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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主降生,《知否》世界开启,触发唯一主线任务:迎娶盛华兰,成一世美满,保护我方丈母娘。】
“等一下!”
【放。】
“是我知道的那个知否吧?”
【嗯哼~她父亲配享太庙!】
“懂了!穿剧嘛,我晓得,颖宝才出生,现在华兰几岁了?”
【无可奉告,请自行探询。】
“呵……你这个小淘气。”
【yue~匿了匿了匿了!】
统子又神隐了,连做任务有啥用、给什么奖励都没说,任凭邢泽如何呼唤也不出来。
没办法,邢泽只能掰着手指头推算。
他记得电视剧一开始是盛华兰的纳征日,袁家来送聘礼,明兰参加投壶比赛,瞧模样大概有五六七八岁。
具体几岁,不知道。
谁家好人看电视剧还记年龄啊!
也就是说,他还有大约四五六七年的时间抢这门亲事。
“留给我的时间不多了啊!”
邢泽有点愁。
他现在连大宋公民都不是呢,窝在山仡佬当黑户大王,怎么能跟远在江南的盛家搭上关系,还让盛纮放着忠勤伯府不要,把闺女许给他呢?
太难为胖虎了!
想要出头,无非文武两条路。
以邢泽的年纪和悟性,读书已经太晚,山里也没那条件,他本人更没信心,只能选择“武”这条路。
“或许这也正是统子给我武功秘籍和兵法的缘故吧,一环一环,都是套路。”
邢泽摇了摇头,甩掉杂念,开始计划。
谋求军功就得打仗,而打仗就需要兵和粮。
粮,他不愁,空间还存着一大堆呢。
也不知道统子的上一任宿主到底经历了什么,存那么多粮食、淡水、兵器、甲胄,还有火枪、大炮……按照《瑚子兵法》所云,都够四十万大军打两次北伐了!
倒是便宜了邢泽,感受了一把坐享其成、不劳而获的舒爽。
当然,这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里面还有邢泽熟悉的土豆、红薯、玉米、南瓜……等等。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感谢榜一大哥的馈赠!
粮有了,武器甲胄也没有问题,但兵源不好解决。
据《长乐寨第二次人口普查报告》统计显示,整个寨子现在有2185户,人口8742,青壮1769人。
别看不多,但放眼周遭百里,已经是最大规模的不法团伙了。
能取得如此成就,邢泽只能说,感谢外挂!感谢榜一大哥!
但是就凭这点人手就想跟大辽碰一碰,属实有点难度。
如果说大辽是正经影视生产单位,高清有码。
那邢泽就是野路子,全靠一股热情,为爱发电。
得了民心,但没有马也是事实。
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呢?
邢泽决定还是重启老本行——
劫道。
俗话说,不劫道的土匪不是好大王。
邢泽怎么忍心擅自更改祖师爷的规矩,让如此有前途的事业凋零?
常言也道,邻居囤粮我囤枪,邻居就是我粮仓。
邢泽又怎么忍心看那些可爱的马儿受契丹狗贼的胯下之辱?
他动心……不是,他心疼。
没错,就心疼!
你有刀马,不好意思,我有枪炮。
来人,把本大王的意呆利炮拉出去溜溜!
……
景佑二年,封恶岭长乐寨开启了轰轰烈烈的备战备荒、扫黑除恶运动。
经过一年的训练、投喂和以战代练,邢泽成功将所能及之处的土匪强盗扫荡一空,还山民们一个朗朗乾坤。
这其中有外挂的功劳,当然也少不了邢泽自身的努力。
也不知怎么滴,跟打过几十年仗一样,就特别得心应手,真是令泽百思不得其解,只能嘴角含泪的收下这份命运的馈赠。
经过思想和劳动改造的俘虏们焕然一新,抛却旧思想,认领新头目,欢天喜地加入长乐寨,誓死要为大当家赴汤蹈火。
邢泽再三强调,不需要大家为他上刀山下火海,他只是想带领大家用勤劳的双手创造出一个有饭吃、有地种、有书读、不再朝不保夕的、不再被随意杀戮的、美好的、安定的、团结的——
未来!
你瞧瞧,多朴实,多诚恳。
可这些人非是不听呐!
要不是邢泽坚决拒绝,差点连尊号都上了!
群众们实在热情啊~
只能说,这年代能吃饱肚子的威力,真的太大了!
长乐寨成为了这片大山里规模最大……额,好像原来就是……它依旧维持了自己非法团伙龙头老大的地位。
战斗的洗礼,让原本的长乐寨民兵脱胎换骨,有了几分职业士兵的风采,新加入的人也壮大了队伍。
新人们十分努力,追赶着老兵的步伐,老兵感受到卷王的压力,也更加用心。
一切都在向着好的一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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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说明:
小说中卫小娘去世明兰是五岁,本篇采用电视剧中的八岁。
墨兰九岁半,如兰九岁,墨兰比如兰大几个月,长枫十三岁,长柏十五岁,顾廷烨十八岁,齐衡十四岁,华兰十七岁。
对照电视剧查阅宋史,也看了许多网上大神的解读,选取这一年为1043年,也就是宋仁宗庆历三年。
以1043年前推,明兰出世为1035年,既宋仁宗景佑二年。
大体上会参照这个时间表进行,但也会有魔改私设出现,平行世界,历史半架空,各位彦祖和亦菲别较真,求考据党放过。
容我再狡辩一句,对于一部小说一部电视剧,各人有各人的理解,某个角色、某段剧情有人喜欢有人不喜欢,这很正常,豆腐脑还有甜咸之争呢,rmb这么好的东西也有人没兴趣,对吧?
时间有限,水平也有限,说半吊子都勉强,我不否认,好在还有工作,让我不至于饿死。
各位要是喜欢,那是我的荣幸。
要是不喜欢,叉书删架,出门右转,咱们大西红柿优秀作者千千万,好书层出不穷,想来定有适合您口味的。
书是我写的,骂我情有可原,但是上升到父母就过分了,挺没品的。
最后,我说一个点:
男主不死。
我不是怂啊,休要诽谤咱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