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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叫不上名字的小飞虫惬意的扑着翅膀,仿佛刚刚做完美容的贵妇人,拿腔拿调的从草叶上款款便便的落到我的鼻尖,探头探脑的用它那千百万颗复眼不屑的打量了我一下,然后不满意似的又扭着腰肢跑到别的地方去了。**********请到w~w~w.S~i~k~u~s~h~u.C~o~m看最新章节******
我无聊的把嘴里嚼烂的草棍吐到地上,扒拉开头顶上用来遮阳的树叶,瞅了一眼山脚下依旧乱哄哄收拾着要离开的诺曼底大营,重新隐藏在繁茂的灌木丛中,权当自己是一只潜伏隐忍等待机会的豹子。
“一向急性子的公牛怎么这时候慢吞吞的像个腰间盘突出的老太太?这么长时间了连个影都没有,也不派斥候过来报信!”我不耐烦的对身边的汉斯和延森发着牢骚,战机随着时间的流逝正在一点点消失,错过了最佳的攻击时机就好像让一个色狼放过床上扭捏作态的性感裸女,潜意识那种抓心挠肝的痛楚不是谁都能体会得了的,“再派出斥候,务必要和他们联系上。”
汉斯打发两名骑兵披挂上马,分别向两个不同的方向展开搜索,一直像个雕塑般一动不动的弩兵忽然压低声音招呼我们,指着山脚下的营地说道:“他们似乎有什么行动,您快过来看,大人。”
当我们循着他指的方向看过去的时候,有许多诺曼底膀大腰圆金刚一样魁梧强壮的近卫军走在前面驱赶来来往往搬运东西的士兵,几个侍从牵过来同样高大神俊的战马,然后跪在地上将自己的身体当作上马凳,恭敬地等待着自己的主人。
“那是诺曼底公爵!”弩兵捂着嘴惊呼,“他身边的几个人都是诺曼底的主要封臣,最后佝偻着腰灰突突的是斯维基伯爵,看来他的日子并不好过。”
不用他介绍,穿着染成黑色铠甲的诺曼底公爵就算化成灰我都能认出来,那种从头到脚每一个毛孔都散发着骄傲的贵族范好像狐狸身上的骚味,隔着几百米便开始污染人间。我盯着他趾高气昂的走在一群亦步亦趋的封臣中间,一面走一面吐沫飞溅不停地说着什么,他的封臣们频频点头附和,护着他来到准备好的马匹边上。
“不好,他要跑!”汉斯失声叫了出来,好在距离很远,并不会被敌人听见,他不好意思的在其他人注视的目光中挠挠头重新蹲下来。
“没错,看架势他要离开了,应该不是去战场,也许是改变继续追击的主意准备向后方撤退。”我捏着下巴说出自己的看法,转身问弩兵,“诺曼底在别的地方还留有预备队吗,这次伏击只出动了这么多士兵?”
弩兵仔细地回想着每一个细节,然后十分肯定的点点头:“具体数目我可能说不上来,但是骑兵全军覆没,步兵除了逃回来的就剩下眼前这么点了,绝对没有预留的预备队,否则的话公爵大人也不可能等到现在也迟迟不用,以我潜伏这段时间对他的了解,绝没有这么沉得住气。”
“如此说来,现在是捉住他唯一的机会,上帝可真会给人出难题。”公牛的援兵迟迟不到,本来想瓮中捉鳖的理查公爵又可能离开,我扫了一眼不远处整理着装备跃跃欲试的骑兵们,终于下定了决心,“既然援军不来,咱们就只能铤而走险的单干了,打不赢逃跑还是能跑得了的。”
汉斯心疼得看了看自己手下刚刚组建成军的骑兵,每一张年轻自信的面孔后面都是长时间坚持不懈的训练和努力,汗水浸透土地换来的,甚至那些悠闲地甩着尾巴驱赶蚊子,嘴里嚼着草根的战马,都是他朝夕相处的好战友。奈梅亨的骑兵一直是一个高风险的兵种,长时间活在传说中,往往重新组建不久就会经历一场伤筋动骨的恶战,然后全军覆没或者濒临灭亡,不得不从头再来,而作为骑兵资格最老的指挥官,他目送着无数才熟悉的战友走向战场,在刀光剑影间灰飞烟灭。
我明白他内心的感受,但是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况且中世纪的封建军队就是为领主卖命的私人武装,唯命是从是必须的素质,胜负千钧一发之际,绝不容许掺杂任何个人感情进去。
“我大概想了下,不能将现在本来就攻击力不足的骑兵再次拆分,要攥成一颗拳头沉重的打击敌人。”我依次看向每个人的脸,挥舞着攥紧的拳头激励觉得毫无必胜把握的他们,争取先统一指挥官们的思想,“不要迷信士兵的数量,只要做到出其不意,再多的敌人也不过是木头桩子,装饰胜利的注脚而已。”
延森第一个表示了赞同,他信任的盯着我,给自己的战友打气,认真的回答:“您只要吩咐我们怎么办就好,以少胜多向来是奈梅亨的传统,相信这次也不会例外,上帝永远眷顾常胜之军。”
我用剑鞘在地上画着简易的地图,虽然小时候美术不怎么好,经常将东西画成四不像,但是在这个时代浸淫已久,线条的勾勾画画能力还是比大多数只知道打打杀杀的贵族都要过硬,片刻之间,敌我形势了然于众人面前,我得意地挤挤眼睛,指着我们所在的位置对他们说:“由于数量上的劣势,贸然发起攻击就像拿一小杯水去救火一样于事无补,反而会白白葬送士兵和自己的性命;虽然不知道敌人开拔后行进的队列会是怎样,但是按照多年的经验来看,公爵的队伍左右应该只有近卫军负责保卫,其余的士兵会均匀分布在前后的位置,这就给了我们可乘之机。”
“难道要用这些骑兵直接冲击敌人的行军队列?”汉斯不可思议的看着我,好像听到了多么惊世骇俗的主意,连连摆手否定,“山地本来就不适合骑兵冲锋,咱们的骑兵一旦丧失冲击的威力和敌人陷入缠斗,这么点人瞬间就会淹没在诺曼底的铠甲里,连朵小小的浪花都不会翻起来。”
我很满意他终于学会了思考问题,不像公牛那样只知道低着头蛮干,有点可造之才的天赋。我拿起剑鞘,接着在地图上标出了河流转弯的位置,详细的说出自己的计划:“诺曼底的营地背靠这座小山丘,侧面不远的位置有一条河流蜿蜒而过,虽然在防御上有可以利用的天险,饮水补给也方便,但是却犯了兵家大忌,这种地形被视为绝地,几乎天生就是为伏击者准备的。”
延森好像听懂了,他抬起头观察着慢慢整理队形准备开拔的诺曼底军队,若有所思的皱着眉头,我捡起两块土坷垃作为推演用的模型,继续在地图上比划着:“河流顺着山势在这里有个转弯,可通行的道路也在这里变得狭窄,如果敌人是要撤退的话,这里便是必经之路,而如此庞大的军队不可能迅速通过,只能按部就班的逐一行进,不同军队通过的速度不同,距离也会被慢慢拉开,我想剩下的就不用再解释了吧?”
几个人恍然大悟的瞪着眼睛,延森舔着干涩的嘴唇,像是看到了一会的生死厮杀,兴致勃勃的摩拳擦掌:“您的意思是咱们在诺曼底的步兵和近卫军通过狭路不得不拉开距离的时候给予致命一击?”
“不,是在近卫军和理查公爵所在的队伍分开的片刻,集中兵力突然袭击,用骑兵迅速分开近卫部队,趁乱俘虏诺曼底的黑公爵。”我站起身来将长剑重新挂在腰带上,紧了紧身上的锁子甲,眯着眼睛寻思了一会,像是下定决心似的补充道,“如果情势紧急,可以将理查公爵就地击毙,让诺曼底的大军彻底崩溃,总之一切以不择手段的胜利为目的,明白了吗?”
汉斯几个你看看我我瞅瞅你的面面相觑,虽然在这个时代下克上的现象并不是什么难以饶恕的罪过,卑贱的农民杀死比自己高贵的骑士更是屡见不鲜,可真正亲手将一个声名赫赫的公爵杀掉,谁的心里也难免发怵,尤其是当了很久仆人尊卑思想最重的汉斯,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瞪着眼睛不知所措。
“马上行动。”我在罗洛的帮助下骑上马,将马缰缠了几圈在手上拉紧,伸出手臂做了个前进的手势,看着陆陆续续翻上马背的骑兵精神抖擞的命令道,“人和马将木棍衔在嘴里,保持静默行军,出发!”
敌人的军队正在缓慢的通过道路的转弯处,河流在旁边奔跑着折向另一个方向,水生的芦苇和杂草占据了本来就不宽绰的空间,使得路况堪忧的通途变成更加泥泞的沼泽。诺曼底的弓箭手一脚深一脚浅的趟着泥淖,给身着沉重铠甲的重步兵闪开靠近山脚相对平坦些的大路,士兵的抱怨声甚至盖过了边上湍急流淌的小河,而在他们通过之后,泥泞的小路变成仿佛被流星雨撞击过的月球表面,坑坑洼洼的到处是沟壑,实在是想不懂为什么诺曼底人选择了这样一个地方扎营。
“感谢上帝大哥,这么照顾小弟。”我亲吻着挂在脖子上的十字架,给诺曼底公爵的愚蠢找到个合理的解释。十字架是弗兰德的瑟琳娜公主,我现在的合法妻子送的结婚礼物,据说黄金里面包裹着某位殉道圣人的遗骨,是伯爵家族传承的珍贵宝物,可以佩戴者带来好运,虽然我不是那么喜欢把死人骨头挂在身上招摇过市。
一阵嘈杂的人声吸引了我的注意,近卫军已经过去了一半,运送理查公爵个人物品的马车陷进了步兵经过时留下的泥坑,任凭赶车人怎么抽打马匹,轮子就跟被人用手紧紧地抓住似的纹丝不动,后面的近卫军上来几个哼哧哼哧的帮忙推车,后对不得已停在原地等待,此刻除了殿后的一小队重步兵和簇拥在他身边的封臣们之外,诺曼底公爵整个靠近我们埋伏的侧翼空无一人!
“太够哥们意思了!回去之后我就把能找到的所有死人骨头全挂在身上避邪!”如此绝佳的战机我怎能错过,松开缰绳的战马好似离弦的箭,以从天而降的姿态猛地杀出森林,狠狠地切进目瞪口呆的敌人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