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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2章 最小女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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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家一群孩子,一到沈家就被沈老爷子教育了一顿。

    “有时间就跑你们土匪爷爷家疯去!免得他抢老子家孙儿!”

    都是十几岁的大孩子了,沈爷爷这话的意思都听懂了。

    爷爷年龄大了,看见沈爷爷家儿孙绕膝,能不眼馋吗?他们确实应该多去看看爷爷奶奶。

    方家俩丫头俩小子连忙乖乖的应承:“知道了沈爷爷!明天放假我们就去!”

    沈老爷子继续黑着脸训导:“去炸了他老窝,多给他找点事做!明白吗?”

    “明白了沈爷爷!”

    沈老爷子的脸色总算缓和了:“好好玩儿,可别炸了我老窝,想吃什么给你们沈奶奶说。”

    其实沈老头心里挺稀罕老土匪这窝孙子的,都是好苗子,他恨不得全都同化掉,改姓沈,那就热闹了,谁叫老土匪带不好兵呢?

    “好的沈爷爷!”

    方颖和方芯被沈乐萱邀请去闺房玩。

    赵子阳死皮赖脸的要跟去。

    “乐萱,我以前也是你的同班同学!你还没有蓝颜知己!让我做你的男闺蜜好不好?”

    沈乐萱还来不及说什么,方颖和方芯就万分嫌弃的损他了。

    方芯说:“你得了吧!幼儿园同班同学还好意思说!你懂什么是蓝颜知己吗?你知道什么是男闺蜜吗?”

    方颖被恶心到了,搓了搓胳膊上的鸡皮疙瘩。

    “你个小屁孩,我们女生说话,有你什么事啊?什么男闺蜜,就是变态!”

    赵子阳不服气,极力反驳:“最先认识乐萱的是我!谁规定只能你俩跟她说悄悄话了?一边凉快去!”

    沈易下楼就撞见了这一幕。

    自家几个弟弟吵得他够头疼了,方家的他就更不想看见了。

    他脸色一沉,出声就灭了三姐弟的白日梦:“小憨包,马上跟我去应酬。”

    闻声,四人转头看向他。

    方芯立即礼貌的招呼:“沈校长好!”

    方颖和赵子阳条件反射似的,浑身皮一紧。

    方颖小声说:“没戴眼镜……都放学了……”

    赵子阳补充道:“现在不是沈校长了吧……”

    沈校长就是个阴险小人!大变态!他的学习进步了,各科老师都在夸奖,可是沈校长总能在鸡蛋里面挑出骨头来。

    沈乐萱看哥哥穿着一身纯白西装,打着蓝色领带,好看的让人移不开眼。

    每次都很担心,哥哥晚上去应酬,会被坏人用麻袋装跑了。

    于是她暂时舍弃了闺蜜们,果断同意了做哥哥的跟屁虫。

    “方颖姐姐,方芯、赵子阳,你们跟我三四五六七哥哥玩啊!我要陪哥哥去应酬了。”

    方芯、赵子阳顿时蔫巴了:“他们不好玩……”

    方颖依然很开心:“好吧!那我们找沈凌哥哥玩去!”

    方芯、赵子阳:“是你喜欢跟沈凌哥哥玩!别代表我们!”

    方颖小脸一红,也不反驳:“那你俩随意!”

    沈易才懒得招待这几个家伙,拉上小憨包就走,衣服都没让她换,还是一身志高中学的校服,上面白衬衫,领口打着红色蝴蝶结,下面黑红格子中短裙,脚上一双黑皮鞋。

    不过在沈大校长眼里,全志高穿校服最可爱的,就是这只小憨包了。

    今晚是小憨包第一次陪能够独当一面的哥哥应酬。

    这也是一座庄园,不过没有沈家庄园大。

    走了大约十几分钟,才到了一个三层的小洋楼前,辉煌明亮的灯光将这座在绿草坪中央的小楼衬托得格外耀眼。

    房子周围的草坪上很规则的点缀着一些白色的塑钢圆桌,让人感觉清爽悦目,使人惊讶主人的富足和显摆。

    宾客很多,西装革履的男人们胳膊上都挂着女伴儿,放眼望去,也就沈易拉着个可爱小女伴。

    而这个小女伴为了跟全场女士同步,她松开了沈易的手,硬要挽着他的胳膊。

    “哥哥,你也像那些男人一样,把胳膊抬起来弯着,我够得到了。”

    沈易微微一挑眉,似笑非笑的睨着她:“你确定?”

    “我长了不少了!”

    好吧。

    沈易便绅士的弯起胳膊,示意她把小手搭上去。

    沈乐萱抬手勾住他的胳膊,视觉效果立马就出来了。

    她胳膊伸直了,像只小猴子似的挂在哥哥身侧!

    沈易憋着几分笑意,没说半个字的嘲笑,只是意有所指的睨她一眼,就已经够嘲笑的了。

    沈乐萱很不服气的找着借口:“哥哥,再过几个月你就二十岁了!现在有多高了?”

    “一米八五。”

    “啊!”沈乐萱惊到了:“你怎么不声不响的又长高了!”

    沈易莞尔:“抱歉,没跟小管家商量。”

    沈乐萱正想纠正‘小管家’这称呼,服务生端着盘子,递过来了酒水。

    沈易挑了杯橙汁,塞进了她手里,自己拿了杯香槟。

    等服务生走开后,她像个小老妈子似的小声唠叨起来:“哥哥,你少喝点酒啊!别学外公,把身体喝坏了。”

    外公回城里住了半年,前不久又去山里放羊去了,刘爷爷又隔三差五的打电话过来告状了,老样子,外公不是丢羊就是丢人,听说昨天把鞋都搞丢了。

    “哥哥,你可能不能喝到,以后去山里放羊。”

    搞丢了咋整?

    沈易还挺享受这种小唠叨:“遵命。”

    沈乐萱一只手抓着果汁杯,一只手挂在他胳膊上,显得很吃力,很泄气的妥协了:“哥哥,你还是拉我手吧……”

    她急忙补充道:“我明年应该就能挽着你的胳膊了,明年要是还不行,后年肯定能行了。”

    沈易揉了揉她脑袋,又改拉着她的小手。

    他无声的叹气,感觉自己的好耐心全都给这只小憨包了。

    他牵着小憨包一入宴会现场,顿时就成了全场瞩目的焦点。

    商业场上各位老总,都挂着“后生可畏”的虚伪面具,跟他各种攀谈套近乎,大谈商业经。

    他话不多,冷冷淡淡的应付着,整场应酬下来,他的关注点都在投喂自家憨包上。

    “易少,有空一定要到我那去坐坐啊!”

    这种邀请很多,说白了都是盯上沈氏最近到手的那项目了,想分一杯羹。

    沈易客套又疏离的应付道:“最近比较忙,改天约时间。”

    “好好!那我们改天约时间。”

    沈乐萱被哥哥塞各种水果和水果糕点,都吃腻了。

    她突然双眼一亮,看见了冰激凌!

    大人们和哥哥们从来不让她碰冰激凌,一年四季水都要喝温的,只有果汁让她碰冷的。

    对一个小吃货来说,冰激凌的诱惑实在是太大了。

    只吃一次,尝尝味道,应该没事的。

    她做贼似的回头瞅了眼哥哥,见他在跟一个男人说话。

    于是她快速的挑了一盒粉色草莓味的,小心翼翼的伸手过去拿……

    只是她手还没碰到东西,身后就传来了哥哥的声音:“不能吃那个。”

    吓得她手一缩。

    哥哥明明头也没回,继续在跟人交谈啊!

    她盯着他的后脑勺,不死心的再次把手伸过去拿那盒馋死人的冰激凌。

    心里想,我就只吃一小口,此生死而无憾了!

    然而,让她震惊的是,哥哥依然看都没看她一眼,就把她在背后做的小动作看穿了。

    这次他出声制止,语气有些严肃了:“你胃寒,不准吃。”

    她惊讶的瞪着哥哥的后脑勺,实在不信这个邪,站在那里等了一会儿,等他跟别人聊得投入的时候,她再次小心翼翼的去拿那盒冰激凌。

    然而这次,沈易跟那位五十多岁的老总突然停止交谈,说了声;“抱歉,家里小孩调皮了。”

    他回头一看,果然,所有小孩一个样,一旦突然安静,必定在作妖。

    他两步走到她身后,不轻不重的拍开了她拿冰激凌的手,一把把她抱了起来。

    “吃冷的会胃疼拉肚子,忘了?”

    沈乐萱抬眼一看,全场女伴中她成了唯一一个被抱在怀里的了。

    这也太丢人了吧!

    她急忙趴在了他肩上,把脸藏住,是真不好意思了,小声告饶:“哥哥,我快十一岁半了,我不吃冰激凌了,快放我下来。”

    沈易很不给面子的拍了下小屁股:“事不过三,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