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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4章.邓丽君(拜见姚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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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邓丽君》(长篇小说)上卷《天才少女》张宝同

    对邓丽君来说,演电影并不比唱歌更难,她在《歌迷小姐》中扮演一位和她年龄、性格和经历相爱的角色,实际上就是她自己在演她自己。她只需要对着镜头把真实的自我显现出来就行了。所以,她按照剧本中的情节,对着镜头天真地笑,露出牙齿,目光中闪烁着欢乐的喜色,然后再对着男主角灿灿地一笑,再掠动一头发,把她最美丽最动人的一瞬间展示出来就行了。然后,她就这样地不断地重复着这种套路。

    在电影拍摄过程中,她的那些衣服几乎都派上了用场,那些衣服让她像一位时装模特一样,随着故事情节的发展在不断地变换着。她穿着不同的时装在蹦着跳着唱着舞着,使她成为了一位时装、电影、舞蹈和歌唱艺术集一身的表演者。她用这些服装不但把电影的画面装饰得轻俏美丽,而且,也为电影公司省下了一大笔置装费。这是一部轻喜剧,故事情节大多发生在客厅、海边,以及有风吹着头发的地方,结局自然是皆大欢喜。

    得知邓丽君参加了电影拍摄,许多报社的记者来到拍摄地点来采访她。一位《苹果日报》的记者问她拍摄电影的感受时,她微笑地回答说,“拍电影其实也是非常辛苦,要经常在露天下拍摄,所以,我的肤色晒得很黑。但拍摄电影也很有意思,它能让我学到许多表演的艺术和技巧。”

    还有一位记者对她说,“你是歌手,应该立足歌坛,而不应参加电影拍摄,这会使你歌唱事业受到误导,偏离正轨。所以,拍电影不是你该做的事情。”

    邓丽君却说,“我不这样认为,电影和唱歌都属于表演艺术,相互之间都有相通之处。所以,我觉得拍摄电影会使我的演唱受益非浅。”

    事实上,《歌迷小姐》的影片让邓丽君很快就红遍了香港。同年9月《华侨日报》举办了香港“十大歌星”大奖赛,邓丽君荣获“金骆驼奖”。

    那是9月初的一天,香港的气温还有点高。邓丽君穿着一身清凉浅淡的短裙,穿着一双纯白的皮凉鞋,以《歌迷少女》中女主角叮铛的那种清新活泼的装束参加了颁奖典礼,还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等颁奖和采访结束后,邓丽君和母亲就出了《华侨日报》的会场,来到了大街上。这时,天开始有些阴了下来,天色很暗,像是要下大暴雨。于是,她们赶忙挡了个出租车。幸好,等她们刚回到赤柱豪宅的屋里,天就一下子黑了起来,接着,电闪雷鸣,大雨如注。也许是连续几天的高温和高热,风刮得特别大,雨下得特别急,空中被持续的闪电照得通明,雷声隆隆作响。感觉就跟台风来临似地。

    邓丽君和母亲都用恐惧的神色看着窗外。一直等到窗外的雷雨减缓了一些,母亲才离开了窗户,进到厨房去做饭了。邓丽君也进到了自己的房间里。这时,墙上的挂钟的指针才指向下午五时。平时这时,她已经差不多要出门去演出地点做演出准备了。可是,今天她刚好没事。于是,她就想这时朱坚肯定还在办公室里上班呢。于是,她就拿起电话拨号。

    电话接通了,朱坚说,“亲爱的,现在不忙了?”

    邓丽君笑着说,“不忙的时候就是我在想你的时候。所以,现在不忙了,我就开始想你了。”

    朱坚说,“亲爱的,我也非常地想你。又有什么高兴的事吗?”

    邓丽君说,“是有件高兴的事,我在香港《华侨日报》主办的本年度十大影星的评选中被当选为十大影星之一。”

    朱坚激动地说,“你太了不起了,刚到香港才一年,就成了香港的十大影星了。”

    邓丽君说,“这连我自己都没有想到,因为我觉得自己是个歌手,从来就没想到能在电影圈里获奖,更别说在成为十大影星了。这太出乎我的所料了。”

    朱坚说,“说明你在唱歌和电影方面都有天份。”

    邓丽君问,“你近来还好吗,公司的业务还好吗?”

    朱坚说,“我还是那样,就是比较忙一些,因为公司准备在新加坡再开办一个新的公司。你和伯母还好吗?”

    邓丽君说,“我和妈妈都挺好,没什么可担心的。”其实她独自一人在香港闯荡,非常地不容易,常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但是她从来不愿意把这些困难说对别人,她觉得说了也没用,反而会加重别人的担心,所以,她每次给别人打电话和闲谈时,总是报喜不报忧,只让别人分享自己的快乐,不想让别人分担自己的忧虑。

    朱坚说,“你要注意身体,照顾好自己的身体,不要太过于劳累,太过于拼命。”

    邓丽君说,“你不要担心,有妈妈在跟前照顾我,一切都好。”

    朱坚说,“我本想下个月去香港看你,可是,因为要去新加坡,就不能再去香港了。”

    邓丽君说,“你不要来了,我可能近来要回台北,台北乐风电片公司的孙老板想让我加入他的公司,要我过去跟他面谈。”

    朱坚说,“啥时你回来,提前给我打电话,我去机场接你们。”

    这时,母亲过来叫她吃饭。她一看挂钟,已经六点钟了,就对朱坚说,“六点钟了,你也该下班了。我们下次再聊吧。再见,亲爱的。”

    朱坚说,“亲爱的,再见!”

    等邓丽君把话筒放下,母亲对她说,“快吃饭,我们还要去你姚姨家拜访呢。”

    邓丽君一听,这才想起她已经给姚姨约好了,今晚要去拜访她。

    平时,邓丽君晚上都有演出,邓母一般在晚饭时都是要熬稀粥,再炒上一两个小菜,烙上一个干饼。因为邓丽君晚上要演唱,不能吃饱,吃饱了就会影响演唱,但也不能不吃,饿着肚子会让人感到气力不足。所以,邓母一般要在晚上演出完之后,会给女儿做上一碗鸡蛋醪糟。本来,邓母并不喜欢喝稀粥,她是山东人,常年在河南生活,比较喜欢吃面条。但为了女儿,她也开始喝稀粥了。而且她也喜欢吃点肉,但为了与女儿保持一致,她一切都随着的女儿的生活在改变着。但因为今晚女儿没有演出,所以,邓母就擀了面条,还用鸡肉丝、鸡汤、西红柿、青菜和黄花菜做了汤汁,浇在面条里。

    这种饭很好吃,所以,母女两人放开地吃,结果每人吃了两小碗。吃完饭,邓丽君从抽屉里的许多唱片里选出了一张宇宙唱片公司为她最近灌制的《金色玫瑰》,因为里面就有姚姨过去唱过的那两支经典歌曲《玫瑰玫瑰我爱你》和《春风吻上我的脸》。实际上她之所以要唱这两首歌,本身就有对姚姨报恩的意思。特别是姚姨从台北搬到香港之后,只在一有邓丽君的演唱会,她是逢场必到,有时还会买票邀朋友们一起去,被她这样提携的新人不知有多少。而且每次看完她的演唱,还会专门打电话过来,细细地告诉她这一场演出的得失。对此,邓丽君一直感激在心,感觉无以回报。她用笔在唱片上面写着:献给我永远崇拜的姚姨。邓丽君。然后,把唱片包好,放在了皮包里。

    她和母亲下了楼,来到了街道上的商店里,买了些香蕉和榴莲,就挡了辆出租车去了湾仔。姚姨就住在湾仔大街的一栋高楼里。

    姚姨名叫姚莉,是中国民国时期的七大歌星之一,而中国民国时期的七大歌星分别是:白光、周璇、白虹、龚秋霞、姚莉、李香兰和吴莺音。姚莉1922年出生在上海,13岁时因歌唱才能出众被周璇和严华赏识而加入百代唱片公司,从此开始了演唱生涯。她的代表作有《玫瑰玫瑰我爱你》,并因此而靡声国际,《玫瑰玫瑰我爱你》是中国流行音乐最伟大的作品之一;而另一首代表作《春风吻上我的脸》在50年代是电台里常常被观众点唱的歌曲。当时,周璇被人们称之为金嗓子,而姚莉则享有银嗓子美称。1967年姚莉痛失兄长,毅然退出歌坛。在30多年的歌唱生涯中,她灌录了数百张唱片。除演唱之外,姚莉还曾尝试作曲,《你给我回音》就是她自谱自唱的作品。1969年经百代公司力邀,出任唱片监制。