什么要选择跳河,而另一个见义勇为的女孩是怀着怎样的心情紧追着她跳下去的。

    故事的新闻性,总是在于其中最具传奇色彩的那一部分。

    王晓燕面无表情地拒绝了所有采访。她疾步如飞,越走越快,到家门口时几乎已经是小跑的状态。

    她闺女蹲在楼道口的花池子边沿上,还是那一副没正型的模样。

    她身上的衣服已经换过了,头发看着也干爽,应该是回家洗过澡了,怕她担心怕她责怪,才特地蹲到门口来等。

    王晓燕被气笑了,走过去搂住宁馥,“怕我打你骂你,你就不知道老实站好?蹲在这里摔下来怎么办?”

    明明母女俩都知道宁馥的平衡能力,两米高的围墙都跳得,怎么可能从一米不到的花池子上摔下来?

    只是一颗慈母心。

    宁馥把头靠进她妈臂弯里,“那我乖乖站好。”

    王晓燕理了理她的发梢,却在没有怨怪的语气,只是道:“少了一门的分数,你不后悔?”

    后悔是很折磨人的。因为你不知道在往后人生中的哪一个时刻,会对自己从前决绝做出的选择产生怀疑和动摇。

    这种怀疑一旦产生,就会一直纠缠着你,朱砂痣变蚊子血,白月光变饭粘子,少年意气一腔孤勇,也会变成不愿提及的傻事。

    王晓燕太知道“后悔”的滋味。

    但她听到怀里的女儿轻声地说:“我只是选择了更重要的事。”

    所以没有什么可后悔的。

    有人把自己的一分钱、一件东西、一次机会,看得比一条人命更重要;也有人把别人的人生和性命,看做是一份责任。

    有多坚实的肩膀,就扛多重的分量。

    就是这些人,在扛着这个民族,这个国家,攀登在历史的螺纹上,不断地向前,向上,虽负泰山之重,不言个人的苦辛。

    王晓燕是不想自己的女儿成为这样的人的。人都有私心,只看最爱的是谁。

    她自己可以“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但却希望自己的闺女前途远大,无忧无虑,事业通达,健康安乐。

    但王晓燕也知道,在抓住宁馥翻|墙的那天晚上,在她未竟的话里,就已经注定了今天的场景。

    还能怎么办呢。

    人皆有私,可她闺女生就一颗坦荡无私的赤子之心。

    *

    中考结束。出成绩那天班级群里很是热闹了一把。

    他们班成绩都不错,竟然有七八个同学都超过了本部高中的录取线,比平时要多出一倍左右。

    班主任李文月第一次带班,能有这样的成果,在榕城一中也是名声大振,一跃成为青年教师中的佼佼者。

    令人意外的是捷报和喜讯,坏消息倒是在人们的意料之中。

    宁馥,整个榕城一中传奇般的名字,在传奇般地从年纪倒数第二冲入年纪前三之列后,她又传奇般地从年级前三消失了。成绩单上英语那一栏里是个无法令人忽视的“0”。

    三班的大家伙想在回学校拿了成绩单后聚一聚。

    接下来就是暑假了,大家旅游的旅游,探亲的探亲,以后读的高中不一样,再想聚齐恐怕也难了。

    地点就定在学校外的一家餐厅。

    人到的差不多了,大家嘻嘻哈哈打打闹闹,讨论着最新的游戏和最近正在补的新番,炼狱般的初三结束了,他们都迎来了可以尽情撒欢的美好时光。

    不过,大家似乎都在等着什么。

    说不上是期待,也说不上是好奇,就是一种她如果没来,今天这个聚会就不够圆满的感觉。

    宁馥救人的事学校通报表扬了。就在中考结束后的第二天。

    她也是唯一一个成绩不在优秀毕业生之列,却拿到优秀毕业生荣誉的人。

    她救的裴晓鸥还在医院住院,全班竟然没有一个人在中考后见过宁馥。

    就连李文月都在等。

    然而宁馥从外头走进餐厅里,却没一个人注意到她。

    直到人走到大伙面前,叫了李文月一声“月姐”,所有的目光才集中到女孩身上。

    一时间居然没人说话。

    就像一直在等待靴子落地,当他们等待的人近在眼前,所有的问题却又都堵在嗓子眼里,问不出来了。

    宁馥自己反而笑了,“这么震惊……不好看吗?”

    ——她的头发是黑色的了。

    *

    李文月突然觉得喉咙发紧。

    一旁的学生们全都傻愣愣的,还盯着看呢。他们不知道宁馥和班主任的赌约,只觉得一瞬间班上大姐头的形象地覆天翻,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太……太不一样了这也!

    李文月反应过来,连忙扬起一个笑脸,朝着宁馥招招手示意她赶紧过来坐自己身边,同时道:“好看,好看。”

    她这个学生说话算话。

    一直考年级前三,就能一直留着她粉色的头发。

    这一回,她不再是年级前三了,自己把自己的头发染回了黑色。

    李文月竟也一时觉得不习惯了。

    她对宁馥道:“不是你的错,为什么把头发染掉了?”

    宁馥仍是笑意盈盈的,伸手从桌上拿哈密瓜吃,边吃便道:“愿赌服输。”

    君子一言,驷马难追。

    系统因为她染掉了粉色头毛倒扣了她三十积分,但宁馥并不在意。

    此身立于世,言必信,行必果,说过的话做不到,玩不起,哪还有什么意思?

    果不其然,等她染完头发,这个世界变得有点儿淘气的系统就因为[行为符合凤霸天逻辑习惯,苏力值up]这种原因,又给她把积分加上了。

    李文月沉默半晌,挑了一块给她,“这块甜。”

    她年纪不大,对自己这第一波学生就像姐姐对着一群不省心的弟弟妹妹。宁馥就是里头最调皮、最讨嫌、最是一肚子坏水爱捣乱的那个。

    不知道什么时候……这么招人心疼了。

    宁馥就笑眯眯地拿过班主任给她挑的那块瓜吃了,吃的下巴上都沾上了甜汁。

    她从外头骑车过来,热得很,一进来阴凉舒爽,再配上沁凉的水果,这才舒服地呼出口气,伸了个懒腰。

    “学校报哪里了?”李文月问她。

    宁馥道:“去三中了。”

    榕城市立的第三中学,是一所普通高中,在榕城一中的碾压下近几年的招生情况越来越不好,学生资源不行,教师资源外流,本科的升学率正在逐年下滑。

    以宁馥的成绩,如果去次于榕城一中的学校,也有一两个更好的选择。

    ——她为什么要去三中?

    高中的师资和学习环境实在太重要了,但凡有点条件的,都恨不能去更好的学校就读,以期高中三年能收获个好成绩,顺利踏入象牙塔。

    李文月半是担忧半是疑惑,问道:“为什么?”

    宁馥一看班主任的神色就知道她在想什么,她笑道:“因为三中离我家近。”

    李文月骤然听到这么个回答,一时不知该说什么好,甚至觉得宁馥是在开玩笑。

    为了孩子读书上学,千里迢迢跑到学校旁边租房的比比皆是,怎么可能有为了离家近,特地挑个师资生源样样不行的学校就读?

    宁馥非常认真地解释道:“我家在长安区,早上骑车来学校太久了,吃早饭总是在路上,”她说着说着居然还透出一股子委屈劲儿来,“随便叼个包子就出门,边骑车边吃都凉透啦,还噎得慌。”

    她对李文月皱紧的眉头假装没看见,非常认真地给班主任描绘自己就读市立三中以后美好的景象——

    “三中就在我家那条街上,走路不到十分钟就到了!我每天能多睡二十分钟,还能多出二十分钟吃早点呢。”

    李文月无言,盯着宁馥看了又看,发现她真的是认真的,而且对就读一所被全市人普遍认为没什么前途的高中没有一点儿意见,对每天早上能睡饱了溜达去上学,在学校门口吃够烤红薯小笼包和鸡蛋灌饼的未来三年生活充满了情真意切的期待。

    ——见了鬼,就为这个?!

    李文月还要开口再劝,甚至猜测是不是宁馥和家里闹了什么矛盾,需不需要她去和王晓燕做沟通,便听宁馥道:“老师,你还不信我么?”

    李文月一顿。

    的确。

    她是看着不着调,永远有点漫不经心玩世不恭的味道,还是喜欢作弄人,恶趣味,画个圈儿把整个榕城一中当成自己的“地盘”,一头收着学生们的保护费一头带着后进差生拼命学习。

    居然所有人都念着她的好。

    就连校长……背地里悄悄说她那个头发颜色还挺漂亮。

    她只说想晚起一会儿,早上吃顿好的,却没说就放弃学业,要随波逐流啊。

    大人都习惯把所有的因素和条件叠加在一起,推算出最有可能、最符合逻辑的结果。

    可对于宁馥来说,她可以都不在乎。

    什么教学资源啦,什么学习环境啦,在常人认识中无比复杂的因素,对于她来说都简单得像一道“1+1=2”的数学题。

    所谓一力降十会。

    她自己强大且自信,只需要选择她最喜欢的选项就可以了。

    ——离家近的破高中对其他孩子来说可能是一剂毒药,可在宁馥眼里,没准就是小糖豆儿,她能吃得开开心心,咬得“咯嘣咯嘣”响。

    女孩笑吟吟的,伸长了胳膊去够长桌另一头的小蛋糕。

    一个同学看见她的动作,几乎想也没想,下意识地就把盘子整个端起来地给她。

    宁馥满意地叉起一块表面坚果最多的,放进自己的盘子里,想了想,又后知后觉地给李文月拿了一块,“月姐,你也吃哈。”

    瞪着盘子里颇为敷衍的“殷勤”,李文月一肚子的话就这么噎回去了。

    她吃坚果过敏,宁馥放在她盘子里的是草莓蛋糕。

    真叫人没脾气。

    就像那不听话的猫,胡作非为无法无天,但是只要她肯对人好,就没人能拒绝得了。

    宠着,惯着,反正知道她是不会被养废的。

    看着是猫,其实是虎啊。

    李文月拿起叉子慢慢地吃起那块草莓蛋糕来。

    等蛋糕吃完,她朝宁馥笑了。

    “头发粉色好看,黑色也很好看。”这位年轻的班主任用焕然一新的眼光看着宁馥,这个她遇见过的,绝无仅有的怪孩子。

    她觉得她注定要成为一个了不起的人。

    “随你自己的心意吧。”

    *

    三班的学生们可不像李文月那么谨慎,也可能是太年轻不会伪装,几乎把好奇担心和遗憾都挂在脸上了。

    他们习惯了粉头毛的宁馥,也习惯了在她的“保护”之下,她像三班的一个标志,一个坐镇的人物,一个不知不觉起到粘合剂作用的核心。

    保护费每人五块十块的,交了三个月,也许还没宁馥请大伙吃雪糕吃鸡排的钱多。

    她是班里的大姐头,好像真的就把所有人都划归到了她的羽翼之下。

    大家都受她的照顾,有时候害怕她,有时候想亲近她,她也就成了大家的团宠。

    不过从头到尾她都很酷罢了。

    猫猫横行霸道,猫猫不是团宠,是老大。

    大家都以为她能考上本校的。

    但她兑现了她“保护”的承诺,前途未来,仿佛就这样一掷度外。

    ——宁馥不得不又安慰了几个快要哭出来的女同学。

    她是去三中读书,又不是去自我毁灭,干什么把她说得好像是为了全人类牺牲自我一样?

    有多大能力扛多大事,她如果没跟着裴晓鸥跳下去,她才是那个该遭谴责的人呢。

    不得不说,自大得很有凤霸天那味。

    她调动气氛是一把好手,没一会儿,大家已经从“宁馥好惨宁馥好无私宁馥好伟大”的悲情感动中恢复过来,开始争论点糖醋里脊还是点宫保虾球了。

    盛宇驰沉默地坐在角落里,一句话没说。

    宁馥也没有给他任何一个眼神。

    他知道宁馥并不责怪他,甚至也没有用有色眼镜去评判他的行为。

    她只是……清楚地用行为告诉了他,他们不是同路人。

    *

    吃完饭,李文月就先走了。

    小孩儿们在一块更自在,她知道这些不省心的还在计划去唱k,她这个做老师的就不掺和他们的毕业狂欢了。

    毕竟,说不定她自己和她的同事们,都在这些家伙们的吐槽名单上。

    宁馥本来对唱歌活动不感兴趣,但班上几个领学社的人非把她拖去了,美其名曰“和老大的最后一次为非作歹”,于是只能在一屋子少男少女的鬼哭狼嚎中吃了两盘子果切。

    一群人浪到晚上九点多,总算尽兴了,出门各回各家。

    宁馥的自行车找不到了。

    “坐公交吧,坐公交咱们还能同路呢老大。”领学社的几个人分外殷勤。

    宁馥没说什么,跟着上了公交车。

    广播播报着下一站的名称,宁馥坐在车窗边的位置,淡淡看了眼跟在她身边的两个领学社的,“说吧,你们这是有什么阴谋?”

    两个男生都有点惊讶,也有点不好意思,其中一个摸了摸脑袋,问:“老大,咋看出来的?”

    宁馥飞个白眼,“你家在反方向,他刚刚就离家几百米,和我同的哪门子路?”

    “咱们领学社总要在毕业前干点出格的事情嘛。”

    两个人都笑,只说到这里就咬死不往下透露了。

    公交车从ktv到宁馥家,中间要经过榕城一中。

    九点多,已经是最后一班车了,车厢里没几个人,外面的路灯随着车辆行进,明明暗暗地照进来。

    公交车驶过榕城一中门口。

    校园围墙的人行道上,有一大群少年人,有提着桶的,搬着□□的,拿着喷漆的。

    他们看到这辆末班公交车,不约而同地挥着手,蹦跳着,大声喊起来——

    “老大,看这里——”

    宁馥下意识地离开座位站了起来。

    公交车缓缓驶过,校园高大的围墙上,画这一个女孩的头像。她很漂亮,像漫画中元气霸道的少女偶像,望着远方。在路灯下,她显得骄傲而温柔。

    粉色的头发被风扬起。

    一群少年在昏黄的光线里,在她樱粉色的发梢旁拼命朝公交车挥手,大喊着。

    “老大,看这里!”

    作者有话要说:少贴了一段,补上~

    最后一段写的心潮澎湃呜呜我好爱青葱的少年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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