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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在的,写到这里,差点就弃更了。我不知道该怎么继续写下去,也不知道该怎么去面对。但终究还是下决心要写。接下来,是独属于风尘的故事。为此,我也曾特意询问过他,只可惜,了解甚微。我终究还是要以旁观者的角度来看待吧。
关于一百九十八和二百零二的争论,我至今没有忘。他曾对我说,最后的两百天,自己就不爱了,然而事实却是以他的“食言”而告终。
我很想问他为什么,难道你的爱就这么卑微?又或者说,是那么不堪一击。
我不懂,只是也并未发现,自己何尝不是如此?松开手又紧紧握住。原来说好放手却又落空后悔的,一直是自己啊。我不奢求谁的青春有多么轰轰烈烈,只求命运让我们相遇,便足矣。
我想风尘,大抵也是这样的吧听闻之初,我惊觉讶异。年少的羞涩,漾开浅浅的红晕。每个人都是这样,谁不曾有过年少?
糟了,是心动的感觉!似一抹清泉划过心田,灌溉了秋的谷穗,滋润了梦的甜。因此,对于每一份感情,我都会有最美的祝愿。
曾经过问他,如果非要用一首歌来形容彼此之间的感情,你会选择哪一首?他沉思片刻,没有立刻给出我答案。而后得知,是《甜甜的》。我听过,自然明了。
谁不曾想拥有一段完美而无缺的爱情?虽然不值得,却也愿为对方倾尽所有。热恋中的人,或许才是如此义无反顾。我恍然。世间本就没有绝对的理性,所有人,即使再冷漠,也该有那么一点点感性的吧。
有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和风华单独玩“真心话大冒险”。我问他,班里最讨厌的人是谁?他犹豫了之后,写下了风尘的名字。不可否认的是,他的性格确乎有些过分的张扬,大抵他也已经过惯了这样的生活,要改却也难。但我觉得,每个人都应该有自己的个性吧。
风尘的事,一样,也是通过万能的“真心话大冒险”才被众人熟知,只是没想到的,他喜欢的竟然是露雅。关于露雅,我还是不怎么了解。尽管算下来我已经认识她将近五年的时光,但小学时候的交集甚微,只能当作彼此认识,细数几番,确实一句话交谈的时光都未有过。若非不是什么“文明监督员”——类似于中学的“学生会”的一种组织,我甚至根本不会与他相识。
印象颇深的,是她满脸的痘,确切的说是满额头。从小学带到了初中,容貌却也未见变化了几分,用风尘的话说,便是如同洋娃娃一般。
自我后来坐在她前面之后,观察就也日渐细致了起来。对于她的容貌,我也不能够轻易草率地去评价,长得还不错算是一条比较中肯的评价——即使是小学的自己,应该也会那么认为。
虽有“人不可貌相”这般古文佳句,但相貌是你给别人的第一印象。而现代人,往往以貌取人,从而忽略其内在的“雍容华贵”——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悲哀,却无力改变。
“年少的情感,该如何表现。要怎么办,才能多爱一天?”这般无奈,只能化作寸寸愁肠,又似如锦的花瓣,却是一绺一绺地凋零,逃不过枯萎的宿命。所谓爱情,不懂怎么继续,便一直停留在已逝去的昨日。恐怕此生,再也回不到今朝。
若不是后来坐到露雅之前,他们的事,恐怕难以再得知。对于我来说,该是幸运的,而我,也终于能正大光明的将他们的故事记录下来,懂得珍惜。
于风尘,我并没有多少厌恶的情愫,若你再留心观察他一些,他的性格便可以略知一二,至少“温柔”和“体贴”,以及善良还是“勉强”算得上。或许没有风华口中那么糟糕吧,至少从我的角度看,确实如此。
阴天,少了黄昏和煦的点缀。无止息吹刮着的北风,我裹了裹身上的衣服,却还是不住地发抖。一场说走就走的“毅行”,不过是为了掩饰检查的说辞。
我快步赶上风尘,同他并肩。身旁的喧嚣与浮华将一切置之度外。我看着他犹豫不决,迟迟没有开口。他仿佛觉察到我的异样,但出乎意料的是,他也选择保持了沉默。许是猜到了我的说辞。
“我算过了,真是二百零二天。”我还是打破了沉寂。“不对啊,一百九十八天,我也特地去查过。”他依旧自信满满。我没有剑拔弩张,或许便是性格使然,只是暗暗地想:所谓的两百天,于此于彼,真的有这么重要吗?不过是一个毫无意义的整数字罢了。不过是风尘的一句借口罢了。
可我没问,就想着转移话题。“那么你喜欢她什么呢?”我复问,这也是我迫切想要得到答案的。他沉思几许,道:“长得像洋娃娃。”“什么?”第一遍,我没有听得太清。风尘重复了一遍他刚刚说过的话,这一次,它再也没有飘散在风中了。
“像洋娃娃……”我自言自语着,回过头去便想看看露雅的容貌,却没能如愿。人潮匆匆涌动,所有人都被迫着向前进,不得安宁。生于俗世,我们都困于羁绊,茫茫红尘如此而已。
未能如愿。
后来和小梓,怜亦在一起闲聊,无意中听见一耳朵关于风尘的事,便好奇地询问,他们却闭口不提。我于是失了许多好奇心。
我越是想要知道的事,有时候越不能得到一个确切的答案。所谓好奇,有也好,失了也罢,于此,自己确实有颇深的体会——当然,这些都是后话了。
那个冬天的日暮,多想和风尘一直走下去。原以为彼此有诸多的话可说,可真正面对面,心绪还是凌乱得找不到头。缠碎的旧毛线,还能否一丝一丝再剥离?我不懂,继而想开口问,便轻声言语:“那你是通过哪一件事,或者经历过什么喜欢上的还是……”
这个问题,我好似依旧没有得到什么确切的答案,若是有,想必也是早已消散在记忆中了。
我喜欢他身上的那份痴情,和那缕同小梓一般的顽强。就算明知道有百分之九十九的可能性失败,却依旧坚信,自己会成为那幸运的百分之一。也许那个夜晚,自己缺失的就是那份勇气吧。可走过的时间,谁都无力去改变。
但我一直相信,风尘是有这份勇气的。他的性格,我想便是如此。初三的运动会,发生了许多无可言表的事,就像我现在的心绪一般。
风尘报了四百米,但实际上,他的长跑也是一样优秀。那年的一千五百米,还曾立下誓言,只可惜最后难逃“打脸”。然而他豁达的精神,却也值得我们称颂一番,不像我——“终是只能舞文弄墨”。(摘自十一月二十日QQ空间)
那年的八百米,他没去。但在四百上,终于还是拿了个第七,同我小学一样的成绩,只是现在早已“今非昔比”。我很后悔,小学放荡错失的四百米,但我又不后悔,自己做下的每一个决定。过去的事,终究要选择翻篇。可曾经刻骨铭心的记忆是你说忘就忘的?忘即心亡,心死了,才能把一切忘掉吧。
天气微微转凉,夏意却还未消散。“他们说南方的秋天,短到看不见,我要用多少时间,才能留在你身边?”今年的秋天,确乎是一倏间掠走了,但风尘的感情,却没有随着时光一同流逝。
认识露雅,至少是第五年了,她的脾气性格,无论如何都也应该略知一二。但对于风尘,她始终没有多少好脸色。尽管风尘每日托我送给她东西吃,她都会问我是谁的,我便如实回答。然而每一次,我就又理所当然的多了些东西吃,有时候想想不妥,也会选择归还。试问:如果我是她,也许我也会这么做吧。
可我终究不是她。
岁月恍惚,流年婉转。风尘也曾给她写过情诗,只是露雅,终究一无所知。我不懂,风尘究竟是理性还是感性。我跟他说,我们写词不是一个风格,他便劝慰我:还是古风好写一点。为此,我和他联手谱了一曲《等云散》(详见后记)。我想至少短时间内,我是再写不出那样好的诗了。或许我并不太擅长古风,以至于往后的词,我再没一首古风;或许心中对风尘有些“忌惮”,他的才华确实不赖。
风尘说,他想低调,不想让太多的人知道。可单就他送情书这一条,便足以石破天惊。
情书是装在一个手制的白色褶子的信封里,做这样的包装,一定费了不少时间。看得出来,风尘真的走过心,不像我,最后只落得一个没有句号的结尾。
我没这么走过心。我小心心翼翼地向露雅询问,可否供我一赏?她居然爽快答应。我抽出正文,才明白,风尘的这份爱有多深沉。
“你是冰雪珍藏的种子,你是阳光抚育的花朵,你是洒满金光的夏天,你是温暖大地的太阳,你是绝美无暇的满月,你是闪耀银河的星辰,你是点亮心灵的爱与光……”
我笑他,也感动于执着。只是露雅,终究没有接受。倒不是说她的冷血,只是说,这个年纪的恋情,或多或少都有那么一点不应该。年少的放浪不羁,又会有谁能成为你日后的牵绊?即使有,又何妨?我想是无人给你的拘束。
忽而想起谁说过的一句话:“如果TA不关心你,单身又何妨?”我想把这句话送给风尘,但并不代表劝他放弃。只是有时候,,对你无谓的挣扎选择视而不见与漠不关心,或许会是心累。
因为花再美,终究也会枯萎。可是你想过没,每一朵花飘落的时候,哪一朵会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