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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鬼魂杀人了。」
杨宏森撑着身子,睁开酸胀的双眼。
眼前,棕红色的地板纹路有些模糊。他试图甩甩脑袋,可头却像是被灌了银铅,一动不动。
“你醒了,侦探先生。”
他动了动耳朵,远远的,他好像听到有人在和他讲话。只是那声音听起来过于遥远空灵,让他一时间分不清究竟是幻觉还是现实。
侦探先生?是在叫他吗?
可那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这么叫他是因为他在参加聚会吗?
趵、趵、趵。
一阵不轻不重的脚步声之后,一双溅满红血的白色运动鞋出现在杨宏森的眼前。
未等他的反应,紧接着,头顶上空传来一声不容拒绝的命令。
“抬头,看着我的脸。”
杨宏森努力地想把头抬起,可是无论怎么挣扎,就是没有力气。
突然,他的后脑传来火辣的疼痛。一只有力的手正薅着他的头发,强迫他把头抬起。
天花板上,刺眼的白光让杨宏森原本就没有恢复的视力变得更加模糊。他看不清来人的脸,但心里却有一种莫名的熟悉。
终于,他适应了白光,眼神交汇的那一刻,杨宏森震惊地张大了嘴。
“你是……”随即他立刻抖着脑袋,嘶哑道:“怎么会……不可能,你怎么会在这儿,你不是已经死了吗?”
“是啊,我的确已经死了。但是我死不瞑目,所以我选择回来,回来找你们报仇。”
说完,鬼魂转身离开。
绝望的恐惧犹如一桶稀湿的水泥,从他的头顶洒下,灌进全身,一瞬间支配了杨宏森全部的感官。
他艰难地抬起眼皮,环视周围。才发现,算上他,参加聚会的7人全部被捆在各自的木椅上。不知何时,他们被搬到别墅的大厅,围坐成一个封闭的圆圈。
中间站着的,正是刚刚和他说话,早在四年前就已经死去的鬼魂。
——————
「三天前。」
杨宏森站在计算机网络的书架下,从第一排开始挨个寻找。
前几天,他得到消息。
上学时期,他最爱的书,史蒂芬·普拉达的神作c primer plus(中文版)的最新修订要上架了。
为了留存纪念,他特意早早完成工作,只为了能够准点下班,去书店,把他心意的名作带回家。
「滴滴!」
手机的消息响了。
杨宏森眉头一皱,满脸写满了不悦。
这个提示音是他特意设置的,为的就是把邮件和其他消息分开。
得益于这个特别的铃声,让他习惯了即便不看手机,也知道来人是否和工作有关。
邮件,又是公司发来的消息。
杨宏森掏出手机,还没等解锁,心里就忍不住抱怨。
上班就算了,连下班的时间也要剥夺吗?
还能不能把员工当人了?
他烦躁地点开手机,低头一看,眉间的川字被屏保上的提示消息瞬间抹平了。
邮件的发件人不是同事,而是他五年未见的校友,曾经的话剧社社长,赵志勇。
好端端的怎么会突然发消息呢?
杨宏森点开邮件,邮件内容如下:
杨宏森看了一眼手机上的日期。
今天是9月17日,星期三。
怎么就这么巧呢?20日偏偏就是星期六。
想找个借口不去肯定会露馅吧。
五年前。五年前的那场话剧他当然记得。
那是他第一次获得市里比赛的一等奖。
当时出演的话剧作品是世界着名恐怖推理小说家怀德的短篇小说《囚笼杀人案》。
还记得当年他们获得奖项时,颁奖的市领导点评他们的话剧演绎得十分逼真。尤其是侦探揭露真相时,参与犯案的凶手们隔着牢笼每人一刀,向观众重现杀死被害人的那一段。
6名凶手拥有同一个目标,但是在杀人的瞬间,又产生了不同情绪。
有想杀又胆怯的纠结,有想起凶手残害无辜人的痛恨,有即便杀了凶手也换不回朋友的伤感,有大仇得报的发泄。
那次,杨宏森饰演了主角,大侦探艾布纳。他在结尾处揭露了一切,让真相浮出水面。
在舞台上,全剧中最经典的一幕就发生在他的眼前。
不用回想,他也知道,那一幕的确很逼真。
至于为什么会那么逼真,其中的缘由,他同样清楚。
五年之约的事让杨宏森的心情跌落到谷底,即便是现在的他手里正掐着新版的神作,也完全开心不起来。
没心情继续逛了,结账,回家吧。
杨宏森奔着书店门口的收银台走去。忽然,他停下脚步。余光中,他好像瞄到了什么熟悉的东西。
他低头一看,在摆满了各家名作的文学区书架前。一个高度只到成人大腿的白色展台上,以螺旋的形状摆放着最新的爆款小说《旧梦》。
巧的是,它的作者在几分钟之前刚刚给他发了联名邮件。
话剧社编剧,林慧敏。
杨宏森拿起螺旋最上面的那本书翻看起来。
里面密密麻麻的字让他感到纳闷。
《旧梦》不是新书,在他们上学的时候就已经出现了一半。
只不过他记得《旧梦》是话剧剧本,怎么后来变成了纯文学小说了?
小说变成剧本的常见,反着来的,杨宏森还真是没怎么见过。
他低头看了看身上的红格子衬衫,又瞧了瞧手里封面精美的小说。实在不禁感叹,人与人之间的差距还真是无限大。
明明之前是一个学校,一个社团。他还只是个普普通通的上班族,人家已经是稿酬百万的畅销作家了。
杨宏森把《旧梦》放回原位,转身继续走向收银台。
即便如今平平无奇,他也已经很满足了。
相比某人。
最起码,他还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