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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渡(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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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妈的!谁他妈死这儿了!差点把老子绊倒了!”

    阴暗潮湿的墙角,正蜷缩着一个少年,刚刚踩到他的汉子看到他,狠声狠气地呸了一声,抬拳就要动手,却被他身边的少年拉住了:“三哥,他都死了,你还打他干什么。”

    “晦气!”

    汉子冷嗤了声,抬脚踢了下那半死不活的人。

    刚刚说话的少年心头一紧!

    好在,躺在角落的小孩儿没有因为疼痛而发出半点儿声音。

    汉子也没有继续和“死人”置气,只踢了他一脚,就哼着歌往前走,一边走一边说:“回去告诉你哥,明天有个大活,让他准备好了……”

    脚步声越来越远,直到四下无声,余渡才睁开眼睛,猩红的嘴角却是轻勾着的。

    刚刚那个少年叫洛川,一个疑似会对自己心软的人。

    果然,那人没忍心。

    这是他受伤的第三天,再没有帮他,他就会死。

    可这里又有谁还有多余的善心呢?只有这个初来地下城没多久的少年人才有可能对自己心软,他决定赌一把。

    赌赢了,他能活下去。

    赌输了,就被刚刚那个壮汉打死。

    索性,他虽运气不好,但向来命大……

    余渡闭上眼睛,消瘦的身体紧贴着潮湿的危墙,疼痛让他的头脑越发清醒。

    他听到了脚步声。

    黑暗中,他猩红的嘴角微微上扬。

    洛川,来了。

    如他所愿,他被洛川带回了一个破旧的土坯房里,遇到了殷九,经他帮助,他活了下来。

    病好以后,他没有离开,而是跟着殷九学习招数。

    殷九虽懒得理他,但不介意他的偷学,他很聪明,下手又狠,不过一年,他就从殷九那里学到了对方自创的杀招。

    可他却走了。

    因为城主的亲自召唤。

    又过几年,他又因任务而追杀殷九。

    他只沉默了一瞬,便接下了任务牌。

    也是那次,他第一次见到阳光。

    阳光很刺眼,他无从适应,哪怕身边的人早就给他准备了眼罩,他还是忍不住流泪,一直过了很久,他才勉强能够视物。

    太阳像火一样,亮亮的,刺目又暖人,他自虐似的看了良久,忽然听得一连串的脚步声。

    他像是没听到一样,依旧站在那儿。

    “过山龙遇下山虎,社会不由你做主,城南城北一条街,打听打听……”

    来人声音慵懒,带着挥之不去的笑意,他看向那人。

    对方的头发是粉色的,阳光照在上面,看上去暖洋洋的,带着橘色的光晕,有类似于太阳的温暖气息。

    她二十出头的年纪,笑时很有亲和力,粉嫩的头发将她衬的像一个小太阳,让人忍不住想要接近。

    “你叫什么?”

    他听到自己问。

    之后的很长时间,他像是忘记了任务,每天都跟着她,和她一起工作,看她和别人谈笑风生,越看他越喜欢,越看越想接近。

    最后他还是按捺不住将人带进了地下城。

    “喂喂喂!干什么呢你!过马路不睁眼睛吗!”

    骑电动车的女孩儿怒气冲冲地喊着,余渡的思绪被打断,抬眼轻瞥对方一眼。

    女孩儿的声音戛然而止。

    余渡走后,她才轻呼一声:“卧槽!帅哥!”

    他刚出狱,以普通人的身份走在街上的感觉让他异常陌生,他习惯性地压低帽子,朝目的地的方向走去。

    今天是电视剧《纵横》入围金鸟奖的日子。

    顾饶饶会来。

    他想见她。

    她一改往日精致的着装,穿着宽大的背带裤,踩着平底鞋,站在颁奖台上说着获奖词。

    台下全是掌声,记者们疯狂地拍摄。

    顾饶饶竟然是电视剧《纵横》的原着作者!

    她以《纵横》编剧的身份拿下了金鸟奖的最佳编剧奖!

    直播间里的观众键盘敲得飞快,震惊语塞的有、不可置信的有、意料之中的有、早闻爆料的也有。

    包括顾饶饶粉丝在内的所有人都异常激动。

    谁敢想一部男频经典巨作的作者居然是一个女人,还是一个黑红具在的女明星呢?!

    不少早早就得到消息的人伺机潜入金鸟奖的颁奖现场,只为拿到第一手资料。

    “哎哎哎!你,对,说的就是你!”一个安保人员指着余渡道:“你怎么进来的?谁让你进来的?”

    余渡似是听不到对方讲话,只看着那人从台上走下。

    “说你呢,你——”

    人群中的顾饶饶若有所觉,抬眼一看。

    四目相对。

    他从她的眼底看到了惊讶和不可置信。

    很快,殷九也敏锐地察觉到什么,看向了他。

    余渡收回视线,不再去看。

    他知道他走之后,顾饶饶快步赶了过来,也知道她想和自己见面,但他偏要走,偏不让她如愿,那句“谢谢你”还是让她永远埋在心里吧。

    只要这句话一时不说,她就永远会记得自己的好。

    余渡的脚步很轻,在楼下看那家的灯火通明。

    他知道他们在里面,也知道那人的肚子里有了别人的孩子,更知道殷九是在做饭。

    他记得殷九做的蛋炒饭。

    是热的,很香,带着浓浓的鸡蛋味儿。

    也许殷九是在做蛋炒饭,也可能是在做顾饶饶最爱的红烧肉,亦或者只是简单的温粥……可这和他有什么关系?他来这里做什么?

    余渡的眼神一如既往地冷幽。

    在监狱里,他每一天都想着早点出来。

    他既想活的像人一样,又想把顾饶饶抢回来,他很矛盾,但就在刚刚,他忽然觉得抢回来的顾饶饶也许就没现在这么好了。

    就像她被自己掳进地下城后,再没露出过笑意一样。

    这朵红玫瑰长在自己的身边就会腐烂枯萎。

    这般想着,余渡便要走了。

    可不知怎么,他又很难挪步。

    他想走,但又贪恋那碗香喷喷的蛋炒饭。

    他好像饿了。

    “哥哥?”

    这道声音有些耳熟,余渡转过头。

    女孩儿十四五岁模样,穿着校服,脸蛋儿像苹果一样,红扑扑的,见到自己,微微一怔,很快又露出笑:“是你!”

    原来是她。

    那个喜欢抱他大腿的小哭包。

    她还记得我,也不怕我。

    余渡垂眸,像是听不到她说话一样,转身朝外走。

    “哥哥!我姨夫做好饭了!我们去吃饭好不好?”小姑娘迟疑了一下,拉住他的袖子,怯声问:“哥哥。”

    他本想拒绝的,但话到了嘴边,却成了:“要叫叔叔。”

    他听到自己的声音,沙哑的近乎刺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