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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5章 万箭穿心谁之过(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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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人真正可以对一个人的伤痛感同身受。

    你万箭穿心,你痛不欲生,仅仅是你一个人的事。

    小宝纠结了一下,还是走上前去,接受了男人的施舍。

    没有办法,鸡腿儿太香了。

    这时候,他看见一个穿戴精致的漂亮女人,怀里抱着一个小女孩走了过来。

    这女人竟然是李宝珠!

    看得出她过得很好。

    她似乎比以前更年轻漂亮了,满面红光,笑盈盈的。

    那个小女孩,被包裹在一个绣花精致的虎头斗篷里,粉雕玉琢。

    女人满眼慈爱,正在逗弄着怀里的孩子。

    轻声细语,温柔得不像样子。

    马小宝突然觉得鼻子里很酸,他慌慌张张地推开建哥的手。

    落荒而逃。

    李宝珠似有所感,她抬起头,望着那个慌乱逃跑的背影。

    那个孩子,莫不是小宝?

    马小宝跑过一个街角,便再也跑不动了。

    他背靠着身后不知谁家的砖墙,慢慢坐下来了。

    昏黄的夕阳照到这片老旧的砖墙上,一点也不温暖。

    他又冷又饿。

    他的头埋在膝盖里,无力的小声哭泣着。

    这时,有人拍了拍他的肩膀。

    马小宝抬起头,便看到一个荷叶包裹举到他面前。

    透过荷叶的包裹,他闻到了那股诱人的烧鸡香味儿。

    建哥不由分说,把烧鸡放到了孩子手中。

    他说:“吃吧,你妈给你的。”

    说完,不等小宝拒绝,便大步回去了。

    客人还等着他呢,还有他的老婆孩子。

    马小宝抹抹眼泪,打开了面前的荷叶包裹。

    里面是一只完整的,热气腾腾的烧鸡。

    这烧鸡用的是小公鸡,个头不大,鸡爪鸡翅被整齐地盘了起来。

    烧鸡的表皮金褐色,油亮油亮的。

    表皮够脆,汁水够足,配上酒,真是太香了。

    附近的人,不管是喝酒,还是招待客人,都喜欢买这家老字号的烧鸡。

    马小宝路过好多次了,每次都被他家扑鼻的香味儿吸引,却从来没吃过。

    他捧着那只烧鸡,毫不客气地扯下一个鸡腿。

    马小宝咬了一大口,满嘴流油。

    鸡肉酥香软烂,一口下去,唇齿留香。

    马小宝又哭了起来。

    他边吃边哭,边哭边吃。

    不一会儿,一整只烧鸡都被他吃完了,有些软烂的骨头,也被他嚼碎了吃了。

    最后荷叶上也没剩多少东西。

    一只流浪狗跑过来,叼走了剩下的残渣。

    他才恍然惊觉,自己竟然一个人都吃了。

    没带回去给爸爸和奶奶。

    但是,转念一想。

    如果带了回去,爸爸就会问这烧鸡是哪里来的?

    如果知道是妈妈给的。

    说不定会打自己一顿。

    马学文自从那天,满身脏臭的回家后,就恨上了李宝珠。

    他不许儿子提起李宝珠,也不许儿子想妈妈。

    要是敢说一个字,他就发脾气,把儿子一顿打。

    马学文说:“你没有妈!那个女人早就不要你了!”

    所以,马小宝不敢提起。

    他磨磨蹭蹭地回了家,迎面就看见了,拄着拐杖的马学文。

    马学文的腿好的差不多了,他最近都在拄着拐杖练习。

    马小宝生怕自己嘴巴上还有油,赶紧使劲抹抹嘴巴。

    但是在经过马学文面前的时候,还是神情紧张。

    冷不防,他打了个嗝。

    一股鲜香的鸡肉味扑面而来。

    马学文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小宝一定是在外面偷东西吃了。

    他不由分说,抡起拐杖就要打马小宝。

    嘴里还嚷嚷着:“我平时都是怎么教育你的?!

    饿死是小,失节事大!”

    马小宝拼命解释,但马学文根本不听!

    幸亏他的腿还没好利索,马小宝麻利的跑了。

    夜晚的星空下,马小宝头一次觉得,爸爸并不像自己想的那么好。

    饿死,这事不大吗?

    何况自己根本没有偷东西。

    爸爸为什么就不相信自己呢。

    建哥收拾了请客的桌椅板凳,又把地扫干净。

    李宝珠被他安排在个椅子上坐着。

    什么都不许干。

    李宝珠笑着对他说:“哪就有这么娇贵,我以前还不是什么活都干。”

    刚从椅子上站起来的宝珠,又被建哥按了回去。

    他说:“以前是以前,反正我不许。你身体养好了,比什么都重要。”

    宝珠不禁想起前世挑扁担的日子。

    挑扁担苦啊,整个街上,除了她只有另一个女人何嫂干这个。

    但是,挑扁担挣钱多。

    那时候一个工人的工资才几百块钱。

    但是挑扁担一个月,能赚个一两千块钱。

    她就是靠着挑扁担,挑了十年,养大了儿子,养活了婆婆。

    满脸风霜,青丝变白发。

    一直到,马小宝终于考上了大学。

    刚开始挑扁担的时候,好多顾客看她是个女人,担心她没力气,不肯让她挑货。

    她自己求了又求,才有了第一单生意。

    后来,她跑得快,抢的多,体力不比男人差。

    也从不挑活儿,多小的活也愿意,终于在扁担工里有了立足之地。

    她没想过藏私,婆婆虽然有点退休金。

    但是她帮忙照顾小宝,宝珠把挑扁担赚到的钱,全都交给了婆婆。

    后来,婆婆更是不客气,交钱稍微晚了点,就主动开口找自己要。

    宝珠自己过得更节省了。

    衣服都是旧的,自己一个扁担工,还能穿什么好衣服。

    饭钱也是最省的。

    有时间的时候,去街口吃一碗最便宜的炒面,顺便可以要一碗免费的热水。

    没时间的时候,自己都是就着白开水啃馒头。

    一口水一口馒头,就那么咽下去。

    活计多的时候,甚至没时间吃饭,一整天水米不打牙。

    李宝珠的嘴巴,永远都是干裂的。

    爆着皮,有时候流着血。

    她老想不起来喝水。

    喝水太麻烦了,女人又不像男人一样上厕所方便。

    男人找个角落就解决了。

    她不行。

    于是,她就少喝水,不喝水。

    这样,就能抢到更多的活儿了。

    每天很晚很晚回到家里的时候,婆婆和小宝早就吃过饭了。

    桌子上摆放着他们吃剩下的饭菜,有时候菜都没了,只有剩下的菜汤。

    李宝珠从来都不计较,倒上点热水,就那么呼噜噜吃完了。

    晚上倒头就睡。

    婆婆鄙夷地看着她,嫌弃她更粗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