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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酒之所以好喝,正是因为它难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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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别说,这蛤蟆被锅一蒸,水灵灵的,身上全是一疙瘩一疙瘩的白肉,像白玉一般,舌头轻轻一卷,肉块全掉进了嘴里,嫩滑爽口,兼有鸡肉的嚼劲儿,江鲜的鲜美,野草的清香味,娃娃鱼的椒麻味,在这乡野只地吃起来,映着白亮的月光,别有一番风味。

    吕钟指点几位女生吃娃娃鱼,说:“这娃娃鱼吧,最好吃三斤以下的,太老的肉就硬了,咬不动,所以得多煮它一会儿!你们先尝个鲜,咱们多给它焖一会儿,等再煮上个半个时辰,那肉就好吃了!这娃娃鱼的鱼皮最好,说是,都是满满的胶原蛋白,那姑娘们吃了以后,脸就跟剥了皮的一样,水灵!”

    又给几位男生指点,说娃娃鱼背脊上的两块肉最好,肉结实,跟最好的小牛肉一样,有嚼劲儿!

    唐雨柔一脸崇拜:“吕钟大哥,你懂得可真多呀!人那么帅,又那么有钱,厨艺又那么好,还会武功。往后谁要是能嫁给你呀,那会幸福死的!”

    吕钟说那当然了,这可是家传的手艺,以前在特种部队当教官的时候,野外拉练,极限训练,都是我想着法的做好吃的给手底下的战士们,让战士们在残酷的极限生存训练中,不至于体能跟不上。

    这时布朗过来说,别吹了,兔子差不多烤好了,大家都过来尝尝!

    布朗不愧是老猎手,半蹲在地上,不慌不忙的,将那两只兔子烤得焦香扑鼻。馋的几个嘉宾直吸溜鼻子,布朗也真没吹,这野蜂窝烤兔子,蜂蜜香甜醇厚,野兔子香酥劲道,配上辛辣的包谷酒,那味道别提有多美啦!

    布朗猛吃了几口,点上了一根烟,品了品味,皱紧了眉头:“这兔子烤的不行,火不对!这火得用松木,野兔子吃松枝长大的,再用松木慢慢烤出来油,这肉里才能带一股松香味,哪能用炭火!”

    张巍满嘴都是兔子肉,好容易咽了下去,说:“那个,布朗呀,您要是嫌这个兔子肉不好吃啊!那没问题,我们今天全给包圆啦!你说是吧?哥几个!”

    另外几位也使劲扯着兔子肉吃,拼命点头:“嗯嗯,张巍说得太对啦!布朗兄弟,你放心,这兔子肉正好不够呢,我们兄弟几个保证给吃的连渣滓都不剩!”

    布朗本来只是想摆大师架子,装个B而已,看几人如此说,又这样风卷残云的吃着,多少有些哭笑不得。不过,对于布朗这样的老猎手,野兔子还真不算啥稀罕东西,犯不上跟几个嘉宾去抢。

    “那行,我就看看我的獐子烤好了没有!”

    吕钟也站起来说:“你们先吃着,我去把那只鸡处理掉,今天咱们不吃‘叫花鸡’了,咱也来回自助烧烤!”

    吕钟一边与观众们和嘉宾聊着天,一边处理着鸡肉,他先是将一只鸡分为两半,并在上面改了好几刀,串在竹条上备用。而后,吕钟又搬来两块大石头,在烧红的木碳上,搭了一个简易的土灶。

    “哦,对了,我在去取一些猴儿酿,涂在鸡肉上,增加点香味,你们信不信,绝对赞……”

    “我爱糖糖:卧槽,这群人也太会吃了吧?”

    “吕荣荣:妈妈问我,为何跪着看直播……”

    “小跟班:万恶的主播,又在放毒了吗?”

    “崔怡:会做饭的男人,真可怕。姐妹们,我的心理防线马上即将崩溃,我发现我好像爱上了这个男人!”

    这边,吕钟用竹筒取了一些猴儿酿,同时又摘了一些野葱、山草,放在炭火上煸香,碾碎,一点一点地撒到鸡肉上!片刻后,吕钟将备好的鸡肉,小心翼翼地架在微红的炭火上。

    下一秒,肥腻的鸡肉立刻发出一阵滋滋的响声,让直播间的吃货们,瞬间失去抵抗力。鲜嫩的鸡肉,被炭火烤出焦黄的油水,冒着缕缕青烟,似乎隔着屏幕,都能让人闻到香味。

    紧接着,吕钟又用草刷子,在鸡肉的表面刷了一层猴儿酿,果酒中的糖分,刚一遇热,就迅速收缩,形成了一层漂亮的玻璃浆。这要是一口咬下去,绝对又脆又香又甘甜,跟燕京烤鸭的脆皮水有异曲同工之妙!

    “各位,我已经开始闻到香味了,哇,这个味道很上头。”吕钟眼角一挑,对着摄像头微微一笑。

    霎时间,直播间的一些女粉丝纷纷受不了,集体花痴。

    这个男人真的好帅!

    既有身手,又会做菜。

    结实的肌肉,俊朗的面容,懂得还多,极富人格魅力,简直男友力爆棚!

    “小花花:啊啊啊!钟爷太帅了!”

    “百花羞:吕钟,我爱你!”

    “诗诗:我心目中最完美的男人!”

    “艾大仁:666,没想到啊,钟爷居然有这么多小迷妹?”

    “……”

    吕钟眉毛一挑,带着笑意继续道:“嗨,这算啥手艺呀!这一次,由于节目的时长和嘉宾的缘故,可展示的东西并不多。如果以后有机会,我会给大家展示更牛逼的原始技术,包括烧陶,制瓦,盖木屋,纺织,耕田等等,绝对会让大家大开眼界!

    说话间,鸡肉已经烤得差不多了。吕钟又在上面刷了一层猴儿酒,他这个举动,被一些爱酒人士所吐槽:暴殄天物啊,这么珍贵的东西,你竟然拿来烤鸡?

    “你们看,鸡皮已经变成了糖色,而且非常脆。”

    吕钟把烤鸡从炭火上移开,掰下一块鸡皮,将冒着热气的鸡肉,放在镜头前,“看,里面的肉非常的鲜嫩多汁,兄弟们,我先替你们尝尝!”

    说着,他扯下一根鸡腿,张开嘴,咬了一大口。鸡肉入口的那一刹那,林枫瞬间瞪大了双眼!哇,实在是太香了!

    甜脆的鸡皮,搭配着野味十足的鸡肉,没有一丁点的违和感,这种干脆滑腻的口感,不知道比烤鸭好吃多少倍!鸡皮上面细细的山草碎,更是让这种顶级的甜腻,多了一分小清新的感觉。

    三下五除二地吃下整个鸡腿,吕钟的嘴巴,被赛塞得满满当当的,比王校长的热狗照还要夸张。

    “来来来,鸡肉烤好了,‘僧多肉少’,大家快拿碗,咱们一起尝尝!”

    “这种感觉真好!”

    张巍打开酒囊,给每人都倒上一大碗,热辣辣的苞谷酒,油汪汪的烤肉,香喷喷的炖鱼,水灵灵的蒸林蛙,吃得大家眉开眼笑,连话都顾不上说。布朗抹了抹嘴角的油,灌了一大口酒,唱道:“烤的疙蔸火,吃的洋芋果,包谷酒合着腊肉喝,除了神仙就是我!”

    大家共同举杯,这时,就连速来都是滴酒不沾的三好女生楚梦瑶都来了兴致,端起碗来向张巍讨一碗水酒吃。

    张巍给梦瑶倒上一碗,嘴里还说:“这包谷酒劲大,你第一次喝还是少来点吧!”

    楚梦瑶哪里肯依?端起碗来喝了一大口,却被呛的连连咳嗽,脸上也升起一抹嫣红。

    几个男生哈哈大笑,七嘴八舌的问:楚梦瑶,第一次喝酒感觉怎么样?好不好喝?要不要在来点?

    楚梦瑶白了他们一眼道:“难喝死了,真搞不懂你们这些男人,为什么这么喜欢喝这玩意!”

    吕钟笑道:“梦瑶已经大四了,马上就要步入社会了,众所周知,大学和社会完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古龙有句话,叫‘酒之所以好喝,正是因为它难喝’,我把这句话送给即将步入社会的楚梦瑶!你现在还年轻,有很多东西不懂得。不过没有关系,人总是会成长的,等你明白了这句话,你就真的成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